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具体如下:
1、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迅速对标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开展一系列工作。
在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我局作为成员单位,肩负着会同市委组织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任。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省厅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年度以深入宣传发动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任务。
以“法治宣传全覆盖,教育入脑入心,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抵制黑恶势力”为思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扫黑除恶”中的作用,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三下乡”、“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同时,司法所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等方式,组织对辖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专门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意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积极排查化解矛盾,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坚持普遍排查、突出重点排查、加大排查密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防线”。
三是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杜绝参与黑恶势力。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每个月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面排查、走访活动,摸排“两类”人员涉黑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为重点,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其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鼓励其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线索。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并对他们提出严格要求。
扩展资料
工作总结注意事项:
1、调查研究
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和了解整个工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全面总结,避免以偏概全。
2、热爱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写总结涉及本职业务,如果对业务不熟悉,就难免言不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