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规矩是怎样形成的呢?通过材料,也许我们得到了一些启示。五只猴子,都想得到可口的香蕉,然而获取香蕉并不顺利,几个回合之后,它们明白了是主人并不愿让它们吃到香蕉,因此个个老老实实地待着,无谁再敢尝试。等实验者换了一只进去时,因为新的这只并没有经历高压水枪的阻挠,一看到香蕉便上前去取。这时因为其它几只得到了教训,明白如果它去取自己也会受连累。于是马上阻拦住它。一次次调换一次次被阻拦,于是笼中的猴子因为别的猴子的阻拦,明白了香蕉不敢碰的规矩,成了“自律”一群。“自律”一群的产生,其实是通过无数次“他律”而实现的。没有别人的阻挡,恐怕不但自己不懂规矩,还牵连别人。因此,我们应该明白,“自律”与“他律”是密不可分的,在一个集中体。要通过自律来形成他律,通过他律来形成“自律”的群体。因此规矩就形成了。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封建等级观念比较强的国家,古代君王与大臣的地位也是有鲜明的悬殊,因此无形中就形成了从属关系。随之,规矩也就越来越多。大臣要听随君主的命令,君主会制定一些律令管理百姓与官员。一代代的官员,都明白了这种从属关系,这种君主制定的律令也便传承下来。一个大臣犯了罪,其他官员会按罪惩治。因此社会上的犯罪行为会受到约束,国家政局会因这些律令而稳定,社会也会随之安定。慢慢也似乎人们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正当的行为,会受到别人的局限甚至受到惩罚,因此以后的人就会规规矩矩的。那(在)他律的条件下,形成了“自律”,通过自律来形成“自律”的群体,使人们都生活在有规矩的环境中。生活有了秩序,社会得到稳定。试想,如果没有了“他律”,没有了“自律”,那么何谈规矩,何谈方圆。如果社会上的贪官,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受到舆论的谴责,那么贪官岂不更加无法无天。试想今天如果你在街上遇见了一个小偷,对于他的偷窃行为,你视而不见,那么明天被偷的,也许就是你。这种行为如果没人制止,那么社会的安定何谈。本来小偷自己就缺乏“自律”又没有“他律”来制止偷盗行为,那么就无规矩可言。通过“他律”来形成“自律”的集体十分必要。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自律与他律不成规矩。所以,维护规矩,人人有责。让他律来创造自律,用自律与他律来构成“自律”的群众,让我们都生活在有规矩、守规矩的群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