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权利是英国著名学者苏珊·斯特兰奇提出的,她理论带有明显的欧洲风格,理论严谨,她用结构性权利重新定义了丰富的国际关系思想。权利包括联系性权利和机构性权利,结构性权利特指能够影响和决定他国办事方法的能力,而联系性权利特指一国让另外一国是做不符合其自身意愿的事情。作者认为,在处理国际政治问题时,结构性的权利较为有效,一些现实性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本文就深入探讨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结构性权利,以供参考。
在20世纪70年代,国际政治经济学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流派之一,斯特兰在这时提出了结构性权利,将政治和经济结合在一起来分析国际竞争经济学结构,其他包括金融结果、知识结构、生产结构及安全结构,这些结构在非政治单位与主权国家中起到了相互影响的作用,也充分反映了现代社会具有代表性的结构特征,其实,很多学术界的学者之所有对国家政治经济格局存在截然不同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们对权利结构的不理解所导致。
一、结构性权利思想的形成
国际政治经济在20世纪70年代不断发展,国际政治经济学就在发展的过程中相继的出现了。以汉斯*摩根索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权力论在战后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相继脱颖而出理想主义国际治理论的辩论,其核心地位在国际政治研究中得到了确立。现实主义权利论对军事实力和物质在国际政治中被过分强调,甚至把政治与经济都不同程度的割裂开来进行探讨。世界各国间经济来往越来越频繁,国际政治经济中不再将经济和政治分开来解决出现的许多重要问题。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苏珊·斯特兰,她以经济学家的身份进入了国际政治研究领域,因为她十分不满国际政治中政治与经济相分离的现象,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新思想也是她不断提出的,为国际政治理论注入了新活力,尤其是她的结构性权利更是在国际政治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 结构性权利的内容和特点
四大结构
生产结构。自从在19世纪以来的200年来,生产结构发挥了两种不同变化,第一种是出现了世界市场,本国市场服务生产结构逐渐被国际市场服务的生产结构而取代,使生产慢慢出现国际化的特征。第二种变化是西欧国家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化。世界市场销售的全球战略一直是中小企业和跨国公司的主导发展目标,但民族经济不平衡的状态因全球生产结构的变化有了十分明显的突出表现,有些发展中国家十分不满跨国公司的经济权利和社会影响。
金融结构。金融体系和生产体系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双方是互利共生的关系。虽然金融体系效率不高,其结构也不稳定。如果没有金融体系,只会存在初级金融形式和次级金融形式,尤其是次级金融形式,其特点太过松散、单一及不稳定。国家也会成为只有商业关系,国家体系就不会存在了。国际社会的分工带来了不少的收益,国际金融体系的发展也因社会分工所带来的贸易有所促进。因此,国际金融体系可以使国际贸易变得更有效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工具。所以,国际金融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世界生产结构可以利用金融体系来重新分配成本和利益,风险和机会。
知识结构。人们最容易低估和忽视知识结构所衍生的力量。在国际关系和政治经济研究中,知识结构受到了严重忽视,虽然有些技术专家知道知识的重要性,但很少很专家能够监测、分析及理解知识结构。知识结构中包含政治、文化、社会和经济各方面因素,还能影响生产结构和牵涉国际政治体系,使权利更加集中。科技改变的论点没有出现到斯特兰所强调的政治和经济理论当中,技术(知识结构)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是处于很重要的地位,是不能够被忽视的。传统权利和加强其他权利支柱的保证也是来源于此。知识结构已经开始主导其他结构,权利结构也因技术变革而改变了。还改变了金融结构,而生产结构的改变是通过生产和贸易从政府转移至公司,后续由发展了全新的技术。
安全结构。在政治经济学中,某些人另一些人提高安全防务而形成的一种权利框架。提供安全的人可以获得某种权利,而在运用这种权利时,在财富的生产或消费方面提供安全的人也为自身谋取了福利,并在社会关系方面拥有了特权。虽然安全结构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不少很大,但它也不是随便可以忽视的。安全结构在现代国际政治经济中是围绕国家体制而建立的。
三、结构性权利对现实经济的影响
以大宗商品定价机制为例来分析结构性对权力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所谓商品定价机制,就是确定商品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价格模式。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主要有两种定价方式:一是对于成熟的期货品种和发达的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如原油、大豆和天然橡胶)来说,其价格基本上是由最著名的期货交易所标准期货合同的价格决定;二是对于尚未得到广泛认可的期货品种和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如铁矿石)来说,其价格由市场上的主要买方和卖方每年达成交易。近几年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幅度已难以仅用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加以解释,而表现出明显的金融化特征。从结构性权力的角度来看,定价机制,不论是定价的规则协商还是基准价格的确定,都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软权力,是对在大宗商品市场上交易双方选择的一种限制。而这种限制又与诸多因素相联系,定价规则的选择与市场结构、生产结构和安全因素息息相关。市场基准价格的确定又牵涉金融和知识等诸多方面,受生产、金融和安全方面因素的限制,以下以铁矿石为例,对全球大宗商品定价机制中的结构性权力进行具体分析:
基于结构性权力的视角,中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的解决办法亦可以从生产、金融、知识和安全四个维度予以分析:首先是金融角度,可以从期货市场的建立和人民币国际化两方面入手,积极参与全球定价机制。期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一国拥有国际定价权的前提,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期货市场现已主导了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中国要赢得国际市场的定价权,必须培育成熟有效的期货市场,保障定价权的获取。中国的期货市场自恢复以来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例如大连成为芝加哥之外重要的玉米期货市场,郑州的小麦和棉花期货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建构了“中国价格”,上海的铜价为全球认可,但距离定价权目标还有很长的距离。就人民币国际化而言,美元霸权依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国际格局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我们应该通过人民币国际化,在可行的市场逐步建立人民币结算机制,来规避美元波动给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失,拒绝为美联储的宽松埋单。其次是知识;我们有必要建构中国在世界的话语体系,为中国的正常需求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放任外媒恶意炒作“中国需求”概念。同时,需要避免民族主义倾向,以积极的、建设性的客观分析和理性论证来赢得世界主流媒体的认可,发出我国在大宗贸易领域自己的“声音”,从而建立中国自身在大宗商品定价领域的话语权。第三安全;中国应该积极执行资源外交的战略,努力制定包括外交、财政方面的政策,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开矿设厂,降低对个别国家的资源依赖,保障铁矿石的国际航运安全,与航线周边国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防范海盗、台风等各种自然和人为风险。最后是生产;中国的企业往往处于产业链低中端的加工生产环节,资源和原材料需要大宗进口,成为遭受国际企业和国际炒家两头夹击的对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斯特兰的结构性权利中的四大结构分析可得知,虽然作者对它们进行了划分类别,但最终目的让大家对复杂纵横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有清晰性的了解,虽然斯特兰的结构性权利思想和当今国际关系理论的要求并不相符,但她的结构性权利理论简单直观,对政治和经济的紧密结合起着促进作用,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研究思想,可以说,斯特兰的结构性权利理论在国家关系理论中仍占据特殊的位置。
作者简介:
何增武(1979-)男,汉族,籍贯:山西,职称:中级,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政治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