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政治生态学为分析视角,对1980年后我国社会结构性嬗变过程中分化出的新社会阶层在经济建设、政治民主及社会秩序等方面所具有的功能进行审视与观照,并从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及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等三向维度来透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规范新社会阶层积极上位的社会功能新路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分化日趋加剧并渐趋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新社会阶层。时下,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如何贯通新社会阶层与国家政府之间政治沟通的桥梁,如何在体制内建立健全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与利益表达机制,如何从政治生态化视角来加强对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机制,这些问题都是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面临并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与新社会阶层的崛起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传统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开始逐渐分化分层。陆学艺以职业性质为基础、以职业特征、群体构成、社会责任、文化层次等为标准,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划分为“十大阶层”。郑杭生等则将城市职业阶层划分为管理、私营企业主等七个阶层。2001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1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战对象纳入统战工作范围。
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后社会结构分化中迅速崛起的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政治诉求多样化的社会群体。它的形成有助于推动我国现代国家的构建,提高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能力,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引起社会利益诉求的多元化,进而带来社会冲突和矛盾的增加。鉴于此,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全面转型中的新社会阶层社会功能审视
在现代社会政治体系中,新的社会阶层无论对于经济发展还是政治民主,抑或社会秩序等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
(一)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和“润滑剂”
从社会学原理来看,一个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增长方式和机制的改变,使得原本稳定的社会结构逐渐开始“动摇”,呈现多样化发展取向。在这样一种结构变化中,尤其是原本社会结构中那些“空缺”而又在新的社会系统中有合理存在因子的行业成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现代社会中成长最快的一个阶层。新社会阶层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崛起的一个新阶层。
新社会阶层的形成与发展依赖于经济发展,其内在功能和社会作用又在经济发展中日益凸显出来。当代中国,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并日渐成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集聚的重要场域和发挥作用的平台。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80%,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税收贡献率超过50%,就业贡献率超过80%。
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上已有超过公有制经济的趋势,以此为主体的新社会阶层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日趋显现。更为重要的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生成是市场经济体系下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有机结合不可或缺的环节。换言之,没有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出现及其活动,就不可能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新的社会阶层在他们各自所在的行业和从事的领域里发挥着公有经济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的社会阶层是我国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及推动社会进步过程中的一支生力军,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器”和“润滑剂”。
(二)是政治民主的“隔离器”和“缓冲层”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证实,新社会阶层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财富积累的重要源泉和政治良性发展的物质基础。新社会阶层的崛起与快速发展催生了我国中产阶层的快速形成,并推动了社会阶层关系的重构。
对于中产阶层在一个社会中的政治民主和社会稳定功能,古今中外学者们都有精辟论述。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庞大的中产阶层的存在是政治稳定的必要条件,“凡是中产阶层庞大的城邦,就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1](P139)。再如李强所言,中间阶层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中都是社会政治稳定最为重要的力量,是社会高层与低层之间矛盾的“缓冲层”和冲突的“隔离器”[2]。
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成长并迅速壮大起来的,它不是一个与我国固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社会结构相对立的政治群体,更不是一个新生的社会阶级,而是一个生长于传统阶级的社会群体。这一阶层源自于经济发展并随之不断生长,逐渐成为我国现代国家构建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生长点。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民主政治稳步推进,权利意识在新社会阶层中逐渐形成共识,维权观念明显增强,并且把运用正当的权利促成权利的法制化更多地付诸实践。这些都有助于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有助于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安排法制化进程。
(三)是社会秩序的“稳压器”和“安全阀”
现代社会中,一个合法化的稳定社会秩序,其核心是对社会主流价值的内在认同,它影响社会控制和对权威性指挥的服从。新的社会阶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一,新社会阶层的存在和生长,有助于我国菱形社会分层结构的形成,使我国的社会结构形态更趋合理;其二,新社会阶层的理性主义行为逻辑,有助于我国社会等级秩序的建构和维系。总而言之,新社会阶层的形成与壮大能够有效缓解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摩擦与隔阂,成为消减社会张力与规范社会秩序的“稳压器”与“安全阀”。
就整体而言,新社会阶层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群体。新社会阶层的形成和生长都与社会发展活力休戚相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能够保证其得以最大化的发挥。在这方面,新社会阶层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他们追求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以利于保护和维护自我发展的权利。他们能较大胆地尝试突破各种禁锢,积极参与改革。[3]新社会阶层绝大部分是社会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当社会矛盾激化时,社会地位与经济理性决定新的社会阶层能够起到缓解甚至化解矛盾与冲突的社会作用。当然,新社会阶层的形成中必然会伴随新的社会阶层问题的存在。事实上,他们在寻求自身利益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侵蚀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社会群体间利益冲突和矛盾的存在与增长会影响到一个社会的政治稳定与和谐发展。因此,政府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领引新的社会阶层发挥积极社会功能的一面,消弭其消极一面。
三、政治生态化下新的社会阶层的功能优化
新的社会阶层的迅速崛起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新的生长点,其功能发挥将会受到当前社会环境的重要影响。基于政治生态化视角,应从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及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等三向维度观照与考量新社会阶层的社会功能优化。
(一)国家与社会向度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国家与社会是一对矛盾范畴。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经历了原始自然状态、依附状态、均衡状态等三个阶段性变奏。而今,正在向更为完美的、以社会为主体的生态和谐阶段演进。在这样的政治发展进程中,政治国家的公共治理意味日趋彰显。
在政治国家层面,国家的要义表现为一整套官僚行政体系,这不仅包含了一系列权力行政机构、各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网络,以及使这一网络顺利运行的一整套内在的价值观及行为准则,而且包含了在这些权力行政机构中处于决策地位的、作为集体存在的行政官僚整体。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随着国家在功能上从“统治”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应由对立冲突转而形成一种互动合作基础的生态协调。从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的生态互动发展来考量,国家与社会必须要建立并长成一种政府与新社会阶层之间良好的协调对话机制。比如,提供与组织新社会阶层体制内的利益表达与政治诉求渠道、建立将新社会阶层中“社会精英”纳入制度体系内的人才选拔与录用机制、规范将新社会阶层中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人士吸纳入中共党组织中的组织考察程序,等等。
(二)政府与市场向度
从社会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考量,一个社会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职能与市场需求之间必须要形成一种有效的良性互动,即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法则和政府介入要处于一种均衡状态,政府要适时地不断转变职能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作为一个国家公共管理机构,其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市场经济,就是产品和服务的生成及提供由市场机制来引导,而政府负责的是安排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安排与执行。
因此,生态政治需要政府职能适时转变。而且伴随着国家职能的不断丰富和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一种历史必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破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适度性和局限性问题,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公共决策的法制化,将政府公共产品提供与执行纳入法制化轨道并适时优化。
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渐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经济发展完全放任自流。但是,值得肯定的是政府必须适时地转变职能,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在经济实体中身兼“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多重角色,逐渐转向“监督员”或“服务员”等角色。新社会阶层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成”的,而非政府主导“建成”的,是符合当代社会生态环境的。自然,新的社会阶层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极强的自我调节和稳定功能。从生态政治优化的取向来讲,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职能以提供和组织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制度安排。
(三)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向度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政治运作过程就是一个不间断的政治产品生产和输出的过程。这需要从社会体系和自然环境中不停歇地汲取物质、能量及信息等资源,并通过政治加工最终形成并提供政治产品。当然,从生态政治视角审视,政治体系获取社会支持与环境支撑的过程并非都是合乎生态法则的。若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之间的汲取与支撑关系上,社会体系处于相对弱势,政治体系处于相对强势,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是索取与被索取的关系。
这样的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关系是违背生态关系准则的非正常状态,也就是说二者没有形成良性互动。若社会体系与政治体系处于一种良性互动,即社会体系能够从对政治体系的资源支持中获取政治体系的利益回报而乐于为政治体系提供资源支持和环境支撑。则这样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关系就表现为合乎生态法则的双赢互动良性关系。
当前,新社会阶层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之间形成的就是一个公共权力与社会权利的关系。随着经济发展,新社会阶层在自我经济利益不断满足的前提下更多付诸于政治利益,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与意识普遍增强。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对于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关系生态化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功效。因此,政府主导与社会诉求共同促使二者之间良性互动与协调衡平。
如果听之任之,二者偏离均衡中轴线,将会导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混乱和失序,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必将诱发局部性社会冲突乃至更大范围的社会动荡。托克维尔认为,在统治人类的社会法则中,有一条最明确清晰的法则,就是“如果人们想保持其文明或希望其变得文明的话,那末,他们必须提高并改善处理相互关系的艺术”[4](P4)。对于新社会阶层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日益增强的政治参与意识,政府处理好二者相互关系就是组织和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并实现政治参与制度化、法制化。这种“相互关系”的提高和改善的速度必须和提高地位平等的速度相同,否则其结果很多可能会诱发社会不稳定。
四、结语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理性反思的产物,它代表了一种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为我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航向、绘制了蓝图。政治文明离不开生态文明,生态文明需要“绿色政治”,需要“政治生态”,需要一个国家政治系统内各政治要素之间关系的互动协调与动态衡平,这包括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崛起的新社会阶层。 .
作者:钟海 来源: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