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的四大基本原则如下:
1、自主(尊重)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医患双方都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强调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对患者人格尊严及其自主权的尊重。
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权利;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作出不当选择的责任。对于生命而言,比完美更重要的是尊重和敬畏。
2、有利原则:把有利于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利益。有一句话叫“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医护工作要符合病人的最大利益。
要求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的疾苦有关,对患者利大于弊;病人受益不会给别人带来大的损害。
3、不伤害原则:毫无疑问,这是医务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诊治、护理过程中,避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风险可控。
医务人员要以人(患者)为本,坚决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防范无意但可知的伤害,把可控伤害降到最低程度;不滥用辅助检查、药物及实施手术。
4、公平性(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在医学服务中公平对待每一位病人。医务人员尽力实现患者基本医疗和护理的平等;对患者一视同仁;出现医患纠纷以及医护差错事故时坚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