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rabies)乃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本病又名恐水症(hydrophobia)。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单股RNA病毒,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传播病毒。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家犬可以成为无症状携带者,所以表面“健康”的犬对人的健康危害很大。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故应加强预防措施。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论文主要内容: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1.摘要2.关键字3.正文4.参考文献
病 毒 病 细 菌 病 真 菌 病一. 犬瘟热• 犬瘟热(canine distemper,CD)是由犬瘟热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的病毒性传染病。主要发生于幼犬,临床上以双相热型、急性鼻卡他、支气管炎、卡他性肺炎、严重的胃肠炎和神经症状为特征。1. 病 原• 犬瘟热病毒(canine distemper Virus,CDV)属于副粘病毒科麻疹病毒属的成员,病毒粒子多呈球形,直径在150~300nm之间,病毒的基因组为RNA。圆形的病毒体内含有直径为15~的螺旋形核心。• 病毒在环境中不能稳定存在,大多数常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以及加热等都能很容易地将病毒杀死。的福尔马林、1%煤分皂溶液或3%氢氧化钠溶液能在数小时内灭活病毒。CDV在条件下均能存活。而有利于病毒的保存。本病毒在-70℃或冻干条件下可长期存活,对热和干燥敏感,50℃~ 60℃时30 min失去活性。• CDV病毒可在犬、貂、猴、鸡等和人类多种原代与传代细胞上生长。在犬肾单层细胞培养中形成多核体、核内和胞质内包涵体及星状细胞;在犬肺巨噬细胞中培养,形成葡萄串样细胞病变;在鸡胚成纤维细胞中培养,形成星芒和露珠样的细胞病变;在鸡胚绒毛尿囊膜上增殖能形成特征性痘斑。2. 流行病学• 本病对幼犬危害最为严重,犬科、鼬科和浣熊科的动物如狼、狐、豺、獾、熊猫、山狗、野狗等均能感染发病。雪貂对犬瘟热病特别敏感,自然发病的死亡率可达到100%,因此,常用雪貂作为本病的实验动物。人类或其它家畜对本病无易感性。• 免疫母犬出生的小犬,可从初乳中得到母源抗体获得被动免疫。未经免疫的幼犬除非饲养绝对隔离的地方,否则与其它带毒犬接触后很难避免感染。老犬之所以感染率低,主要是由于先前曾与病毒有过接触,一般2岁以上的犬发病率就逐渐降低,5~10岁的犬人工感染仅有5%左右发病。患病后康复犬可获得终身兔疫。• 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病犬是本病的传染源。病毒除大量地存在于鼻涕、唾液外,还见于血液、脑脊液、淋巴结、肝、脾、脊髓、心包液及胸、腹水中,并且能通过尿液长期排毒、污染周围环境。与病犬在一起的易感犬无法免受传染。感染门户是呼吸道,也可通过食物经消化道感染。3. 发病机理• 感染的自然途径是上呼吸道。病毒主要从鼻咽和呼吸道散播到支气管淋巴结和扁桃体。感染后第1星期出现病毒血症,随后很快散布到全身淋巴结、骨髓和上皮组织固有膜。50 %的犬在感染后迅速产生抗体,随着抗体滴度的升高,病毒逐渐消失,这些犬多数不表现明显症状。另一半则不产生足够的抗体,因而病毒广泛散播到全身的上皮组织,呈现病毒侵害多系统的临床症状。病犬一旦出现神经症状,不久就会死亡。4. 症 状• 发烧。• 病初体温升高,发热可达40℃ 以上,持续 2d后迅速降至常温,经2~3d后体温第2次升高,可持续数星期,呈现典型双相热型。• 病犬在第1次高热后,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泪和水样鼻液,症状较轻微。第2次体温升高后,病情迅速恶化,出现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以及其它的一些典型症状。• 咳嗽、黏液性和脓性眼、鼻分泌物,肺炎。• 以呼吸系统症状为主的病犬,鼻镜干燥,鼻腔分泌物增多,初期清稀呈浆液样,以后逐渐变为脓性鼻液,有时还混有血液,在打喷嚏和咳嗽时附着鼻孔周围,同时出现“干咔”症状,呼吸加快,由腹式呼吸变为张口呼吸,眼结膜潮红。• 厌食、呕吐、腹泻、脱水。• 以消化系统症状为主的病犬食欲废绝、大量饮水、呕吐,病初便秘,不久发生下痢,粪便中混有黏液,恶臭难闻,有时混有血液和气泡,口腔内发生溃疡。• 抽搐、肌肉震颤、共济失调、转圈。• 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病犬,癫痫、痉挛间隙性发作,多见于颜面部、唇部、眼睑,嘴巴一张一合,或者不自主地连续“咂嘴”,口流白沫。严重病例可见转圈运动,后躯麻痹甚至瘫痪不能站立。病程稍长的病例,表现出舞蹈病症状,或者出现“踏脚样”特殊症状。• 失明 、腹部有脓包。• 部分病例在腹下部和股内侧皮肤上出现米粒大小的红色丘疹。在恢复期丘疹可自行消失。绝大多数病犬眼睑肿胀,有大量的脓性眼眵,附着在上下眼睑边缘,常常使上下眼睑粘合在一起不能睁开(早晨特别明显),进而发生角膜溃疡,导致双目失明。慢性病例常常出现足垫增厚 (角质化过度)的症状,这一型病例全身症状不明显,仅有轻度挑食和体温轻微上升的现象,病程达1~2月之久,大部分以死亡告终,少数能康复。• 本病的潜伏期为3~6d,急性病例常在出现症状后的l~2 d内死亡。慢性以消化道症状为主的病例,病程长达1月以上。本病死亡率为80%以上。5. 病理变化• 肠系膜淋巴结和肠黏膜中的淋巴网状组织髓样肿胀,脾脏髓质增生,扁桃体肿胀,胸腺缩小呈胶冻状,肾上腺皮质变性。• 呼吸道病变表现为上呼吸道黏膜的卡他性炎症和非典型性支气管炎,消化道的病变可见卡他性肠炎,幼犬有明显的出血性肠炎变化,慢性病例脚底表面角质层增生,表现肉趾增厚。• 表现神经症状的病犬有脑血管袖套现象(广泛的血管周围单核细胞聚集),非化脓性软脑膜炎。6. 诊 断• 本病的诊断较困难,因为经常存在混合感染,使临床症状复杂化。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也只能提出怀疑本病的线索,因此确诊尚有赖于实验室诊断,同时注意与其它几种传染病的鉴别诊断。试纸盒快速诊断法• 用棉签粘取病犬的眼分泌物、鼻唾液或者尿液,插入装有反应稀释液的样品管中,搅拌混匀,用吸管吸取样品稀释液,向试纸样品孔中滴入4滴,5~10min后判断结果。出现一条红线者为阴性,出现两条红线为阳性,无红线出现,试纸无效。荧光抗体检查• 犬瘟热荧光抗体的制备:用幼犬、貂(雪貂)等易感动物制取高免血清,提取其中的免疫球蛋白Ig G,再用异硫氰酸荧光素与Ig G结合。经层析脱洗后而获得精制的犬瘟热荧光抗体。• 诊断方法:生前采血分离白细胞涂片,死后采取脾、肝、淋巴结等组织抹片。涂片用冷丙酮固定,自然干燥,按犬瘟热荧光抗体的使用效价,用%的伊文斯兰溶液稀释后,滴于涂片上。置于37℃湿润条件下染色30 min。水洗吹干,封固后在荧光显微镜下检查。犬瘟热阳性细胞像鲜明可辨,细胞浆内有苹果绿荧光,细胞核清晰可见呈暗黑色。• 犬瘟热阳性,细胞像鲜明可辨,细胞浆内有苹果绿荧光,细胞核清晰可见呈暗黑色。• 犬瘟热阴性,细胞浆为紫红色或暗红色无荧光,细胞核不清楚。区 别• 犬传染性肝炎,常见暂时的肝、胆囊病变及体腔血样渗出物。犬瘟热则无此变化。组织学检查,犬传染性肝炎为核内包涵体,而犬瘟热无此变化。在细胞核内和胞质内均有包涵体,且以胞质包涵体为主。• 狂犬病有喉头、咬肌麻痹的“恐水症”症状和攻击人畜的现象,而犬瘟热无此症状。7. 预 防• 犬瘟热是犬科动物最为严重的传染病,控制该病的有效措施是及时搞好犬只的疫苗免疫。用于犬瘟热预防的疫苗主要是细胞培养的犬瘟热弱毒疫苗,其次麻疹疫苗在非常时期(疫区内幼犬断奶后1~2星期)也可用于紧急免疫。目前国内普遍应用的疫苗有荷兰生产的二联苗、五联苗、六联苗、七联苗;美国生产的七睢苗;法国生产的七联苗和国产的五联苗、六联苗、七联苗。具体免疫程序• 3月龄以内的幼犬给予3个剂量的免疫,第一个剂量应在断奶后7--10d内注射,以后每个剂量以2星期的间隔肌肉注射;3月龄以上的幼犬,给予两个剂量的免疫,两个剂量的间隔时阋为2星期;成年犬每年给予两个剂量的免疫,两个剂量的间隔时间为15至180d,怀孕母犬在产前15d进行免疫接种,小犬可以通过乳汁获得较高滴度的抗体保护,一直到断奶。8. 治 疗• 病毒性疾病目前尚无理想的药物治疗,一般认为犬瘟热高免血清、犬瘟热单克隆抗体、免疫球蛋白、干扰素和抗病毒药物联合应用,对早期病犬有一定疗效,多数情况下采取对症治疗。• (1)使用犬瘟热单克隆抗体、犬瘟热高免血清和犬用丙种球蛋白 犬瘟热高免血清小犬每次5~10 mL,大犬20~40 mL/次,肌肉注射或静滴,1次/d,连续3~5d;犬丙种球蛋白小犬2 mL,大犬4~6 mL,2次/d,连续3~5 d;犬瘟热单克隆抗体5~20 mL,皮下注射,1次/d,连续3 d。• (2)使用抗病毒药物 聚肌胞小犬~1 mg,大犬1~2 mg,肌肉注射,1次/d,连续3~5 d;也可用病毒唑,小犬50 mg,大犬100 mg,肌肉注射,2次/d,连续3d。• (3)强心补液 肠炎症状明显和呕吐严重的病例,可用林格氏液30~50mg/kg体重,10%葡萄糖酸钙2~5mL,维生素B6 50~100 mg,混合静脉滴注。• (4)控制继发感染 用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氨苄或者先锋霉素按20~25mg/kg体重,同时配合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或者阿奇霉素肌肉注射,2次/d,连续3~5 d。• (5)调整心律 心律不齐者,用生脉注射液2~4mL,肌苷50~100mg,维生素B12 ~1mg混合肌肉注射,2次/d,连续3 d。心率失常的病例,用心律平口服,小犬每次75 mg,大犬每次150 mg,2~3次/d,连续2~3 d。• (6)治疗鼻炎 脓性鼻炎或严重鼻塞的病例,可用麻黄素、地塞米松和卡那霉素滴鼻液混合滴鼻。• (7)止咳化痰 对干咳或者痉挛性咳嗽的病例可用咳快好,小犬10mg,大犬20mg;氨茶碱,小犬30 mg,大犬50~100 mg;扑尔敏,小犬2 mg,大犬4 mg;甘草片,小犬1片,大犬2~3片;地塞米松 mg,混合口服,3次/d,连续2 d。照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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