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首先,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现代实践哲学范式,它超越了作为理论哲学的实体性哲学与主体性哲学两种范式,构成了现代哲学之典范;其次,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超越于与市场经济实践方式相匹配的主体性哲学的现代实践哲学,能够通过社会批判而起到一种使现代市场社会健康发展的作用;再次,马克思哲学与作为古代实践哲学之典范的中国传统哲学同属实践哲学理路,在思维范式上所具有的亲合性,使之可能构成中国哲学重建的一个积极的、非常重要的中介。
二
马克思哲学当代性的第二层意蕴是其作为市场经济校正机制的社会批判功能。这种批判功能的发挥,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社会独特的运作方式所要求的,另方面则是由马克思哲学所从属的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思维范式所决定的。
从经济、政治等现实生活之外对其进行一种批判,是市场经济社会所要求于哲学等理想性文化的一种独特的社会校正机制。任何社会的健康发展都不能没有一种校正机制。但市场经济社会所要求的校正机制却不同于自然经济或类自然经济社会。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领域的互相渗透、合为一体,因而其批评校正机制便是内在的,或者说理想性的精神文化价值的范导作用是内在地渗透于经济、政治活动之中,与现实性的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折衷为一个综合性的价值,从而统一地从内部规范人们的活动的。而在领域分离的情况下,各领域的价值亦趋于分离,理想性的精神文化价值对于现实生活的规范或校正便亦只能从其外部分离地进行,其方式主要地就是一种对于现实社会生活之弊端的批判,通过批判,使社会得以健康地发展。哲学作为精神文化的核心部分,在这种社会校正机制中,自然具有一种中心的作用。
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批判功能是如何可能的呢?这就需要从哲学思维范式与社会生活方式或实践方式的关系说起。站在实践哲学的立场上看待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只能把理论活动视为实践活动的环节,视为对于生活中问题的一种象征性解决。这样看待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便是,理论思维的方式与实践的方式之间有着某种对应性或匹配性。具体到哲学与生活的关系,即哲学思维范式与人类的生活方式或实践方式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性或匹配性。正是由于理论不是一种站在生活之外的静观,而就是生活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理论思维的方式才与实践的方式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一致性或同构性。以此观点去看理论哲学,它所特有的关于思想的“看”或“凝视”的隐喻,并不能视之为希腊人特有的观念,而是某种特定生活方式或实践方式的产物,只是在希腊人那里得到了典型的表达而已。这种特定生活方式的特点便是人与自然或主体与客体在某种程度上的分离。只有在主客分离,生活的某些部分成为与人相对的“对象”的情况下,“凝视”才是可能的。而就最为基本的实践样式物质生产来说,只有在一种构造性或重构性的生产方式中,事物被看做一个对象才是可能的。这样一种生产方式便是工业生产。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最为根本的不同便是农业生产是“有机的”,即所生产的东西基本上是有机物,它们有着自身的生长节律,人并不能任意改变它们,而是只能从外部加以照料;而工业生产则是“无机的”,即人把生产对象当做无机物,当做原料加以构造或重构。在农业生产中,人类并不能够改变所生产东西的性质,而在工业生产中,人类却不可避免地要按照自己的目的去设计对象,去赋予对象以合目的性的形式。显然,在前一种情况下,生活或实践中的事物既然是自然地存在的,而不是人为地构成的,那么,它也就不会成为人主体试图看出其本质的“凝视”对象,从而理论哲学的思维方式便无有可能,只能存在一种实践哲学。而只有在后一种情况下,既然人类要按照自己的目的去设计对象,去赋予对象以合目的性的形式,那么,以事物的本质为目的的“凝视”便是不可避免的。理论哲学便正是对于这种实践或生活方式的一种表达或象征,并以这种象征去在思想中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但是,生活或实践方式亦即“做”的方式,不仅有涉及人与物的关系的“做事”方面,还有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做人”方面。做事的产物为物品,而做人的产物则为社会交往关系或社会组织。一般而言,做事的方式与做人的方式之间要求有某种一致性,但也不尽然。这就是说,在无机性或构造性做事的条件下,在做人方面,既可以是基于自然血缘关系或拟血缘关系的共同体交往,亦可以是基于自觉的利益关系的联合体交往或市民社会交往。在前一种交往方式中,社会组织尚为一种有机的方式;而在后一种交往方式中,社会组织则已成为了无机的,即人为地构成的。当无机的做事方式与有机的做人方式结合在一起时,整个社会的实践方式便是一种半无机的:只有当无机的做事方式与无机的做人方式结合在一起时,整个社会的实践方式才成为完全无机的。半无机实践的典型在古代有希腊城邦式的半工商业社会,在现代则有建立在工业生产基础上的计划经济社会。而无机实践的典型则无疑为建立于现代大工业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社会。在半无机的实践方式中,一方面,对于事物的“凝视”已 成必要,另方面,由于社会组织尚为一种天然的共同体方式,而非人为的东西,因此便无必要对之进行“凝视”,也使得个体的自我无以凸现,从而便无以从自我出发去构造整个世界,而只能从某种客观的事物出发去构造世界。这种思维方式便是所谓的实体性思维范式。在完全无机的实践方式中,由于社会组织已成为人为性的,个人成了最后的社会单位,自我意识的出现便不可避免,从自我出发去构造整个世界便亦不可避免。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主体性思维范式。显然,古代哲学,就其以柏拉图为代表的主流而言,之为一种实体性哲学,之以本体论为中心,正是因为这种哲学是与古代的实践方式或做事做人方式相匹配的;而近代主流哲学之为一种“主体性”哲学,之以认识论为中心,亦正是由于这种哲学是与近代以来的实践方式相适应的。近代哲学革命的实质,就是从实体性思维方式向主体性思维方式的转变。
显然,理论哲学的生活根基在于生活世界的分化或分裂,在于工业生产和联合体交往或市民社会交往的无机性、人为性、构造性。而基于一种有机的、非构造性生活基础上的哲学则必定只能取实践哲学的理路。但有机的、非构造性的实践方式只有两种可能的存在方式,一种为前工业、前市场经济的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另一种则只能是后工业、后市场经济的社会。前一种实践方式在历史上现实存在过,与之相应的哲学便是古代实践哲学,其典范当推中国传统哲学。后一种实践方式尚未成为现实存在,只是人们试图超越工业生产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一种努力,一种探求。这就是说,近代以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实践方式虽然一般而言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状况,却也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这就促使人们去寻求一种能够克服近代实践方式之弊端的新的实践方式。与对这种实践方式探求相呼应的,是各种现代哲学的产生,而其开创者便是马克思。各种流派的现代哲学虽然主张各异,但在力求克服近代主体性哲学的唯理智主义弊端这一点上,却有着高度的一致性。所有这些哲学便构成了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思维范式。
显然,西方哲学从古代的实体性哲学到近代的主体性哲学,再到以马克思为开创者的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思维范式,是与西方社会的实践方式从古希腊的半工商业社会实践方式到近代的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实践方式,再到探求一种超越市场经济的实践方式的变化相对应的。而作为特定哲学形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近五十年间亦经历了从实体性范式到主体性范式再到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范式的发展。(注:参见拙作《范式转换:从实体性、主体性到人类学——近五十年中国主流哲学的演变及其逻辑》,《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不言而喻,这一发展亦必然是为这一历史阶段内中国人实践方式的变化所规定的,或者说是与国人实践方式的变化相匹配的。就实质而言,中国几十年来所实行的计划经济活动方式,是一种半工商业的实践方式。在这种实践条件下,虽然“做事”的方式在工业化的城市之中有了某些改变,但“做人”的方式却仍然基本上是传统的: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社会的基本组织虽然发生了变化,如从形式上消灭了传统的血缘共同体即宗族组织,但生产队本质上仍是一种血缘共同体和地缘共同体的混合物,仍然是一种传统共同体之变体;城市之中的社会基本组织“单位”,虽然脱离了血缘和地缘的根基,但却仍是另一种传统共同体即职缘共同体的变体,“单位”对于其职工仍有如家族之对于其成员。与这样一种生活方式相匹配的思维方式,一般而言只能是实体性的,在哲学上,便只能是一种本体论范式或实体性哲学。作为这种范式之体现的旧的哲学教科书体系,统一地写着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的理论或科学这样的本体论命题,自然是毫不奇怪的。在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大地上的兴起,人们的实践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说“做事”方式的变化虽然急剧,但还不是质上的变化的话,那么,“做人”方式的变化则是突变性的。与现实中的变化同时,哲学急剧地转向一种主体性哲学或认识论思维范式,一时间认识论成了哲学研究的中心,其它哲学领域(如价值论、历史观等)也不能不深受认识论研究方法的影响。哲学上的这种变化,有时甚至超越了现实变化的进程。然而,到了90年代,认识论研究却在急速地衰落下去,这一思维范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这种情况说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其弊端也日渐显露,从而对其进行批判性考察以便能够对其负面后果有所限制或改变的任务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在认识论范式或主体性哲学视野中,由于这种范式与市场经济实践方式之间的匹配性和一致性,要进行这种批判是不可能的。因此,与之同时,建立新的思维范式的任务也就提上了哲学的议事日程。这新的思维范式不是别的,正是一种作为对于主体性哲学思维范式之扬弃的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思维范式。人类学范式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兴起,虽然不能排除作为当代西方哲学主流的人类学范式的影响,特别 是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等哲学家思想的影响,但更为重要的还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逻辑的要求和中国社会生活变化对于哲学思维的匹配性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一百多年以来,其对于人类历史的一个伟大贡献,便是通过社会批判推动了社会生活的健康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大生命力也正在于此。今天,这一点已越来越清楚地为人们所认识到。不言而喻,中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亦不能没有哲学的校正作用;而担当起这一事关民族前途的重任,亦不能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责无旁贷的职责。就此而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向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原本形态的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范式的回归,便同时是向着其批判传统的回归,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伟大传统的复兴。
三
马克思哲学当代性的第三重意蕴在于它有可能构成中国哲学重建的一个积极的、非常重要的中介。向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思维范式的转换,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匹配于现实的实践方式和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本面目,而且还有着更为深远的文化意蕴,那就是由之回归于中国哲学的真精神,并对之加以创造性的阐释。
自19世纪以来,中西文化碰撞一百余年。身处这一巨大的张力场之中,国人饱受文化精神分裂之痛苦。人们常说,哲学所探寻的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不是任何哲学都能够为任何人提供这种安身立命之本的,特定的人们对于精神家园有着特定的要求。对于缺乏回家了的亲近感的“家园”,人们是不会长久地留恋的。为了生存,为了不被开除“球籍”,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旧有的“家园”,并试图接受新的“家园”。然而,纯粹为了功利的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家园”,并不是精神适当的居所,人们在精神上仍然飘荡着、流浪着。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史上的一种可称之为“精神返乡”的现象,曾长期令人困惑不解,这就是有那么多的思想大师在早年不遗余力地鼓吹反传统,而在晚年却变成了传统文化的衷心拥护者。这当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可举出梁启超、严复,以及当今仍活跃于理论界的李泽厚等人来。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只能理解为他们想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只是在没有自己的“新家”的情况下,才无可选择地走回了那已经不适于居住的“旧家”。因而,我们必须建立起新的精神家园。
每一种哲学传统都有其内在的真精神,它所体现的不是哲学家个人的主观兴趣,而是一个民族的生活理想,一个民族处理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的全部智慧。人类不同于其他存在物之处就在于人类生活由于意识与语言而造成的理想性之维,由于理想性之维而带来的现实与理想间的紧张关系。而哲学的智慧,说到底,就是以某种方式对这一紧张的化解。由于自然环境、历史经验的不同,不同民族形成了相当不同的解决这一紧张的方式。中国哲学的真精神可归结为一种入世的智慧,即一种在生活世界之内调和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的智慧。这正是一种实践哲学的精神。显然,这与西方传统的理想与现实二元分割的取向是极为不同的。其所以有这种不同,正在于中国传统哲学所孕育于其中的传统社会生活并未像作为西方文明之源头的希腊那样,存在过一种半工商业社会,而始终基本上是一种自然经济的农耕社会。许多学者曾指出,中国哲学的这种内在精神最为显着地体现于原始儒家与原始道家的学说之中。这种真精神,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是一种类似于海德格尔哲学那样的实践哲学思维范式。(注:参见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34页以下。)不言而喻,要建立起一种具有亲切感的新的精神家园,我们便不能无视本民族久远的哲学传统。只有立基于自身的传统,这种重建才可能获得成功。
然而,自近代与强势的西方文化相遇以来,中国哲学便一直处于一种受动状态之中。这种受动性不仅直接地表现为一些文化激进主义者要求全盘放弃包括传统哲学在内的传统文化,而且更为深刻地表现为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现代阐释上。在强势的西方话语权威的支配下,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中国传统哲学纳入了西方哲学的解释框架之中。就是那些对传统文化推崇备至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也往往不能超越这种思维定势,甚至比他人更为深刻地把中国哲学西方化了。仅仅从外部批判并不能改变一种思想的实质,而惟有那种借助于某种理论哲学的实体性或主体性范式从内部进行的现代阐释,才是最致命的。在这种解释下,传统哲学的真精神就从根本上被进一步扭曲了。
但是,企图简单地退回到传统哲学是不可能的。不顾时代的变化而一味地高唱弘扬传统,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适当的精神家园,甚至适得其反,毁坏了传统哲学的真精神。原始的中国哲学所匹配的实践方式,早已消失于历史的尘埃之中,而现今我们所面对的生活世界已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现实。因而,既有的处理现实与理想关系的智慧方式,已不再有效,而新的方式则有待我们的创造。既然哲学智慧的本质在于化 解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紧张,而现实的改变意味着紧张方式的改变,那么,这种改变就必然要求哲学解决方式的改变。因此,试图退回“旧家”只能说是一种思想上的懒惰,要有一个适合居住的“新家”,必须通过我们艰辛的创造性思想劳作。这就是说,当代的中国哲学建设者们所面临的任务是双重的,既要保持住中国哲学的真精神,又要使这种真精神能够有效地与现代生活方式相匹配。
诚然,一百多年来,面对文化现代化的巨大压力,经过数代人的劳作,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现代哲学的观念,西方哲学的诸多因素也已经进入了国人的思想之中,但是,这种急速建立起来的现代哲学的观念却是极其粗糙且充满了深刻的矛盾的。究其原因,盖在于人们所运用的思想方法与中国传统思想的格格不入。而这又是因为人们对于西方哲学均作了实体性范式或主体性范式的理解之故。在这种理解下,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扭曲和新观念中的重重矛盾也就不可避免了。建立与现代生活相匹配的现代性哲学,在中西文化碰撞的条件下,引进或借助西方哲学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但是,借助什么,如何借助,却是大有讲究的。如果借助于与属于实践哲学理路的中国传统哲学格格不入的属于理论哲学理路的实体性或主体性范式哲学,那么,深度扭曲和激烈冲突便是不可避免的。持续百年的中西文化之争,便是其表现。很清楚,中国哲学的真精神只有在属于实践哲学理路的思维范式之中才能够充分体现出来,因而,欲恢复中国哲学的真精神,惟一可行的方式就是回归实践哲学理路。但是,既然回到纯粹的属于古代实践哲学范式的传统哲学已不可能,那么,一个可行的选择便是借助于最为相近的思维范式去重建中国哲学。换言之,若能借助于与中国传统哲学同属于实践哲学理路,在深层具有某种亲和性的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范式哲学,则虽不能完全避免冲突,但至少有可能将冲突减低到最小程度,即在重建中最大限度地保存中国传统哲学的内在精神。
借助于一种属于现代实践哲学范式的哲学去重建中国哲学,一种最具现实性的选择对象便是马克思哲学。这不仅因为马克思哲学是现代实践哲学的典范,马克思本人是现代实践哲学范式的开创者,而且更因为在众多现代西方哲学体系中,没有哪一种哲学像马克思哲学那样如此长久而又深刻地影响了国人的生活,也没有哪一种西方哲学被国人如此深入地研究过,如此深入地进入了国人的精神生活。现代西方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历史,也颇能说明问题。研究中国现代思想史的人都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中国知识分子在诸多可供选择的西方哲学中认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当中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但是,有一点似乎是不能忽略的,那就是中国传统哲学作为古代实践哲学的典范与马克思哲学作为现代实践哲学的典范,在思维范式上的相近或亲和性。
当然,国内现实存在的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形态基本上并不是现代实践哲学范式的,而是实体性哲学范式与主体性哲学范式的某种混合形态。以这样的解释形态作为重建中国哲学的一种中介,自然是无法达到弘扬中国哲学真精神之目的的。这些解释虽然并非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而是在现实生活需要的影响下附加给马克思哲学的,但是,它们毕竟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阻碍了人们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正确理解。因此,要想使马克思哲学在中国哲学的重建中真正起到一种根本性的中介作用,一个首要的任务便是对马克思哲学进行一种新的解释,以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回归现代实践哲学或人类学范式,恢复其真精神。在恢复马克思哲学真精神的基础上,如果我们能够进而运用现代实践哲学思维范式,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资源进行深入的发掘,并立基于现代社会生活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对之进行一种现代阐释,我们就能够一方面重建起一种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另方面则使得作为一种现代实践哲学的马克思哲学深层地融进中国哲学精神之中。是马克思哲学这一方面的当代意义,对于国人来说,无疑是更为重大,更为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