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新的形势,本质上与协商民主有一定耦合之处,其对于协商民主的发展有积极地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因而应当克服这些制约因素,进一步拓展网络政治参与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协商民主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作为一种新的民主模式,就是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政策和政治生活。[1]网络政治参与扩展了政治参与的主体,同时改变着政治参与的手段,使政治参与的本质内涵和效果都发生了变化。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新形势,网络政治参与对协商民主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网络政治参与为协商民主提供新思路
网络政治参与具有广泛性、直接性、平等性、即时性等特点,协商民主具有多元性、合法性、程序性、公开性、平等性、参与性、责任性、理性等特点,[2]因而网络执政参与与协商民主在本质与精神上是有一定契合的,网络政治参与在很多方面又为协商民主提供着新思路、新方法。
第一,网络政治参与为协商民主提供自由、平等的空间。网络中的公共论坛,可以克服现实生活中的公共论坛的诸多弊端,例如权威和精英对于政治过程的操纵以及对话语权的影响,形成开放并且自由的公共舆论空间。网络政治参与中,参与主体内容和形式广泛,对经济实力以及文化水平等因素要求较低,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无需经过选举来获得参与资格,仅需通过网上微博、论坛、社区等网络媒介就可以针对某一问题发表不同的见解。这种网络政治利益渠道填补了现实生活中渠道的空白,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现实政治表达途径的缺失,这无疑为政治稳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二,网络政治参与打破传统政治参与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的协商民主更能够接近直接民主的理想。网络政治参与,即要如实地反映民众的民意和社情,同时也应让政治精英以及政府充分了解这些社情民意,在决策时充分考虑这些民众的意见,真正地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并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民众直接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其内容涉及生活方方面面。
第三,网络政治参与拓宽了民众影响政府的渠道。网络主见成为公民和政府直接或间接对话的重要渠道,它影响着政治决策的过程,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与理想。网络中有大量政治信息,公民通过对这些政治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形成对于政治事件和政治决策的价值判断,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能够较快速地反馈到政府决策层,将言论的政治影响力进一步转化为权利,而这正是协商民主中理论家们所倡导的。网络已经成为民众与决策者政治互动的重要机构之一,成为民众讨论公共事务、表达自己意见、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平台。
二、网络政治参与在协商民主中的制约因素
虽然网络政治参与对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进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架起了一座无形的桥梁,但是,网络政治参与在协商民主中也存在一定制约因素。
第一,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受限。这影响了协商民主主体参与的广度。目前网络使用人口仍只占人口的一部分。在经济物质发展水平较为落后,资源匮乏的地区,网络仍无法在民众中普及。此外,网络普及的程度也直接影响奥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数量,网络普及的不平衡也直接导致了参与主体的层次不平衡,因而,这就影响了网络民意在不同阶层的合理分布,从而影响到了网络政治参与主体,也就是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普遍性与广度。
第二,网络政治参与的无序性影响了协商民主在网络中的实际功效。网络在给民众的政治参与带来自由与便捷的同时,因其自身不受时间和空间以及地域、身份等限制的特点导致了在网络世界中政治参与的无序性。这种无序性加剧了网络政治参与的这种无序性加剧了网络政治参与的货轮,部分非理性及非合法性的政治参与可能会错误引导舆论,使民主协商偏离正确方向,甚至出现混乱。
三、拓展网络政治参与在协商民主中的路径
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协商民主的新形势,它与协商民主精神契合,且为协商民主提供了新的途径。另一方面网络制止参与在协商民主中所发挥的作用所存在的弊端,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并加以解决。
第一,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我国有5亿多网络用户,但是对于整体人口来说,所占比例仍较小。此外,仍有一部分群体虽然能够承担网络诶用,但对电脑和网络知识匮乏,无法利用网络实现网络政治参。因此,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技术的普及降低网络使用费用,扩大互联网的覆盖面,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民众网络使用率,实现网络协商民主主体的广泛化和普遍化。
第二,规范相关制衡机制,保障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为实现网络协商民主的常态化提供保障。因此,我们应当努力地制定更系统全面地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立法的研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监督机制,保障网络政治参与。制度只有切实得到实施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事还要加强监督,确保政治参与在法律框架下有序运行,实现网络协商民主常态化。
第三,加强网络伦理建设,提升网络参与主体整体素质,实现网络协商民主规范化。在网络世界中,伦理道德是对网络秩序一种柔性、非强制性的规范,传统伦理道德主要依靠舆论规范个体行为,网络伦理道德则表现为公民的网络道德自律,这便是维持网络秩序的一种内在需求。因此,应对公民进行相关网络道德教育,努力提升公民网络道德责任感和自身修养,努力提高网民参与网络行为的素质。
总之,网络政治参与虽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但是网络政治背景下街上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对这网络的发展,一个国家,特别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论在大众参与的需求方面,还是技术和成本方面,网络政治参与在直接民主、远程民主中具有不可替代地作用。
作者:李倩 来源:文化产业 2016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