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比英美发达国家的“自发性”现代化更为复杂,许多“历时态”问题需要“共时态”解决。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取得现代化的成功,更要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合法性。因此,在顺利推进中国现代化的前提下,通过盘活传统型权威的“存量”,来谋得现代型权威的“增量”,为优化政治合法性结构赢取更大的空间,这是一种理智和务实的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
人类社会自从开启了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现代化”就成为整个转型时代的主题。当前中国仍处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仍以获得现代性为目标,“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①。同时,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要比英美发达国家的“自发性”现代化更复杂、更艰难,因为当下的现代化进程中“历时态”的问题需要“共时态”的解决。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如何维持和巩固它的“合法性”是目前中国政治一项极其重要的议题,而处理这个议题,不可能离开对“合法性”、“权威”、“民主”等的讨论。
二、以“合法性”的概念界定为中介来理解“权威”与“民主”
我们尝试以“合法性”的概念界定为中介来理解“权威”与“民主”,以更好地来思考如何处理处在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权威与民主的关系,为重构中国的政治合法性提供可行的思路。
“合法性”亦称“正当性”,在政治学辞典中,合法性是指“被治者认为是正当的或自愿承认的特性,它将政治权力的行使变成了‘合法’的权威”,“反映了一种认识上的一致,这种一致赋予领导者和国家以权威”②。可见,合法性取决于被治者的主观认同,而这种认同的来源是多元性的,可能是个别领导者也可能是机构亦或是规范。而我认为合法性是一个具有正面意义的复合型概念,其自身的建构路径多元(比如政治体系的核心价值、政治规范、政治授权或民主、政治绩效乃至政治机构、政治人物),同时以“个人认同”的主观形式表现出来而具有客观现实性。对权威的认识,我们从其与权力的关系来看,权威是“一种权力形式,一种影响力的形式,来自于人们的自发授权、自愿服从”,其日常用法是“得到同意、尊重和承认的合法性权力”,与合法性联系在一起。
因此,政体的巩固依靠其“合法性”的支持,合法性危机就是权威危机③。可见,权威是政治体系的成员认同的具有某种实体形式的权力,也与合法性紧密相关。我们认为权威是一个与合法性具有直接相关性的复合型概念,但对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权威而言,其建构成分并不单一,往往是以一两种类型的权威为主导,兼具其它类型的权威。 关于民主的看法,我们仅在合法性的意义上来讨论民主。从政治过程的角度看,民主在政治授权上拥有无可比拟的合法性,而不论其可能产生的政治效能。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认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民主的尺度”④。因此,我们同意这么一种意见——“民主已经成为当今时代政治合法性的最重要标准”⑤。
到此,我们至少应该达成这么一种共识:合法性的建构路径呈现多元化;类型呈现多元化;同时,民主作为现代政治体系取得合法性的重要指标,相对于威权主义来说是一种稳定性更强的权威。
三、处在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权威”与“民主”
从传统型权威向现代型权威的转变,是任何国家政治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重构现代政治体系合法性的必经之路。但问题在于,现代化是整个社会系统的目标,而各个子系统的现代化速度并不是一致的,这在发展中国家最为突出。所以,如何在经济现代化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来促进政治权威的转型,以期重构政治合法性,是中国目前需要迫切思考的问题。
(一)现代化与政治稳定
塞缪尔·亨廷顿明确地指出,“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产生政治混乱并非由于没有现代性,而是由于要实行这种现代性而进行的努力”,似乎,现代化的另一面就暗含着政治不稳定①。这个问题的根源来自于,后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政治体制的发展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变化”,即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的扩张速度过快,政治组织化和制度化的速度偏低,导致政治不稳定和无秩序。可见,现代化背景下的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有着深层次的制约性关系:经济发展需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也的确能带来政治稳定,但而经济越发展越有可能因为社会动员、政治参与与政治制度化的矛盾而带来政治不稳定。目前中国政治体系的合法性仍以传统型权威为基础;而由于中国超常的经济发展速度,这种合法性也体现出较强的稳定性。但是,从亨廷顿来讲,只要经济发展出现问题,而社会动员和制度化的矛盾又难以一时解决,这种依赖于经济发展或政治绩效的政治合法性就会因为失去根基而自动解体,滞后国家的现代化。因此,当下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结构存在着潜在危机,为了中国更长久的政治稳定,中国必然要合理建构政治合法性的成分。
(二)现代化与政治民主
民主的条件从宏观上包括了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自身以及文化系统中的公民文化,从微观上包含了公民个人的民主技能和心理素质。这对于一个拥有多重现代化任务的国家而言,往往会因为经济发展的迫切现实需要,而把这些条件的建设搁置甚至无限期延后。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形式,它的建设方向和性质是由植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对于任何制度,民主都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目标,也是政治合法性的稳定来源。
(三)现代化道路上的权威与民主
在现代化背景下,无论是权威还是合法性都必须获得现代性,才能保持稳定性,而这种现代性主要指的就是民主。
历史经验证明,权威主义是一种“过渡时期的权威主义”,虽能保持政治稳定,提供民主的经济前提,但由于其合法性来自于超常的现代化效率,容易引发政治危机。因此,权威主义向民主的转型是可靠的出路②。对于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而言,政治稳定和政治民主同样重要,因为现有的政治稳定是现代化顺利进行的条件;现有的政治稳定主要靠传统的或原有的权威来保证。这里就存在着一个新旧权威的过渡,“现代化的最大忌讳就是匆忙地丢掉旧的权威,而不是利用旧权威去培育新权威,其十分糟糕的后果就是出现‘权威真空’”③。因此,在保持政治稳定、顺利推进中国现代化的前提下,通过盘活传统型权威的“存量”,来为谋得现代型权威的“增量”、优化政治合法性结构赢取更大的空间,是一种理智和务实的选择。
四、重构中国政治合法性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既要取得现代化的成功,又要谋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合法性,这是一个非常困难与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盘活传统型权威的‘存量’,积极谋得现代型权威的‘增量’”的指导性准则之下,需要一些更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一)国家领域:抓好“增强政党权威”和“加强国家法治”两个基本点
增强政党权威。亨廷顿认为,进行现代化的政治体系的稳定程度取决于其政党力量的强弱,而强有力的政党必须有高度的制度化和高度的群众支持,否则没有组织的参政沦为群众运动,没有参政的组织沦为私人小集团④。因此,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权威,对盘活传统型权威的“存量”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也必须通过这个制度把各个阶层的群众参与纳入到正常的体系和渠道中来,以减少新兴社会力量对现有政治体系的冲击,从而避免弱化政党权威。
加强国家法治。对于一个正在进行民主化的政治体系而言,保持政治体系的“法治化”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这样既可以加强民主的制度化以减少民主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又能增强政治权威的稳定性。因此,政治机构或政治人物对法律的自觉遵循就是一种塑造政治权威的行为。
(二)市场领域: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绩效
对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发展仍是核心目标。没有经济发展作为实际的制度绩效,不仅会对盘活传统型权威的“存量”造成极大的阻碍,而且还会引发政治不稳定(社会动员/<经济发展*流动性机会*政治制度化>=政治不稳定)。因此,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绩效、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是盘活传统型权威的“存量”的基础。
(三)社会领域:建设“强社会—强国家”
随着市场力量的不断增长和市场意识的逐渐觉醒,国家领域和市场领域之间的“空间地带”(即社会领域)不断拓展,这就为培养公民的民主习惯提供了条件。同时,参加社会组织,是公民获得民主技能与心理素质、增强民主信仰和深化政治价值导向所必须进行的“社会训练”。更为重要的是,参加社会组织是为了获得“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包括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突破集体行动的困境、提高社会的效率,从而提供了政府和经济的绩效,塑造了“强社会——强经济”与“强社会——强国家”⑤。总之,在社会领域进行民主准备,是国家领域进行民主转型的基础性条件,以减小转型所带来的政治风险。
作者:何芳 来源:理论观察 201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