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在现代营养保健中的作用摘要 中医药对延缓衰老和延长寿命有着独特的作用,目前延缓衰老药物的开发与应用主要以补肾健脾、补充微量元素、增强人体免疫力及清除体内自由基为主。饮食养生有特色,在5000年社会历史变革的长河中,逐渐形成食养的风格,其特点概括如下: 后天之本,及早食养,食养关键饮食有节,先食疗后药饵;讲究早食常宜早,晚食不宜迟,夜食反多损的原则。选择正确的服药时间,才会得到最佳治疗效果,中药更是如此。关键词:中医药;营养;保健中医药对于延缓衰老,延长寿命有着独特的理论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目前延缓衰老药物的开发与应用,主要以补肾健脾、补充微量元素、增强人体免疫力及清除体内自由基为主。 一、中药的营养保健作用 1、补肾健脾与益气活血 人体衰老与脏腑息息相关,尤其是肾。肾气在机体发育、生长与衰老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肾气充盈,人处于生机勃勃的青壮年时期;肾气虚衰,人则早衰和早老。随着年龄增长,人体肾气渐虚,肾虚使元气不足,无力推动血液运行,致使气虚而血瘀,招致心痛、胸痹、中风等老年病,损害机体健康,加快衰老速度。中医对肾虚采用补肾方法以填精、益肾气,因为补肾中药可增强人体免疫功能,促进干扰素等免疫物质产生,调节内分泌、调整血压、降脂、降血糖、强心等等。古代中医药延缓衰老以补心肾为主,兼补五脏,其中补肾居首位。具有补肾益气作用的中药主要有人参、西洋参、黄芪、冬虫夏草、远志、牛膝、枸杞子、绞股蓝、锁阳等。中成药主要有龟龄集,其具有温肾助阳、补益气血、增强体质的功能,老年人肾虚宜用;清宫长春益寿丹,有补心肾、健脾胃、改善认知功能作用;八珍膏可健脾养胃、益气和中,适于年老脾虚者;秘授固本仙方,具有扶正固本益肾的作用。 2、补充必须的微量元素 微量元素在生物体内充当酶的辅基,参与多种代谢过程,或作为生物大分子的组成部分,人体所需微量元素缺乏时,会罹患多种疾病而致衰老,所以,微量元素对维持人体健康、延年益寿起着重要作用。据研究,老年人易发生微量元素低下或缺乏,主要是缺铁、锌、钙、铬、锰、硒等,而长寿老人有高锰、高钙、高锌、低铬等特点。因此,老年人要适当补充维持健康体质的必需微量元素,适当控制对人体有害微量元素如镉、铅等。补骨脂、杜仲、何首乌、人参、五味子、山药等含锌较多,黄芪、人乳含硒多,鹿茸、地黄、细辛、当归等含铁多,白术、泽泻、肉桂含锰多,蜂蜜中含有47种微量元素。 3、增强免疫功能 免疫系统在保持机体内环境稳定性上起着重要作用。人体免疫功能衰退时,容易发生各种疾病,从免疫系统随增龄而弱化这一现象出发,减缓免疫功能衰减速率,有益于延年益寿而达到人类长生不老的美好心愿。香菇、百合、黄精、枸杞子等可提高外周血淋巴细胞数量。淫羊藿、党参、穿山甲、冬虫夏草等能增强细胞免疫功能。地黄能增强机体吞噬细胞能力。人参对中枢神经有兴奋与抑制双向调节作用,提高大脑功能,延缓大脑衰老,增强机体抗病力。大枣具有健脾、抑制免疫应答功能。研究表明,补肾、健脾、补气血中药大都具有调节人体免疫力作用。 4、清除自由基 自由基是机体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活泼基因或分子,生理状态下,自由基呈动态平衡,维持正常生命状态,黄嘌呤氯化酶与超氧化物岐化酶分子是自由基的生产酶和清除酶。一旦自由基生成过多或清除出现障碍,会导致体内自由基含量增加,使核酸、蛋白质变性,机体免疫系统功能失调,损害神经系统,加速衰老及发生一些疾病。随着年龄增长,人体内自由基形成与清除的动态平衡被破坏,使体内自由基数量增多,使细胞正常生理活动受损而致衰老。许多中药能够清除与对抗体内脂质过氧化物形成,使自由基减少,起到抗衰延寿作用,例如,酸枣仁、党参、当归、黄精、川芎、茶叶、天麻、蜂王浆、丹参、黄芪、三七等。由山药、何首乌、党参、熟地黄等制成的寿星补汁;由玉米、油菜、葵花、蒲黄等制成的花粉液;由西洋参、山楂、淫羊藿等制成的复方西洋参口服液及清宫寿桃丸、清宫长春丹、健脑补肾丸等中药成方制剂,都具有良好的清除体内自由基的效果。
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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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国际经贸
我国中药出口贸易现状及对策建议
■李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李瑞锋北京中医药大学
摘要:文章利用时间序列数据对我国中药出口贸易现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我国中药出口规模不断增长,我国中药的国际
竞争力有所下降,我国中药出口品种以中药材和提取物为主,亚洲仍然是我国中药的主要出口市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现阶段我国
中药出口面临的基本形势,进而提出了促进我国中药出口的政策建议:通过
“以医带药
”方式推进中药的国际化;进一步制定完善中
药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我国中药的国际竞争力;制定鼓励中药出口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中药出口国际竞争力
中国具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20世纪
80年代
全国中药材资源调查表明,中国拥有的中药资源种类为
12807
种,其中药用植物
11146种,药用动物
1581种,药用矿物
80
种;仅对
320种常用植物类药材进行统计,总蕴藏量就达
850
万吨左右;
1985年全国药材种植面积约
30万
hm2,常年栽培的
药材达
200余种;药材年收购量
30~40万吨,其中野生药材占
60%,家种药材占
40%(李刚,
2004)。2007年我国中药材种植面
积达到
96万
hm22008)。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为我
(国家统计局,
国中药产业的发展和中药的国际贸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我国中药出口贸易现状
中药是我国非常传统的出口商品,具有悠久的历史。据记
载,唐宋时期就向外大量输出药材,当时出口的药品种类多达
几十种,包括人参、牛黄、朱砂、茯苓、附子、川椒、远志、甘草等
(李璐瑒,
2010)。中药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国
特色与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
WTO及世界对传统医药重
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药出口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
1.我国中药出口规模不断增长。建国以来,我国中药出口
一直发展较快,海关统计数据显示,
1974年我国中药出口额首
次突破
1亿美元,
1979年达到
亿美元,
1985年增加到
亿美元,
1974~1985年的平均增长率为
,发展迅速。
1991~2010的二十年间,我国中药出口经历了快速增长、下
降回落、快速增长的不同发展阶段。其中,
1991-1995年我国中药
出口表现为快速增长的特征,中药出口额从
1991的
亿美元
增加到
1995年的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
;1995~2001
年,由于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及其他一些政策的影响,中药出口受
到限制,中药出口表现为不断下降的特征,中药出口额从
1995
年
亿美元的高值,下降到
2001年的
亿美元,年均下降
;进入
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
WTO以后,我国中药出口
进一步得到快速发展。2001~2010年中药出口表现为快速增长
的特征,中药出口额从
2001年的
亿美元增加到
2010年的
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虽然期间受到
2008年国
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药出口额增长率出现下降,但是从
2010
年开始明显复苏,出口额增长率进一步提高到
。
2.我国中药的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虽然我国中药出口近
年来发展较快,但是中药的竞争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却在不
断下降,表现为中药出口额占医药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
表
1我国中药出口额变化情况(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海关统计年鉴
以及中药贸易竞争力指数不断降低等方面。
近年来,我国中药出口额占整个医药出口总额的比重相对
偏低,而且还表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1995年中药出口额占全
部医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
。2003年,中国中药出口
总值达到
亿美元,而医药类商品
(包括中药、西药、医疗器
械、医用敷料等大类
)的出口总值达到
亿美元,中药出口
所占的份额仅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2004)。
2008年中药出口占全部医药出口额的比重仅为
(张中朋
等,
2009)。相对来讲,中药出口额占医药出口总额的比重及变
化趋势,与中药工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及变化趋势
之间,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性。中药出口额占医药出口总额的比
重明显低于中药工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中药出口
额占医药出口总额的比重基本呈现不断下降的特征,而中药工
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却呈现不断增加的特征。数据
显示,
2001年中药工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
。到
2003年我国共有中药企业(包括中成药工业企业和
中药饮片工业企业)
1364家,全年中药工业产值达
亿
元,中药工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例提高到
。2008
年我国中药工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
。2010
年我国中药实现工业产值
3172亿元,医药产业实现工业总产
值
亿元,中药工业产值占比进一步提高到
。
为了进一步分析我国中药的国际竞争力,本文选择了贸
易竞争力指数
TC(Trade
Competition
Index)这一指标来进行分
析现阶段,分析某一产业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普遍采用国际
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和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三个指标
来分析,但是由于关于中药的概念、内涵和范围,我国与国际
国际经贸国际经贸
图
2003-2008年中药出口额与中药工业产值在整个医药产业中的地位(
%)
资料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2004),中国高技术产业发
展年鉴(
2003、2008),张中朋等(
2009)
上的有关界定存在很大差异,导致统计口径不可比,难以准确
计算上述其他两个指标,所以本文只使用贸易竞争力指数这
一个指标进行分析。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指某一产业或产品的
净出口与进出口总额之比,可以表明某国生产的某种产品是
净进口,还是净出口,以及净进口或净出口的相对规模,从而
反映某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相对于世界市场上供应的其它国家
的该产品来讲,是处于生产效率的竞争优势还是劣势以及优
劣势的程度。其计算方法为:
式中:
Xij表示
i国
j种商品的出口额;
Mij表示
i国
j种商品的进
口额。
TC值小于零,说明该产品为净进口,其生产效率低于国
际水平,不具有或缺乏国际竞争力;
TC大于零,说明该产品为
净出口,其生产效率高于国际水平,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TC值越大,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强;
TC值等于零,则表示该产
品的生产效率与国际水平相当,其进出口纯属与国际间进行
品种交换。该指标的优点是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剔
除了通货膨胀、经济膨胀等宏观总量方面波动的影响,即无论
进出口的绝对量是多少,该指标均介于
-1和
+1之间,因此在
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具有可比性。
结果表明,我国中药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优势,但不是很
强,而且国际竞争力正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下降趋势,贸易竞争
力指数从
1998年的
下降到
2010年的
。
表
2
1998-2010年我国中药贸易竞争力指数(
TC)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海关统计年鉴的相关
数据计算
2013年
1期
88
总第
706期
3.我国中药出口品种以中药材和提取物为主,附加值相对
偏低。从产品品种结构上来讲,我国出口中药产品主要包括中
药材、植物提取物和中成药
(含中药酒及营养保健品
)三大类。
近年来,我国中药产品出口额不断增加,但是从结构上来看,
以中药材和提取物为主,中成药所占比重相对较小。1996年我
国中药出口额中,中药材、植物提取物和中成药
(含中药酒及营
养保健品
)三者所占的比重为
、和
,中药材出
口所占比重相对较高,超过
70%,中成药出口所占比重不足
20%。之后,中药材出口额所占比重基本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1996年
~2006年中药材出口所占比重从
下降到
;
提取物出口额所占比重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
1996年
~2006
年提取物出口额比重从
提高到
;中成药出口额所
占比重在波动中呈现小幅提高的特征,
1996年
~2006年中成
药出口额比重从
提高到
。但总体上,
1996年
~2005年以来,以中药材为主的出口格局一直没有改变。
2006年中药提取物出口额所占比重第一次超过中药材,
成为第一大出口来源,中药材成为第二大来源,中成药成为第
三大来源,中药出口格局发生明显改变。2006年
~2010年一直
维持这种出口格局。
总体上来讲,
1996年
~2010年间虽然中药材的出口比重
不断下降,但是仍然占到近
40%的份额,同时,中药提取物的
出口比重不断提高,已经超过
40%,二者合计的比重超过
80%。相对来讲,中成药的出口比重一直偏低,不足
20%。实际
上,早在
1989年,我国中成药出口就达到了
亿美元
,占中
药出口总额的
30%,1991年
~1993年间,中成药出口额所占比
重一直都维持在
30%以上,不过逐渐开始表现出下降的特征,
从
1994年开始出现了明显的下降,比重降到了
20%左右,之
后,中成药出口额所占比重基本都维持在
20%以下,例如,
2010年中成药出口额增加到
亿美元,但是占中药出口总
额的比重仍然不足
20%。现阶段,我国中药出口以中药材和提
取物为主的特征非常明显,意味着我国中药出口品种的结构
不合理,附加值依然偏低。
表
3我国中药出口产品的品种结构分布
资料来源:
1996-2007的数据来自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海
关统计年鉴,2008-2010的数据来自中国中医药年鉴。
4.亚洲仍然是我国中药的主要出口市场,目标市场相对
单一。近年来,我国中药出口覆盖国家和地区范围进一步扩
国际经贸
大,
2003年中药出口覆盖到的国家和地区已达
150个,
2008
年进一步增加到
160个。但是,我国中药出口的目标市场仍然
比较集中,相对单一,亚洲市场一直是主要出口市场。数据显
示,
1998年我国中药对亚洲出口
38985万美元,占中药出口总
额的
,是第一大出口市场;对欧洲出口
3207万美元,占
中药出口总额的
;对美国出口
9124万美元,占中药出口
总额的
;其他市场出口
2872万美元,占中药出口总额的
。1998年以来,出口亚洲市场的份额有所下降,从
1998年
的
下降到
2010年的
65%;出口欧洲市场的比重有所提
高,从
1998年的
增加到
2010年的
;出口美国市场
的比重出现下降的特征,从
1998年的
下降到
2010年的
10%;出口其他市场的比重从
1998年的
增加到
2010年
的
9%。
总体上来讲,我国中药出口市场结构近年来并没有出现
明显变化,亚洲市场仍然是主要出口市场,虽然比重有所下降,
但是下降幅度很小,
1998年
~2010年
12年间,仅仅下降了
个百分点,欧洲出口市场所占比重有所增加,增加
个百分
点,美国出口市场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下降了
个百分点。
表
4我国中药出口市场分布结构(
%)
资料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海关统计年鉴
二、我国中药出口贸易面临的形势
1.世界对中药的认识有所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中药出口
受到中西方文化差异方面的影响,而无法得到快速发展。中医
和西医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医学体系,思维方式也存在很大
差异。西方国家对中医药的很多理念和做法难以理解,在认识
上存在一定的偏见,这也导致了我国中药特别是中成药难以
进入国际市场,中药出口受到限制。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
西医药的局限性和毒副作用,开始更加关注传统医药领域,使
得世界对植物药及中药的认识也有所改变,国际市场对植物
药和中药的需求不断增加。WHO在
2002年发布的报告中认
为,世界基于传统医药的植物药市场规模已经达到
600亿美
元,国际植物药市场潜力巨大。
2.中药的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出口贸易壁垒增加。现
阶段我国中药在生产加工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很多方面还属于空白,虽然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标
准,但是存在标准偏低、范围有限等问题,还没有形成国际上
认可的中药管理标准体系,中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偏低,
质量标准难以得到国际的认可,国内标准还难以发展成为国
际标准。例如,历史上曾出现过小柴胡汤事件、麻黄事件、马兜
铃酸事件、御之堂减肥药事件等不良反应和中药副作用事件,
被国际媒体大肆炒作,对我国中药出口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
响。现阶段,我国中药依然存在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的问
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我国中药出口。
在我国中药标准体系建设滞后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利用
自身在技术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对中药安全卫生、技术含
量、疗效、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限制我国中药的出口。加
之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使得中药出口的贸易壁垒有
所增加,进一步影响了中药的出口。例如,
2004年
3月
31日,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颁布《欧盟传统植物药(草药)注册程序指
令》(200424EC指令),其中规定中药出口企业必须提供
“待批
药品或同类相关药品在申请日之前已有至少
30年的药用历
史,包括在共同体内至少
15年的使用历史的文献或专家证
据。”,该指令首次承认了中药的
“药品地位
”,对于目前已经在
欧盟市场上以
“膳食补充剂
”等身份销售的草药产品,允许再
销售
7年,并在此期间允许采用传统草药简化申请的途径来
获取
“药品”的合法地位(李璐瑒,
2010)。但是我国的中药产品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基本都难以达到上述要求,其中比较突出
的问题是国内企业基本都无法出具产品在欧盟安全使用
15
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导致我国中药出口依然受到很大限制。截
至目前,在欧盟植物药注册中,我国仅有个别产品完成了简化
注册,而大多数产品只能继续以
“膳食补充剂
”或“食品
”等形
式出口。近年来,日韩也在不断提高中药进口质量标准,对我
国中药出口形成了较大的影响。
3.我国中药出口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相对较弱。我国从
事中药出口经营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多,但是规模普遍较小,科
技创新能力不足,内部竞争激烈,整个中药行业集中度不高,
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直接影响我国中药的出口。数据
显示,
2009年,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企业总计有
2766家,其
中,出口中药材及饮片的企业有
1000家,出口额超过
100万
美元规模的企业仅有
7家(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篇,
2010),大
部分企业的规模都偏小,出口额相对偏低。近年来,韩国、日本
等国家在传统医药方面发展较快,这些国家生产的中药在药
品质量和包装设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优势,加之资金雄厚、
技术先进,注重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品牌的建立,对我国的中药
形成了较大的竞争。
三、促进我国中药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
1.进一步促进中医在世界各国的发展,通过
“以医带药
”方
式推进中药的国际化。中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草药,中药是纳
入了中医药理论体系、能够按中医理论使用的药品,所以中药
的发展离不开中医的发展,中药的国际化离不开中医的国际
化,现阶段,通过
“以医带药
”方式,在促进中医国际化的过程
中不断推进中药的国际化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例如,
2012年从
7月
1日开始,澳大利亚对中医师进行全国注册管理,这意味
国际经贸国际经贸
着澳大利亚已把中医药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范畴,中医在澳
大利亚的发展为我国中药在澳大利亚的应用和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通过中医在国外的发展,可以提高国外民众对中医药行
业的整体认识水平,有利于中药在国外的注册和应用,进而扩
大中药出口。针对中药出口市场相对单一的问题,要积极在亚
洲以外的欧美等国家大力发展中医服务,进而带动中药出口。
总体来讲,在中医与中药的国际化问题上应始终坚持“以医带
药”的模式,促进医药产业的共同发展。
2.进一步制定完善中药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进一步完善中
药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中药种植、研发、生产加工、包装等
各个环节,特别注重将我国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与国际接
轨,不断提高我国中药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竞争力,通过标准
化进一步提升我国中药的国际化水平。我国是中药的发源地,
有成熟的理论体系和相关技术,在中药标准制定方面应该发
挥应有的作用,通过推动国际标准的制定来促进我国中药的
国际化,进而促进世界中药产业的科学发展。
3.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我国中药的国际竞争力。我国中
药企业技术创新不足是基本现实,为了提高我国中药的国际竞
争力,需要进一步加快中药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使
我国中药的生产技术水平实现新的突破,不断生产出具有高科
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创新性产品,尽快摆脱中药出口以中药材
等原料性产品为主的局面,进一步提高中成药的国际竞争力,
提高中成药这种高附加值产品在中药出口中的份额。
4.制定鼓励中药出口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国曾出台一系
列政策促进中药贸易。2005年,国家八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医
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2009年
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
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明确了新
时期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要完善相关
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2012年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
理局等
14个部门联合制订《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
意见》,这些政策中都涉及到中药出口贸易,对我国中药出口具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政策文件都没有针对中药出口贸
易提出明确规定。为了促进中药出口贸易的发展,未来需要进
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鼓励我国中药出口,给予具有一定规
模和发展优势的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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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itional
Medicine
Strategy
2002-2005[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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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研究与信息,
[3]李璐瑒.传统中药如何走向世界—
—
——再谈中药出口.首都医药,
[4]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2003年中药出口情况分析及
2004年预
测.医保信息,
[5]张中朋,刘张林.做大国际市场促进中药出口—
———中药出口二十年
回顾与策略探讨.中国现代中药,
作者简介:李荣(1980-),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
国际贸易;李瑞锋,男,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卫生事业管理
2013年
1期
90
总第
706期
人民币升值对纺织服装企业
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
—————以泉州纺织服装企业为例
■陆焱平陈燕武刘凯华侨大学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JB-ZR1163)
摘要:纺织服装行业是我国仅次于电子通信业的第二大出
口行业,出口依存度高达
51%。福建省泉州市的服装产业是中国
服装产业三大板块之一,占全国休闲服装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一,
全市共有
8000多家企业。人民币升值给企业的出口造成严重的
冲击。本文分析了人民币升值对泉州纺织服装企业出口的影响,
并提出泉州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应对人民币升值的长短期对策。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泉州纺织服装企业影响对策
一、引言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形势的持续低
迷和失业率的不断增加以及中国经济的强劲复苏使得人民币面
临着较大的升值压力。由于我国服装纺织品不断扩大的市场份
额是建立在我国廉价劳动力成本和较低产品价格优势之上的,
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人民币的升值大大
地消弱了。
福建省泉州市地处闽南金三角,是闽东南沿海经济最发达、
最活跃的地区,泉州市区及下辖的晋江市、石狮市等地有近万家
纺织服装企业,纺织服装出口是其重要支柱产业之一。2010年泉
州市纺织服装业实现总产值
1262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
26%
,占全国同行业总产值的
10%
,出口值
32亿美元,约占全市出口商
品总值的
。但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经济缓慢复苏,且伴随着
人民币的持续升值,泉州纺织服装出口也受到很大影响。据泉州统
计局数据显示,人民币每升值
1%,纺织服装行业销售利润就下降
2%-6%,如果人民币进一步升值
5%~10%,纺织行业的利润率将
要下降
10%~60%。
二﹑泉州市纺织服装品出口概况
纺织服装业是泉州市主要的产业之一。泉州纺织服装业起
步于上世纪
80年代,现已经发展成为泉州第一大支柱产业,在全
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纺织服装业已成为泉州最具优势
的支柱产业,而泉州也成为我国最大的休闲男装、童装、体育运动
服装生产基地。泉州市石狮不仅是中国休闲服装名城,也是福建
省休闲服装产业集群的中心区,品牌总量跃居全国县级市第二
位,涌现出爱登堡、彬伊奴、卡宾、威兰西等一批著名品牌。相关
资料显示:泉州市现在有大约
8000家企业是纺织服装的生产,从
业人员更是有
50万余人;在泉州市的工业总产值中超
1000亿
元的庞大服装产业占
1/4
,出口商品值占全市出口商品总值的
,产量占全省的
70%
,占全国的
10%;泉州纺织服装企业已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
12项、中国驰名商标
32枚、中国
500个最具
价值品牌
5枚和国家免检产品
18件;全市
8000家纺织服装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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