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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勃鲁姆的社会改良主义

2015-07-25 09: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内容提要]莱昂·勃鲁姆作为当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先驱之一,以其社会主义理论为基础,就法国社会党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和主张。勃鲁姆尽管在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必须通过革命才能实现,但实际上是全力以赴从事改良活动的。他肯定了社会党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开展改良主义政治活动直至参加政府的必要性,并且把这和革命联系起来。此外,他还提出了“行使政权”的概念等。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勃鲁姆的社会改良主义思想。
  [关键词]莱昂·勃鲁姆;社会改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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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莱昂·勃鲁姆和当代社会民主主义理论》一文中论述了勃鲁姆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勃鲁姆以这一理论为基础,就法国社会党的策略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和主张,包括革命和改良、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斗争和阶级行动、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等问题。这些观点在许多方面是和当代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观点一脉相通的。
  一、革命和改良
  第二国际时期,德、法、英等国的社会主义政党都是合法的政党,它们在议会中有代表,而且组成了自己的党团。从指导理论和纲领目标来说,这些党都是声称要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政党,但是它们的日常政治实践却主要是议会斗争和工会斗争,这些斗争都属于改良范围。对于这些党的领袖和理论家来说,如何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解释当前的改良工作与最终的革命目标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任务。正因如此,勃鲁姆在参加法国社会主义运动后不久就认真思考了这一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成为党的领袖以后又逐步加以发展,并且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改良社会主义的策略观点。勃鲁姆是在《新编歌德与埃克曼对话录》①中最初谈到革命与进化、革命与改良的关系的。他借歌德之口说,自然界和社会都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传统不是静止不动,它是自然界和历史的连续性的表现。在事物目前的状态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的,永恒的。“一切制度,一切观念,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只要它们有可能阻碍文明和正义前进,就应当消失”,但是这种前进是“有规律的,它服从稳定的规律”。他说“自然界不飞跃(Naturanonfacitsaltus)”,“道德的自然界和物质的自然界一样,也不会越过中间阶段,但是和平的、继续的进化并不是自然发展的惟一规律”,革命同样是自然规律,正像橡树在一定时候就要死亡,树干就要倒下一样。勃鲁姆生动地阐述了革命和进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他借歌德之口说:“在物理世界的形式中,正如在社会的构成中一样,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结果从来不是通过有规律的和平静的进化产生的,不是一个片段接一个片段地、一次进步接一次进步地产生的。需要潜在能量的一次突然的迸发,一次动荡,需要革命的可怕的、轰隆的声音。确实,革命从来只不过是对布雷地域的激发,它也只会在特定日子爆发,也就是在它不再能抑制自己力量的秘密膨胀的时候才爆发。”他说,“进化为革命作准备,但不能代替革命。”另一方面,“革命并不能节省进化的时间。”1789年革命似乎在几年内完成了整个世纪的工作,但是在这一个世纪中,法国的政治动荡非常频繁,其原因正是在于“被打断的进化需要恢复”,“革命似乎取消了中间过程,但中间过程在革命后通过历史规律的反作用重新进行,只不过如果没有发生革命,这些中间状态本身是不会实现的”。②因此革命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但是革命并不必然是残酷的,流血的。如果把这些话改写成政治语言,那么可以说,勃鲁姆对革命和改良的看法这时已经基本成型:改良和革命对于社会发展来说都是必要的、合乎规律的;改良为革命作准备,但不能代替革命,革命也不否定改良;革命不一定用暴力完成。勃鲁姆给歌德这次谈话署的日期是1898年10月14日,但日期和谈话本身一样,都是虚拟的。谈话第一次在《白色评论》上发表的日期是1900年11月1日,这已经是在法国各派社会主义者就米勒兰入阁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以后。勃鲁姆在这场争论中追随饶勒斯,支持米勒兰入阁,因此他借歌德之口发表的言论可以看成是间接为入阁派辩护。但整个说来,勃鲁姆在一战前不是社会党的重要政治活动家或理论家,他除此之外在革命和改良问题上没有发表什么重要言论。只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1920年12月的法国社会党图尔代表大会上,面临与支持第三国际的左派的分裂,勃鲁姆才代表右派作了一次有历史意义的发言(后来以《为了保住老房子》为题发表),其中对革命和改良的关系作了系统的阐述。勃鲁姆在这篇演说中否认法国乃至国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即革命的社会主义和改良的社会主义。“就我所知,法国迄今只有一种社会主义,这就是由党章规定的、写在我们党证上的社会主义,它是革命的社会主义。”③目前社会党内的争论不是在改良观点和革命观点之间,而是在两种革命观点之间进行的。勃鲁姆分四个层次来阐述他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首先,革命的实质是经济制度的改造:“对于传统的法国社会主义来说,革命意味着把一个建立在财产所有制基础上的经济制度改造成建立在集体的或公共的所有制基础上的制度。只有这一改造,不管它将用什么手段来达到这一结果,只有它才是革命。”其次,这样的制度改造“不是通过不知不觉的改变和连续不断的进化完成的。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在涉及根本问题即所有制本身的时候,不管那时人们事先已经完成了多少变化和改善,仍旧需要一次连续性的断裂,一次绝对的、断然的变化”,而这种断裂就是革命本身的开始。④不难看出,这里的观点是同《新编歌德与埃克曼对话录》中的观点相似的。第三,夺取政权是革命的“必然条件”,但还不是它的“完全条件”。勃鲁姆说:“这是我们的学说的根本。我们社会党人认为,所有制的革命改造只有在我们已夺取政权的时候才能实现。”⑤第四,革命的手段既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合法的,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从来没有对此作出限制。勃鲁姆说:“列宁自己也承认在英国完全可以通过选举手段夺取政权。但是没有一个社会党人,哪怕是像我这样温和的社会党人,曾被谴责为仅仅等待通过选举成功而夺取政权。”他还引用盖得的话说:“要用一切手段,包括合法的手段!”⑥
  按这种说法,很难看出勃鲁姆所代表的法国社会党少数派与共产国际和布尔什维克之间有多大分歧。问题在于上述第四点。勃鲁姆说,法国社会党认为夺取政权只是实现革命目的(即社会改造)的手段,而布尔什维克却认为夺取政权本身就是革命的目的。这就是他所说的“两种革命观点”。他进一步批评布尔什维克说,他们因此主张尽快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而且认为“在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统治没有被暴力摧毁之前,一切为集合、教育和组织这一工人阶级的努力都必然是徒劳的。”⑦勃鲁姆的这一批评显然是片面的。十月革命以后俄国布尔什维克的领袖确曾希望欧洲其他国家会很快爆发无产阶级暴力革命,但到这时已经放弃这一幻想,而且列宁批评“左派”幼稚病的文章已在1920年6月发表。共产国际的一些文件尽管对各国革命形势仍有不切实际的估计或者提出了一些错误的策略建议,但是总的说来并没有完全否定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改良主义政治和经济斗争,包括议会和工会斗争。勃鲁姆对此不可能不了解。他之所以从革命手段方面的分歧着手批评布尔什维克,恰恰是因为他虽然在理论上没有排除非法手段的可能性,但实际上是把合法斗争当作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的。他对布尔什维克的批评正是为法国社会党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改良主义工作进行论证和辩护的。他的如下一段话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勃鲁姆说,如果认为社会改造是目的,是革命,那么“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范围内有可能为这一改造作准备的一切就成了革命工作。如果这是革命,那么(社会党)战士每天进行的宣传努力就是每天前进一点的革命。社会党人的一切组织和宣传工作,这些各种各样的工人组织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扩展,有朝一日都会成为集体社会的依靠,这一切都是革命的。”⑧至于改良工作,“如果它们有利于增加和巩固工人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如果它们赋予工人阶级以更多的活力和勇气,如果它们激励工人阶级的战斗热情,那么在这种意义上进行的改良是革命的。我们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为改良辩护,而且愿意继续为改良辩护。”⑨这一段话也可以说是法国社会党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时期的策略的概括。当然,在这样做的时候,勃鲁姆从来没有放弃对夺取政权的许诺,而是一再强调改良对夺取政权所起的准备作用。例如1927年1-2月间,勃鲁姆为了回答激进党领袖莫里斯·萨尔劳在《巴黎评论》上对社会党和共产党的批评,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后来编成《激进主义和社会主义》小册子出版。萨尔劳认为,社会党和激进党有共同的目的,只是性格或意识形态不一样(指激进党主张缓慢的进步,而社会党相信突变)。勃鲁姆反驳说,激进党根本不打算改变资产阶级所有制,因此它的目的与社会党是不同的。为了说明二者所进行的改良工作的区别,勃鲁姆用与图尔代表大会讲话同样的论据阐述了革命和改良的关系,然后说:“夺取政权还不足以保证社会改造,而且在夺取政权之前也不是不可能进行任何有效的改良。相反,我们断定,只有在夺取政权以前的预备工作对现存社会和工人组织已进行了能起促进作用的改善的条件下,夺取政权才能产生它的社会效果。”同时,为了与共产党划清界限,他还表示拒绝把夺取政权的方式仅仅设想成“一场胜利的内战”,仅仅把社会主义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看成“起义的某种军事准备”。⑩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勃鲁姆为他的改良主义策略提出了一个新的表述方式,即所谓的“行使政权”与“争取政权”的区分。关于这一点本文将在最后一节进行论述。

二、无产阶级专政和苏维埃政权
  勃鲁姆对布尔什维克的革命观的批评必然要涉及无产阶级专政,这也正是他和布尔什维克最重要的分歧所在。
  首先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勃鲁姆并不像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伯恩施坦、考茨基那样完全否定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像奥地利社会民主党的鲍威尔那样有条件地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勃鲁姆在图尔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声称,法国社会党人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支持者,甚至有一次曾将其写进自己的竞选纲领中。他表示:“我们既不怕这个词,也不怕这件事”,而且并不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保持民主的形式”,因为专政的实质就是“取消一切先决条件和废除一切宪法的规定”。他说,法国社会党也设想将来在夺取政权后由社会党作为整个无产阶级的代表来实行专政。
  勃鲁姆认为,法国社会党和布尔什维克在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上的分歧在于两个党的组织原则和革命观不同。勃鲁姆在图尔大会讲话一开头就对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原则作了尖锐的批评。他在涉及无产阶级专政时说,法国社会党赞成“由一个以人民的意志和自由为基础的、以群众的意志为基础的党实行专政”,即无产阶级的“非个人的(impersonnel)专政”,反对“由一个集中制的党实行专政,在这个党里一切权威逐级上升并最终集中在一个公开的或秘密的委员会手中”。总之,“一个党的专政,赞成;一个阶级的专政,赞成;若干为人熟知或不为人所知的个人的专政,反对。”
  其次,专政应当是暂时的、临时的。“如果人们把无产阶级专政设想成惟一能为(所有制的)改造作准备的操作方法,而无论是资本主义的进化还是我们的宣传工作对这一改造都没有任何效用了。如果因此认为在夺取政权(作为条件)和革命的改造(作为目的)之间应当有一个很长的距离和一个几乎是无限期的间隔,那么我们是不会赞成的”,因为这样的专政已不再是让人们可以从事最后的建设新社会工作的暂时的专政,而是成了一个几乎是正规的“稳定的政府制度”了。
  第三,在涉及苏俄的具体情况时,勃鲁姆认为,俄国共产党人指望通过无产阶级专政使革命改造的条件“强制成熟”,而不管本国的经济发展事先已达到什么程度。因此这种无产阶级专政已不再是“一切夺取政权的运动在取得成功的次日必须采用的那种不可避免的权宜之计,而是一劳永逸的政府制度”。不仅如此,“在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上,这也是第一次不是把恐怖仅仅看成为了对付资产阶级的反抗,为了公共安全而万不得已才采取的极端措施,不是看成涉及革命存亡的一种必要性,而是一种施政的手段”。
  勃鲁姆的这一着名的“为了保住老房子”的讲话,已概括表述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社会民主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原则对立。此后,他不断在社会党的报刊上重复讲话中的观点,特别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例如,他1922年7月21日指责布尔什维克“不是为了革命而专政,而是为专政而专政”;7月27日指责布尔什维克把专政变成“寡头的执政”,使无产阶级专政变成“对无产阶级的专政”;8月2日又说布尔什维克的专政既“使一切法律暂时失效”,又“限制了自由”。当1922年德国共产党人保尔·列维第一次根据卢森堡的狱中手稿出版《俄国革命》一书时,勃鲁姆也在《罗莎·卢森堡和布尔什维克主义》(4月18日《人民报》)中援引她批评苏俄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在上面提到的法国激进党领袖萨尔劳的文章中也涉及社会党和共产党的异同。萨尔劳说:“当然,阶级斗争是社会党的教条之一,无产阶级专政也是它喜欢使用的语词之一,但是我们领会话中的含义。”这是暗示社会党在空口说白话。针对这一批评,勃鲁姆除了重申关于革命和改良的看法外又对无产阶级专政进一步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说:“任何一次政治革命,也就是由一种政治制度转向另一种政治制度,几乎总是要包含一个合法性空缺的时期,那时旧的机构已被颠覆,新的机构还不能运行。这种合法性空缺的时期就是专政时期。”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一种以经验为根据的和临时的必要性,是最好能加以避免的,其持续时间和手段应当严格限制在环境所必需的程度上。”此外,他还重申,“不管出于任何原因,专政都不应当由一个社会等级,仅仅为了一个阶级的利益行使。--因为阶级恰恰应当消失了--而是应当以整个人类集体的名义来行使”,而且不能把“恐怖的专政当作形成体系的和持久的施政方法(méthodedegovernment)”。
  实际上,萨尔劳对社会党的估计基本上是正确的。勃鲁姆和饶勒斯一样,认为社会主义就是法国民主制的彻底实现,他甚至曾为改革法国的行政制度写了一本书(《关于政府改革的书信》,根据1917-1918年在《巴黎评论》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编成,1918年出版)。按照他的想法,社会党经过多年的议会斗争和对工人阶级的教育,将能争取到大多数人民对社会主义的拥护并且通过普选以合法手段夺取政权,那时如果需要专政的话,也只是对反叛势力的短期镇压。这和鲍威尔所设想的“防御性暴力”实质上是一样的。从这一意义上讲,他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当然与俄国布尔什维克所主张的不一样。关于所谓的“以整个人类集体的名义来行使专政”更是连逻辑上都说不通的。因此,萨尔劳认为社会党在这一问题上空口说白话并不算夸大。
  勃鲁姆在论述社会党和共产党的分歧时一再指出布尔什维克把争取政权当作革命的目的本身,这实际上就是批评他们在夺取政权后没有实行真正的社会改造。他一直坚持这一看法,到二战以后也没有改变,而且观点更加明确。
  1947年11月,他为美国人詹姆士·伯恩汉姆的《经理革命》一书(1940年出版)的法译本(书名改为《组织者的时代》)写了序言,并同时以《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经理革命》为篇名发表在《社会主义评论》第7卷第11期上。伯恩汉姆一书的中心思想是:资本主义将很快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将被废除,但企业的管理人员即经理将形成一个阶级,把对生产的领导与对社会的领导融为一体。因此将要发生的革命不是社会革命,而是经理革命,“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的惟一替代”。伯恩汉姆认为,美国的新政、德国的纳粹统治和俄国十月革命都是“经理革命”的实例。俄国革命确实消灭了资本家的私有制,但是由官僚和技术人员组成的“经理阶级”成了国家的主人,实际上继承了资本家阶级的权利和特权,广大无产阶级只不过是换了剥削者而已。勃鲁姆在序言中并没有分析和驳斥伯恩汉姆对纳粹和苏联的评价,只是表示不赞同他关于“有可能摧毁资本主义却没有建立社会主义”的结论,认为应当采用这样的表述方式:“有可能摧毁资本主义所有制却没有摧毁资本主义”,而苏联就是这样的例子。
  勃鲁姆认为,如果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废除以后,由它产生的整个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仍旧存在,也就是说如果雇佣劳动制、家长式的管理、分配方面的不平等、利润的攫取等等继续存在,特别是如果人们之间的等级关系继续存在,那么这一制度既不是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可以说是一种“中间类型”,是一种走向社会主义的“暂时的过渡阶段”。勃鲁姆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需要作为管理人员的精英分子,劳动报酬也不应一律,生产也需要纪律,但这一切都应当遵循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并且应当让所有的工人平等地参与管理。勃鲁姆相信,要把“经理制度”改造成社会主义制度,采用民主制是必要的,也是足够的。“它足以清除资本主义的残余,阻止一种集体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形成,禁止技术领导人形成特权阶级,维护劳动大众在生产手段的控制和管理中应有的权利,保证集体劳动的整个队伍不致丧失平等这一基本特性。”他还说:“也许,在詹姆士·伯恩汉姆先生认为是经理社会先行模式的苏俄,这一制度已经在我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了。”这句话既可以看成对苏联的期望,也可以看作对它的批评,而期望也是立足于批评之上的。
  勃鲁姆对苏联的这种态度一直到死也没有改变。1950年3月5日,也就是在他去世前不久,他在《人民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英国政府连任》的评论,这是他一生的最后几篇文章之一。他在其中对英国工党政府的业绩和苏联的成就作了对比。他认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上,大多数欧洲国家已对所有制实行调控,因此它们现在虽然还不是社会主义的,但已经不再是资本主义的了。这种改变私人对工业的控制的做法导致社会制度发生一些变化,能使社会党更容易执政并且运用暂时的权力当作反对资本主义的工具。勃鲁姆认为,艾德礼和工党政府所进行的改良虽然没有摧毁资本主义,但确实改善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不平等。与此相比,苏联消灭了私有制,但是“工资劳动者制度继续存在,工人的物质条件仍旧很差,在公民的经济的和政治的范围中,一切基本的和个人的自由都无情地遭到拒绝。”勃鲁姆认为,一种制度改造了所有制,却没有改变生活条件,另一种制度通过改良改善了条件,使社会上所有的人都能享受更多的平等、公正和自由。因此他说:“革命可以从上而下改变合法的所有制,却不一定带来有效地解放工人这样的后果。”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勃鲁姆已明确地认为改良比革命好,不再像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那样主张革命和改良二者都不可缺少了。

  三、阶级斗争和阶级行动
  前两节的论述表明,勃鲁姆虽然在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必须通过革命才能实现,但实际上是全力以赴从事改良活动的。随着法国社会党力量的逐渐壮大,参加政府成为它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勃鲁姆和社会党领导机构的多数成员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米勒兰入阁的教训,在这一问题上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几次拒绝激进党人提出的参加联合政府的邀请,后来才逐渐改变态度。勃鲁姆作为社会党议会党团主席,除了与党的领导一同考虑和确定社会党入阁的条件外,还提出一些观点为参加政府准备理论根据,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阶级行动”和“行使政权”的观点,前者又是为后者作铺垫的,它的意义只有与后者联系起来才能理解。
  社会党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以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为出发点的,勃鲁姆当然承认这一点。在1919年《为了做一个社会主义者》的演说中,他用不少篇幅论述“老板”对“雇员”的剥削,并且使用了“阶级斗争”一词。1927年,当激进党领袖萨尔劳暗示社会党虽然把阶级斗争当成“教条之一”,实际上不过是说说而已时,勃鲁姆立即作了反驳。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恰恰回避使用“阶级斗争”一词。
  勃鲁姆批评萨尔劳说,激进党不打算废除雇佣劳动制,否则它就一定会承认“阶级对抗”(antagonismedesclasses)的事实,因为正是雇佣劳动者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利益对立造成了这一对抗。不仅如此,如果激进党当真想废除雇佣劳动制,从逻辑上说它甚至会赞同“关于阶级行动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因为劳动者不能指望资本家在废除这一制度即取消自己的特权时会提供帮助或表示同意。马克思提出的历史性表述公式“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因此而具有重要意义。但激进党只“打算在现行社会制度的范围内进行改良。……而这些改良是现行财产所有制容许的”,因此它不承认阶级对抗和阶级行动。此后勃鲁姆经常使用“阶级行动”一词,而依据他的解释,这是指无产阶级组织成阶级的党来夺取政权。这一解释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我们很难看出它和阶级斗争概念有任何矛盾,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勃鲁姆要用它来代替阶级斗争概念。他在1946年法国社会党第38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发表的《关于学说的笔记》是对这一问题的全面阐述。其背景是:在1945年第37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勃鲁姆负责起草社会党新的《原则声明》。他把以前的声明中关于社会党是“一个以工人阶级为基础而进行阶级斗争的党”这一表述中的“阶级斗争”一词改为“阶级行动”。这一修改被第37次代表大会否决了。大会以后他继续思考这一问题,把有关的笔记汇集和修改成这篇文章。
  勃鲁姆认为,马克思在自己的着作中,特别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阶级斗争”的表述是把好几种不同观点结合在一起的“合金”。这些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中是互相联接的,是“通过深刻的亲和力互相吸引的”,但它们是不同的观点,人们可以承认其中的一些,否定另一些;一些观点已由经验证实,另一些已遭到经验的驳斥,因此有必要通过分析把它们区别开来。
  第一个观点是阶级斗争。勃鲁姆认为它是解释历史的一个“规律”,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补充甚至是理解它的“钥匙”,“文明的进步不过是逐步用一个被剥削阶级取代一个剥削阶级,这个被剥削阶级自己又成了剥削阶级。作为对历史的回顾性解释的、历史意义上的阶级斗争就是这样的。”
  第二个观点是阶级对抗。勃鲁姆认为,阶级斗争的观点只能用于阐明历史,但是“不能通过纯粹地、简单地把过去的曲线延长来达到马克思主义的结论,即一次最终的革命将通过最终消灭阶级而使最终消灭一切阶级斗争成为可能。”马克思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直接分析得出这一结论的,他在这样做时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必然发生的“日益加强的阶级对抗”观点代替“阶级斗争”观点。正是前者使革命不可避免,使阶级斗争除了达到“完整地消灭资本主义”以外没有其他结局。勃鲁姆说:“马克思是根据日益加强的阶级对抗,而不是根据第一种意义上的阶级斗争来把我们引向未来的阶级社会的。”勃鲁姆也把这种观点称为“经济范畴的”观点。
  第三个观点既不是历史的,也不是经济的,而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策略性的。勃鲁姆指出,马克思认为“社会革命是历史的逻辑必然性,但是这一逻辑必然性只有通过运用人的意志才能实现,而对于马克思来说,这种根据意志的行动只可能是为了夺取政权而组织成政党的无产阶级的阶级行动”。勃鲁姆在这里引用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的论断,认为这是“阶级行动的公式”,强调“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是最重要的。这已成为一切源出于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的法律”。
  根据以上论述,勃鲁姆认为,法国社会党的《原则声明》中提到的“阶级斗争”不可能是指第一个观点,因为“不可能依据一个对历史进行回顾解释的规律来建立一个党”。第二个观点也不行。因为经过一个世纪的考验,“阶级对抗不断加强的观点似乎是马克思主义的结构中最缺乏抵抗力的论点之一”。这一观点表示资本主义的集中化、中等阶级的无产阶级化、小农的赤贫化都在不断加强,但是“马克思的这些预见中的任何一点都没有准确地得到证实。资本主义瓦解的过程比这更加复杂,也不是这样有规律的”。另一方面,社会党的政治策略也不可能不考虑到“一种相反现象的补偿效果”,这就是由国家的内在危机或多或少持久产生的各阶级之间的团结。在涉及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时候,这种团结是虚假的,“但是当它涉及使国家的存在、独立和自由遭到威胁的、真正带有民族性质的危机时,这种团结是真实的”。
  勃鲁姆的最后结论是,法国社会党《原则声明》中所说的“阶级斗争”只可能是指阶级行动,而如前所说,既然阶级行动的目的是夺取政权,而夺取政权是所有制的革命改造的条件和手段,那么,“不管社会党在资本主义社会范围内所做的预备工作必须采取什么样的变动不定的和复杂的组合形式(议会中的联合、参加政府、行使政权等等),不管来自其他党派的,能为它的任务的某些因素提供方便的协助同情和一致行动是什么样的,它只能依靠自己特有的(spécifique)行动,或者不如说有组织的无产阶级特有的行动来取得最后的胜利。”他在这里又一次引用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的事情的话来加强自己论断的力量。
  由这最后一段话可以看出勃鲁姆关于“阶级行动”的观点和社会党的策略的关系。他肯定了社会党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改良主义政治行动直到参加政府的必要性,并且把这和革命联系起来。但是这里必然涉及社会党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中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如何把这与“追求革命目的”结合起来,“是一个从来没有在理论上得到恰当解决的问题”。为此,仅仅提出“阶级行动”的观点是不够的,于是他提出了“行使政权”的观点。

四、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
  勃鲁姆是在1926年1月社会党贝莱维勒瓦斯特别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行使政权”的观点来和“夺取政权”相比较的。在同年5月的克勒蒙-费朗代表大会的讲话中他又阐述了这一观点。此后他陆续发表演说和文章进行论述,还把它们汇集成《行使政权》一书,于1937年出版。二战以后,勃鲁姆在1946年9月社会党第37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谈到这一问题,1947年5月又向高等师范学校的社会党学生小组发表了题为《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的演说。这一演说后来发表在《社会主义评论》1947年11月号上,并被收入《莱昂·勃鲁姆文集》第6卷。
  贝莱维勒瓦斯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有一小段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尽管在涉及夺取政权问题时我不是合法主义者,但是在涉及行使政权问题时我是合法主义者。我估计,如果议会实践的进展要求我们在现行制度的范围内行使政权,我们应当合法地、忠诚地行使,不会玩弄以下这种诈骗,即利用我们在政府中的存在来把行使政权转变成夺取政权。”第23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有一段也很值得注意:“我们宁可认为我们的麻烦首先来自我们的力量。如果我们在国内的影响(比现在)更小,在议会内的权威更小,我们将摆脱我们大部分的犹豫和顾虑。政党的困难是随着它们的责任而增加的,而它的责任又是随着它们的力量而增加的。正因如此,我们甘愿看到我们的困难增加。”两段话是关键性的,上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两次讲话中的阐述仍旧是以它们为中心思想而展开的。
  第38次全国代表上的讲话把“阶级行动”与“行使政权”联系起来,认为马克思不仅确认夺取政权是社会改造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且始终确认无产阶级的阶级行动必然包含政治行动,而在一个实行普选权的国家,政治行动必然意味着议会行动和代议制。当一个政党壮大到足以成为议会内多数派或多数派的“必然成分”时,政治行动就成为政权问题,这时社会党的困难就不是由于它的力量弱小,而是由于它的力量强大而产生的。目前党的一切困难都是行使政权的后果。“这些困难都是来自这一事实:社会党由于它的政治行动的一个后果,有可能全部地或部分地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代表、管理者,而这一社会正是它所谴责的,是它想要摧毁并且取而代之的。”但是这些困难是政治行动和议会行动的不可避免的后果,“你们不能回避它们,除非放弃政治行动本身,也就是背弃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论据,正像巴枯宁和无政府主义者在1870年前后所做的那样”。不仅如此,社会党在这样做时会成为“诚实的、忠诚的管理人”。这当然会产生不少困难:“这样一来,我们显然就要对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和不可克服的一切矛盾承担起责任了。”但只有在社会主义完全取得胜利以后,社会党才能摆脱这一困难来面对其他问题。
  在1947年5月高等师范学校的讲话中,勃鲁姆首先指出他是通过把“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这两个术语进行比较来界定“行使政权”的意义的。行使政权是在革命前发生的,它是指这样的事例:“某一个社会主义政党根据民主制度的正常运作而处于和所有其他合法掌握政权的政党相同的正式情况(conditonsformelles),这时社会主义政党按照(它受其支配的)那些制度(institutions)并且在现存的社会制度范围内,亦即在资本主义制度的范围内行使合法的权力。”而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则是一次革命行动,是社会的革命改造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但还不是它的完全条件。政治革命仅仅是革命的开始,在实行社会革命后,革命才算完成。社会革命不仅要摧毁法律上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而且要摧毁“资本主义造成的所有社会的、道德的、文化的关系以及一切国际方面的关系”。从历史上看,消灭了原因还不足以同时消灭结果,后果存在的时间要比原因长得多。“只有当不仅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消失,而且它在自己存在的几个世纪内在所有的现存社会内(指各国社会--引者)分泌出的、创立的和制定的一切方面都消失以后,社会改造才会最终完成。”
  按照这个标准,勃鲁姆认为苏联虽然完成了政治革命,却尚未完成社会革命。苏维埃国家遇到的某些问题和那些由社会党行使政权的国家一样。欧洲其他国家没有一个已经实行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正常的情况是: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在法律上仍旧有效(某些国有化并未改变这一情况,国家代替雇主并未改变雇佣劳动制的实质)的国家,社会党行使政权,或者是一党执政(如英国),或者是社会党在联合政府中占优势(如比利时、波兰和法国),或者是社会党参加联合政府(如捷克和罗马尼亚)。所有这些社会主义政党都有相同的困难:必须使工人阶级认识到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的区别,使他们不致陷于失望,丧失耐心,感到受欺骗。勃鲁姆承认,1936年以后,也就是在法国的人民阵线执政以后,他一直在努力消除法国工人的这种情绪。但是,“我从来没有认为,对于社会党来说,行使政权或参加政权已成为一种必要的甚至是正常的立场。我认为,即使环境经常迫使我们这样做,这种情况仍旧只能是例外的情况。”
  勃鲁姆认为,社会党行使政权的真正困难在于,需要表明“一切情况既能维持,同时又有变化。”需要使人们产生这样的感觉,即“民族的集体利益在社会党的手里时会与在任何其他的政党手里时一样得到维护”,同时又需要使整个国家,特别是工人阶级感到确实“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事情的发展将和任何其他的党执政时不一样”,而这种不同的做法是只有社会党才能采取或者尝试的。“应当使政府行为发生一种可以感觉到的变化,应当完成这种变化。”这当然是很困难的事,因为,社会党为此需要调和“两种现实”。其一是:社会党是在资本主义框架内执政的,它必须忠诚地履行职责,这不仅是遵循“正直诚实的道德规则”,而且也是符合党和它所代表的工人阶级的集体利益的。与此同时,“我们是社会主义者,我们的任何行为都是要力求实行社会改造的,因此也是要力求实行必然会使目前的资本主义社会走向明天的社会制度的那些调整和改善的”。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管理者”,社会党面临许多十分敏感的问题,而作为社会主义者,他们知道这些问题是无法获得任何令人满意的解决的。
  勃鲁姆在这里阐述的问题实际上是第二国际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政党一直面临的问题,但是在这些党的领袖中,以这样细致的、层次分明的分析来对待这一问题的人是不多的。勃鲁姆试图通过把“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区分开来解决这一矛盾,但却不能真正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在当代社会民主主义表示认同现存国家和社会制度,不再企求用作为制度的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之后,这一问题才得到解决,但这时它们又遇到了新的问题,需要提出新的方案来应对了。
  从勃鲁姆初次提出“行使政权”概念到发表这篇演说已经过了20余年。其间,勃鲁姆经历了人民阵线的创立和瓦解、反法西斯主义斗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担任过政府总理,做过维希政府和纳粹的囚徒,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他经过反思,在《在人类的范围内》一书中谈了他对法国资产阶级与政权关系的切身体会。他说:“和表面上看起来的情况不一样,一个半世纪以来确实是资产阶级在统治着法国,两次战争之间出现的例外情况纯粹是虚幻的。”他指的是“人民阵线”。他认为这不过是一些政治力量在1934年6月以后自发形成的“防御性联合”,它依据的是一种“保守的本能”,是为了“扞卫民主原则”。社会党受命组织政府,但是它完全了解,它只能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范围内行使政权。即使当选举产生的下议院似乎被民众的多数派占据时,资产阶级仍旧保持抵抗的手段,只是由于害怕(革命)才暂时让步,一旦恐惧消失后,这些手段就重新生效了。资产阶级掌握地方议会、公务员、新闻界、财政、工商界,尤其是法国的上议院拥有其他国家的上院在任何时候都未曾拥有的那种权限。“实际上,每当通过普选表示的人民意志迫使政府的构成体现了人民的倾向和改革积极性时,掌握领导权的资产阶级立刻就会把它当作异物一样消灭和抛弃。法国的资产阶级掌握着政权,既不愿意放弃,也不愿意让人分享。它完整地保留着政权。在1939年的战争前夕,它仍旧掌握着民族国家机器的方向盘,但是它已不再有能力驾驭这个机器了。”
  另一方面,勃鲁姆也看到了法国资产阶级的衰落。所以他才说这个阶级已丧失驾驭能力。他认为,十年来的发展表明,资产阶级已不能适应法国社会,已不能在它本身中发现任何“能量储备”,任何“想像力资源”,任何足以克服经济萧条的更新的、重整的能力。法国资产阶级在所有的生产活动中,在创新和发明方面都落在其他国家后面。它甚至“允许工人阶级的状况恶化到悲惨的地步。它不懂得,雇主和雇员之间关系的不断改善不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利益,而且是由于民族的切身利益必须进行的”。正是由于对法国资产阶级的这种认识和估计,勃鲁姆即使在四年多的囚禁中仍没有丧失对社会党前途的信心,但是这也同时说明他仍有许多幻想。
  所有这些认识、信心和幻想在这篇论述《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的演说中都有反映。他在演说的最后又回到了“阶级行动”问题。他说,他经过反复思考得出的结论是:尽管行使政权会带来许多困难,但是如果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拒绝政治行动,保留自己的全部力量,准备在时机到来时用于革命,那么“这个党将一点一点丧失行动的能力和兴趣”。他认为“对于无产阶级政党的保健(hygiène)来说,参加政治行动是必要的;对于群众的政治教育来说,对于精英的施政能力教育来说,政治行动都是必要的”。
  在谈到行使政权会不可避免地遇到的困难时,这篇演说表现了相当乐观的情绪。他认为在当时,这些困难即使还不能解决,但至少已是“可以面对的”了,已经不致使社会党必须回避它们了。原因在于,在多数欧洲国家,“国家已不再是资本主义的纯粹和单纯的表现,精确的表现。”如果假定它们还是原来那样的,那么“在资本主义社会内行使政权就会是一个不能维持和不能容忍的矛盾”。勃鲁姆援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实即历史唯物主义)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与它所决定的法律制度、所有制、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之间已经“不相容”了,这是资本主义衰落的一个象征。另一个象征是法定的所有制与这一制度所决定的意识形态、信仰和习俗之间的“不相容”。

  勃鲁姆认为,资本主义的衰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他指的是民主制。民主制的现代形式是资本主义创造的,但现在民主制已愈来愈脱离产生它的资本主义,因此“行使政权的社会党所遇到的矛盾和所处的条件目前已不像以前的资本主义制度时期那样”。勃鲁姆不同意有些人认为法国已完成革命或开始革命的说法,因为法国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仍旧存在而且可以无限期地传下去。雇佣劳动关系仍旧存在而且严酷,所以“我们并不处于革命阶段”。但是“就双重矛盾日益加剧的意义来说,革命问题是出现了。资本主义显然愈来愈不能支配(产生它的)生产力,而且它发现自己所创造的政治制度愈来愈脱离它了”。
  勃鲁姆在这里已把他关于行使政权的观点发展成关于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观点。他认为,由于以上两种矛盾:“现代国家逐步地摆脱资本主义。正因如此,社会主义政党有可能在还没有控制国家的条件下运用它,同时这些党本身也更加有理由不受资本主义控制。社会主义政党在掌握政权时要把它当作一个进行反对资本主义斗争的工具,这就是说,要利用国家的权威来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来临的条件。”勃鲁姆承认这是困难和危险的,尤其是因为社会党不是在平静的情况下冷静地行使政权的,而是会遇到“不可预见的事件的震动,临时出现的反应,敌对者的攻击的火力”。但是只要社会党的领袖能作出理性的选择,群众有判断的能力,党内存在积极的团结,还是有可能做到的。
  从勃鲁姆去世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世纪。在这半个世纪内,在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民主主义运动有了很大的进展。社会党行使政权(单独执政或者参加联合政府)已经不是例外,而是正常的情况,而且它们即使在野时也是最重要的反对派。但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力量并没有像勃鲁姆所设想的那样趋向衰落。人民群众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信心削弱了(主要表现在对选举和政党的冷漠甚至厌恶),却提不出更好的制度来改进或代替它。尽管如此,资本主义现在还是有生命力的,我们离社会主义目标还相当遥远。目前已认同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虽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遇到许多新的问题,本身也需要革新,但是它们的基本立场和勃鲁姆是相同的。从这一点来说,勃鲁姆确实是当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先驱之一。
  注释:
  ①这是勃鲁姆以假托歌德谈话的方式写成的系列散文,1900年11月起分几次在《白色评论》上发表,后结集出版,已被收入《莱昂·勃鲁姆文集》第1卷。
  ②《莱昂·勃鲁姆文集》第1卷(1891-1905)1954年巴黎法文版第251-252页。
  ③④⑤⑥⑦⑧⑨《为了保住老房子》,参见莱昂·勃鲁姆《民主的社会主义》1972年巴黎法文版第27页,第28页,第29页,第30页,第32页,第33页,第34页,第42页,第42-43页,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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