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一贯重视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依托于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效果显著、社会评价良好的贵州大学法学院建设发展起来的。贵州大学法学院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培养具有现代意识和国际视野、法学专业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具有探寻法律事实的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初步的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基本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学院在保障学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教育水平的同时,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构建起“课堂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 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新型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一支校内外结合、专兼职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开设多门实践性专业课程;建设成法学实验实训中心和多个专业实习基地,从而搭建起着力打造学生实践能力的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多年来,经过学校的扶持培育和中心自身的不断探索,中心在软硬件设施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效果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其建设发展历程简介如下:贵州大学早在1990年就成立了专门的法学教学实验室,主要由原贵州大学法律系的部分教学经验丰富及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和专业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室位于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老法律楼,主要面向法律系学生开设侦查与物证技术教学实验课程,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2004年,贵州大学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贵州大学,充分利用两校合并的机遇,整合并优化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力量,增添硬件设备实施,成立“贵州大学法学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并投入100余万元建立了现代化的法律专业综合实验场所——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接触司法实践、了解司法程序的实习实践机会。法学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要承担着法学专业学生模拟法庭、法庭辩论、实践法庭、法律诊所、律师视点、疑难案件辨析,以及法律职业技能综合实训等教学任务,同时按照学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签订的长期合作教学协议承担各级人民法院在校内开庭审理典型案件的任务。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对于学生对司法活动形成初级认知以及对审判程序形成感性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学校将“模拟法庭”列为法学专业实训课程,要求每个法学专业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模拟审判活动。2007年,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培训,扩大实验教学对法科学生的影响,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积极争取学校的支持,不断引进高层次师资人才,充实实验教学队伍;同时,在校内重新选址,扩大硬件设施,其建筑面积达500余平方米,实验设备近300件,价值300余万元。同年,中心积极探索法律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成立了“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这是应对目前高校法学教育难点推出的新型教学实验机构,在国内尚属创新尝试模式。中心是校园内的“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同时围绕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本质和特征,承担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育的系统“临床”实践职能。贵州大学法学院师生可以通过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对外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支持,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通过系统梳理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环节而成立常设机构,在中国西部高校中属于首创,在“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亦属创先之举。中心通过开放办学、诊所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实践教学方式,系统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达到满足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提高办学质量服务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目标。 这一模式不仅可以组织法学院师资力量系统引领和指导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实习工作,还可以有组织地带领学生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支持,整合社会各界在法律实务领域卓有成就的人士充任中心的校外导师,加强实践教育;同时透过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学生的职场系统培训,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开拓法律援助领域推动公益法律事业发展,为学生提供形式更多样化、内容更丰富的法律实践机会。近两年来,法学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积极优化教学资源,不断改善教学软件和硬件条件,中心下属模拟法庭综合实验室、物证技术实验室、文书司法鉴定所、刑侦实验室、法医学实验室、社会服务中心、刑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7个实验室,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充分结合,教学效果明显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明显增强,为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及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努力将“贵州大学法学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对内称“贵州大学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学校赋予其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类似的办学职能和服务功能。中心借鉴英美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先进的法学教育模式,围绕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本质和特征,承担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育的系统“临床”实践职能,同时是法学院师生对外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支持的总窗口,以及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的总平台。这种通过系统梳理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环节而成立常设机构的做法,在中国西部高校中堪称首创,在“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亦属创先之举。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州大学党委书记龙超云女士,去年9月在“花溪之畔·法学教育改革论坛”上亮明了贵州大学高层领导对推动学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态度: “没有好的法学院,不能指望有好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高级法律人才”。根据学校的要求,中心(实践基地)力图针对当前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开放办学、诊所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实践教学方式,系统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最终达到满足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提高办学质量服务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目标。中心的基本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法学院师资力量系统引领和指导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二是与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战略合作,有组织地带领学生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为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支持;三是带领学生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并根据课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四是整合社会各界在法律实务领域卓有成就的人士充任中心的校外导师,加强实践教育;五是透过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学生的职场系统培训,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贵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于2004年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时而修建,用于各部门法任课教师的案例教学,学生社团或学习小组课余时间自主自发的模拟法庭、辩论赛、学术报告等学术实践活动。法庭位于慎思楼一楼,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法庭规范设计建设,面积300平方米,有170个旁听座位,包括审判区、旁听区、终端控制区。审判区正面为审判台,可坐五名审判员。审判员左右两边为原被告席,中间设书记员和翻译员席。刑事审判时,在审判台对面设刑事被告席。旁听席的170个座位是分梯级设置的。模拟法庭配备了现代化的多媒体设施,配备了电脑,以存储大量的模拟案件资料;配备了先进的投影设备,可以展示书证、各种诉讼文书,实物证据;配备了麦克风、调音台、功放机、电视监视系统,以便于记录法庭审理实况。法医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验室之一,实验室面积60多平米,现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20台,主要仪器有生物显微镜、离心机等。该实验室承担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医学》课程实验教学任务。法医物证实验室开设的实验项目主要有:血痕预试验、血痕确证试验、血痕种属试验、毛发检验等,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科研任务和社会服务工作。贵州大学文书司法鉴定所存立于2002年,是贵州省司法厅批准的第一家面向社会从事文书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它隶属于贵州大学法学院刑侦实验室(现综合实验室),主要从事文书物证的检验与司法鉴定,是我省惟一的一家专门从事文书物证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贵州大学文书司法鉴定所设备先进,现有价值几十万元的进口文检仪(瑞士产)、近十万元的体视显微镜、文检智能显微综合分析系统等当前较为先进的文检专用设备。该所技术力量强大,办案经验丰富,目前我所在编人员5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刑侦学教授1人,文检学教授1人,文检高级工程师1人),中级职称2人(文检工程师2人)。2003年10月我所在编人员经培训全部通过司法部的统一考试并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2005年12月我所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笔迹鉴定能力验证委员会测评结果为满意。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对内称“贵州大学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学校赋予其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类似的办学职能和服务功能。中心借鉴英美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先进的法学教育模式,围绕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本质和特征,承担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育的系统“临床”实践职能,同时是法学院师生对外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支持的总窗口,以及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的总平台。这种通过系统梳理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环节而成立常设机构的做法,在中国西部高校中堪称首创,在“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亦属创先之举。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州大学党委书记龙超云女士,去年9月在“花溪之畔·法学教育改革论坛”上亮明了贵州大学高层领导对推动学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态度: “没有好的法学院,不能指望有好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高级法律人才”。根据学校的要求,中心(实践基地)力图针对当前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开放办学、诊所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实践教学方式,系统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最终达到满足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提高办学质量服务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目标。 中心的基本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法学院师资力量系统引领和指导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二是与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战略合作,有组织地带领学生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为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支持;三是带领学生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并根据课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四是整合社会各界在法律实务领域卓有成就的人士充任中心的校外导师,加强实践教育;五是透过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学生的职场系统培训,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