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四原则有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公正原则。
1、尊重原则:指对患者的人格尊严及其自主性的尊重。如:知情同意、知情选择、要求保守秘密和隐私等均是患者自主性的体现。
2、不伤害原则:不伤害是指在诊治、护理过程中不使患者的心身受到损伤。一般来说,凡是医疗、护理上必需的或者属于适应证范围,则所实施的诊治、护理手段是符合不伤害原则的。不伤害是相对的。
3、有利原则:狭义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护理行为对患者确有助益,既能减轻痛苦,同时又能促进康复。广义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护理行为不仅对患者有利,而且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群、人类的健康和福利。
4、公正原则:公正即公平或正义的意思。公正有报偿性公正、程序性公正和分配性公正等。公正原则要求医务人员。
医学:
医学是通过科学技术的手段,处理生命的各种疾病或病变的一种学科,也是促进病患恢复健康的一种专业。它以治疗预防生理疾病和提高人体生理机体健康为目的,主要有西方微观西医学和东方宏观中医学两大系统体系,其科学性在于应用基础医学的理论不断完善和实践的验证。
世界上医学主要有西方微观西医学和东方宏观中医学两大系统体系。医学的科学性在于应用基础医学的理论不断完善和实践的验证,例如生化、生理、微生物学、解剖、病理学、药理学、统计学、流行病学,中医学及中医技能等,来治疗疾病与促进健康。
虽然东西方由于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研究人体健康与外界联系及病理机制的宏观微观顺序不同,但在不远的将来中西医实践的丰富经验的积累和理论的形成必将诞生新的医学——人类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