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图片展览时,首次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接着他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对中国梦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1],当前,学界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对如何实现中国梦做了较为充分的研究;而对如何从政治建设上推动中国梦的实现却着墨不多。本文试着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视角入手对如何实现中国梦做一些粗浅分析,以与学界同仁共飨。
一、实现中国梦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一)中国梦的内涵与实现中国梦的主要内容
中国梦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经历深重苦难后的觉醒与夙愿,是对近代以来仁人志士前仆后继地为寻找中国出路而不懈努力的历史呼应,是对中国近代以来民族奋发图强历史主线的衔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夙愿。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蒙受了百年的外族人侵和内部战争,中国人民遭遇了极大的灾难和痛苦,真正是苦难深重、命运多舛。”[2]习近平关于论述中国梦的一系列讲话,继承了我国历代领导人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并根据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作出了新的奋斗目标的重要判断,那么,什么是中国梦,怎样全面实现中国梦,这是研究“实现中国梦历史进程中的政治体制改革”课题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1.中国梦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我们称之为‘中国梦’,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3]有人说,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问题没有这么简单,我们在解读中国梦时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首先,中国梦与一般意义上的梦想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特定的思想观念和具有整体性的价值目标,是特定的目标向度与思想观念的有机统一,是13亿中华儿女正在努力拼搏的共同理想。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全体中国人的梦想,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意志。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萦绕在炎黄子孙心中百年梦想才逐渐清晰起来,并在实践中一步步转化为现实。今天是我们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近的历史时期,中国梦的提出进一步以通俗的语言诠释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自觉意识,再一次坚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决心,这是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规律自觉尊重,是对中国未来发展走向的科学把握。
其次,中国梦不是重走西方大国的崛起之路,它是中华民族以济世救民的崇高理想与其他民族兼容并包的民族文化情怀为基石,表现了中华儿女决心为全人类的福祉而奋斗的博大胸怀。西方大国的崛起之路呈现的是“血与火”历史画卷,充满了暴力和血腥。实现中国梦绝不会重蹈西方大国崛起之路,而是以和平方式,与世界各国和谐共处、携手并进、共同发展并最终共享繁荣。正如习近平指所说:“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致力于促进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同时呼吁各国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始终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不搞军备竞赛,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军事威胁。中国发展壮大,带给世界的是更多机遇而不是什么威胁。我们要实现的中国梦,不仅造福中国人民,而且造福各国人民。”[3]
再次,中国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理想蓝图,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依据、以中华民族精神为纽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以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为目标。总之,“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为“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4]
2.实现中国梦的主要内容。根据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国梦系列讲话精神,可以把实现中国梦主要内容概括如下:(1)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4](2)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发展,加快政府角色转变,加速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夯实政治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5]16(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持续增强文化软实力,大力弘扬中国精神,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精神支撑。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同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4](4)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加大改善民生的力度,在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有大作为,为实现中国梦夯实社会基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6]39(5)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巨大成果,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生态保障。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3.各项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基本制度逐渐定型化。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为了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现实需要,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将进一步健全并趋于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为自信,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际,我国社会将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发展阶段。
4.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自身阶段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梦的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6]13,当代中国最重大的历史任务同时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与奋斗目标,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将这一目标分解为两个百年的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结合中国梦的实现重申了两个百年目标,即“我坚信,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1]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蓝图清晰勾画出来,成为实现中国梦历史征程中阶段性标志。
5.实现中国梦的历史时期,也是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立足新时代的世情、国情、党情,仔细分析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变化趋势,根据我国在新阶段实施新的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探索一种符合中国国情与时代特征的政治体制,即构建起具有完善的功能结构、合理的权力结构、高效的运行机制的政治发展模式。
(二)实现中国梦与政治体制改革
自习近平提出“中国梦”的概念后,学界对这一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中国梦研究相关代表性著作包括:《实现中国梦——改革再添新动力》(张峰著,山西人民出版,2014年)、《中国梦——未来国家战略与中国崛起》(姚晓宏著,中国当代出版社,2013年)、《问道中国梦》(闫立金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等等。可以说,这些著作,给我们进一步研究中国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理论指导,具有巨大的启迪意义。但目前为止,理论界对“中国梦”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实现中国梦的经济、社会生活(包括文化)方面。对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发展问题极少涉及。而习近平在关于实现中国梦的系列讲话中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观点,显然是把政治发展作为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目标和重要手段,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国梦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 [4]所以,我不仅需要继续从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研究中国梦的实现,而且更有必要从政治发展问题上深入研究中国梦。
那么,在实现中国梦而促进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与实现中国梦有着何种关系呢?本文认为,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进程,就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4]的历史进程,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必须“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 (十八大报告11),而“三大创新”中制度创新是关键,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7],因为只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邓小平指出:“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8],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又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达到既定目标的关键。
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必须加快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符合、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相一致、与现代科技文化体制相契合制度体系,这是体制改革的体制目标;必须使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程度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体制改革的效率目标;必须使制度创新能够发挥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幸福指数、增加人的平等感的价值功能,这是体制改革的公平目标。只有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入发展,才能逐步实现上述目标。
二、实现中国梦历史进程中的政府职能和政府管理
根据历代领导人的设想,中华民族的复兴在改革开放以后可分为三个阶段来完成,即温饱型阶段、小康型阶段和中等发达型阶段,与之相对应的政府管理模式分别是温饱型的政府管理、小康社会的政府管理和中等发达社会的政府管理,而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阶段是连接小康型社会与中等发达型社会的历史阶段,政府管理模式也就有别这两个阶段,它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管理模式的共性,也有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所以,必须与时俱进地转变政府职能并随着管理环境的改变而适时建立起适应实现中国梦新阶段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阶段,需要继续加强法治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必须成为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另外,政府履行公共职能要有比较健全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作为保障。
(一)在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阶段,随着管理环境的变化,政府职能也要进行相应变革。首先,在这一新时期,人们在教育、发展和享受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进一步提高,不同阶层对于公共服务的档次也有着不同要求,而这些不同层次的标准和要求与政府职能密切相关。例如,政府需要在不同场所根据不同群体的要求提供切合他们实际需要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出台更为人性化的发展政策与营造和谐的“软环境”。所以,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政府的主要职能应为社会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提供量多质优的公共服务。
其次,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为了满足构建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激活和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在微观经济中的活力,政府对市场直接的行政干预、对经济管制以及对经济活动前置式审批必须大幅较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这方面做了具体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5]17这就要求政府在这一阶段的职能应向“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5]18上转变,新一届中央政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非常大,资料表明:“仅2013年就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事项近200项。各地也纷纷加大清理力度,其中2012年以来广东省分五批取消和调整了555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9],这表明新一轮简政放权的大幕已经拉开,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活跃和发展。
再次,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一方面,随着法治中国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渐趋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模式也必须顺应这一变化,要做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10];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的权利观念、法制意识与民主思想将极大增强,依法行政、透明管理、合理用权、高效决策将是人民对政府管理的常态化要求,这对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提出了巨大挑战。
(二)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提供质高量多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提供人才培养、就业创业和科技创新等促进社会发展的公共产品是政府管理职能关注的焦点。在这一新阶段,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公共管理需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包括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设施、发展公用事业、促进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二是促进财富分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健全市场机制、维护公平、开放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四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妥善处理国内阶层、城乡、地区之间的关系,逐步缩小和化解阶层、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和矛盾;六是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强微观经济的活力。总之,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家”,政府应当全心全意为公众利益服务、想方设法调节各种利益矛盾、一心一意体现和捍卫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要持续强化中央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功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中央权威和宏观管理等问题发表过看法:“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 [8]277,“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我们讲中央权威,宏观控制,深化综合改革,都是在这样的新的条件下提出来的” [8]278,这就要求,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必须持续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必须进一步提高。而逐步提高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是提高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基础之一。在这一新阶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政府进行高效宏观调控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就有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在这一新阶段,中央政府管理上 “看得见”的手,主要是强化市场秩序维护的力度,提高保护人民和企业财产权利的效率,一些关系全民利益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必须由中央财政统一提供,例如,国家高铁网建设、跨区域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如南水北调)等。另外,必须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和规模,这既是救济社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者的需要,也是协调与平衡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还需要在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高科技、文化产业等领域扩大投入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
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是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所以,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必须深化财政体系改革,构建健全的财政体制。要不断提高GDP中财政收入比重,不断提高财政在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从而夯实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财政基石。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政府宏观管理职能是保证市场机制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公共财政是实现中国梦进程中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核心,是国家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保证。
三、在实现中国梦历史进程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在实现中国梦的新阶段,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路。
1.总体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们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6]25这是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也是实现中国梦新的历史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为此,应重点探讨以下两个问题:(1)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2)如何通过加强和改善的党领导、发展党内民主以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同时,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坚持中央顶层设计时应强调全局观念,即改革要通盘考虑;要对改革做缜密的思考,还有要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另外,基层民主的发展也不可忽视,通过基层民主积累的经验来为顶层设计提供参考,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从而共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2.实现中国梦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衡,即如何有效地平衡、规制、约束权力。对于当前治理权力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笔者认为,唯有强化权力制衡权力、权利约束权力才能最大限度对权力自我腐化的天性进行有效遏制。首先,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执政党必须实现执政权的超脱,即党要管好党的首要前提是权力受到有效制约。一直以来,问题比较严重,曾经有外国学者总结了我国政治的一个特征:“对主要领导机构和个人缺乏设计合理的制度限制,加上中国传统上倾向于授权个人而非制度,使得个体领导者在决定他们的权力边界时有着不寻常的维度。”[11]权力必须要有清晰的边界,权力滥用,既有用权主观上的故意,也有对权力边界界定不清客观因素,正是对于权限界定不清,才混淆了党权和政权的关系,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才广受诟病。
其次,权力必须接受来自国家权力机关的有效制约,即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公权力的立法制约,且这种制约必须通过具体机制来落实,即必须制定清晰的权力清单,为党政官员立规矩,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再次,合理分解行政权力,防止一把手腐败,实践证明正是我国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权力太大,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才出现“一把手腐败”的普遍现象。当前,我国已经迎来了权利时代,权利观念已经在广大民众中生根发芽,他们对当前的“权力之虎”肆意妄为颇为不满,强烈要求以制度的“牢笼”关住权力的“老虎”。让人欣慰的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起了反腐风暴,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但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运动式反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有制度反腐才是问题的关键。事实说明,只有对权力进行有效约束和制衡权力才能表达权利,权力只有真正从权利出发才能代表权利。党的十八届三种全会对以制度制约权力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系统,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5]35。
3.实现中国梦新阶段实现党政关系规范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党政关系在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结构体系中处于十分特殊而重要的位置,在所有政治关系中几乎都可看到党政关系的影子。1978年以来,我国权力机关通过创制一系列法律更加明确了各种政治权力关系,使我国政治体制民主化程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的权力,较好保障了民众各项基本权利。但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各种政治要素之间的关系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发生了混乱和颠倒。因此,促进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必须严格规范党政关系,这是制定政治体制创新各项措施的逻辑起点,也是厘清权力结构关系的第一要务。邓小平早就对规范党政关系问题提出要求:“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8]177所以,严格规范党政关系就成为我国政治发展绕不开的问题。如何严格规范党政关系?学术界有不少论述,如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最大限度发挥人大的职能、加快党政关系的法制化进程、健全党政信息公开机制,等等,实践证明这些措施一直以来都难以做到真正破解党政不分的难题。
本文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主要载体,因此理顺党政关系的基本思路应该以这一根本制度为中心,将公权力分为形成阶段和运行阶段,根据这两个阶段各自具有的内在逻辑,构建起对公权力有效规制与加强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的有效机制。首先,党必须在公权力形成阶段,通过组织的有效介入实现对其有效领导。这一过程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选拔和培养精英分子;将符合条件的精英分子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出来,并竞选成功而进入人代会;推荐已经成为人大代表的党的精英分子作为组成政府的候选人;号召并组织人民参与制定国家方针政策;监督权力机关产生的过程。其次,在公权力运行阶段,党组织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授权关系约束和管理政府中党的精英分子和他们的执政活动。这一过程包括:党的精英分子在执政的同时必须定期过组织生活,并将执政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党的精英分子的执政情况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定期评估,并作出符合实际的决议;根据决议的要求党的精英分子需要适时改善与调整自己的执政方略;党的精英分子的用权和施政过程必须得到各级党委(党组)所组织和领导的群众全方位监督。在公权力的运行阶段,党组织应当将自己的行为限制在清晰的范围内(把握好权力边界):在授予执政精英党内职务的同时,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将其推举到权力部门,从事执政活动;党组织不能对进入权力机关中的党的精英分子直接发号施令,而是监督、检查其贯彻党的主张以及履职情况,这样才能将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开会协调一些事关全局以及跨部门的问题,但在思想上必须认识到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权力部门不是上下级关系,不能直接对政府部门指手画脚,下达具体指令。
需要指出的是,有种观点认为实行党政分开就是要对政府权力进行严格限制,但这实际上又对党的领导地位构成了威胁,这种认识看似有理实则谬误,当然这种观点之所以有一定市场也有其现实依据: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和规制政府权力的确存在一定矛盾,表现为,在党政不分的背景中,党是以党组织的整体嵌入政府机构中来行使权力领导政府的,所以限制政府权力,就不是对个人权力的限制,直观的感觉就是对党组织权力的限制,这样,从表面上看,对政府权力的规制就表现为对党的领导的弱化以及对其行为的约束。过去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的思路是,既然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加强,那么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就必须取消,但是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已经难以为继。从政府权力运行的实际看,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党的领导地位才会真正受到弱化而不是坚持和加强。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最为关键的是党的领导机构推荐党的精英分子进入政府机构作为掌权主体,而不是以党的整个组织作为权力主体实施领导,这样才能化解这个矛盾。如果党的组织作为掌权主体进入政府的话,不论是执行上级决策还是制定决策,党都是以组织的名义来行使权力,且这些决策又都是政府行政范围内的事情,这样就很难区分党政职能了,于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和规制就表现为对党组织活动限制和规制。如果党派出党的精英分子作为掌权主体则可以很好解决这一问题。当遇到政府权力的行使与落实党的政策产生冲突时,党的精英就可以以个人名义在扮演的不同角色之间进行切换,实施协调:作为党员,对党决议必须无条件服从,使党的政策能够落地有声,党的权威得到坚定维护;同时他又是官员,要按照官员的行为规则履行公务员的职责。在这一过程中,只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能自觉化解和协调由此产生的矛盾,那么就能有效地将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坚持党的领导很好统一起来。
同时,规范党政关系可能动摇党政治地位的疑虑,也有苏共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因为改革政策失误而丧失执政地位的前车之鉴。但如果这种疑虑长期困扰中共且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就可能产生无法克服的“自我革命”的内在矛盾。长此以往,民众就会失去耐心和信心,党群关系可能因此出现裂痕,中共的执政权威就可能面临巨大威胁,有人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苏联党群关系的解体,才导致了苏共和苏联解体的悲剧”[12]是有道理的。
4.思想的变革与创新是一切创新的源头。中国当代政治发展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拨开迷雾、探索光明,以思想的创新拓展制度发展的广阔空间。实践的误区源自于思想上的迷茫,只有不断创新改革的思想才能取得改革实践的突破。当前,关于我国当代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学界已形成共识,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之路是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最终目标是真正实现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过去30多年的改革,我们受益于先进的改革意识与浓厚的改革文化,但改革的思想必须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而变革,而不能沉浸在历史的氛围中。实践证明,思想创新是促进我国政治发展的一大法宝,符合时代发展的先进思想是深化改革的动力与源泉,思想创新的本质就是以先进的改革思想指导改革实践。科尔奈指出:“在经典体制建设的过程中,所有‘层面’都涂满了意识形态的涂料。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体制的发展、稳定并最终固化密不可分,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意识形态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为现实中出现的东西提供了合法性支持。”[13]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两次革命过程中对革命所提供的理论指导是革命获得成功的思想保证,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提供了关键性的理论支持。这是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武器能在中国落地生根并日益显示强大生命力的根源所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到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成为社会主义实践的中心任务时,传统的革命思想与新时期社会主义实践相矛盾的问题开始出现。
这种传统思想观念与新的社会实践相脱节主要表现在:其一,经典马克思主义所描绘的社会主义画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场景存在一定落差;其二,“由于革命型意识形态的阶级运动主张与建设型社会的核心实践要求之间、人们对于意识形态的期望和实际生存需要之间的客观差异的存在”[14],使得改革开放型意识形态逻辑与革命型意识形态逻辑发生相互抵触的现象,而且难以统一。如果以革命性意识形态继续指导当前的改革实践,将会产生难以克服的矛盾;如果两者可以协调,则很难有效凝聚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如果两者相互抵触,中国共产党将会丧失执政的合法性依据。这两种指导思想上的悖论其实一直萦绕在改革的全过程之中,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面临两种路径指向:一种是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既定战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一种是回归“继续革命”的左倾传统指向的路径选择,改革开放的合法性问题备受质疑。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社资之争”就是这两种意识形态斗争的典型反映,“三个有利于”标准虽然暂时平息了这种争论,即改革开放型的意识形态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但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难以为中国当代政治的发展提供借鉴,因为当代中国多元化的意识形态(中、西、马)相互影响、彼此交织且关系难以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很融洽。
任何思想的发展创新必须从已有的现实问题出发,离开已有的现实问题,任何思想的发展创新都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就是说,把改革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作为思想创新的生长点,是思想创新的内在逻辑和必由之路。思想创新是源于对改革的实践中产生问题的真实和敏锐的感知,它要求在以问题为导向的探寻中搜索创新的灵感,在对初始点问题的追问中使批判理性的精神得到彰显。实践中的问题既为社会进步设置了重重障碍,也为我们提供了学习和前进的动力,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并且需要在将障碍转化动力的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主动的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在思想创新的过程中,提出问题最为关键,原因在于提出问题意味着问题解决的希望已经露出微弱的曙光,而回避问题则使一切问题永难解决。荷兰著名文化学者皮尔森指出:“问题是某种打开混乱局面、在绝境中能够提供一线希望的东西。最高级、最充满人性的学习方式是把确定的体系置于问题的光辉中。如果不仅使个别的符号、而且使总的规则作为问题呈现出来,创新就会成为可能。”[15]这就是说,一种思想在提出和解决问题中获得了创新的动力。
可以说,以先进思想为指导构建起来的初始制度一般是先进的,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包括政治制度在内的所有制度都存在天然惰性,不会因生产力的发展而自动变革,当制度体系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要素发生改变时,当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问题产生时,就需要首先从思想上进行创新,以引领旧制度的变革。思想创新内在地要求思想解放,就是开拓思想发展的新境界,就是使人们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16]。今天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与新世纪以前大相径庭,我们不可能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里寻找解决今天问题的的具体方法,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也“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以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8] 291。所以,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中国共产党就需要与时俱进地创新思想将革命党思维转变为执政党思维,以问题为导向构建先进的思想体系,这种先进的思想体系应是具备包容性、建设性、现代性且能自我净化的思想体系,也是一种以人为本、科学化与民主化为价值取向的思想体系。
实现中国梦新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宏大的历史任务,也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在以制度约束权力、严格规范党政关系、思想创新等方面努力之外,还要在党内民主化、政治公平化、宪法司法化以及选举制度等方面狠下功夫,才能打破我国政治发展的路径依赖,实现政治发展的路径创造。
四、实现中国梦历史进程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注意的几个相关问题
(一)改革领域不同改革模型也应不同。我国全方位、深层次的改革是新阶段“新的伟大革命”,也是实现中国梦新时期最鲜明的特色。这就客观上要求不同领域的改革要有不同改革模式。在政治领域,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就要求采取自上而下(也叫强制—动员型)的改革路径,这既能保持政治稳定,也能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推动经济体制转变的同时,加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革命性转变。这一重大任务需要政府和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来共同完成,这可称之为上下协同型(也叫主导—自主型)的改革路径。这既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有利,也能发挥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要坚持文化发展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政府在文化发展中仅发挥监管职能,这可称之为“引导自主”型改革模式,这既可激发文化单位的活力,也不会使文化市场秩序失范。
(二)对深化改革“成本—效益”模型的分析。“任何政治发展都不可能是抽象的,相反,都是以现实的发展为基础,以解决现实问题、推动现实发展为使命。”[17]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矛盾比较尖锐,问题比较突出,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所要的改革成本非常巨大,因此,对改革进行“成本—效益”的分析非常必要,要坚持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效益。但在做这一分析时要警惕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主张“激进式”改革,因为短期改革成本太过巨大,二是漠视短期的巨额成本而只注重改革收益的长期递增。实践证明,激进式改革弊端很大,积极稳妥的渐进式改革才是正道,所谓“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就是此理;但“渐进式”改革并不是不改革,不能一味强调稳定而停滞不前,否则矛盾会越积越多,“不要等到问题成了堆,闹出了许多乱子,然后才去解决”[18],那时可能为时已晚。所以,要善于啃硬骨头,在改革中必须注意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要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连上下而通之,衡内外而施之”。
(三)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面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5]57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伟大梦想”(中国梦)的领导核心,这决定了我们党“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从组织、思想、作风等各个方面加强建设,根据党的内外生态的变化,适时进行变革,英国前首相布莱尔说 “不进行变革的政党将会死亡” [19]。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党,决不是一座冰冷生硬的历史纪念碑。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唯有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战略,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才能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赢得人民对党的信任和信心,才能应对严峻复杂形势、战胜各种挑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20]
(四)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功能。主流意识形态,是将民众思想凝聚起来的精神武器,对改革模型的选择与实践有着直接影响,意大利学者萨托利说,“意识形态和党的凝聚力无疑是高度相关的”[21]。一个社会可怕的是缺乏主流意识形态,而不惧意识形态多元化。具有五千年文化积淀的中国,信仰伦理被置于国家的特殊地位,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除了可以左右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外,处于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还对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起着关键性作用。它可以激发(或抑制)社会各阶层活力,减少(或增加)改革阻力,节约(或增加)改革成本,增强(或弱化)政治认同感,它可以让社会民众都能感受到生活的真正意义。因此,中国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实现对自身利益的超越,幸运的是我们党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在思想意识上,我们党提出了党是中华民族“利益代表”的概念,实践中,我们党也在身体力行为实现中国梦而殚精竭虑。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执政党其政治过程更加开放,不同社会力量陆续融入进来,但意识形态领域如果没有适时调整,就会出现执政的合法性危机。中国共产党在变革过程中的一个严峻挑战就是能否成功塑造一个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凝聚功能。
(五)遵循制度创新的内在规律,在不断试错中推动政治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创新源于对政治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真实感知,并对问题存在的现实环境作出客观、清醒、自觉的认识。创新不能随心所欲,而是把创新的规划置于现实的光辉中。“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22]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政治发展也有规律,它也是在不断试错中获得前行,不能再犯盲人摸象、郑人买履、揠苗助长式的错误,当各方条件尚不具备时,盲目的死打硬拼必会遭致失败,唯有尊重规律、立足实际才有成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