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完善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
(二)排除法律上的障碍,为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三)坚持技术中方原则,在立法上为技术发展留有空间。
(四)在信息化立法的过程中, 政府通过积极的推进者与参与者的角色定位, 积极推进信息 化的发展。美国是较早致力于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的国家,也是电子政务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联邦政府一级机构已全部上网,州一级政府也全部上网,几乎所有县市都建有自己的站点。美国在电子政务方面的经验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