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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合法性论析

2016-06-03 15:2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型始于十九世纪中期,自满清末年到解放前,始终无法解决政权的合法性危机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以不断革命作为政治合法性的基础,而以1978为始端的改革开放转变了原有的政治建构方式,将持续改革作为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的源动力,进而确立了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一、改革与革命的交替对合法性的影响

 

根据马克思韦伯关于合法性的论述,康熙以前的清朝是克里斯玛型社会,清王朝统治基础来自传统天命的授权。进入19世纪中期,伴随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起义、甲午战争和义和团运动,传统的由承天命确立的合法性已难以为继。为了巩固清王朝,在体制内部掀起的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和立宪运动调整王朝的合法性,将专制皇权引向君主立宪。

 

1906年清政府下诏立宪,启动庚子新政。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十年后立宪,这遭到当时精英们的反对。压力之下,清政府提出折中方案,在召开国民大会前,组建责任内阁。但又由于责任内阁排除汉族官员,导致立宪派认为统治集团无意推行宪政,随即倒向革命派。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历史再也没有给清朝统治者通过立宪解决合法性危机的机会。

 

19121月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被推举为临时大总统。民国成立之初,统治范围仅限南方一隅,加之世界多个国家未于承认,致使其统治的合法性遭受挑战。袁世凯凭借当时的影响力,成为参议院选举的大总统,说服清帝逊位,促成南北统一,巩固了中华民国的合法性基础。19122月隆裕皇太后代理年仅六岁的宣统皇帝发布《清帝退位诏书》,结束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帝制。

 

一年后,中国举行了历史上的第一次国会选举,袁世凯当选为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中华民国就此建立合法性基础。1914年袁世凯解散国会,废止临时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这些均在法律框架下完成,因此没有动摇政治合法性。但是袁世凯接着改国号,恢复帝制,则将建立的合法性基础毁于一旦。

 

1913年,孙中山发起倒袁倡议,改组国民党为中华革命党,发动二次革命对抗北京政府,以失败告终,但由此开启以革命方式换取政治合法性的先河。在苏联的支持下孙中山创办黄埔军校,训练革命武装进行北伐。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随后蒋介石通过战争和军事手段结束军阀割据的局面。由于理论上的国家统一是建立在武装暴力基础上,因此南京国民政府的合法性存在先天不足。

 

为此,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希望通过军政,训政到宪政的方式建构合法性基础。1946年,国民政府制宪工作完成,次年11日颁布宪法。19483月行宪国民大会开幕,国民政府宣布将权力移交给民选国民大会。虽然在法理上权力交给了国民大会,但由于国民党排除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参与,因此权力并非真正的交予人民。国民党在试图解决合法性危机的同时,违背民意,挑起内战,最终导致政权的崩溃瓦解,丢掉了在大陆的政权。

 

  二、不断革命确立合法性

 中国政治合法性论析

1949年,中国共产党在大陆全面建立政权。但通过战争和暴力建立的合法性基础相对较为薄弱。因此,从1949年开始到改革开放前,共产党通过不断革命的方式解决合法性危机。不断革命的终极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再到共产主义都要通过不断的革命。革命是什么,革命就是要破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对阶级敌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没有敌人就没有革命,革命就是代表人民消灭敌人。因此,在建国初期,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各地土匪自然被视为反革命,到了1950年代,革命的对象转变为地、富、反、坏、右黑五类。1964年开始的四清运动,毛泽东将革命斗争对象转为党内,他指出: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打到党内走资派。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如此以革命的名义发起各种运动,建构合法性,导致整个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各种运动一个接着一个,从党内到党外,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思想各个领域。土地改革、镇压肃清反革命、三反五反、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反右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七八年来一次,循环反复,永无休止。

 

不断革命导致个人崇拜和极权思想的形成和强化,1957年,党的政治合法性遭到来自党外民主势力和知识分子的挑战。但随即开始的反右斗争将其击退,自由民主思想受到摧毁性打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被政治包裹起来,社会的私人领域荡然无存。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日报》和《红旗》发文指出:毛泽东的继续革命解决了无产阶级专政下,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但实际上,不断革命加剧了社会矛盾,导致了合法性的危机。毛泽东希望通过人民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民主方式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合法性危机的问题,但事与愿违,整个文化大革命不仅遭到来自党内的反对,也更加丧失社会各阶层的支持。社会分裂失序、国民经济停滞。最终在1971年林彪出逃事件和1976年四五运动后,不断革命理论和实践宣告彻底失败。

 

  三 、通过改革重建合法性

 

  毛泽东去世的第二年邓小平复出,针对毛泽东时代的负面遗产,革命、贫穷、落后、封闭和极权,反其道行之,以改革替代革命。为了建立政权的历史继承性,邓小平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希望通过改革重建合法性。以民主法制代替极权和个人崇拜,以开放代替封闭,以富裕代替贫穷。改革结束了阶级斗争,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对饱受政治斗争之苦的人民来说,改革无疑是人的真正解放。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大力发展生产力,通过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达到人民共同富裕。经济发展,生活得到了改善,人民拥护,合法性得到了巩固。

 

  关于合法性的建立。毛泽东的不断革命和邓小平的改革有三个显著区别。一,革命是强制性的,民众没有参与讨论的权利,但改革是非强制性的,民众可以广泛参与讨价还价。二,革命的成本太高,需要国家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而改革几乎是零成本开启的,实现的是全民获益的帕累托最优。三,革命排斥物质享受,而改革意味着物质生活的改善。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的中国,处于极权压制和物质生活贫困的民众普遍存在求变的心理,改革的到来,唤起了他们对党和国家新的希望。

 

八十年代开启的一系列改革,强化了合法性基础。1978年冬,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土地承包责任书按下手印,实施了大包干。这一彻底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掀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而后来自于中央决策层的顶层设计顺应了亿万农民的呼声,果断打破了当时高度集权的农村管理体制,使农民从土地承包亲身体验中真切感受到自己是土地的主人。这无疑是翻天覆地的大事。之后,自下而上的农村改革席卷全国,最终导致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

 

与此同时,在城市开始了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改革,在人、财、物、产、供、销方面放权让利,让职工参与管理,实现企业自主。在一些国有企业进行股份改革,使职工成为事实上的所有者。在社队企业乃至后来的乡镇企业,工人的权利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归。整个1980年代是一个市场经济初步发育,国有经济松动的发展期。

 

  以此同时,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也是1980 年代的改革重点。在不改变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从企业活动中退出,实现企业自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党退出政府行政,避免权力绝对化。1978年改革之初,政府财政收入约占整个GDP31%,到1989年底下降到15%,政府对资源的占有减少了,社会经济效益普遍提高。由此形成的有限政府发展趋势良好。80年代开启的改革是底层和顶层相互合力共同推进的结果。在解构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极权政治的框架下,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回归人民,在所有人都获益的情况下推进社会变革。因此,党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得到了显著改善。

 

但是,从90年代开始党对政府的控制加强,在经济领域,政府成为全社会资本的最大所有者,集货币、资本、税收和资源于一身。改革回归货币化,重建货币经济,从中央到地方,政企不分全面回潮,国有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庸。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使政府财政收入逐年提高,到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收入5.13万亿元,地方本级收入5.24万亿元。

 

而同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1564亿元,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2%,已经重新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此外,政府行政干预得到强化,给一个政策,下一个文件,发一个批文就是给钱和特权。政府通过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经济行为,扶持央企、国企和利益集团,排挤民营企业使得财富流向政策受益群体。

 

  面对改革出现的种种问题,以持续改革树立起来的合法性受到来自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二元背离的影响。如何巩固合法性?回归正确的改革路径是关键。十八大以来,深化制度顶层设计,通过建立中央直接控制的领导小组推行体制的全面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为我国未来十年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进一步巩固合法性提供了政策保障。

 

  作者:周冬 来源:数字化用户 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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