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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下面这篇文章很适合你的论文风格,希望对你的论文写作有所借鉴 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新环境[论文摘要]中国NGOs发展的环境在1978年之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宏观环境看,中国相继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由国家垄断资源和严格控制私人活动空间的格局,重构了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而为各类非政府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中国加入WTO 和全球化的趋势对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又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微观环境看,一方面,社会转型时期形成了各种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中间层,而公民闲暇时间、自由支配时间的增多也使公众参与和志愿者行为成为可能。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当然,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了动员一切资源,实现军事、工业赶超目标的国防优先和重工业优先的战略,并为了确保这一战略的实现,对社会生活实行了全面干预与控制。因此,一些学者将1949~1978年的中国称为总体性社会(total society ,孙立平,1994)。它的主要特征是国家掌握了社会中绝大部分资源的控制和配置权,而个人要想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就必须,也只能通过国家的制度性安排,即单位制度、户籍制度和身份制度[1]来获取。这种与计划体制相应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制度使得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具有明显的“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特征,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所谓的纯民间组织几乎没有任何自我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与环境。 1978年以后,中国相继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机构的精简与职能的转变和“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使得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面临深刻的变化和调整,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新的分化和合理定位。在这种新的环境背景下,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又成为中国实现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目标的助推器。 ● 宏观环境的变化及其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影响 1.经济体制改革及其影响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中国开始了举世瞩目的改革开放。改革首先在经济领域进行,并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取消人民公社建制。改革使得农村中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原计划体制时期,农民没有自由支配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民只能依附人民公社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源。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通过承包拥有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农户成为农村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改革前,农民必须按时出工,没有对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而改革后,农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作息时间,并选择干什么; 第三,原有的人民公社集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于一身,国家通过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渗透到农民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而改革后,人民公社解体,农村实行政社分设[2]。同时,在相当于原生产大队的范围内设村,成立了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可见,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前,国家渗透到农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农村根本没有非政府组织生存的空间;而在改革后,农村开始具备了非政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由流动的资源、自由活动的空间和国家对社会干预的减少。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确立了农户生产主体的地位,从而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然而,由于农户实际上处于分散状态,从事孤立、封闭的个体生产,生产技术落后、信息闭塞,因此,独立经营的农户对学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需求极为迫切。可是,原有的政府农业技术服务部门由于物力、人力匮乏,面对分散的众多农户往往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农村出现了第一批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自下而上的技术服务型NGOs.例如,1980年四川省郫县成立的养蜂协会、1980年广东省恩平县牛江镇成立的杂优稻研究会。而后,这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形式得到了政府的肯定。80年代中后期以后,在政府和中国科协的扶持和推动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迅速发展,据官方统计,1993年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包括技术研究会)大约有9万多个。当然,此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绝大多数已是GONGO.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户分散经营的状况使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同样也需要建立农民自己的NGOs,通过联合购买农用生产资料、联合销售、协调农民的生产性活动、代表农民与有关部门和企业交涉,维护农民的利益。在这种需求和农村新的环境下,农村又产生了其他各种类型的NGO.例如,为成员专业生产提供购销、加工、储运服务的专业协会。据农业部统计,到1996年底,农民专业协会(包括专业技术协会)已发展到150万左右。 可以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NGO 的发展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在这种环境下,中国农村出现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自下而上的NGO.只是由于这些NGO 远离信息传播的中心,也缺乏交流的手段,更不是当时媒体关注的重点,因此,这些农村的纯民间组织远不如90年代城市产生的纯民间组织(例如,“自然之友”、“农家女百事通”)那样引人注目。它们有的甚至早已自生自灭、无声无息,但是,无可辩驳的是,农村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最早具备NGO 生存与发展环境的地方,也是最早出现纯民间组织的地方。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从1984年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对NGO 生存与发展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其对单位制的冲击。 改革开放前,中国完全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城市的劳动力人口除了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外,只能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工作,个人只有通过各自所在的“单位”才能获得生产与生活资源。而单位组织所占有的资源和各种可供自己支配的机会和利益又来自于国家,也就是说,单位组织依赖于国家。可见,在改革开放前的单位体制下,私人没有自由支配的资源与活动空间。而改革开放后,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和港、澳、台及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978年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到1993年达到%,1996年已高达24%。与此同时,城市非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和私企从业人员)数量激增,到1998年已接近单位制从业人员(国有部门从业人员)的一半左右。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使得单位已不再是城市唯一的组织形式,城市劳动力人口可以在不依赖单位的情况下,获得生产、生活所需的资源,即出现了多元化利益主体。 总的来说,在传统计划体制时期,城市中的个人依附于单位组织,单位组织依赖于国家,而国家也有赖于单位组织控制和整合社会。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制度逐渐弱化,城市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重构。一方面,游离于单位制度之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需要一种新的沟通方式联结起来,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市场需要一种新的方式来维护市场秩序,而政府也需要一种新的组织方式来沟通政府和分散的个人,减少社会管理的成本。在这种背景与需求下,从1984年开始,中国城市的NGO 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对浙江萧山市的一项调查表明:“1984年起社团发展进入高峰,到1987年四年间共成立新社团44个,比前5年的15个大大增加。它开始突破科技领域,向经济、文艺和体育方面发展”(王颍等,1993)。可见,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单位制度的弱化为中国城市NGO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良好的环境。 2.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行政体制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经济体制改革得以深入的重要保证。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很多,而对非政府组织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莫过于政府机构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中国政府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它突出表现为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大包大揽:在经济领域,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承担着配置社会资源的职责,各种生产任务都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进行控制;在社会领域,实行严格的行政控制,抑制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在文化领域也是由国家出资兴办各种文化事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机构改革也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进行变革,转变政府的职能。具体包括:第一,政府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第二,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第三,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第四,由以“管”为主转向以服务监督为主;第五,由机关办社会转向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的职能,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因此,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如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再次调整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而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事实上,1993年政府进行机构改革的影响之一,就是直接导致了中国社会团体的又一次快速增长。“1993年到1995年,由于受当时宏观环境过热气氛的影响,社会团体发展又出现了膨胀。在这个时期,全国每年大约新增社会团体3万个。到1995年底,全国各类社会团体已达20万个[3]”(吴忠泽,1999) 虽然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权力的下放、政企分开的实施进一步改变了“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的格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国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可能会在更大程度上改变中国“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的形象,甚至可能是一种质的飞跃。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包括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众多的部门,这些事业单位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都是现有的社会团体所难以企及的。如果这些事业单位一部分非营利化,一部分企业化,那么,至少在表面上将大大增强中国非营利机构的能力。 3.社会改革及其影响 改革开放以前,政府依靠单位制度、户籍制度和身份制度,运用行政权力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各方面实行严格的管制和控制。“国家不但垄断着绝大部分既有的资源,而且在新的资源出现后,也总是利用国家的强制性权力,将其置于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于任何潜在的控制稀缺资源的竞争对手,也是利用政治或行政的力量加以摧毁”(孙立平,1994)。从而没有为NGO 的生存和发展留下真正的空间。1978年以后,一方面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得社会中开始出现自由支配的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空间,并由此产生了一些自下而上的纯民间组织和GONGO ;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机构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还是导致了“政企分开”,但客观上也产生和发展了大量沟通政府和市场的中介性组织,进一步培育了社会组织的力量。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的社会改革问题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其主要标志是“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虽然以往的社会改革更多地是停留在口号阶段[4],但至少已明确了社会改革的方向,即“政社分开”,将原本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责还给社会,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5]. 而近年来民政部门推行的“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村民自治”[6]则使得中国的社会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和实质性的进展。这意味着中国NGO 的发展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广泛的基础。以下的例子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例如,一位民政部的领导在公开讲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群众欢迎、有利于促进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的社会中介组织,我们都应采取积极扶持的态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民主部法规办公室,2000)。另一个例子则是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它为民间组织YMCA提供土地和房屋,并委托YMCA为当地提供社区服务。这开创了中国大陆“官办民营”的先河,其对于中国NGO 发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4.法制环境 法制环境是影响NGO 发展的最为重要的环境之一。改革开放后,中国NGO 所面临的另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法制环境的变化[7].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管理已有的NGO ,国家于1950年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民间组织立法工作一度中断。直到八十年代后期,中国的民间组织立法工作才有了实质性进展。1988年颁布了《基金会管理办法》、1989年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到九十年代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1989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不合时宜,因此重新进行了修正,并于1998年9月颁布了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此同时,还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另外,民政部还有社会团体管理规章50余个,而地方民间组织管理法规的数量更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法制环境。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1989年公布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1992年底经确认登记的社会团体数量比1989年初大约减少4万多个;1998年颁布实施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民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查处了一批社会团体违法违纪案件,合并了一批宗旨、业务范围相同相似的社会团体,取缔了一批非法社会团体。到1998年底,全国社会团体数量由1996年前的20万个减至万个。虽然数量有所减少,但质量有所提高(吴忠泽,1999)。 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最近,民政部门在修订1988年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时,专门召集了有关基金会的负责人开会讨论修订事宜,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也请他们提出修订的方案。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后中国有关民间组织的法规还不完善、还存在不少问题,立法工作滞后于民间组织的发展。例如,立法层次不高,至今未有一部法律;条例的内容侧重于登记程序,在税收、财务管理、员工社会保障方面尚未有突破等等(李勇,1999)。但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制环境已有了很大的改观。特别是在1998年成立民间组织管理局以后,加快了民间组织立法工作的步伐。 5.全球化及其影响 “全球化”是一个见仁见智的概念。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间的影响、合作、互动愈益加强,一些具有共性的东西逐渐普及和推广,并成为全球通行的标准。随着中国加入WTO 的临近,全球化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甚至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势必加深,对中国NGOs发展的环境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中国加入WTO 后,原先由政府进行的招商引资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管理可能被视为非市场化行政干预,不利于自由竞争。因此,需要发展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商会、行业协会来接替以往政府的某些职能; 其次,加入WTO 以后,中国在很多领域需要与国际接轨,否则在合作与交流中会存在诸多不便。例如,国外通常是通过商会、协会进行行业管理,甚至有国际性的行业联合会来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并通过商会、协会来维护成员的利益。中国加入WTO 以后,一方面,以政府的形式同国外的商会或协会打交道,显然并不方便,需要有相应的组织形式与国际接轨,即成立中国相应的商会或协会;另一方面,发展国内的商会、协会有助于国内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国内企业的整体利益、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第三,随着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增多,国人对非政府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作用的认识也会相应提高,国外通过NGOs对中国的援助也会增多,这也有利于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第四,全球化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无疑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短期内,全球化也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贫富差距的扩大、局部地区或某些行业失业人口的剧增、某些地方艾滋病的流行、环境的恶化等等。随着政府财政汲取能力的下降和财力的不足,政府需要发挥NGOs在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方面的作用,尤其是NGOs在知识传播、技术扩散、提供就业机会、缓解贫困、增进社会融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总的来说,全球化的趋势不仅会刺激中国NGOs数量的增多,而且也会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增进NGOs的自治性、自律性,特别是经贸领域的商会和行业协会。 ●微观环境的变化 1978年以来,中国相继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以及相关的民间组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可以说,从宏观环境看,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已不存在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严格限制。 与此同时,中国非政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微观环境也发生了许多显著的变化,具体表现在:对非政府组织的需求日益增加、社会中间层的形成、公众参与和志愿者行为以及西部开发。 1.社会对NGOs的需求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人们在寻求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满足这些社会需求的过程中,发现政府与市场都有其自身的局限,因此,需要有一种组织的创新,而NGOs在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满足这些社会需求时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改革开放后,随着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单位制度的不断弱化,社会出现了游离于传统单位组织之外的多元化利益主体:单个的农户、个体户、私营企业和合资企业等等。由于这些新的利益主体往往处于分散经营的状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有新的组织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单个生产的农户需要有统一购销、加工、储运服务的专业协会,个体户需要有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自身利益的联合会或协会等等;另一方面,在大量游离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利益主体出现之后,政府也需要有一个中介性组织来沟通政府与它们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有利于减少政府搜集信息的成本,提高公共政策的效率,也有利于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劳动生产的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也导致了一些社会不公正的现象,出现了许多新的弱势群体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例如,贫富差距的扩大和贫困人口问题、流动人口及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问题、失业人口的增多和城市贫困阶层的形成、性传播疾病与艾滋病问题、吸毒问题、拐卖妇女与儿童问题、老年人问题等等。完全通过市场来解决这些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完全通过政府来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不现实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政府财政汲取能力逐年下降,以致于政府在提供社会福利、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社会需要有组织的创新,来弥补政府与市场的不足。而国际经验表明,非政府组织在满足弱势群体的社会需求、解决一些长期性的社会问题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例如,NGOs具有创新性、灵活性的优势;具有与基层联系密切、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优势;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等等。这些优势使非政府组织在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具有政府与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人们也寄希望于非政府组织在消除贫困、解决就业、增进社会融合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加入WTO 的临近,中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因此,在很多领域需要与国际接轨。这也使得中国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任务格外迫切,尤其是培育和发展沟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自治性、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商会。 2.社会中间层的形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平均年增长速度高达9%,人均国民收入翻了两番。在这种背景下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指导方针下,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形成了社会中间层。截止到1999年6月,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主达到281万人,注册资本达到8177亿元;个体户近2000万;另外,还涌现了一批文化程度较高的新富阶层。例如:IT产业的新贵、外资企业的中方管理人员、富裕起来的知识分子和一些文体工作者。 中国社会中间层的形成,不仅为NGOs提供了新的筹资渠道、储备了志愿者资源,而且也为产生新一代NGOs的领导者提供了基础。 3.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志愿者行为 改革开放以前,政府垄断了绝大部分稀有资源的控制权与配置权,并包揽了所有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社会福利工作,因此,民间很少有参与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8]. 改革开放以后,一方面,由于政府放松了社会领域的管制和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出现,民间开始拥有大量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农民完全拥有了对自己时间的支配权,而城市也由以往的每周6天工作制改为5天工作制,并增加了节假日时间,市民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这为中国公众参与和志愿者行为提供了人力和物力基础。 与此同时,政府也开始鼓励公众参与和志愿者行为,例如,1993年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明确指出:“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199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提倡社会志愿者活动和社会互助活动”;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这些都为中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和志愿者行为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 第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NGOs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从国内和国际经验看,NGOs只有能更好地解决一些长期性的社会问题,满足政府、企业未能或不能满足的需求,才能获得政府和公众的认同,才能真正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因此,NGOs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决定NGOs未来的发展; 第四,稳定是中国压倒一切的任务。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宜发展以问题为取向的NGOs,而不宜发展西方所谓的“压力集团”。政府对NGOs的管理也主要体现为在宏观上引导和把握NGOs的发展方向; 第五,尽快完善NGOs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政府一方面希望加强民间组织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而另一方面地方民政部门往往又无法可依[10].其结果是管理混乱,以致在某些领域一度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失控。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NGOs的立法进程,使NGOs的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第六,提高认识,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95世妇会”以后,更多的中国人开始知道了NGOs,然而,对NGOs的认识较为片面,甚至更多看到的是NGOs不好的一面,而缺乏对NGOs全面、客观的认识。事实上,中国绝大多数民间组织是好的,它们在沟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方面,在缓解贫困、解决就业、促进社会融合方面,在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媒体在发挥对NGOs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对于NGOs的积极作用也要给予相应的报道,提高人们对NGOs全面、正确的认识。
非政府组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在各种场合越来越多地提及非政府组织(NGO)与非营利组织(NPO),把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看作在公共管理领域其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本节先讨论非政府组织。一、 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概念界定非政府组织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的意译,英文缩写NGO。一般认为,非政府组织一词最初是在1945年6月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71款正式使用的。该条款授权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为同那些与该理事会所管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作出适当安排”。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在当时,这主要是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在这之后的十多年里,非政府组织本身的活动以及它们同联合国的关系都处在较低的水平,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发展。一直到1968年,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1296号决议中,规定了联合国同非政府组织关系的法律框架。该决议肯定了非政府组织的范畴,同时允许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以及联合国体系中的其他机构中获得咨询地位。自此以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被有意识地、越来越广泛地引入了联合国体系的运作。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中,专门设有一个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负责审核批准接纳非政府组织,认可它们在联合国的咨询地位和观察员身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有权要求在经社理事会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提交书面陈述。获得经社理事会中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有权以咨询者和观察者的身份出席经社理事会议并参加联合国的各种会议,并有权在会上作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它们还可以应经社理事会的请求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联合国1296号决议规定,非政府组织如要在经社理事会中得到咨询地位,首先应致力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所关注的问题,如国际经济、社会、环境、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科学、技术、人道主义和人权,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问题。这些非政府组织的宗旨与使命,不得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宗旨以及原则相抵触。它们应支持联合国的工作,传播有关联合国所遵行原则的知识。在经社理事会享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国际性,应具有代表其成员发言的权威。这个决议还规定,非政府组织如要在联合国注册,其组织成员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参与组织活动,应有民主决策机制,应具有责任机制的安排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这些非政府组织必须向联合国提交其预算和资金来源的资料,资金来源应公开,任何来自政府的资助都必须向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报告。该决议还鼓励各国同性质的组织组成国际性联盟,以便能更好地在联合国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发挥一种纽带传送作用。除经社理事会外,联合国的公共信息部也制定了一套与非政府组织保持关系的规定,允许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信息部享有咨询地位,侧重于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传播信息方面的作用。199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1996/31号决议对联合国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咨询关系再次作了规定。1968年决议只承认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而1996年决议则进一步承认了在各国和各地区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允许各国和各地区的非政府组织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在经社理事会发表意见,而不必像以往那样必须通过在经社理事会里有咨询地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去间接地表达自己的主张。该决议要求非政府组织支持联合国的工作,加强了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的作用,并为非政府组织参加联合国组织的正式国际会议及会议准备阶段制定了规则。经社理事会在其1996年的297号决议中,决定提请联合国大会审议非政府组织全面参与联合国工作的问题。世界银行则把任何民间组织,只要它的目的是援贫济困,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或促进社区发展,都称为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围绕着联合国体系的各次国际会议所建立起来的联系机制,是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在联合国召开国际会议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同样议题的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联合国决策的一种重要方式。与联合国的国际会议平行的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第一次是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期间召开的,以后成为惯例。如1992年里约热内卢的环境与发展大会,1994年开罗的人口与发展会议,1995年的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会议,1995年北京的世界妇女大会,1996年伊斯坦布尔的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体系内的各政府间国际组织也在进行组织和职能方面的调整,努力发展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和合作机制。在联合国体系内,有2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各类发展事业,如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开发协会、粮农组织、世界粮食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农业和发展国际基金、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另外还有一些较小的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是各国政府,其活动受官方决策的支配。联合国体系内的这些组织,有的设有专门的部门处理与非政府组织有关的事务,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设有非政府组织会议,世界银行设有非政府组织—银行委员会。还有一些联合国机构与特定的非政府组织有着经常性的密切联系。如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与志愿机构国际委员会之间,在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与住区国际联盟之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环境联盟中心之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通过各种方式同非政府组织合作,联合国志愿者署在亚非拉的许多国家积极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的组织建设。可见,近二三十年来,非政府组织一词在国际活动的各领域里得到日益广泛的使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对非政府组织一词的理解还是不太一致,在这里作一些必要的澄清。首先,非政府组织的本意只是指不是政府的组织,其实质意思在中文里面与之最相应的是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不仅是指联合国体系所认定和接纳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其他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在国际场所活动以及有较多国际联系的民间组织。目前,有2000多个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正式的咨询地位,有1500多个非政府组织同联合国的公共信息部建立了正式的工作联系。在2002年联合国在南非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全球会议上,有3500多个非政府组织获得了与会的资格。除此之外,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以及国际领域,还有数目众多的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单是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目前就有约40000余个。但是,这些被纳入统计的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具有合法地位的、有公开的组织章程以及透明的财务管理的民间组织。诸如非法的恐怖主义组织或者地下的黑社会组织等都不属于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政党通常也不被看作是非政府组织。其次,非政府组织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民意,但它们在民意代表方面有很多局限性。非政府组织是民间社会的组织,其公开宣称的使命和价值观,可以是公益性的,或者是服务于特定的人群。但在现实生活中,非政府组织能否真正代表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序上能成为民意的代表,是很不确定的。如果一个非政府组织是由其成员实行民主管理的,那么充其量,该组织只具有代表其组织成员的利益和愿望的授权。由于很多非政府组织并没有健全的民主管理,个别领导人往往能对其起支配作用,况且政府、资本等各种力量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建立和维持的主要推动力,所以,尽管非政府组织的确可以反映某种来自民间的呼声,但对其是否反映某种真实的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反映民意,却是要作具体分析和判断的。二、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与影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日益广泛地参与国际事务,它们在联合国体系内外的作用和影响不断增大,在各个领域里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承认。1997年9月初,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第52届联合国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列举和阐述了影响当前全球发展的八大因素,其中的第五大因素即是:跨国性的民间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其之前的四大因素依次是:冷战结束后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重组;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生态环境的保护。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主要有:1. 从事咨询和信息活动,提供和宣传非政府组织的观点与思想。联合国吸收非政府组织参与其活动并建立起制度性的联系机制时,首先考虑的是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咨询和信息处理方面的作用。像经社理事会和公共信息部对非政府组织参与所作的安排,也是着眼于既能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咨询与信息处理的作用,又能限制它们在其他方面的影响。在联合国的会议场所、特别是会议的准备过程中,各国政府可以从非政府组织那里,得到有关特定专业领域的、技术的、法律的以及政治等方面的专门知识。2. 对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非政府组织可以对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条约、承诺、计划和项目的落实进行监督,还可以对各政府间国际组织所通过的决议和条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促使各国政府遵守其在国际上作出的承诺。3. 参与执行国际组织的项目,协助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特定的产品与服务。近十多年来,联合国各机构一直在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各发展项目的实施。联合国体系通过分包合同等方式,将操作性的责任转移到非政府组织身上,非政府组织通过缔结协议和签订合同的方式承担提供特定产品和服务的工作。4. 影响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决策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在全球发展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直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体系内的各组织。以往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体系中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决议和条约的实施,而近十多年来,非政府组织不再仅满足于在联合国体系中提供信息和服务,而是试图对决策过程施加影响。它们积极争取参与决策的制定,对国际决策过程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联合国体系在确立议程、制定政策以及执行政策等方面越来越多地吸收非政府组织参与。5. 在不同的利益冲突角色之间促成协调和妥协。在许多国际事务中,当事各国政府往往会由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而争执不下,互不相让,有时甚至兵戎相见。在这种场合,非政府组织可以利用其民间的身份,在当事国政府之间进行斡旋,缓和紧张气氛,促进相互沟通与理解,打破僵局,推动问题的解决。总起来说,联合国体系与非政府组织两方面相互吸引、相互支持,目前已形成了较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联合国方面看,它试图通过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去实现其在各个领域里的目标。非政府组织则通过联合国体系争取有较多的发言权,力求对国际上的重大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谋求从联合国体系中获得尽可能多的资助。但是,非政府组织同政府间国际组织有时也会出现甚至很严重的冲突,有些政府间国际组织并不总是欢迎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的。例如,1999年,非政府组织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的民间抗议活动导致西雅图世界贸易组织会议的失败。2001年在意大利热那亚召开的“八国首脑会议”所遭遇到的大规模街头示威,非政府组织也是重要参与者。非政府组织已成为全球治理体制演变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不过,尽管非政府组织已进入了现存的全球治理体制,已经能够对一些重大的决策过程施加影响,但是总起来看,非政府组织仍处于现存国际体制的边缘,对决策的影响是有限的。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政府仍然是全球治理体制的主要角色。尽管如此,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打破了长期以来一直由政府独占国际治理领域的局面。为了使全球发展和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演变,有必要重视对非政府组织及其在全球治理体制中所引发的各种关系的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从事管理与发展的非政府组织相当活跃,据估计,发展中国家的非政府组织所服务的人数,在20世纪80年代初约有1亿人,其中6000万在亚洲,2500万在拉丁美洲,1200万在非洲。而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3年《人文发展报告》中估计,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非政府机构服务的对象达到亿人。三、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环保产业学会、北京环保产业协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大学生绿色营和绿色大学生论坛、清华大学绿色协会、北京大学绿色生命协会、北京林业大学山诺会、上海市青少年环境爱好者协会、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等等。由这些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提供了政府和企业所难以提供的许多公共物品,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 环境意识的普及、教育、宣传活动。许多非政府组织都在积极地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其内容包括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倡议活动和实践活动,举办包括电视讲座在内的各种讲座、培训、演讲等环境意识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2. 推动和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活动。在全国的许多城市,特别是北京,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的一个重要机制正在得到积极的培育。北京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在这方面起到了先驱者的作用,他们早在1997年就开始着手研究并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3. 对环境保护的资助活动。主要由一批热心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或海外的NGO和资助机构,以及中国有关环境保护的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参与这方面的活动,包括为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活动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资助或援助。4. 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很多非政府组织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项目,包括野生动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的维持和保护,植树绿化,水质净化,大气污染的控制和处理,沙漠化防治,黄河上游水土流失问题的治理,社区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等等。5. 有关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普及活动。主要是由一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学会、研究会等非政府组织在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它们集中了一大批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权威和精英,通过开展相关学科和技术的研究及其开发、应用,积极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6. 有关环境保护产品的生产和推广以及业界联合等活动。主要是由一批活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商会、行业组织等经济团体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包括促进环保产品的研制、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7. 有关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援助活动。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发展,污染受害者开始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关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对污染受害者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8. 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活动。绝大多数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都在以各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一方面积极争取从国际社会获得有关的信息、资金、设备、技术等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或参加有关国际会议或座谈会、派出人员参与有关培训、接待来访和互访等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二) 扶贫开发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和环境保护领域一样,在中国的扶贫开发领域里,也活跃着一批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爱德基金会、香港乐施会、救助儿童会、四川农村发展组织等等。由这些非政府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扶贫。其中包括生存扶贫、技术扶贫、教育扶贫、救助贫困母亲、合作扶贫、文化扶贫、实物扶贫等。通过提供这类公共物品,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广大内陆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为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1. 通过直接提供包括资金、物资等经济资源,以强制投入的方式打破贫困所固有的恶性循环,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2. 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伴随项目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将大量有用的信息和技术技能传授给受益人,使他们通过参加学习和直接应用,努力掌握这些技术技能,从手段和方式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3. 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包括小额信贷等扶贫项目,在投入资源的同时,启动受益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并引导当地建立起有约束功能的信用链及其关系制度,主要从社会资本和生产制度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4. 在长期开展项目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逐步积累经验和知识、技能,成为各个扶贫领域的专家,他们比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更熟悉业务,同时也更深入基层,能够更直接和有效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贫困层的不同问题开展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扶贫活动。5. 协助并监督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一方面作为政府实施扶贫工程的具体执行人,发挥其专业性和深入基层的优势,更好地落实扶贫政策;另一方面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中介,协调有关政策并监督其实施,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6. 作为企业和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救助、支援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一方面更多地动员社会资金用于消除贫困的活动,特别是动员企业开展社会慈善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实际操作各种项目确保各项慈善款项和慈善资金能够落实到消除贫困的各项活动中去,并切实起到扶贫开发的作用。7. 作为国际社会各种力量救助、支援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机构和当地“草根”组织,一方面积极吸收更多的国际社会和海外资源用于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另一方面协助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海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各种扶贫开发项目,同时也作为国际社会救助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执行监督或落实有关项目。8. 通过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的活动,一方面不断进行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应变能力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逐步扩大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及其力量,促进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形成和发展。从国际的角度看,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应积极介入国际领域里的非政府组织活动。我们已经看到,非政府组织现已成为全球治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性日益增强的新兴角色,在联合国体系各机构的活动中,非政府组织已经有了正式的法定地位,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和影响一些重大的国际决策。在其他许多国际活动中,非政府组织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中。除了政府与企业之外,非政府组织也是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代表。一般来说,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健全,实力雄厚,规模大,活动能力强。非政府组织全球体系中的决策过程、权力安排、资金和信息的流向、参与国际活动的机会等,目前基本上都是由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控制的。中国作为一个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不断上升的国家,势必应考虑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参与问题。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活动,为中华民族的意愿表现和利益实现可能也提供了一个具有潜在重大影响力的场所。
还是自己写吧这么专业的东东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知识产权的利用方面,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公共管理论文题目,希望大家喜欢!
1.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研究
2. 城市景观环境和谐发展的政策研究
3. 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
4. 再造理论与城市社区再造的基本构想
5. 构建现代农村社区商业网络的思考
6. 从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探究和谐社区的创建
7. 社区组织角色、职能定位与和谐社区建设
8.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
9.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及其转型
10.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11. 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
12. 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与城市社区自治
13. 论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归类及自治功能
14. 社区财务模式的设计及其选择研究
15.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构建路径研究
16. 公共事业规制与竞争制度模式
17. 浅谈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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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大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
20.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
21. 行业型网络传媒及其经营管理
22. 中小城市文化事业机构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
23.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途径研究
24. 公用事业单位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策略研究
25. 人本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26. 当前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探讨
27. 互联网在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运用
28.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29.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30. 试论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31. 试论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管理
32. 中外公益性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33. 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34. 公共事业单位的品牌管理研究
35. 地方政府改善公共关系探析
36.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对管理核心问题的分析
37.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38. 公共事业管理的现状及前景展望
39. 城市交通管理的民众参与研究
40. 城市居民公共意识调查研究
41. 城市社区经营问题研究
42. 公共管理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
43. 区域公共利益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44. 文化公共管理与现代文化产业组织运作
45. 事业单位的流程再造及其组织变革
46. 自我管理团队及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47. 公共政策评估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低收入动迁居民的行为选择及其边缘化后果
49.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
50. 公共政策的多源流框架研究
51. 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状况与影响因素分析
52. 社区居民自治:现代城市治理模式的基础
53. 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与社会工作介入
54. 论知识型员工的忠诚度管理
55. 城市“低保”政策过程中的社会排斥
56. 社会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
57.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58. 试论行政不作为及其危害
59. 59.行政补偿概念刍议
60. 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
61. 我国地方政策制定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62. 浅谈“政府上网”
63. 论选人用人方式的创新
64. 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激励竞争机制的对策研究
65. 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应采取的措施
66. 简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方向及其保障
67.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乡机构改革难点及对策探析
68. 西部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
69. 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
70. 政府行为失范及其约束机制建立
71. 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信用的关系分析
72.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3. 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与市场化改进
74.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75. 论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76. 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比较分析
77.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78. 试析公共政策分析中的人本原则
79. 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
80. 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
81.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82. 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
8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84. 村民“自治”问题研究
85. 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
86. 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87. 电子政府的内涵及对行政发展的影响
88. 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研究
89. 地方政府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90. 信息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利用研究
9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薪酬研究
92. 第三部门(NGO)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93. 公共伦理对于构建廉洁政府的意义
94.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的建设
95.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创新
96.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分析
97.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
98.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99. 政府治理模式创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100. 浅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101.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或宪政主义)去向的理论渊源和发展 102. 政治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103. 当前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研究
104. 税费改革对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影响研究
105. 权力腐败中的59现象研究
106. 我国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07.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8. 居民小区中的物业管理问题探析
109.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新型社区管理
110. 浅谈集体上访的原因及对策
111. 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112. 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13. 浅谈政府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114. 浅谈入世背景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5. 干部交流难的原因及对策
116. 当前人力资源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分析
117. 浅论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118. 浅析当代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
119. 浅谈儒家道德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120. 浅析企业服务品牌的创建问题
121. 浅析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管理
122. 浅析儒家思想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启迪
123. 浅析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流失问题
124. 浅论加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
125. 试论电子政务的实施对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影响
126. 浅析我国政府的信用建设
127. 浅谈如何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塑造企业文化
128. 社会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
129. 浅析福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30. 浅析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
1、政府绩效管理
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2、公务员绩效考核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3、市政学
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 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
4、电子政务
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
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
1、危机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2、户籍制度改革
3、行政垄断
4、行政机构改革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型政府
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
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
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
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
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
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
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
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
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
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
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
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
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
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
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
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
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
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
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
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
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
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
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
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
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
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
1、社会保障类:
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
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
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
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
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农村扶贫问题研究
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
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
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
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
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 其他--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
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
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
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
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
2、社会现象类:
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
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
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
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
3、社区类:
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
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
4、应用实务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
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
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
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
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
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
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
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
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
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
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
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
5、社会理论研究
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
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
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
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
五、(多俊岗)
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
1、行政伦理
2、行政文化
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
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
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
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
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
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
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
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
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
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
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
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
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
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
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
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24、 公务员管理研究
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
26、 行政法制
27、 依法行政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的若干撰写指南
适应对象: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MPA
Copyright©bydepartmentofpublicadministration,C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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