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其中“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其内容在《条例》各章中是最多的。这充分反映出廉洁纪律在纪律体系中的重要性,彰显了党中央顺应民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执行落实好廉洁纪律各项规定,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厚植政治生态新优势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严守廉洁纪律体现了厚植党执政基础的深刻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政治生态的状况,直接决定着从政环境的好坏。王岐山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署名文章中指出:“目前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反映最强烈,对腐败最痛恨,对改进作风、廉洁自律要求最迫切。” 可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改进作风、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迫切与重要。 严守廉洁纪律是巩固夯实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得民心者得天下。苏共早年在有20万党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200万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2000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丢失了自己。这是为什么?政治纪律被动摇、苏共党性蜕变、思想滑坡、作风坍塌是致命一击。知史才能通今。要从巩固夯实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从严执行廉洁纪律,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把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价值理念植入骨子里、融入血液中,要成为须臾不能忘记的信条。严守廉洁纪律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生动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宏大的系统工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鲜明的党性为灵魂和纽带,以廉洁纪律为标准和对照,以优良的作风来推动和构筑。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正自身、扬清风,形成集体意志,集聚共同力量。严守廉洁纪律是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抓作风、改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严守廉洁纪律,明确和细化了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树了一把尺子、立了一面镜子,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标杆。
严守廉洁纪律红线厚植政治生态新优势
“浇风易渐,淳化难归。”净化政治生态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也不是一时之力,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要厚植理想信念之基。党性修养的放松是最危险的隐患,对党员干部来说,厚植理想信念之基,关键是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四风”问题、不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子都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钙”失则神散,“钙”足则志笃。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做到“石可破不可夺坚,丹可磨不可夺赤”。党员干部不论在任何岗位上都不能忘了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宗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丢掉共产党人的灵魂和本色,不断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使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刻骨铭心。要厚植权力运行之度。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赋予我们一定的权力,是一种信任、一种重托。越是职位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厚植权力运行之度,要害是坚持权力属于人民、用权造福人民、为民谋福祉。通过改革体制、优化机制、完善制度,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让党内的民主监督和党员的监督权落到实处,使党内监督、党外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形成合力,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要厚植律己修身之本。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才能防止精神沦陷。厚植律己修身之本,核心是自重、自警、自醒,清正廉洁。胜人者力,自胜者强。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时刻记住“头上三尺有神明”,要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严守廉洁纪律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既要挺纪在前、全面覆盖,又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为官不为现象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纪检机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铁纪发力、让规矩生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用“看得见的方式”将群众的“获得感”变成“现实感”和“真实感”。严格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着重查处和追究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让无视党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断释放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紧跟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检干部要珍惜自己的名节和操守,“白袍点墨,终不可湔。”坏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辈子的污点;破一次底线,就会留下遭侵蚀的漏洞。纪检干部要把党规党纪持之为明镜,内化为自觉,升华为信条,守得住底线,防得住“围猎”,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执行纪律的带头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典型案例
收受礼金贿赂被“双开”
在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期间,黄柏青逢年过节收受下属与社会老板朋友贿赂、礼金近亿元。其中不少是一些老板和领导干部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柏青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万两万,多则成百上千万。黄柏青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多令人咋舌,专案组曾在黄家发现一个装有6万欧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组织调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谁送的。在离开惠州后,他也收受一些老同事和当地老板的红包礼金,认为“反正与他们已经脱离直接关系了”。2015年9月,黄柏青因违规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被“双开”,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当官就不要想着发财
2009年3月,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周亨华以妻弟的名义与周某某各出资25万元建立的苗圃基地正式开业,周亨华实际占有50%股份。2010年、2011年,周亨华两次受周某某请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帮助周某某的弟弟周元发在未经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承接了咸宁开发区一道路绿化工程和咸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按照之前约定,周某某先后6次通过他人将收到的一半苗木款共计65万元转交给周亨华。因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其他问题,2015年3月,周亨华接受组织调查。9月,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亨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李逢春 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