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
《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差几天都不可以,以孩子户口本本上登记的为准,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其中,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另外对于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根据淄博市教育局文件(淄教基字[2008]30号)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有在县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县城区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双方持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4、在县城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学籍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小学一年级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各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