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材料学院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材料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等领域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基本要求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材料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课程设置应体现工程知识和实际应用,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具体学习、考核及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3.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实验室工程实践或企业工程实践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
4.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材料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材料工程技术背景。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第一导师为校内导师,另一位导师为校外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5.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年。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 课程设置特点及要求
(1)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可结合校内工学硕士和在职工程硕士课程要求并根据全日制工程硕士的特点来设置。必修1-2门面向工程实际的专业课程(可含一定学时的工程实践训练),以达到工程硕士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
(2)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27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3学分,培养环节4学分。可以适度放宽选课范围,以满足学生潜在的就业需求。
2. 课程设置框架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 学位必修课(至少21学分) (1)公共必修课(共7学分) 政治理论(
3学分) 外语(2学分)
人文与管理专题课(2学分)
人文类专题课(1学分,必选) 管理类专题课(1学分,必选) (2)学科必修课(至少14学分)
校级基础课(必选一门) 专业课(至少3学分) 专业技术课(至少选一门) 实验课(至少3学分)
选修课(至少2学分) 培养环节(4学分)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工程实践(3学分)
四、工程实践和必修环节
1.学生须在实验室或企业,由导师指导、针对选定的工程项目或工程背景需求,开展工程实践,培养必要的工程实际技能。工程实践实践一般不少于6个月,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工程实践报告”,并有学分和成绩要求。
2.其他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在论文阶段初期,每位学生应按要求提交“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a)文献综述每位学生应按照本工程领域培养方案的规定,阅读一定数量与本领域相关的中外文文献,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进行评阅。本领域规定工程硕士研究生应阅读的科技文献不少于2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
(b)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课题的研究内容、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的评审小组成员3~5人,具体工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开题报告未通过者,评审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限期重新开题。 (2)定期汇报与中期检查为加强工程硕士论文工作的管理,在论文阶段实行“定期汇报”和“中期检查”制度。
(a)定期汇报
学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向导师定期提交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论文工作的评价(包括技术难点、拟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成果的评价)等。指导教师要对汇报内容提出具体意见。 (b)中期检查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学院必须组织专家组对工程硕士的论文进展及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学生,应限期改正并重新进行检查。
五、学位论文
1. 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材料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材料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2. 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3. 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4.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六、论文评阅与答辩
1. 论文评阅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2.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符合我校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 论文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4. 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具体工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执行。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其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附表1:学位必修课程/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