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顾问委员会虽然存在时间仅仅才十年,但是这十年的时间对中国政治现代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顾问委员会主要通过权力交接实现退休制,限制中顾委的职能权限,保证中央权力和权威;通过作风建设,促进中央政治风气的改善。在不同的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政治现代化。
为解决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实现干部的新老交替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设立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组织机构即中央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中顾委”),它对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就目前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研究中顾委是通过权力交接、职能保障、作风保障三个方面推动中国实现职务的退休制,促进中国政治的现代化。
一、权力交接
中顾委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退休制和新老干部平稳交替,它有两大特点:过渡性和短期性。邓小平曾多次强调“设顾问委员会,是一种过度性质的”,是“干部领导职务从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种过度”[1](P.413-414)。因此,在中顾委成立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就强调“顾问委员会今天刚成立,就宣布准备将来取消,这就明确了这个组织的过渡性”[2](P.6)。
中顾委的过渡性主要体现在干部领导人员的新老交接。随着在十二大正式设立中顾委这一机构,成立了172位老干部组成的中顾委,十二大选举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人员结构分布也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中央委员会的348名成员,有211人,即60%多,是第一次选进中央委员会。在这211人中,有140多人,即三分之二以上,年龄在60以下,最小的为38岁。”[3]在1985年9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对中顾委进行了一次比较大的人员调整,决定要把年龄较大的同志退出中顾委,增加一批从中央领导一线退下来的老干部。
为了做好这次人员的调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就决定成立以时任中顾委常务副主任的薄一波为牵头的五人小组研究具体事宜,薄一波提出了退出中顾委的四种情况,以此决定36位老同志退出中顾委。在这次中顾委的调整中,中顾委退出36人,增补56人,总数182 人,比十二大时增加10人。1987年11月10日,中共十三大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顾问委员会,退出31人,增补59人,组成共200人的中顾委。
随着老干部退出中央委员会进入中顾委,中央领导机关干部队伍逐步实现了领导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此时的政治局常委的平均年龄是63岁,政治局委员是64岁,同十二大相比,分别年轻10岁和8岁,书记处书记和中央委员的平均年龄也进一步降低了。[4]
中顾委的过渡性也就决定了它存在期限具有短期性。邓小平也特别强调中顾委存在期限这个问题,认为采取过渡形式是适合,“但是再过渡时期当中,比如说过渡时期是两届,十年,我们必须认真解决这个问题”[1](P.414),“如果花两个5年的时间,通过这种过渡的形式,稳妥地顺当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把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
这对于我们国家以后的发展,是办了一件很好的事情。所以,可以设想,再经过10年,最多不要超过15年,取消这个顾问委员会。”[2](P.6)随着退休制度的逐渐确立和新老交替的顺利进行,中顾委的任务和使命也基本完成,特别是从十二大到十三大这五年时间,就有33位委员去世,邓小平深刻地认识到“如果不退休,在工作岗位上去世,世界上会引起什么反响很难讲”[2](P.315)。因此邓小平在1989年9月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就明确指出:“下次党代表大会不搞顾问委员会了,还是搞退休制度。”[2](P.316)随后在薄一波主持下,中顾委减少了很多活动,1991年上半年,陈丕显决定不再担任中顾委委员,同时提及“中顾委以后设立不设立,请他们研究。”[5](P.230)薄一波和宋任穷得知陈丕显的想法后亦表示自己也要退出中顾委,并且赞同以后可以不再设立中顾委。
在1992年10月,中顾委会议室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并作出要向十四大提交的报告,报告说:“鉴于党的干部离休、退休制度已全面建立并正在顺利执行,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已取得预期的进展;鉴于中顾委已历时两届,委员们的年事都很高了,已基本上完成了作为一种过渡性组织的任务。”[6](P.65)并建议十四大取消中顾委。这一取消中顾委的请求得到十四大的认可和批准。
从十二大设立到十四大取消,正好经历了两届共十年,也符合邓小平当初的设想。这种明确的过渡性和短期性的定位,就能很好的加快中顾委推动领导干部的退休制的建立完善,实现新老干部的和平交替,避免了权力交接带来的危害。
二、职能保证
中顾委的过渡性也就决定了中顾委在职能上不能等同于、更不能超越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以防出现令出多门,影响中央政策实施,更不利于新的领导干部的培养和成长,也就违背了中顾委成立的目的。所以界定好中顾委的职能范围,有利于中国有效保证新干部的锻炼。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上成立了中顾委,在新修改的党章中明确规定中顾委的职能是;“中央顾问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建议,接受咨询;协助中央委员会调查处理某些重要问题;在党内外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承担中央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任务。”[7](P.307)因此在随后召开的中顾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顾委主任的邓小平就主张中顾委的工作机构设置要简化不要人员过多,同时考虑到中顾委委员的政治影响,邓小平进一步强调中顾委的传帮带的作用,说道“我们的同志到哪个省去了解情况,我看不要随便发表意见……要注意起传帮带的作用,而不是去发号施令”。
[2](P.7)中顾委机构的简化更有利于发挥其政治职能,避免形成程序复杂的管理。不久,薄一波根据邓小平的讲话精神,组织人员研究中顾委工作任务和方法,拟定了《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的暂行规定》(草稿),规定了中顾委工作中顾委的工作“宜少不宜多, 宜虚不宜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等九条原则,进一步明确中顾委要担当好中央委员会的助手和参谋角色,维护了中央权威,这有利于新干部的锻炼和老干部发挥余热。
针对中顾委工作的开展出现的问题,薄一波在湖南省顾问委员会会议上进一步强调退居二三线的老同志,要做到“六要六不要”的要求,他还说:“从十三大以后,我们就逐步减少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活动。到了十三届五中全会以后,我们对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活动有意识地进一步作了收缩……有组织的对外参观、考察活动基本上已经停止。”[8]这就为发挥由正逐步年轻化的中央委员会的才能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如果仅仅只有组织性质的规定,没有具体职能的保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中顾委过多干预中央委员会的活动,影响新的年轻的干部锻炼,也就不能真正发挥中顾委作为老干部发挥余热和逐步实现新老交替的中介性作用。
三、作风保证
作风是一种软性文化,它对中顾委职能的发挥有着重大影响,关系着能否和平顺利地实现新老交替和退休制度的建立。因此,中顾委在十年的历程中不断强调自身的作风建设,推动了中国政治体制革新。
1982年,邓小平在中顾委成立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指出“我们老同志要自觉……以后中央委员会的成员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是我们的后辈。我们的态度正确,对推动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的工作,有好处。”[2](P.6-7)中顾委的一个重大作用,“就是在保持党的优良作风方面以身作则”[2](P.7)。因此在薄一波领导制定的《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的暂行规定》(草稿)中就明确要求顾问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保持党的优良作风。1983 年薄一波在黑龙江省顾委进一步指出顾问委员会如何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出保持作风的三个原则。经过几年在中顾委的工作,薄一波在与湖南省顾问委员会会议上更进一步指出“六要做表率,特别要做维护党的团结的表率。有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就说,就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就不说,就不做。在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方面,也要做表率。保持晚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9](P.454-455)
中顾委的作风建设还体现在中顾委领导人的带头辞职,创造一种适时辞职的风气,进一步推动国家领导人退休制建设工作。1985年6月,宋任穷和王震鉴于年轻干部工作不错和自己年事已高便主动向中央写信辞去中央委员会职务,信中说道:“我们认为,老同志应当带这个头……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废除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5](P.207)随后在9月的党的代表大会上,中央批准他们的请求加入了中顾委。
在十三大召开前的1986年10月,邓小平、李先念、陈云三人共同退出中顾委,且不再担任职务,后又有彭真、邓颖超等同志也主动提出要求退出中顾委。尽管最后结果是前三人“半退”(仅保留了在中顾委的职务),但是他们主动辞职、主动要求退休的意义却是巨大的,带动了其他中顾委委员的主动辞职一股良好的风气。在1989年9月4日,邓小平再次写信给中央委员会请求辞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中央制定的退休制度,随后宋任穷等中顾委主要负责人也纷纷提出辞职的请求。最终在中共十四大,中顾委结束了自己的十年的光辉历程。
中顾委在中国政治史上的作用正如邓小平说的“一个史无前例的创举”性作用,它明确地规定了自身机构的性质,保障了机构运行的政治方向;合理地界定了组织的职能权限,维护了中央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地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老干部退休的积极性。这三个方面相互影响,共同推动了中国政治的退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深刻地改变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没有解决的领导人职务任期的问题,使领导任期制从设想变成了现实,这一伟大创举加速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作者:王中印 来源:世纪桥 201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