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2、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3、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4、共同过失犯罪应成立共同犯罪5、从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看刑事责任的完善6、论应权利人同意之行为--被害人同意理论的重构7、反思与重构:犯罪客体新论8、罪刑法定视野下的侵犯商业秘密罪9、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0、竞技体育暴力行为的刑法解读11、“诉讼”定性研究--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视角12、论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的构建--刑事一体化的分析进路13、《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研究14、加强行政法与刑法交叉领域研究的必要性15、环境犯罪的刑法现状及其改进以上刑罚论文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1.古蜀国王人物信息 相传望帝是古代蜀国(即今四川一带)的开国君主,名叫杜宇。他发展生产,带领蜀地人民走出了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让蜀地绽开文明之 望帝杜宇、丛帝开明像花,因此得到人民的爱戴。后来,他将自己的君位禅让给了臣下,自己隐居西山。 很多古书记载到这里开始含糊起来。似乎杜宇在隐居之后,又莫名其妙地悲愤起来,以至于含冤而死,死后灵魂不灭,化作杜鹃,哀声啼叫。 问题在于,既然杜宇是主动把君位“禅让”给部下的,那么自然心甘情愿,又为何怀“冤”不止呢?传说 原来,这里面还有一段神奇而又曲折的故事。包含酸甜苦辣,回味无穷。 传说,当时的四川,在三峡一带尚处淤塞,四川盆地是一个近乎全封闭的围嶂。川内又有岷江、涪江等大河,川西雪山过来的大水无处排泄,于是盆地内经常洪水横流,巴蜀人民终年挣扎在避水逃难中。杜宇虽然竭尽心力,筑堤开堰,又带领人民上山躲避,但治标不治本,依然不能平息灾难,杜宇因此忧心忡忡。 后来,从下游的湖北地区,来了一个叫鳖灵的人。他胸怀大志,胆识过人,才略出众。望帝杜宇见了非常高兴,于是任命他为相。鳖灵担任蜀相之后,主持政务,兴利除弊,将蜀地治理得更好。此时常年的洪水依然是川内的主要灾难。鳖灵经过观察,决定把巫山的峡道开凿清理,让川内的河流得以顺峡谷而出,不再四处泛滥。于是他率领川中健儿,在巫山一带开凿石壁。经过数年千辛万苦的努力,终于将今天的巫峡开凿畅通,使得原本淤塞横流的川内江河,都从巫峡顺势而出,一泻万里,形成奔流不息的滚滚长江。 鳖灵为了治水,不辞辛劳,废寝忘食,甚至数年之间不曾回家探望。通过治理水患,他在民众中也建立了很高的威望。望帝杜宇见状,便按照当时的惯例,主动把君主之位禅让给了鳖灵。鳖灵成为蜀地新的君主,号“开明”,又称为“丛帝”。 望帝杜宇禅位之后,退居西山。昔日统治全蜀的君主,如今成为闲居的老人,自然难免一点点惆怅。谁知道太平日子没过多久,四乡竟然传来了流言,说杜宇把君主之位禅让给开明,是因为在开明率众治水期间,杜宇同开明的妻子发生了私通,所以才羞惭让位的。 这似乎反映了我国人民自古以来就富含的八卦精神?传播的人或许处于猥琐的心态,也可能仅仅是无事生非的好奇。但对于当事人,恐怕就没那么轻快了。 流言传来,望帝杜宇是又气又急。想不到一番好意竟然落得这样的诬蔑。那会儿虽然没啥“封建伦理束缚”,但道德指责的帽子还是很重的。杜宇原本就上了年纪,又在长期的为政中殚精竭虑,损害了健康,受此打击,很快一病不起,含恨逝去。 他的魂魄不忍离开蜀地人民,于是化身为鸟,昼夜鸣叫,声音凄切。而川中人民,也没有忘记他们的君主,把这种鸟叫做“杜鹃”,以表达对望帝杜宇的怀念。杜鹃鸟的别称很多,如“望帝、望帝魂、杜宇、杜宇魂、杜魄、杜宇魄、蜀王魄、蜀帝魂、古帝魂、蜀鸟、蜀魄、蜀魂、蜀鹃”等,都是源自这个故事。而用“望帝啼鹃”比喻冤魂的悲鸣;“杜鹃啼血、子规啼血”等指杜鹃鸟的哀鸣,并表哀怨、愁思之意,也由此而来。 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杜宇化鸟固然不可信,开明凿通巫峡也大大超过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因此只是民间传说。但蜀地的人民,却是实实在在的怀念着这两位给川中人民带来幸福的先贤。 考究问题 杜宇,是传说中古蜀国的帝王,围绕与杜宇相关的一些问题,前辈学者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笔者读后获益匪浅,但对其中的部分观点却不敢完全赞 同。因此,拟就所掌握的知识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谬误,疏漏之处,敬望学界方家指正。问题一 杜宇与朱提关系质疑。据西汉扬雄《蜀王本纪》载:“后有一男子,名杜宇,从天堕,止朱提。有女子名利,自江源井中出,为杜宇妻。乃自立为蜀王,号曰望帝。……”。晋常璩《华阳国志》中也有相似的记载。凭借这些史料,很多学者推测杜宇出生于朱提,应为朱提人。而笔者却有不同的意见。因为“从天堕,止朱提”这句话很值得推敲,古籍中类似的记载有很多。如关于商始祖契和周始祖弃等。《史记》云:“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又云:“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长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推敲 单从字面上看,是很难理解的,如果经过仔细推敲,我们不难发现,前者反映的商族是以鸟为图腾的,有崇拜鸟的习俗。而后者说明了弃时代人们还处于母氏族社会时期,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从天堕,止朱提”似乎说明了杜宇族应从某高地来到了朱提,突然出现在当地民族的面前。服饰、生活习惯等又与众不同。 不仅如此,在南方彝族文献中“天”或“天上”,有外氏族的意思,彝族文献《西南彝志、天地津梁断》中是这样记载的:“慕切武十代,慕考乍十代,慕热糯七代,慕卧恒八代,慕克克布九代,慕齐齐默十一代,在这段期间与天上通婚》。又载:“武传武世系,传到额杰武;乍传乍世系,传到呗娄乍;糯传糯世系,传到额娄糯;……默传默世系,传到默阿德。天君传下令:每天牛三十,每天铜三十,每天帛三十,作为租赋纳,后来有一天,天人作阿且,下来把租收……”。此处的天上即有外氏族的意思,天君为外氏族首领,天人是外氏族之人。 对滇东北民族来说,杜宇族就是外氏族,来源于外氏族的杜宇族到达滇东北 ,凭借强大的武力,征服了当地的部落,向北开拓。因此才能够“时朱提有梁氏女利游江源,宇悦之,纳以为妃。”两个部落结成联盟,后来部落联盟在首领杜宇率领下征服蜀地,建立蜀国。 杜宇族发源于何地?结合史料和近年考古资料来看,似乎应来自距滇东北较近的凉山地区,他们的族属也应为濮族。杜预《春秋释例》说:“濮夷无君长总统,各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濮人氏族部落众多,散居在我国西部,南部等地。濮族是凉山地区最早的土著居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有首先进的农耕文化,当地彝族称其为“濮苏乌乌”。据老彝文经典所载,彝族的祖先最初迁入凉山时,“濮苏乌乌”早已定居于此。彝族饲养牛羊,而“濮苏乌乌”种植庄稼,这与《华阳国志.蜀志》中杜宇王蜀后“教民务农”的记载相符合的,佐证杜宇族即为“濮苏乌乌”中的一支。 杜宇被鳖灵击败后,不得不“退隐西山。”据陈亮旭先生考证西山即今安宁河,小相岭一带。正处于古蜀都乐山之西。关荣华先生进一步提出:“今凉山黑彝(诺伙)是古蜀国杜宇部族之后。杜宇部族的一支曾沿岷江河谷南下川南到黔西北部和滇东北一带,再由滇东北进入凉山—这大约是公元前600多年的春秋早期,开明帝代杜宇之后的事。”从陈、关两位先生的论证可看出,杜宇部族败逃的路线正是当年向北拓展,征服蜀地的路线。问题二 杜宇“教民务农”,但古蜀国的农业并非是从杜宇时代才开始的。结合考古资料来看,可知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成都平原已开始了农耕生产。到杜宇取代鱼凫王的时候,古蜀国的农业已发展到相当可观的规模。从目前出土的考古材料看,在1998年和1999年度,中日联合考古调查队对四川都江堰市芒城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在遗址晚期的灰坑中发现了水稻硅酸体。在广汉三星堆遗址的红烧土块中也发现有大量稻草的遗迹。说明成都平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开始了水稻栽培。推敲 在三星堆遗址的考古发掘中还曾出土过大量的酒器,如:盉、杯、觚、勺、尖底盏等,种类较多,酿酒需要有丰富的谷物,大量酒器的发掘出土充分反映了古蜀国农业生产的富余。杜宇“教民务农”证明杜宇(族)掌握的农业生产技术要高于蜀地,杜宇王蜀后,倡导农业,事农兴蜀,进一步推进了蜀国社会的发展。使之成为国力昌盛繁荣,农业兴旺发达,人民安居乐业,《华阳国志.蜀志》记:“以褒斜为前门,熊耳、灵关为后户,玉垒、峨眉为城郭,江、潜、绵、洛为池泽,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园苑”的泱泱大国,展现出徇丽多彩的文明情景。问题三 在实际生活中,杜宇族也不是崇拜杜鹃的部族。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又云“望帝积百余岁”。无论是“百余岁”或是“数百岁”都不可能是几代蜀王真实的年寿,只能是他们的王朝统治蜀地的时间。也证明“柏灌”、“鱼凫”,“杜宇”并非真人帝王的称号,皆应为祖神的尊号。在传说中杜宇族的祖神的表象是杜鹃。但在史籍中找不到杜宇族崇拜杜鹃的明文记载,在《华阳国志》中仅说,杜宇称帝后,“更名蒲卑”,据专家考证”蒲卑“为鱼鹰的一种,同于“鱼凫”一类,“蒲卑”与杜鹃相去甚远。推敲 按《说文·佳部》说:“……蜀王淫其相妻,惭,亡去为子规鸟,故蜀人闻子规鸣。皆起曰,是望帝也。”《四川通志》卷201说:“望帝自逃之后,欲复位不得,死化为杜鹃。”这有力地反证了杜宇在位时并没有自称为杜鹃。而是在失权丧国,“升西山隐焉”死后才被人追称为“杜鹃”的。蜀人之所以把先主杜宇幻化为杜鹃鸟,是因为杜鹃和农业生产有关,众所周知,杜鹃,又名布谷鸟,是农林益鸟。师旷《禽经》云:“杜鹃出蜀中,春暮即鸣,田家候之,以兴农事。”杜宇掌政时期,传播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营造了古蜀国农耕文明,后人容易把杜鹃和杜宇联系。其次,杜鹃鸟的吟唱则有“四音一节”的旋律,其声凄厉动人哀思,正如李白《宣城见杜鹃花》诗云:“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在杜宇死后,蜀民同情失败者,为表达对杜宇的追思,将其幻化为了杜鹃。望帝化为杜鹃鸟,也成为蜀人世代相传的神话故事。编辑本段2.影视演员人物信息 姓名:杜宇 生日:9月25日 星座:天枰座 身高:171CM 体重:60KG 籍贯:北京 血型:A型 特长爱好:表演 美声 朗诵 文物鉴赏 相声 国画 游泳 篮球 写作 骑马 最喜欢的电影: 《铁人》 《沉默的羔羊》 《寻找梦幻岛》 最喜欢的演员: 徐秀林 斯琴高娃 李雪健 宋春丽 黄海波 Al Pacino Johnny Depp Dustin Hoffman 学历: 进修于中央戏剧学院于是之艺术学校 (导师:梁伯龙) 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04级表演系 (导师:刘诗兵 钱学格 )在校作品 话剧《家》——高觉慧(毕业大戏作品) 话剧《烈火中永生》——陈松林 话剧《雷雨》——鲁贵 话剧《激情燃烧的岁月》——老文工团长 话剧《日出》——黄省三电视作品 2009年 《孔子》饰青年贵族仲孙阅 导演:韩刚 2009年 《娘》饰警卫员小张 导演:曲丽君 2007年 北京电视台《大城小事》编剧组 编剧 2006年 《玫瑰绽放的年代》饰文艺兵赵同 导演:王坪 2006年 《月牙与阳光》饰服务生 导演:霍庄 2006年 《CBD风云》饰痞子 2006年 《魔镜》饰家丁张全 电影作品: 2010年 数字电影《城市三部曲》饰孙强 2009年 献礼电影《铁人》饰石油工人小马 导演:尹力 2007年 圣诞电影短片《神奇E档案》 其它作品 广告 中成药《海丹胶囊》广告 联想电脑广告 《风尚》杂志06年首刊内页G-STAR模特 09奇瑞汽车广告 10年中国体育彩票 篮球小子编辑本段3.复旦大学刑法学副教授 杜宇,男,1976年10月生,湖南长沙人。中山大学法学学士(1998),中山大学法学硕士(2001),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4),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2005—2007)。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曾先后主持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课题6项,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近50篇。其中,10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代表性著作:《重拾一种被放逐的知识传统——刑法视域中“习惯法”的初步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理解“刑事和解”》(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曾获上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公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中外法学》(2000—2007)优秀论文奖等学术奖励,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计划,入选中国法学会“新秀100”计划。 著作出版: 个人专著: 1.《重拾一种被放逐的知识传统——刑法视域中“习惯法”的初步考察》,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理解“刑事和解”》, 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合著: 1.《十问死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撰写其中的序言部分及第二、三章) 2.《经济犯罪形态与对策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撰写第一、二、三章) 3.《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撰写第十八章) 主要论文: 关于刑事和解的研究论文:(2006—2010) 1.《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责任理论》,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1期。 2.《司法观的“交战”:传统刑事司法对恢复性司法》,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9年第8期全文转载。 3.《刑事和解:批评意见与初步回应》,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9年第12期全文转载。 4.《“犯罪人-被害人和解”的制度安排与司法践行》,《法律科学》2006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6年第12期全文转载。 5.《刑事和解与传统诉讼体制之关系》,《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0年第8期全文转载。 6.《犯罪观的“交锋”:刑事和解与传统犯罪理论》,《浙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7.《刑事解纷方式的历史轮回——以“刑事和解”为观察脉络》,载《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关于刑事习惯法的研究论文:(2003—2007) 8.《当代刑法实践中的习惯法——一种真实而有力的存在》,《中外法学》2005年第1期。 9.《作为间接法源的习惯法——刑法视域中习惯法立法机能之开辟》,《现代法学》2004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5年第2期全文转载。 10.《刑事制定法视域中的习惯法——一种被压制的知识形态》,《法商研究》2004年第6期。 11.《作为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的习惯法——刑法视域下习惯法“违法性”判断机能之开辟》,《法律科学》2005年第6期。 12.《合流与分化——民、刑领域习惯法演进的比较观察》,《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4期。 13.《重拾一种被放逐的知识传统——刑法视域中“习惯法”的初步考察》,《刑事法评论》第1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习惯法的刑事司法适用:举证与审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6年第2期全文转载。 关于刑法方法论的研究论文:(2002—2010) 15.《刑法解释的另一种路径:以“合类型性”为中心》,《中国法学》2010年第5期。 16.《刑法视域中“类型化”方法的初步考察》,《中外法学》2002年第4期。 17.《再论刑法上之“类型化”思维——一种基于方法论的扩展性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6期。 18.《刑法上之“类推禁止”如何可能?——一个方法论上的悬疑》,《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 19.《刑法规范的形成机理:以“类型”建构为观察视角》,《法商研究》2010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年第6期全文摘引。 20.《刑法学上“类型观”的生成与展开:以构成要件理论的发展为脉络》,《复旦学报》2010年第5期。 21.《“类型”作为刑法上之独立思维形式——兼及概念思维的反思与定位》,载《刑事法评论》第2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2.《刑法体系化的三种思路——兼论“类型”的体系形成功能》,载《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7期。 23.《刑法视域中“理性预期”的初步考察》,《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24.《自然犯、法定犯分类的理论反思——以正当性为基点的考察》,《法学评论》2002年第6 期。 其他论文:(2000—2010) 25.《事后承诺与阻却犯罪成立》,《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4期。 26.《理性思辨、实证考察与举证分配——死刑遏制力的疑问及其澄清》,《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秋季卷。 27.《法治国视野中的卧底侦查》,《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2期。 28.《系统论视野中的有组织犯罪》,《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 29.《刑罚正当根据论》,《中国监狱学刊》2001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1年第8期全文转载。 30.《犯罪论结构的另一种叙事——消极性构成要件理论研究》,《刑事法评论》第1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1.《黑客现象及其法文化意蕴》,载《学术交流》2000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文化研究》2001年第3期全文转载。 32.《再析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1年第1期全文转载。 33.《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根基》,载《学术研究》2000年第12期。编辑本段4.城管哥:郫县城管、慢摇吧驻唱歌手 杜宇,男,1982年生,成都郫县城管、郫县某慢摇吧驻唱歌手。2010年7月参加《成都真娱乐》之《百万大民星》,以质朴的声音、眼神、外表赢得青睐,最终现场拿走10000元现金大奖。 城管哥
Emphasis on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of victims, perpetrators and the public of the overall balance between the interests of, is people-oriented, the concept of a harmonious and orderly in the field of criminal justice is all about.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system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at home and abroad for decades,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judicial reform and the trend, China should be in the promotion of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and the affordability of existing public, based on the steady implement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In addition to the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of this article outside the first part is divided into the following three parts: an overview of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system. This part of the system from the origin of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experts and scholars say, the meaning of the author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and from the main, content, legal content of three of its careful analysis of specific. In addition,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o study and explore the theory of practice, and clearly pointed out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riminal in our country has become an irresistible trend of reconciliation system, and many can learn from the valuable experience. Part II: the introduction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in our country the need for and feasibility of the system. This section from the from the dispute in favor of resolving conflicts and promoting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help reduce crime further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crime prevention; effective conservation of judicial resource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judiciary, the existence of our country with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of the cultural, legal, policies, practices and social infrastructure in terms of reconciliation in our criminal system,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a comprehensive exposition and argumentation. Part III: Construction of China's criminal system specific idea of reconciliation. This section is the focus of papers. It can fully mobilize all sectors of society, organizations and community enthusiasm to participate in resolving all types of crime arising from the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to maximize the restoration of criminal damage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of great significance. China should be based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ation, full of useful experience from abroad, and actively expl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and improve the system. I spent a large portion of China's introduction of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from the urgent need to address many issues, including personal values-based and national-based issues, criminal law the principle of reconciliation with the exist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oblem and increase non-custodial sentences and other types of issues to explore in detail and ideas put forward. China to build reconciliation from the criminal of the basic principles to be followe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onditions and scope of application, the application of attention to matters such as stage, as well as several areas in the proposed reconciliation of our criminal system to build specific ideas. Paper Keywords: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envisaged in the criminal settlement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论文选题哪个好,首先刑法涉及内容比较多。刑事诉讼法是诉讼程序的有关内容,具体可以结合你对两个部分的了解程度进行选写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刑法论文题目供你进行参考:1、论财产罪的非法占有目的2、从刑事责任理论到责任主义--一个学术史的考察3、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4、中国逐步废止死刑论纲5、论盗窃故意的认识内容6、美国有组织犯罪观念的变迁及其启示7、海峡两岸犯罪停止形态立法比较研究8、我国反恐怖主义立法完善研讨9、死刑实证研究之死刑观的调查报告10、我国死刑适用标准的缺陷及其弥补方法11、论我国惩治腐败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12、论犯罪构成与犯罪阻却事由的关系13、中日涉罪之轻微行为处理模式比较研究14、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15、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论
1、论刑事诉讼中的代理2、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3、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4、论刑事诉讼立案管辖5、论刑事诉讼审判管辖6、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7、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9、论证据的审查和判断10、论我国的公诉制度11、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12、论审判组织13、论刑事简易程序14、论刑事上诉制度15、论审判监督程序16、论死刑复核制度17、论抗诉18、论辩护19、论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20、论检察官的社会角色21、诉讼效率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之间的关系22、论简易程序23、论证据的法律性24、我国刑事诉讼中口供的证明问题25、论证人制度之完善26、论羁押制度之改革27、论“自由心证”原则28、试论当代中国判断刑事证据的标准29、论“上诉不加刑”原则30、论“上诉不加刑”31、论二审程序中的审理方式32、对刑事再审制度之思考33、论不起诉制度之理论基础34、论控审分离原则35、论无罪推定原则36、沉默权研究37、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38、论法官的社会角色39、论刑事诉讼中法官之调查权40、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与我国的刑事诉讼41、论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42、论刑事诉讼职能43、论被害人44、论附带民事诉讼的作用45、论刑事诉讼目的46、论刑事诉讼的实体正义47、论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48、论论刑事诉讼的基本要素49、论刑事诉讼的构造50、论中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51、刑事诉讼中的“毒树之果”相关问题探析52、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5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构建54、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审对策研究55、论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警察刑事执法面对的挑战与思考56、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实施情况的观察与分析57、刑事再审启动机制调查研究58、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侦查到案制度实施问题研究59、论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60、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控制下交付研究61、关于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究62、证据能力制度研究63、由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来谈刑事和解制度64、论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65、论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与《两权公约》的距离66、刑事司法国际准则视野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范围67、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配置和保障68、刑事被告人知悉权的比较研究69、应对外逃贪官进行刑事缺席审判70、论刑讯逼供产生与存续的原因71、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问题研究72、我国近亲属出庭作证豁免制度评析73、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刍议74、审查批准逮捕环节翻供问题初探75、刑事冤错案件的成因分析76、刑事审判中辩护律师责任研究77、刑事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讨78、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检察监督79、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构建80、刑事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讨81、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检察监督82、试述讯问技巧与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边界83、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之困境分析84、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85、建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86、浅析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及其对策
杜家的一个人。是个修真大家族这家族是以前辰家的走狗,想杀了辰南他们杜家的长老些就可以破禁止出来了!
杜宇为传说中的古蜀国国王。周代末年,七国称王,杜宇始称帝于蜀,号曰望帝。晚年时,洪水为患,蜀民不得安处,乃使其相鳖灵治水。鳖灵察地形,测水势,疏导宣泄,水患遂平,蜀民安处。杜宇感其治水之功,让帝位于鳖灵,号曰开明。杜宇退而隐居西山,传说死后化作鹃鸟,每年春耕时节,子鹃鸟鸣,蜀人闻之曰“我望帝魂也”,因呼鹃鸟为杜鹃。一说因通于其相之妻,惭而亡去,其魂化作鹃鸟,后因称杜鹃为“杜宇”。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初我们班写这个的基本都是高分。切入点很多、例如我国罪责刑原则的贯彻执行很不到位、究其原因、我国的程序审查和监督漏洞。要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现今社会背景下、如何认定社会危害程度。罪责刑中的刑事责任并非指犯罪的法律后果的刑事责任、而指的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意义、和对于解释刑法的制约作用。等等、很多……这个题目、经过查阅资料和归纳总结、还可以让你对整个刑罚体系和精神内涵有进一步的、清晰的了解。一举两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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