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武汉大学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1.不可复能挂科让你拿学位制证..必须全部过. 2.与绩点没有关系.我指的是你都及格后的成绩. 3.绩点算的话..在我看来根本不用关心..只须好好考好每门课.分数越高..绩点不就越高吗...你在乎这种算法,倒不如在乎如何考高分. 4.绩点当然要专业必、选修,公共必、选修这四项的成绩.. 5.必修就不说了..肯定要门门拿到及格...而选修挂科了也没关系..只要修够足够的分数即可.我院的就是两个选修共28分就可以. 6.必须过四级英语 7.挂科后一律当60分算..不管你考多高..也不管你最后在网上显示的成绩是多少. 8.分数才是最原始的...不要管绩点..三年下来平均分85以上的基本可以保研..我说的综合情况...部分院的或者部分班级80分都可以保研...看全班名次和大家的整体水平..
『贰』 江汉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挂科方面)
江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11-05-23 11:26:39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393次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校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本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术水平 本校普通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学位授予程序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每年举行一次。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本院应届毕业生中的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专人逐个审查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就是否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提出建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同意,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三人签字,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发给学士学位证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位课程考试 本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根据学士学位学术水平要求,结合教育教学计划安排进行,一般不另举行考试。 第六条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较差,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经教育仍坚持不改,或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二)未修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不能达到毕业要求,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三)在毕业前,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以下考试,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艺术和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湖北省高等专科英语应用能力测试(AET-3)、英语专业学生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最高分未达到学校规定成绩者; (四)必修课和核心选修课重修学分累计超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本专业规定的学分者;2005年9月入学的学生实行绩点计算制度,凡达不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本专业规定的绩点分者; (五)考试作弊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者。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或重修学分超过学校规定总学分,但其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学位: (一)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获得实用新型、发明授权专利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三)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四)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者(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青年,市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 (五)毕业时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10%者。 第八条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向本校申请学士学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九条 根据湖北省学位委员会规定,对已毕业离校的往届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叁』 江汉大学2012届毕业生拿学位证的要求是什么我挂科有点多,差不多挂了20几个学分
必修课和核心选修课重修学分累计不超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本专业规定的学分专者。貌似只要挂不到属总学分的百分之二十就可以拿学位证的。挂多了,就是只能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受到校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已经楼上说的那些。
『肆』 江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英语方面
现在文理是发文理的学位把,跟江大没什么关系列。江大要求四级350就行,再不行就是过学位英语。学校不会在这个上面卡你的
『伍』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有哪些
如果你是全日制的学生,那个会和你的毕业证一起发放 如果你是远程、自考、成考、电大…专…的学属生,需要拿着你的毕业证和学位英语考试合格的成绩单或证明,就可以向你所报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咨询你报读的学校相关部门,因为,各个学校政策上有区别,有的学校公共英语三级就可以免考学位英语,所以,具体咨询你的学校相关部门!
『陆』 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直接给你文件算了~~~~~~~ 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武大教字【】49号,2006年3月30日颁发)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本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相应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的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 2、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专业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第四条 (非外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不是英语的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以及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和艺术特长生,授予学士学位不要求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公开反对宪法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 2、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或违反考试纪律两次的; 3、结业离校的; 4、外语水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 5、经学校或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1、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的; 2、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后,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毕业时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 3、经学院(系)、学校认定在学术上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 第七条 本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本校学士学位除达到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八条 毕业或结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再补授。 第九条 学生必须在所属高等学校参加国家外语四级或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否则武汉大学不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十条 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个人申请; 2、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学生的课程学分、学习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实践教学环节)、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 3、教务部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6届毕业生开始施行,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部解释,原《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颁发》废止。
『柒』 江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什么啊我现在总共挂了22个学分了,还能拿到学位证吗
你好,我是2010江大物信毕业的,当时我们是重修分数不超过38学分(总学分一定要够内重修没关系)容就可以拿学位证!每个专业都有分数限制,一般都是38或者40具体可以看你们专业的培养计划里面(大一时候发的白皮的,我是学习委员我们班人少报课程都是我统一安排的,所以对这个有一定研究),实在不知道去教办问老师这个学分限制。你的挂的分还不多应该没问题!
『捌』 取得大学学士学位应该达到什么条件
取得大学学士学位分下列五种情况: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3、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
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4、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
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5、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本科
学生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者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8)江汉大学学位授予条件扩展阅读:
学士学位的简介:
1、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2、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玖』 教育部对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3、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4、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5、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本科(含网络教育专升本)的学生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者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9)江汉大学学位授予条件扩展阅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为加强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保证所发学位证书的规格质量,学士学位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学位办公室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拾』 江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同楼上,及格就行,不及格要重修,再不及格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