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答辩技巧如下:
1、提前去仲裁庭旁听一次,熟悉仲裁开庭的环节;
2、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和心理准备;
3、要有耐心和信心,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