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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代台湾妇女运动体制化的困境

2015-07-14 11:2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近年来,女性参政已成为台湾妇女运动的核心议题,通过妇女参政来推动两性相关法案及政策,但在当前台湾的政治环境下,无论是正在体制化进程中的妇女运动还是已经参与到政治领域里的妇女,都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台湾政治场域特有的蓝绿分际及其带来的意识形态之争的考验。
  一、当代台湾妇女运动发展历程
  妇女运动是社会运动的一种,常被用来解释妇女抗拒两性不平等、争取权益的行动与作为,其关怀内容以女性课题为主,企图通过群体的力量,谋求改善妇女在社会中的处境、地位,促进女性意识的成长,最终消除所有的性别歧视。从是否促进妇女性别意识觉醒、是否致力于最终消除性别歧视的角度来看,20世纪70年代,吕秀莲在台湾发起的“新女性主义”比较切合这一内涵,因此,本文关于台湾妇女运动发展历程的回顾,从20世纪70年代新女性主义运动开始,并以解除戒严前后作为重要的分水岭。
  20世纪70年代,在全球范围内的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吕秀莲等人在台湾发起新女性主义运动,提出“先做人,后做男人或女人”,先后筹建“时代女性协会”“拓荒者之家”等组织,举办讲座、培训班,在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等,批判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激发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追求女性事业的发展,以逐步消除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建立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的新意识。严格说来,这一时期的新女性主义的主张其实相当温和,甚至其策略性论述有时给人一种妥协性大于革命性的感觉,“女人不能忘了自己永远是女人,应该把自己的性别所持有的本质发挥无遗,于言行举止,于装束打点,于职责本份,莫不皆然……”。其“人尽其才”,“做什么像什么”的主张,无非是在社会一向认同的女性基本特质基点上进行新的塑造,充实现代思想内涵,并一直不忘强调女性的基本特质和传统美德。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种温和的立场与策略论述为新女性主义赢得了立足之地,拉开了台湾现代女性主义运动的帷幕。于是,“在形式上标榜平等,在实质上不超脱自由主义,不挑战女人‘本分’的新女性主义便在由男性主导、求新求变的年代具有市场价值,甚至受到******内改革派的青睐”。1979年“美丽岛事件”后吕秀莲入狱,新女性主义运动归于沉寂,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在台湾现代妇女运动中开拓先锋的历史地位,以及它在启蒙社会性别意识上的积极意义。
  20世纪80年代解除戒严前,在亚洲国家或地区民主化浪潮的冲击、岛内反对势力及广大民众的压力下,******的威权体制有所松动,为台湾社会民主运动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妇女运动团体相继成立。1982年,李元贞等人成立“妇女新知”杂志社,随后其它妇女团体相继成立。这一二时期的妇女团体活动主题相对比较单一,或协助妇女就业,或帮助妇女处理婚姻,或救援雏妓等,妇女新知则因其规模、组织与主题的相对多元居于这一时期台湾妇女运动的主导地位,正如王雅各所言,“妇女新知几乎成为台湾戒严时期民间妇女运动的唯一品牌”。妇女新知杂志社翻译介绍西方女性主义经典着作,发表文章以女性主义视角讨论相关法律的修改,并推出年度主题举行相关活动。考虑到社会的接受程度,妇女新知在议题选择上十分谨慎,活动主题从早期温和中性的自我成长、妇女保护和两性对话,渐进到挑战性别歧视,积极争取女性的工作权。随着妇女运动的开展,策略选择上也开始由个人成长面逐渐转向体制内的制度改革、进而发起零星的街头运动。1984年6月,“优生保健法”在“立法院”讨论期间,“妇女新知”发动了七个妇女团体联合签署堕胎合法化的“妇女意见书”提交“立法院”。总体上,上世纪80年代的妇女运动仍然遵循温和的策略,但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都已经开始小心谨慎地进行了一些试探性的政治参与。
  1987年解除戒严以来,各种相关法规陆续修订,妇女运动空前活跃。90年代是台湾妇女运动蓬勃发展的时期,各种单一议题或专业性妇女团体数量增多,同时,校园里的女性主义社团增多,1987年台湾大学“女性主义研究室”(简称女研社)成立,代表新一代女性主义者出现,也使妇运因新生力量的加入而更充满生机与活力。1993年以全台大专院校女教授为主的女性学学会成立,作为一个联结学术研究与妇女运动的跨校组织,女学会汇聚了全台高校各个学科领域的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并以其学术能力为当时的妇女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成为“妇运团体里面最精英的妇女团体”。
  90年代台湾的妇女团体有清晰的自我定位,有明确的运动目标、策略、行动方针,各个妇女团体也充分展示自己的特色、运动理念来吸引会员,先后针对雏妓问题、妇女工作、选美及色情、政治改革与家内平权等提出诉求,有的妇女团体甚至还企图将情欲一类的私人问题转化为公共政治论述。在政治解压的大环境下,妇女运动与政治运动、环保运动、学生运动等民间社会运动一起蓬勃发展,并籍此与其它社运团体结成同盟关系以开拓资源,达到诉求。总体上,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策略有所调整,议题更加多元。在行动策略方面,包括演讲、座谈会、抗议游行、记者会、对民意代表的问政观察及评估、“立法院”旁听及游说监督、声请“释宪”等等,都成了妇女团体采取的方式。从女性思想的推广,到实际服务的提供,再到理论建构中的学术研究,温和的文字呼吁与激情的街头抗争交互运用,妇女运动以更灵活多变的方式来追求现有性别体制的改造。在妇女团体的各种诉求中,争取和保障妇女在就业市场、政治参与、婚姻财产、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相关法案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两性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等陆续获得通过。
  二、妇运与政治:从保持距离到走进体制
  上世纪70和80年代,台湾的妇女运动深受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影响。自由主义崇尚自由、理性与平等,女性主义沿袭自由主义的理念,将之推广到女性身上,提出妇女首先是人,具有理性,理性是妇女及所有人类的共通本质,而妇女的性别是次要的,乃至于偶然的属性。在70年代的新女性主义运动中,“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这句口号在戒严时代的社会情境下,具备了一定的挑战性,“先做人”、“人尽其才”、“做什么像什么”,温和的立场和策略性论述为新女,胜主义赢得了立足之地,累积了宝贵的经验。80年代初期的妇女新知活动主题仍围绕着妇女自我成长、保护妇女和两性对话来展开,强调“性别议题超越政治”,声称“与所有政党保持等距”,一方面强调自己的“非政治”色彩,一方面小心翼翼地进行一些试探性的政治参与,并取得了与体制对话的初步成效。与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尝试与政治体制对话以改善女性的集体处境,与政治的微妙关系成为这一时期妇女运动的明显特征。
  解除戒严后,随着政治转型和妇运形势的
变化,台湾的妇运同样迎来了新一波女性主义思潮的冲击,多元性、代际差异、身份认同、特殊性等一一而来,议题多元和路线歧异之争终究不可避免。1997年“公娼事件”后,妇运内部路线激辩,随后妇女新知和女学会部分成员相继离职,妇运团体分裂为谋求从结构面改变性别不平等的妇权派(又称性别政治),以及以何春蕤为代表的主张积极介入情欲论述的性权派(又称性欲政治)。自此,“妇运将形成边缘战斗与体制内改革的双轨现象。……妇运也是大众与分众路线同时进行。大众路线着重托育、老人安养、人身安全、就业机会等福利政策的全盘规划,超越男女两性的对立,设计出符合儿童、老人、妇女等社会大众需求的公共政策。分众路线则以差异政治为基调,循着族群、阶级、性倾向、情欲偏好等诸多轴线,不断地增殖衍异各种新兴主体认同,增加了当代多元社会的多元性与丰富性”。走分众路线的性权派增加了当代台湾妇运的多元性,而主流的妇权派则走向所谓的“大众/体制内改革”,其具体途径便是参与政党政治与选举,通过各种法律的修改和制订主导性别平等的具体落实。
  在妇运团体推动的一系列修法中,较有指标意义的是“民法亲属编”的修订。1996年“民法”部分条文修正,通过分开财产制,给已婚女性在法律上独立拥有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随后,妇运团体继续努力,要求在住所、姓氏、子女等方面继续修正,2002年正式完成修法过程,落实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的婚姻权和亲权。如果说,“民法亲属编”的修订尚属于女性主义政治诉求中纠正性别歧视的话,那么,2001年的“两性工作平等法”和2004年的“性别平等教育法”则已经是女性主义在积极地运用法律推进性别平等,落实社会性别主流化了。这既缘于妇运团体的积极奔走,亦得到了相当一部分女性“立委”的支持。
  在这期间,政治转型带来了日渐频繁开放的选举,部分妇女运动者提出了“妇运体制化”,即妇女运动如何进入体制面对选民、选举与社会大众的要求。这种政治化的趋势和积极介入选举政治的思考体现在上世纪90年代台湾妇女运动的一系列行动中。1992年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期间,妇女团体与民进党联合组成“妇女选民政见连线”,提出女性“立委”候选人的“妇女联合政见”,宣称要提升妇女在财产、工作、婚姻等方面的权利,并得到了******籍女性候选人的支持,实现了女性政治人物的跨党派联合发言。随后,妇女团体将这一行动扩大到所有的公职人员选举中。妇女团体通过公职人员选举,推出各种隐含性别主流化的政见给候选人尤其女性候选人,透过公职人员或者民意代表中日渐增多的女性,推动政策改革或法律修订的可能性,持续增加女性整体的政治影响力。至此,女性不再以弱者自居,她们开始以平等公民的身份,要求对社会中现存的不平等的性别结构制度进行改革,实现了妇女在政治生活等公共领域中由“他者”到主体的身份飞跃。
  三、妇女参政与参政的妇女
  妇女运动积极走进体制面对选民和社会,参与政治选举,这一妇运体制化走向是政治转型以来台湾妇女运动的核心议题,而推动妇女参政进而提高女性群体在政治中的影响力无疑是妇女运动体制化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无论是妇女团体的努力或妇女个体参加公职选举进入政治体系的动作,都是妇女参政的表现。让妇女进入一向为男性把持的政治场域,无疑会给公共政治生活品质带来新的面貌。“当妇女们平起平坐地进入到曾是由男人们所把持的领域中去的时候,并且特别是在她们越来越在公共领域变得重要的时候,她们就会用她们的价值观和态度,深刻地重新塑造那些男性的领域,改变由男性所创造的、暗藏战争和男性侵略性的价值系统”也就是说,如果女性以平等主体的身份进入公共政治生活,并且达到一定的数量,对政治的解构与重建是可以期待的。这个数量,就是西方女性主义者一直关注的妇女参政人数的临界点,即女性参政发挥实质作用所需的关键比例:25%—30%。在台湾,最高民意机构性别比例方面,2008年第七届“立委”中有高达30.9%的女性,已经达到了这一临界点要求。但遗憾的是,与往届相比,在政策的拟定与法案的修订方面,这一届的女“立委”们似乎并没带来实质性改变。
  在台湾,政党和选民是影响绝大多数“立委”问政的最主要因素,如果把“女性”立委作为一个群体来观察,发现她们确有一些女性特有的倾向,比较关心女性话题、民生议题或关注弱势团体,在关系妇女群体权益的法案上如“两性工作平等法”和其他民生议题,部分女性“立委”有结盟的现象,但若涉及政党利益或政党意识形态,像“公民投票法”等,基本上所有女性“立委”的性别意识都让位于政党意识。她们身上集合了政党、选民、游说团体等角色期待与角色冲突,还有妇女特有的私领域中母职或人妻的角色压力,各种身不由己的言行在所难免。单从台湾“立委”选举来看,在实施单一选区两票制之后,多元代表性受到排斥,女性在原有中大选区获得提名的优势不再存在,更加依赖政党的提名与支持,女性参政的首要制约力量仍在政党。因此,“未来女性参选立委,最主要需要克服的门槛仍在党内的父权文化”。也就是说,无论女性“立委”们是否或多大程度上具有性别平等意识,她们的参政言行,首先必须符合政党的利益与要求,否则,她们连提名资格都没有,何来参政的表现舞台?而台湾特有的政治生态,注定一些具有民粹动员的议题仍具有选票市场,因此,女性“立委”的性别意识让位于政党意识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
  四、结语
  台湾的妇女运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朝体制化迈进的过程中,妇女参政取得巨大进展。但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无论是体制化中的妇女运动还是政治场所中日益活跃的妇女,都无法避免蓝绿分野的考验。女性参政本是妇女运动的主要诉求之一,但身处政治场域中的女性显然偏离了妇运团体推动妇女参政的初衷,被政党斗争的议题所吸纳而失去了女性参政的主体性。如何找回参政女性的群体自我,回归妇女参政的正常轨道,以其擅长沟通的特性以及包容性的政策立场,降低政党斗争带来的社会对立,促使关系民众福祗的民生议题成为公共政策的主流,既是当前台湾参政妇女所面对的重大课题,也是台湾妇团乃至全台民众对参政妇女的殷切期待。
  注释:
  ①吕秀莲:《新女性主义》,台北:敦理出版社,1986年,148-151页。
  ②顾燕翎:《检讨台湾女性主义论述一三十年来妇运的理论、路线与策略》,荒林等主编,《中国女性文化》,中国文联出版,2001年,172页。
  ③王雅各:《台湾妇女解放运动史》,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年,69页。
  ④李元贞:《女学会十年,妇运万水千山》,(台)《历史》月刊2003年9月号。
  ⑤林芳玫:《当代台湾妇运的认同政治:以公娼存废争议为例》,(台)《中外文学》,27卷第1期,1998年6月,56—87页。
  ⑥《联合报》,1992年11月7日。
  ⑦(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方文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98年,第268页。
  ⑧彭濞雯:《参政篇》,妇女新知基金会主编:《1999台湾女权报告》,台北:妇女新知出版社2000年,第83页。
  ⑨杨婉莹:《矛盾的女性关键多数》,《中国时报》,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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