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而应留在“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需要转出。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
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
会计上可修复废品发生的费用计入在产品中,或者就在生产成本科目挂着。
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
可修复废品损失是指废品在返修过程中发生的修复费用,包括修复过程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可修复废品损失按以下原则核算:可修复废品在返修之前发生的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仍保留在“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必转出。返修时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属于废品损失,应根据材料费用、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账户的借方,以及相关账户的贷方。如果有残值和应收赔款,则根据废料交库凭证及其他有关结算凭证,将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金额从“废品损失”账户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修复费用减去残值和应收赔款,即得到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废品的净损失一般都是在本期发生的,应由本期完工的同种合格产品成本负担。期末,将废品的净损失从“废品损失明细账”转入到“产品成本计算单”中所设置的“废品损失”成本项目中。 “废品损失明细账”应无余额。可修复废品损失核算一般涉及到的会计分录如下:可修复废品修理费用发生时借:废品损失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计算废品残料价值时借:原材料/银行存款贷:废品损失计算应由他人或外单位赔偿的废品损失时借:其他应收款——某某贷:废品损失期末结转废品的净损失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废品损失
应计入废品损失的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扩展阅读:废品损失是由于产生废品而发生的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其经济内容包括:(1) 报废损失。指不可修复的废品到报废为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扣除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2) 修复费用。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扣除。下列损失不作为废品损失:产品“三包”损失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造成的毁损、变质等损失。在单独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中,废品损失应列作产品成本中的独立成本项目,以便正确反映由合格产品成本负担的废品损失费用,有利于产品成本结构分析。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废品损失可在“废品损失”帐户进行核算,辅助生产车间的废品损失,一般直接在“辅助生产”帐户核算。对于人为过失造成的废品损失,应分清经济责任,予以索赔,自然灾害造成的废品损失、则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
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而应留在“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需要转出。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
会计上可修复废品发生的费用计入在产品中,或者就在生产成本科目挂着。
可修复废品损失,是指在修复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净损失。可修复废品,指废品经过修复可以使用,而且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合算的。可修复废品的废品损失是指不可修复的废品指废品不能修复,或者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不合算的。废品损失,包括不可修复废品的成本减去废品可回收残值后的报废损失、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出售后发现的废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退回废品时所支付的运杂费等,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不包括在废品损失之内。
可修复废品损失是指废品在返修过程中发生的修复费用,包括修复过程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可修复废品损失按以下原则核算:可修复废品在返修之前发生的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仍保留在“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必转出。返修时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属于废品损失,应根据材料费用、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账户的借方,以及相关账户的贷方。如果有残值和应收赔款,则根据废料交库凭证及其他有关结算凭证,将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金额从“废品损失”账户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修复费用减去残值和应收赔款,即得到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废品的净损失一般都是在本期发生的,应由本期完工的同种合格产品成本负担。期末,将废品的净损失从“废品损失明细账”转入到“产品成本计算单”中所设置的“废品损失”成本项目中。 “废品损失明细账”应无余额。可修复废品损失核算一般涉及到的会计分录如下:可修复废品修理费用发生时借:废品损失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计算废品残料价值时借:原材料/银行存款贷:废品损失计算应由他人或外单位赔偿的废品损失时借:其他应收款——某某贷:废品损失期末结转废品的净损失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废品损失
退货引起的损失,应该在“营业外支出”里面核算。退货引起的损失,属于意外,可以比照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或物资的非正常损失等处理。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原材料、预付账款等科目)退货发生的运费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呢?1、如果是代垫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2、如果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