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一门超经验的理论性学科,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性品格必然以范畴的形式显现。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进行系统研究,是中国音乐美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关键词】 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音乐美学是研究人类音乐审美活动的一门超经验性质的理论学科。音乐审美活动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音乐审美经验,一是音乐审美观念。研究音乐审美经验的,是音乐美学史,它以时间为线索,展示在音乐审美历史上,有过哪一些音乐美学家,提出过哪一些音乐美学理论。研究音乐审美观念的,是音乐美学范畴,它用逻辑关系为线索,把整个音乐审美历史看成一个广泛关联又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研究各个时代,各个学派的音乐理论是围绕着什么问题展开的,有没有发生争论,这种争论的背后,体现了一种怎样的价值取向等等。在二十世纪近百年的中国音乐美学研究中,我们在音乐审美经验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音乐美学史等基础性著作得以问世。相对而言,在研究音乐审美观念方面,我们还有所欠缺,这主要表现在,我们还没有建立一整套中国音乐美学的范畴体系。音乐美学作为概念存在还是作为经验存在,曾经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这种争论的背后,是音乐美学究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还是一门理论性的学科。通过近十来年的探讨,大家逐渐形成了一些共识。韩锺恩认为:音乐美学(Aesthetics in music)是人用理性的方式去研究人如何通过音乐的方式所进行的审美活动及其结果的现象。[1]张前认为:“音乐美学是以研究音乐艺术的美学规律为宗旨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2]赵宋光认为:“音乐美学是研究人类立美审美实践普遍规律与总体目的的一门特殊的艺术哲学。”[3]王宁一认为:“音乐美学是研究人类音乐立美、审美实践普遍规律的一门特殊的艺术哲学。”[4]音乐美学是一门超经验的学科[5],是从概念到概念的学科。[6]以上学者对于音乐美学学科性质的认识尽管存在一些分歧,但还是一致承认音乐美学具有理性学科的性质。正因为如此,美国康奈尔大学的音乐学家威廉•奥斯丁(William W. Austin 1920-2000)认为:“音乐美学至今仍然是德语国家的擅长领域。英语世界关心音乐的思想家(以及具有思想或没有思想的音乐家)都受益于德语的哲学传统。”[7]萧友梅说:“音乐是美学是推理的音乐理论”。[8]如果我们撇开西方音乐美学理论,单看中国音乐美学部分,从《国语》到《左传》到《乐记》,再到后代的各种乐论,都体现出鲜明的理论化倾向。中国的音乐美学是完全形态的理论学科。黑格尔说:“既然文化上的区别一般是基于思想范畴的区别,则哲学上的区别更是基于思想范畴的区别。”[9]既然如此,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也应该是一部范畴演变和发展的历史。但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系统地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有哪些范畴,这些范畴构成了一个怎样的体系。[10]这是由我们的学术进程和研究方法所决定的。近百年来的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已经基本完成了资料的搜集与整理、重要学术问题的辨析、中国音乐美学史的构建三项重要任务,产生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也有一些不令人满意的地方。从研究方法上看,中国音乐美学长期停留在一般的专门史研究阶段,还没有进入理论史研究的层面。中国哲学、中国诗学都早已由普通史研究进入到范畴研究。相对而言,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明显有些滞后。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列传氏”的音乐美学研究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从研究中国音乐美学的范畴史入手,去揭示和把握中国音乐美学思想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开创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新局面,加速中国音乐美学史研究的现代化进程,促进中西音乐美学的交流,是当前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迫切要求。一、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意义开展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并非把中国音乐美学史用另外一种形式重新写一遍[11],而是以更加深刻的理论,重新审视中国音乐美学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把中国音乐美学的研究引向深入。前苏联舍斯塔科夫:“美学范畴不仅具有认识论和本体论的意义,而且具有价值意义。”[12]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意义。一、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是揭示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发展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的根本途径。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史的目的,不是简单地陈列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哪些音乐美学家,有过多少音乐美学的论著和观点,产生了多少命题,而是要揭示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客观规律,批判地继承传统中国音乐美学的优秀遗产。作为一种抽象的理论思维,音乐美学的存在方式必然是超经验的,甚至是从概念到概念的,中国音乐美学史就是音乐美学范畴发展的历史,也就是音乐美学范畴提出、发展、聚合、裂变的历史。我们要对中国音乐美学进行深入地研究,就必然要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是怎样提出的、怎样丰富的、怎样发展的,这些范畴由不完整到完整,由单一到系统,由音乐美学领域到非音乐美学领域,或由非音乐美学领域到音乐美学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清楚地知道中国音乐美学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科,才能揭示中国音乐美学的发展规律。二、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是突显中国音乐美学学科特征的基本途径。中国音乐美学究包括了哪些基本范畴?这些范畴与其他学科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它们是怎样规定了中国音乐美学的基本特征?它们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13]三、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史,是研究中国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蒋孔阳先生说:“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主要是乐论。我国古代最早的美学思想,主要是音乐美学思想。”[14]中国音乐美学理论是中国艺术理论的原理论,许多中国艺术理论范畴都是由音乐美学范畴派生出来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是中国文化的核心部分。在新石器时代,音乐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至今能从出土的陶器上看到大量的乐舞图案。甲骨文和金文当中有大量的乐器的名字,这说明,在殷商时代,音乐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周礼》和《仪礼》中记载了周王朝严密的音乐组织和音乐制度,秦汉以来,又产生和完善了乐府制度,诸子哲学中留下了大量的音乐故事。在文字符号没有充分发展起来以前,音乐不仅仅是人们表情达意的手段,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宗教仪式,是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部分。中国的礼乐文化,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起来的。[15]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先秦史志、诸子百家大多都参与了讨论。《左传》、《国语》、《诗经》、《尚书•尧典》、《易经》、《仪礼》、《周礼》、《管子•地员》、《墨子•非乐》、《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吕氏春秋•音律》、《吕氏春秋•制乐》中都有音乐理论的记载。这表明,音乐美学理论是中国思维成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内在的逻辑性。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研究,能极大地丰富中国理论思维的成果,有助于提高我们整体理论思维能力。四、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概念、范畴,是揭示中国音乐美学特点的重要方法。中国音乐美学之所以能成为一门学科,与中国音乐美学具有一整套范畴是分不开的。我们可以说,在中国理论史上,没有产生专门的音乐美学家,但却出现了许多独特的音乐美学范畴。这些范畴,构成了中国音乐美学独特的言说方式,形成了中国音乐美学的独特品格。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其他思想范畴密切相关,甚至很大一部分思想范畴是从音乐美学范畴中转化而来或受到音乐美学范畴的影响,同时,一些其他思想领域的范畴也影响到音乐美学范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发展,可以探索到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脉络;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其他思想范畴的关系,可以弄清楚中国音乐美学的品质。五、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概念、范畴,是实现中西音乐美学思想交流与共享的重要途径。中国音乐美学要实现与外国音乐美学的交流,就必须有自己的言说方式与言说系统。如果没有一套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在中西音乐理论对话中,中国音乐美学将处于失语的境地。中国音乐美学是世界音乐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汉字文化圈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如果能把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在中、日、韩汉字文化圈中作影响研究,或与西方音乐美学范畴作平行研究,将极大地丰富世界音乐美学体系。二、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系 在漫长的音乐美学发展历程中,到底产生了哪些音乐美学范畴呢?我们暂时以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范畴命题的出处、今译及美学意义》所录100个音乐美学范畴为依据,[16]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整体情况作一个大致分析。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陆续产生自先秦到清代的漫长的历史时期,但时间分布却很不均衡。先秦时代,就产生了48个音乐美学范畴:和;声一无听;新声;修礼以节乐;耳所不及、非钟声也;乐从和,和从平;声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省风以作乐;无礼不乐,所由判也;中声,淫声;德音;哀有哭泣,乐有歌舞;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尽善尽美;文之以礼乐;乐则《韶》、舞,放郑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非乐;察国有之所以亡者;今之乐由古之乐也;与民同乐;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五音令人耳聋;大音希声;法天贵真;天籁;心斋;坐忘;无声之中独闻和;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乐者乐也;审一定和;中和;礼乐;以道制欲;美善相乐;乐以道乐;濮上之音;亡国之音;靡靡之乐;悲;乐本于太一;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以适听适则和矣;凡音乐通乎政。产生于汉代的音乐美学范畴有17个:无声之乐;意;持文王之声,知文王之为人;感于物而动,故行于声;乐者,德之华也;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礼外乐内;乐者,天地之和也;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德音之谓乐;发乎情,止乎礼义;中正则雅,多哇则郑;琴德最优;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移情。魏晋时期的音乐美学范畴有7个:声无哀乐;音声有自然之和;躁静者,声之功也;声音以平和为体;音声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渐近自然。隋唐以下的音乐美学范畴有28个: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水乐;不得其平则鸣;有非象之象,生无际之际;正始之音;此时无声胜有声;唱歌兼唱情;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以自然之为美;有是格便有是调;诉心中之不平;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论其诗不如听其声;人,情种也;以痴情为歌咏,声音而歌咏,声音止矣;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以音之精义而应乎意之深微;求之弦中如不足,得之弦外则有余;声争而媚也者,时也,音淡而会心者,古也;不入歌舞场中,不杂丝竹伴内;必具超逸之品,自发超逸之音;藉琴以明心见性;希声;无促韵,无繁声,无足以悦耳,则诚淡也;惟其淡也,而和亦至焉矣;丝胜于竹,竹胜于肉……。纵观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史,可以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先秦时期,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发韧期,出现了大量的礼乐原范畴和学术争论,决定了中国音乐美学的基本框架。第二个时期为汉代,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系统化的时期。《乐记》、《史记•乐论》对先秦时期尚处于自由状态分布的礼乐范畴进行了整合,形成了较为纯粹、系统的礼乐理论体系。第三个时期为魏晋时期,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丰富和转变的时期。嵇康、陶渊明等继先秦诸家之后,对礼乐理论范畴体系中的一些基本命题进行了否定。第四个时期为隋唐以后,是中国音乐美学的发展时期,礼乐理论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同时,也遭到不平则鸣、发乎情性,由乎自然等范畴的挑战。第五个时期为二十世纪以来,中国音乐学界为顺应世界音乐的发展,围绕振兴国乐这一课题而进行的探讨。这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现代转换与新生时期。就逻辑结构而言,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感。有的学者根据马克思主义“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提出“音乐美学的逻辑起点,也许应当从一个乐音上的乐理(物理)——心理(生理)二重性的分析开始”的理论。[17]从哲学上说,这样的提法是不错的,但从中国音乐美学的实际情况来看,做二重分析似乎远远不够。因为中国音乐美学涵盖的范围远比二重结构要宽泛得多。也有些学者认为,中国音乐思想包括声、音、乐三层结构。万绳武说:“夫治乐者有三趋,其旨各不同:有乐政焉,有乐理焉,有乐声焉。奏文乱武,康乐和亲,出之以征诛,入之以揖让,此乐之政也。王者习之,以兴天下,乐之属于治术者。聆音察理,以物和声,正之以宫商,继之以律吕,此乐之理也。儒者习之,以永后世,乐之属于学术者。调丝弄竹,悦性陶情,托声调之抑扬,写胸襟之郁鬯,此乐之声也。技者习之,以鸣一时,乐之属于艺术者。”[18]据我们的观察,中国音乐美学包括“感觉与感知(声)——序化与象征(音)——礼乐制度(乐yuè)——价值认同(乐lè)”四层结构。《乐记》中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即人类对世界的感知,是音乐的基本手段和材料,《乐记》说:“声者,乐之象也”。声具有物理属性,是中国音乐范畴空间的第一层。《乐记》中说:“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又说:“声成文,谓之音”。“变成方”、“声成文”,都是文之以礼乐的意思,是将自然音响序化、体系化、象征化,并用金、石、丝、竹等乐器表现出来。这个音,已经不是一种纯粹的感叹和摹拟了,它深深地打上了人类生活的印记。音是中国音乐范畴空间的第二层。《乐记》中说:“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又说:“乐者,所以象德也”,“德音之谓乐”。可见,这个乐不同于我们今天在音乐厅里听到的音乐。音乐厅里的音乐,与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是一种审美关系。《论语•阳货》中说:“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与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已经超出审判关系的范围,抽象为一种政治伦理关系,这就是礼乐制度。乐(yuè)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空间的第三层。《礼记•乐记》中说:“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这个乐(lè),与孔子所言的“回也不改其乐”之“乐”相同,都表示对儒家礼乐制度的价值认同。乐(lè)是中国音乐思想的第四个层次。《尚书•虞书•舜典》说舜曾“同律、度、量、衡。”《周礼•春官宗伯》说大司乐“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左传•文公六年》中记载:“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这说明,律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音乐技术的指标,而是中国古代整个社会政治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它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我们可以说,律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标准尺。《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乐》乐所立,故长于和。”和是中国音乐美学的宇宙哲学。它广泛辐射到中国音乐美学各个层次。“声一无听”,各种不同的音响要相互调和,这是物理音响之和。“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国语•周语下》) “审一定和”。(《荀子•乐论》)这是器乐之和。“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国语•周语下》)这是政治之和。“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国语•周语下》)“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吕氏春秋•大乐》)人与神、器物与制度、观念与哲学合而为一,构成了浑然一体的宇宙哲学模式。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大厦,就是这样层层构建起来的。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无数的理论家前赴后继地参与了这一体系的构建,这是世界音乐美学史上独一无二的奇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时间很长,范畴也很多,但这些范畴并非游离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聚合两大范畴体系:声、音、乐、和、律、风等系列范畴都是从礼乐这个核心范畴生发开去的;五音令人耳聋、法天贵真、天赖、心斋、坐忘、声无哀乐等系列范畴,基本上是从非乐引申出来的。三、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特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有以六大特点。第一,原范畴在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音乐美学的原范畴基本直都产生于先秦时代,汉代对儒家的礼乐范畴体系进行了系统化,奠定了礼乐范畴体系的大局。魏晋时代,嵇康等人又对道家的音乐美学范畴进行了系统地思辨,奠定了道家音乐美学的框架。绝大多数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都是在先秦时期建立起来的,后代基本上没有产生多少新的范畴。这些原范畴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许多变化。如风,在孔子以前与孔子以后就有不同的含义。范畴含义的不确定性给范畴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第二,反映音响结构方面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缓慢。反映音响结构方面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自秦以来,就没有多大发展,这与日益发展的中国音乐很不相符,是中国音乐理论构建方面的天然缺陷。第三,反映音乐社会功能方面的范畴特别发达。自汉以来,几乎历代正史的礼乐志都要就音乐与社会制度的关系问题进行论述。第四,大部分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缺乏独立的理论品格,很多范畴都围绕某一中心范畴,构成一个范畴群,集中反映某一方面的音乐问题。如在“礼乐”这一范畴的周围,就有礼乐教化之功、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教等一大批范畴。构成了一个小小的范畴群。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音乐美学的范畴体系是由一个一个的范畴群构建的。第五、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中国哲学、中国伦理学等其他学科的范畴相互重叠。如和,是一个音乐美学范畴,又是一个哲学和社会学范畴。“乐者,乐也”这样的范畴,既谈音乐、又讲体制,最后归于人情,既是乐理、又是伦理,还是心理。礼乐这一范畴本身就是由礼制和乐制两个范畴合并而成。第六、相对于音乐审美经验而言,中国音乐美学理论体系一直占据强势地位,这对中国古代的音乐创作造成了重大影响。由于过分注重音乐的政教功能,音乐家在创作主流作品的时候,十分注意音乐的调性和标题。因此,在数千年的中国古代音乐创作史中,纯粹声音陈述式的音乐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都是只有歌词,没有乐谱,甚至还有六首只有标题没有歌词的笙诗。这说明,标题的意义要大于音响本身。四、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的资料与方法我们做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就是要从史源上弄清楚中国音乐美学中的主要范畴的提出,原始含义及其发展、演进过程;从逻辑结构上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群的结构和层次以及其逻辑关系,揭示中国音乐美学的逻辑特征。做中国音乐美学的研究,最大的资料缺失是中国古代的音响作品留下来的并不多,古时的音乐没有办法听到,古人遗留下来的珍稀的曲谱资料是我们今天研究的第一类资源。就理论形态的资料而言,历代正史、通史、典制中多有记载,这是我们研究的第二类资源。历代官私书目中保留了当时一部音乐文献的信息,我们可以根据这些线索进行考辩,大略可以多掌握一些当时音乐理论发展的情况,这是我们研究的第三类资源。《全上古三国魏晋南北朝文》、《先秦汉魏六朝诗》、《全唐诗》、《全唐文》、《全宋文》、《全宋诗》以及《教坊记》、《羯鼓录》、《乐府杂录》、《唐会要》、《唐六典》等书志中有一些音乐理论材料,这是我们研究的第四类资源。文学、绘画、雕刻、出土文物中的相关记载以及其形式,是我们研究的第五类资源。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广泛蒐集原始资料之外,还有一些方法。第一,作品分析法。正如卡尔•达尔豪斯(Carl Dahlaus,1928-1989)所言:“音乐美学这门学科常常遭到质疑:它似乎仅仅是思辨,远离其真正的对象,更多是出于哲学观念的启发而不是真正的音乐经验。”[19]要将对中国古代音乐的思辨与音乐经验紧密地结合起来。第二、坚持细读批评与整体批评相结合的方法,既弄清楚音乐美学范畴的文本含义,又注意到范畴的普遍联系。第三、坚持借鉴传统国学的精华,广泛采用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注疏学、目录学、版本学、校雠学的已有成果,决不强作解会。第四、历史参证法。任何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都不仅仅只是范畴本身,必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我们在阐释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时候,不能抛开这一背景。如新乐与古乐之争,就只可能产生在后《诗经》时代与前乐府时代之间。乐府至秦初到汉武帝时代,已经成为一个广收并蓄的专门音乐机构,此后的古乐与新乐之争,就没有多大意义。第五、学说参证法。任何音乐美学范畴的提出,都与一定的学术背景相关。非乐与礼乐的争论、声无哀乐论与声有哀乐论的争论,既是音乐美学上的争论,又是不同学说之间的争论。离开学派而论学问,是十分片面的。第六、理论构建法。我们要把一人的理论、一时的理论与一个学派的理论有效联系起来,把单个的范畴与其所在的范畴群联系起来,构建起中国音乐美学的完整体系。第七,史料学方法。坚持用史料学的方法,追溯中国音乐范畴的史源,挖掘音乐范畴的原创意义;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中国音乐理论史料,将史料置于时间历程中进行研究,以探讨音乐美学范畴的演变历程。有显性的史料,有隐性的史料,显性的史料,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到,对隐性的文史料,我们可从目录学和考据学中进行索引。如果只运用显性的文献,我们把作的研究只停留在现代的层面,如果能尽可能利用隐性的史料,则可以很好的把握当时的音乐美学情况。由此看来,建立一门中国音乐美学史料学,是一件十分必要的基础工作。第八、纵横比较法。中国古代的音响资料在正式文献中看不到了,但我们可以用民间音乐进行参照。这个研究方法可以参照民俗学的研究方法。有些音响资料,在国内看不到了,可以用日本、韩国等汉字文化圈中的宗教音乐进行比照。这种研究方法,可以参照比较文化研究中的影响研究。同时,也可以将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中的某一个范畴群与西方音乐美学范畴作平行比较,这样,能更清楚地把握中国音乐美学的特征。此外,作为一门不算十分成熟的学科,完全可以借鉴其他更成熟的学科的发展经验,如哲学范畴研究、文学范畴研究等。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研究,是一个十分宏大的工程,需要许多学者作长期的努力。可以先研究若干个中国音乐美学核心范畴的重要含义,再研究这些核心范畴周边的范畴群,然后研究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系,最后融入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美学思想当中。
美学语境下的乡土音乐审美价值探微2008-05-08 21:56[摘要]乡土音乐,这一深厚的民系或族群音乐文化资源,将其置于审美的视野中,从乡土音乐的美学特征,审美价值等方面进行探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关键词]乡土音乐美学特征审美价 乡土音乐,就是某一地方或区域内的民系、族群所创造的音乐。与他音乐比较,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从内容到形式都打上了民系或族群的审美文化的烙印。 可以说乡土音乐记载了这一方水土民众的喜怒哀乐,它表达了生息于斯的人们的理想和情思,它体现了一个民系或族群的精神,构成了不同于他音乐的独具个性的一面。它从来都被各民系或族群视为自身最宝贵的文化财富,因而乡土音乐是我们与各民族音乐文化对等交流的出发点。它在乡土音乐美学特征及乡土音乐传承两个层面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乡土音乐的美学特征 乡土音乐是民间自发生成、创造的音乐,它与地域内的民众生活密切相关。从音乐作品的审美倾向和音乐作品的目的可以看出,其音乐形式自由活泼、内容不拘一格,充分体现了“自娱自乐”的特点。我们认为,乡土音乐是一种“自娱自乐型”的音乐,它立足于民系或族群的具体的社会生活背景,一般以简洁的旋律、率真的情感和活泼的形式创造出来的以娱乐民众自我的音乐形态出现。它的美学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传承性。任何一个民系或族群的音乐都是一种历史的积累。其中体现着该民系或族群的特性,而这种特性是通过长期的文化浸润创造反映出来的。一般而言,一个民系或族群的音乐大都经过从初创、到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质,最终基本形成有自己特色的音乐形态。这其中存在着一个继承、发展、创新的问题。 一个民系或族群的音乐是这个民众共同智慧的结晶,是一代一代人传承下来的。无论是发展也好,创新也好,都不能丢掉历史,舍弃传统,而是要在学习、吸收、掌握传统精髓的前提下发展和创新。否则,音乐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成为不伦不类的东西。就音乐的本体而言,民系或族群音乐的初创往往体现着一个民系、族群最本质的特性,譬如它反映了一个民系或族群最原始的人文图腾、宗教信仰等,而这恰恰是一个民系或族群生成的根源或音乐产生的渊源,如果抛弃了这个根。就不能成为这个民系或族群的音乐了。如富川县瑶族音乐,一直由古代传承至今。她那多姿多彩的音乐中留存着瑶族起源,迁徒历程,图腾崇拜等民族文化信息,形成了令人神往的“边缘文化”。这种言传身教的传承不仅延续了瑶族的历史文化,同时也延续了瑶族神秘而瑰丽的音乐。 2.通俗化。作为自娱自乐的乡土音乐,它的形式往往通俗易懂。朴实的风格,率真的情感。平实的主题。简洁易唱的曲谱,浑然天成、没有留下任何修饰打造的痕迹。而是非常贴近民众的生活与审美水平。创造者运用自己的母语、民众喜闻的曲调、熟悉的生活素材等元素。不经意地创造出适合民众传唱娱乐的音乐作品。如贺州客家的民谣《摘得茶来秧又黄》:“三月一过日子长,田里农事乱忙忙:莳(插)得田来茶又黄,摘得茶来秧有黄”。它运用客家方言与平实的手法写农事,一二四句押韵造成了语言的音乐美,体现出一种特有的匀称之美和流变之美。客家“四句板”山歌体的曲调客家人又非常熟悉,整个民谣通俗易唱。正因其通俗性,所以在客家地区广为流传这种歌体。 2.程序化。乡土音乐中喜闻乐见的形式往往秉承着一定地域的民系或族群的音乐文化传统,承传了历史积淀的便于民众接受的程序化的审美形式,许多山歌、民谣、婚嫁歌、庙会歌、哭丧歌就如此。它用同一曲调复沓反复的方式建构不同内容的乐段,并保持旋律一致.从而形成一种回环反复之美。如广西富川县的“梧州歌”。它全部用“梧州话”歌唱,有明快活泼、极富流动感的“蝴蝶歌”,循环反复、上下呼应的“嘞嘞嘿”,演唱速度较慢、旋律柔和抒情的“留西拉咧”,迂回曲折、抒情优美的“咿呀咧”,以及通俗、简洁的哭嫁歌、讲歌等种类构成。它的歌词结构多为七言,联结四句成为一节。每节押一韵,共20个韵,一首完整的梧州歌应有二十节构成,每节都用同一曲调,形成回环之美,加之它节拍柔丽,抑扬顿挫,袅娜悠远,因此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3.共享性。乡土音乐有着自己的特质与地域性。就会在一定区域内流行开来。但因为音乐是最富于情感性的,而情感是人类沟通的最有效、最简洁的方式。因此音乐一旦创作出来。不一定局限在本民系或族群,它也可以超越地域或民族的界限,成为他民族的精神食粮。如客家的《月光光》、《落水天》等优秀歌谣许多非客家人也在传唱。因此,任何乡土音乐资源,一经产生既是民系的,更是民族的、也是人类的共同资源。当然对于优秀的音乐资源,任何人、任何组织也无法实现对它的独占。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十分惊人,这就使音乐资源的共享水平进一步提高。 4.持久性。一种音乐资源,只要人们认为它对民众有用,便可以永久地使用,它不会因为使用它的对象多少,使用的频率高低而枯竭、而灭绝。相反,一种音乐资源使用的人越多、频率越高,不但不会导致它的量的减少,而且还可能促使这种音乐资源量上的增长。甚至产生新的文化特质。因为学习、普及、使用的过程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作为优秀的音乐资源,一代人使用之后,后代人仍然可以重复使用,可以世世代代为民众造福。使用的人愈多,愈能显示其价值和生命力.对于人类优秀的音乐资源来说,除非人类遭受重大浩劫,否则,它就永远不会灭绝、消失。如平地瑶族“蝴蝶歌”、客家的山歌、竹板歌、鸡歌等虽然历经沧桑,今天仍散发着迷人的艺术魅力。 5.效能性。乡土音乐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效能。而且使用的人愈多,范围愈广。其效能就越大。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乡土社会,民众的精神生活除了每天晚上面对着电视节目以外,他们极少有别的娱乐方式,当然更不可能去阅读、品玩艺术作品。而乡土音乐不受时空的限制,在山野田间都可以吟唱,给他们的情感以极大的宣泄。因此它对民众的精神生活、道德生活和审美生活等的滋养可谓是“润物细无声”。如客家音乐中许多带有教化倾向的爱情、爱国、爱家等歌谣。对匡正民众的道德、养成民众良好的品行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6.递增性。作为精神现象的乡土音乐资源不但不会越用越少,反而会越用越多,逐渐递增。我们认为,使用音乐的过程,必然就是创造音乐的过程。音乐是民众智慧的结晶。在人类的历史演进中,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智慧.而且,后代人总是拥有比前代人更多的智慧。因为人是在学习、吸收前代人智慧的基础上丰富前代人的智慧、并创造新的智慧。音乐资源就是经过人们一代一代人的努力,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生长、不断递进的。只要民众的思维和创造活动不停止,乡土音乐就会不断地被丰富、发展、创新,并不断产生新的特质。平地瑶的“梧州歌”在原有音乐的基础上创造了内容多样的音乐样式,如感恩的、爱情的、教化的等等,这不仅丰富、发展了梧州歌,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对音乐的需求,丰富了民众的精神生活。 二、乡土音乐审美价值的形成 审美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的审美需要是在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与发展需要基础上派生的一种特殊的精神需要。凡属于人对生命的自由活动的追求、对快乐的追求,都是人具有审美需要的表现。由于人的本质更多地表现在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上,审美需要与精神享受的需要和发展的需要这两个层面联系得更加紧密,它可以理解为是人特有的一种精神享受的需要,它表现为人对感官、情感、心理、精神的愉快的追求。因此,审美价值也有三个基本的层次:与生理层次的审美需要相对应的审美价值,一般由对象的感性形式直接产生:与心理层次的审美需要相对应的审美价值,一般由对象的形象产生:与精神意识层次的审美需要对应的审美价值,由对象的内在蕴涵产生。乡土音乐的审美价值同样具备了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审美需求,其中对人们心灵和精神需要的满足是使乡土音乐得以产生及存在的深层根源,也是乡土音乐审美价值生成的深层根源。原始的乡土音乐起源向审美活动的历史转变过程可以证明这一点。在人们还无法对自然现象进行解释更无法控制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人们采用的是“精神胜利法”。比如,广西富川的“梧州歌”有部分就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每年秋季村民都举行一次隆重的祭神祈福仪式。诸神都被请到村寨的庙宇供奉,在整个活动中,歌手们不停地唱着颂扬主神刘仙娘的“梧州歌”,祈求神灵保佑村民能风调雨顺、平平安安的过日子。这些精神性的活动与物质活动的密切联系表现在它们的共同的功利目的上,但却有着独立的精神活动的形式。当人们把物质活动的成功与自己的精神活动相联系的时候,他们会认为是精神活动起了作用,因而对这种活动形式产生极大的信任与满足感。久而久之,人们只要看到这种活动的样式就能感到愉快。为了让自己获得这种愉快,就会在并非是实际的生产活动如祭神时也吟唱。这时的活动就是审美活动而不是祭神活动了,因为人们是出于审美需要去进行这种精神活动的。
关于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自从音乐美学取得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以来,人们就不断对它的研究对象进行探讨,企图为这门学科找到某种比较确切的定义。这正如黑格尔所说:“就对象来说,每门科学一开始就要研究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对象是存在的;其次,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我们认真研究了国外一些著名的音乐词典,例如德国《大赫尔德词典》《里曼音乐百科词典》,美国《哈佛音乐词典》《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词典》,日本《标准音乐词典》《音乐大事典》,苏联《音乐百科词典》等关于音乐美学研究对象的提法,并且结合这些年来的研究体会,对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做出如下概括:音乐美学是以研究音乐艺术的美学规律为宗旨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它把音乐的美学本质、价值与功能,音乐音响结构及其表现对象,即音乐的形式和内容,音乐实践主要是音乐创作、表演和欣赏中的美学问题,音乐美学自身的发展历史等作为研究对象。(一)关于音乐艺术的美学本质、价值与功能这是音乐美学所要研究的一个根本问题。它是在哲学—美学的层面上认识音乐艺术的美学本质,用哲学—美学的理论来回答音乐是什么的问题。只有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进一步理解音乐美学中的其他相关理论问题,把握音乐实践及各种音乐现象的美学意义。这个课题首先要研究的是人与音乐的关系问题。人与音乐可能在各种层面上发生不同的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人与音乐的本质关系呢?同时,在研究音乐艺术的美学本质问题时,还必须从与其他艺术的比较中,从音乐艺术的独特存在方式中,去进一步分析与揭示音乐艺术的美学本质。关于音乐的价值和功能,是人们谈论得比较多的问题。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美学家、音乐家都对这个问题发表过见解,提出过主张,有些被当时的统治者所采纳,成为制定官方政策的理论依据,它们有的促进了音乐艺术的发展和繁荣,然而也有的起了阻碍乃至破坏的作用。那么,从音乐的本质来看,它究竟具有怎样的价值和功能?这些价值和功能的表现形式以及判断的标准是什么?音乐的价值和功能的历史持续性和变异性以及不同音乐体裁的价值和功能的差异性等,都是这一课题所要研究的问题。(二)音乐音响结构及其表现对象这一课题将进入对音乐艺术的本体研究。人们通常把这个问题归结为音乐的形式和内容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然而,为了避免以往研究中常常在概念上兜圈子的弊病,本书选择了一种更为简洁的方式,从音乐的音响结构及其表现对象的角度直接切人本课题。本课题将着重研究音乐音响的基本组织形式及其美学特征,同时还将对音乐音响结构的风格变化规律做出分析。与音乐音响相对应的是它的表现对象。本课题将研究什么是音乐艺术特有的表现领域与表现对象?音乐音响结构何以能与它的表现对象相联系?这种联系的心理学依据是怎样的?进而,本章还将对音乐的情感性对象,描绘性对象,戏剧性对象,哲理性对象,以及与此相关的音乐的多解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进行分析。此外,还将论述是否存在着不表现任何其他对象而只呈现音乐自身美的问题等。(三)关于音乐实践中的美学问题对于音乐的美学本质和特性的研究,还必须深入到音乐实践的领域,对音乐创作、表演和欣赏中的美学问题进行研究。过去人们对音乐创作的研究,往往着眼于它的成果,即音乐作品,而很少对音乐作品的产生,即从创作主体的角度去进行研究。然而,只有对作曲家的创作思维及其规律,包括音乐创作的动力和源泉,想像与构思,以及主体性等问题进行研究,才能真正深人而具体地揭示音乐艺术的本质规律。对于音乐表演和欣赏活动中的美学问题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音乐表演作为二度创作,它与一度创作的关系,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音乐表演美学观念的历史演变,音乐表演者的培养和训练;音乐欣赏的基本规律,它的性质、特点和不同方式,音乐欣赏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等,都是音乐美学所要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的意义,而且有着实践的意义,它将对音乐实践的各个领域发挥重要的指导和影响作用。(四)关于音乐美学史的研究如前所述,音乐美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的古老学问,无论是中国或外国,历代的哲学家、美学家和音乐家们都有许多关于音乐美学问题的论述,涉及到音乐的本质、特征、功能和审美等各个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理论遗产,对这些遗产进行科学的整理和研究,是当代音乐美学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正如任何一门学科的建设都离不开前人已有的成果一样,当代中国音乐美学的建设也必须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来进行。因此,音乐美学史的研究,对于当代音乐美学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对于音乐美学史及其理论思想的研究越深入、越细致,当代音乐美学的建设就越有根基。上述几点,可以说是音乐美学研究的主要课题。当然,这些课题并没有把音乐美学所应研究的全部问题都概括进来,实际上,音乐美学所要研究的问题是非常复杂多样的。同时,音乐美学又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学科,它应是一个开放性的学术体系,随着音乐艺术的不断向前发展,必将会有一些新的问题需要纳入音乐美学的研究范畴,一些长期困扰着人们的问题,将会在新的实践与新的研究方法的启示下,获得不同于以往的新的认识。因此,为适应音乐美学不断发展的需要,音乐美学研究者必须确立一种开放性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态度。人类的音乐实践永远不会完结,音乐美学的研究也应该永不停滞,只有随着音乐实践的发展,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音乐美学才会不断焕发出新的光彩,为音乐艺术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上面我们大体上考察了音乐美学作为一门音乐学学科出现的情况以及它的研究对象和课题。当然,这并不是说音乐美学这门学问在西方只是从19世纪后半,在中国只是从20世纪2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从音乐美学的历史渊源来说,在中国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的春秋战国时期,在西方则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到3世纪的古希腊时期。这是因为所谓音乐美学,从它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人们在音乐实践的基础上对音乐艺术的思考和认识,简单地说,就是音乐思想。然而它又不是对音乐的任何思考和认识,而主要是指对音乐的基本规律和特征的哲学性的认识和思考。我们知道哲学是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思维规律的科学,它既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也是观察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方法论。同样,音乐美学从它的根本性质来说,也可以说是音乐哲学。它作为研究音乐艺术基本规律的学科,不仅在认识论上可以说是理论化、系统化的音乐观,同时在方法论上也主要是运用哲学的方法,对音乐艺术的诸种现象进行理论的概括和抽象思维,寻求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的认识。因此,无论从认识论或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音乐美学都是对音乐所进行的哲学性的认识和思考。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研究音乐美学的时候,就必须把历史上人们对音乐的思考和认识,特别是人们运用哲学的方法对音乐艺术的本质、规律和功能所进行的思考和认识加以归纳和总结,探索人们对音乐这门艺术的认识经历了一条怎样的思想历程,并且把它们作为建构我们自己的音乐美学体系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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