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间借贷规范发展的思考———漳州市农村民间借贷发展状况分析摘要: 民间借贷作为非正规金融一直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并在农村经济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如何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 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关键词: 农村民间借贷; 农村金融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的以偿还为条件的资金筹借活动。由于不受国家行政监管约束, 具有明显的自发自愿、互助互惠的特征, 农村地区民间借贷一直普遍存在。漳州是闽南地区典型的农业大市, 农业生产、加工、贸易等一系列产业化生产蓬勃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必然增加资金的需求, 在正规金融日益退出农村, 无法满足农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农村民间借贷相应的活跃起来, 并在漳州农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 应加强民间借贷的活动的引导和规范。一、农村民间借贷的新特点1、地区差异显著。漳州地域广阔, 不同县市、乡镇之间, 因地理位置不同, 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交通不发达的山区, 经济发展较慢, 民间借贷金额小、利率高; 经济发展较快且诚信程度较高的沿海乡村, 则金额大、利率低。2、期限偏长。随着借贷用途的变化, 民间借贷的期限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两、三个月的临时借用, 发展到现在的一、两年甚至三、五年的项目投资。在漳州经济较为发达的龙海市, 养殖业发展迅速, 规模不断扩大, 到2004 年底,养殖基地达16 万亩, 牲畜饲养量达54 万头, 禽类饲养量874 万只, 成为福建省有名的养殖基地。而规模化的养殖业需要大量的资金, 且投资回收期至少需要三到五年, 短期、小额的农业信贷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 因此, 该地区的民间借贷普遍较长, 通常在两年左右, 有的甚至更长, 但形式多以“按时支付利息延期”的形式延长了贷款期限或重新签定新的借款合约。反映民间借贷的长期化倾向。3、利率走低。现行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 借贷行为要合法, 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4 倍。漳州地区的民间借贷利率走向呈现由高走低的趋势, 由九十年代初年息40%以上降到现在总体维持在10%- 20%之间。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度。这主要是因为经过几年的发展, 漳州农业生产已经度过了早期的原始资本期, 步入平稳发展期。同时, 初级农产品的市场利润也在逐步降低, 因此, 大户的资金需求有所减弱。而经过八、九十年代的发展, 漳州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户和居民手中的闲置资金增多, 加之市政府的政策支持, 财政和信用社的支农资金有所增加, 受此供求关系的影响, 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也就降低了。4、信用增强。经历了九十年代的和会、基金会的倒闭风波之后, 集资风潮有所减弱, 农民的法律保护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增强, 乡规民约更为完善, 整体社会信用增强。漳州规模养殖业的投资回报率一般在20%以上, 较高的利润回报降低了民间借贷的风险。同时, 由于借款期限长, 即使短期内市场波动影响利润回报, 但根据价值规律和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的特点, 在市场价格回升时, 高利润回报率足以弥补低价的亏损, 提高了还贷信用。据对福建省最大的母猪养殖专业村的调查, 2004 年到期未偿还民间借款的农户仅有一户, 可见该地区民间借贷的信用状况较好。二、民间借贷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 农村民间借贷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1、弥补农业信贷资金缺口,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这几年由于机构改革, 漳州地区的农业银行出于降低信贷风险和提高效益方面考虑, 从经济较落后的乡镇大量撤出。有些地区甚至连镇中心都没有农业银行, 需要和通过农业银行进行资金往来的大户都要到县城才可办理。而农村信用社的网点也同样大量缩减, 原来在村级所设的信用社代办站也都一一撤回。国有金融机构的撤出, 无疑使当地农民的融资需求缺口更大, 使原本落后的乡村经济更加难以进步。此时, 民间借贷可以在银行和信用社无法服务到的领域和范围内发挥重要的弥补作用, 很大程度上暂时满足了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的资金需求。2、拉动民间投资。民间借贷可以调剂农村资金余缺,促进农村资金的合理配置。存款利率的多次降低及利息税的征收, 生息获利的诱惑已不再强烈, 迅猛发展的个体工商业的大量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的“寻租”行为一拍即合,有效地扩展了民间的投、融资渠道。而且多元化的投资正是经济快速增长的体现。前几年, 正值生猪养殖的高利润回报期, 漳州市的生猪养殖大户、专业村大量涌现, 这些新建的中小型猪场的资金缺口有80%以上来自民间借贷。带动了一大批农民致富。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间借贷利率随市场变动和变动, 客观地反映了这一地区资金的供求关系。有效地调节了民间资本的投向和流量, 发挥了市场的调节作用, 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也是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重要参数, 有利于推进利率的市场化进程。4、促进金融机构服务提高。民间借贷吸收了大量资金,分流了银行和信用社的存款, 对农村金融机构无疑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面对民间借贷的竞争, 国有农村金融机构, 尤其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着新的市场契机, 不得不改善经营方式, 调整服务手段, 加大信贷营销力度, 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 农村民间借贷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消极作用1、经营风险偏高, 易引发纠纷。民间借贷交易方式相对简单、落后, 产生借贷纠纷的概率很大。借款人能力高低、经营状况各不相同, 有时无法按时还贷, 这样就容易产生纠纷。加之借款手续简单, 无任何抵押, 放贷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同时, 由于放贷预期收益高, 放贷人极易上当, 引发纠纷。2、易偷逃税费。民间借贷多以“地下”形式出现, 工商、税务部门难以掌控, 资金所有人获利以后基本是没有交税收的。以全国约1 万亿的民间借贷总量估算, 仅利息税一项就流失税收约4 亿元。3、易扰乱金融秩序。民间借贷缺乏国家宏观指导, 极易造成盲目投资, 重复建设, 扰乱市场秩序。同时, 由于高利率回报的影响, 容易导致乱集资和高利贷行为, 扰乱金融秩序。另外, 还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洗钱机会。很多黑钱,经民间借贷, 转入正规投资渠道, 成为投资资金, 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三、农村民间借贷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成因1、正规金融虚位。当前正规金融已大量从农村退出, 其信贷投向和网点分布逐步向城市和规模产业集中地区倾斜。农村地区的金融投入明显不足。邮政储蓄、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三台“抽水机”加剧了县域资金外流, 农村信贷逐年减少。正规金融的虚位, 给农村民间借贷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2、手续简便, 机制灵活。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快捷, 不必象大多数正规金融机构一样需要抵押、担保手续,多数以信用为基础, 简单的口头或借条协议就可以实现资金的流转。在调查的50 笔民间借贷中, 需要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竟然为“零”。相比于正规金融机构, 农民更倾向于民间借贷。3、民间闲置资金多, 投资渠道狭窄。经过八、九十年代的经济发展, 漳州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个私经济活跃, 很多城乡居民手中有了足够的剩余资金。相对于低弥的证券市场和低收益的存款利率, 10%左右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是个良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很多人愿意把剩余资金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来获取固定的收益。四、规范发展农村民间借贷的政策取向民间借贷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一面, 同时农村市场也需要民间借贷资金的支持, 对于民间借贷, 一味的限制并不能解决问题, 要正视其正面效应, 积极引导其规范发展, 而对于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秩序的乱集资、洗黑钱等活动则要坚决给予取缔, 以下就如何规范其发展, 笔者提出若干建议:1、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规范民间借贷发展。一方面民间借贷渴望政策扶持。另一方面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加以保护。从当前的情况看, 民间借贷正以全新的姿态和优势积极发展壮大。已被多数人士看好。因此很有必要尽快立法,像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样, 保护民间借贷的发展。2、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发展社区合作、成立同行业协会, 促其健康发展。在传统农区, 农村经济和农业的投资主体已经从政府和银行转化为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这就客观上要求农业走出一条相对独立积累, 自我发展的路子。以“市场内部化”的办法改造已经普遍化的民间金融, 使之规范成为社区合作金融。在台湾和国外都已被实践证实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对此, 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强调这种经过规范改造的合作金融是社区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惟一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社区合作金融组织承接政府支农资金, 也可以作为农业开发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这样既能够保证国家农业资金至少能够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 又能够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合作金融的改制。3、积极拓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2003 年8 月份, 民生银行的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已经获得央行的批准。这意味着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借贷可以走向正规渠道, 正大光明的开展。对于普通客户来说, 该业务则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理财方式。业内人士认为, 银行为民间借贷双方牵线搭桥, 一方面在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挣到一笔中间业务的手续费; 另一方面也为自己拉来了相当的储蓄资金。与此同时, 还将民间借贷导入了规范的市场, 减少国家税费流失, 在打击地下钱庄的同时, 形成委托人、借款人、银行、国家多赢的局面。4、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金融, 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创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应充分鼓励竞争。在有较多农村金融机构的基础上, 放松并最终解除对农村民间借贷的歧视和压抑政策。从而使不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间出现良性竞争, 将促使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金融局面的出现。参考文献:[1] 于海.中外农业金融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2] 张远红等.当代农村金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M].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3] 杜朝运.民间非正规金融的成因及其治理思路[J].统计与预测,2003,(03).[4] 李命志.从“国退民进”看农村金融的症结与出路[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