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毕业设计开题报告PPT模板叮当设计分享-论文答辩开题报告通用PPT模板.zip免费下载链接:提取码:cnrh幻灯片模板即已定义的幻灯片格式。PowerPoint和Word、Excel等应用软件一样,都是Microsoft公司推出的Office系列产品之一,主要用于设计制作广告宣传、产品演示的电子版幻灯片,制作的演示文稿可以通过计算机屏幕或者投影机播放;利用PowerPoint,不但可以创建演示文稿,还可以在互联网上召开面对面会议、远程会议或在Web上给观众展示演示文稿。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PowerPoint的应用越来越广。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开题报告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内容要求: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撰写方法: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内容要求: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关于格式的论文范文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法律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企业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其它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在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公司法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工业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在历史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中国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个人认为,在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法律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计算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企业。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买卖合同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注释:[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2.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以及范文4.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模板开题报告PPT模板的制作步骤有哪些?开题报告PPT制作步骤:1、标题:在制作PPT的时候,一般是在办公资源网上找的模板。不过选择模板时,也要注意不要搞的太花哨,尤其是PPT中动画效果不要太多。在首页把开题的题目写上,题目把自己的研究内容表达清除即可,不需要太长。2、目录:接着,是整个PPT的目录部分,大致分了四个部分。在场的老师会根据叙述来给出相应的意见,所以PPT在分块的时候也不需要太多,但是必须要把自己想要做的内容讲清楚。3、研究背景:在研究背景这个大项中首先可以讲一下目前的背景,背景的话就是写写目前在某个领域需要这方面研究或者这方面研究还有提升空间等等。4、研究内容:接着针对上述研究的不足,就可以阐述一下自己要研究的内容了,这里把自己想要研究的内容罗列一下。5、致谢:在PPT的结尾不要忘了致谢。
压疮又称压力性溃疡,一直是临床护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护理质量评价体系的推广,压疮已成为衡量医院护理质量的一项主要指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压疮护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压疮护理论文 范文 篇一:《试论急性压疮的形成与护理》 压疮是身体局部组织长时间受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组织营养和氧缺乏,进而皮肤和皮下组织失去正常功能,组织破损和坏死,又称压力性溃疡[1]。压疮本身不是疾病,多数伴随其他疾病而发,主要是因为疾病过程中未经很好的护理造成。有报道称[2],压疮在住院患者中发生率为1%~11%,而手术患者中则高达~。手术中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和人为的因素,患者更易发生急性压疮,增加了痛苦。我科自2010-01以来,采用Waterlow压疮危险评分法[3],对94例手术时间>6h的手术患者进行压疮危险评分和相关因素分析,并提出相对应的护理 措施 ,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手术当天由巡回护士根据Waterlow压疮危险评分法对患者进行评分,评分值在10~15分为危险,15~20分为高度危险,20分以上为非常危险,分值越高发生压疮的可能性越大。收集术后记录手术时间>6h的病例共94例,男51例,女43例;年龄6~81岁,平均(±)岁。手术开始和结束后由巡回护士对患者皮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急性压疮易发部位:仰卧位,枕骨隆突、肩胛、肘部、脊柱体隆突处、足跟、骶尾部;侧卧位,耳廓、肩峰处、髋部、大转子、膝部、踝部;俯卧位,额部、颊部、女性乳房、胸骨部、肋缘突出部、髂前上棘、男性生殖器、膝前部、足趾。发现皮肤受压,认真做好记录。术中积极预防压疮的发生并针对高危因素及时处理。 2结果 手术中发生急性压疮3例,1例为脑外科开颅血肿清除手术,肩胛部出现数个水疱,1例为骨科施行腰椎后路脊椎滑脱内固定术的患者,术后发现乳房处出现5cm×4cm溃烂,1例施行了颈椎后路椎管扩大术,术中左膝部出现了一簇水疱。经过有效科学的护理,创面愈合良好。 3讨论 压疮形成原因 手术中急性压疮的发生与手术时间、麻醉状态、温度、湿度以及患者自身状况有密切关系。压疮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局部皮肤受压缺血,手术时间延长时,皮肤受压、组织处于低灌注和缺血缺氧状态的时间也长,压疮的发生率就越高。手术患者处于麻醉状态,其中有一半以上患者麻醉期间会发生低氧血症,且由于麻醉药物阻滞平面以下的血管扩张,血流变慢,相应的使供血部位皮肤组织缺血缺氧;再者,麻醉状态时患者暂时丧失了对身体某些部位不适的反应,因而不能及时的调整体位减少压迫的发生,这些因素都使皮肤组织缺氧加重,导致急性压疮的发生[4]。温度变化和潮湿的刺激也是术中急性压疮发生的一个相关因素,已有文献报道潮湿环境中患者发生压疮的危险性会增加5倍[5]。湿度过大时,皮肤上过多的液体会使表面pH值改变,保护性油脂丧失,皮肤和床单间的摩擦力增大,增加了皮肤破损的危险;患者体温降低时,外周循环血量减少,加上受压血供进一步减少,压疮发生的危险进一步增加。除以上外因,患者自身状况也是影响压疮发生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老年人由于血管弹性减弱,末梢循环功能减退,局部受压后更易发生皮肤及组织缺血缺氧,形成压疮;营养状况也是一个影响因素,极度消瘦和体弱的患者,皮下脂肪组织薄,易发生压疮;另外,有报道称血清蛋白水平低于正常值者术中发生急性压疮的可能性较大,每降低1g血清蛋白,压疮的发生危险将增加3倍[6];低蛋白血症、糖尿病、风湿性疾病患者压疮的发生率也较高。 护理对策 首先,需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术中急性压疮护理的关键在于预防,护理人员要熟练掌握Braden、Nortor、Wa-terlow、Douglus、Gasnell等常用评估量表,在术前对患者压疮发生危险性进行科学的评估,针对不同危险分级设定相应的个体化护理方案,如针对年龄大、手术时间长以及有心血管和代谢疾病的患者,可以提前预防使用体位垫或者软枕等。其次,做好术中护理。协助患者摆放合理的体位,应充分考虑到力学因素,维持自然的生理弯曲,既要能够充分的暴露手术野,又需不影响患者的呼吸、循环功能,避免组织受到过度的牵拉,可以在易发生压疮的部位放置海绵垫或者凝胶垫等质量较好的体位垫。仔细观察患者的皮肤状况,如是否潮湿、发绀、苍白、水肿等,并告知医师采取相应措施。如手术允许,可定时按摩受压部位,重点护理压疮易发部位。局部涂抹赛肤润(过氧化脂肪酸酯)等药物,能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改善缺血缺氧,并在局部形成脂质保护膜;按摩也是有效的预防压疮形成的 方法 ,有研究显示[7]时间超过1小时的手术,在不影响手术操作的前提下,对受压部位进行减压按摩,能够减轻局部受压状况,促进局部血液循环;控制好手术室的温、湿度,保持手术单的清洁干燥,及时处理手术中的渗出液和冲洗液。最后,做好术后护理工作。手术结束,首先要细致检查受压部位是否出现了水疱、溃疡等,发现压疮及时处理并认真记录;及时为患者更换清洁干燥的床单,保持皮肤状况良好;注意观察患者病情需要,及时输液输血,避免因微循环不足再引发急性压疮。 4小结 预防术中压疮的发生并不困难,这与护理人员的细心细致工作有很大关系。该项工作要求我们护理人员在术前、术中和术后高度重视,制定科学、程序化的护理方案,细心观察查找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即可有效的预防压疮发生。术中压疮的发生率是评价手术室护理质量的重要指标,我们要努力做好手术相关各环节工作,让患者平安度过手术期,减少术中急性压疮的发生,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压疮护理论文范文篇二:《浅谈循证护理在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中的应用》 【摘要】 目的评价循证护理在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方法90例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实验组,每组45例。对照组采用基础护理,实验组采用循证护理。观察两组患者压疮的发生率及睡眠质量评分。结果实验组患者压疮发生率低于对照组,睡眠质量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对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实施循证护理能有效降低压疮的发生率,改善患者睡眠质量,临床可大力推广应用。 【关键词】循证护理;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 神经内科是独立存在的二级学科,不属于内科概念范围内,主要诊治脑部炎症性病变、脑血管疾病、脊髓炎、神经系统病变等疾病[1]。神经内科患者在住院期间易发生压疮现象,压疮是指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导致血液循环出现障碍,发生缺氧、缺血,最终导致局部组织坏死,严重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2]。本院针对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采用循证护理,明显降低了压疮的发生率。具体 报告 如下: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2年10月~2014年8月收治的90例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作为观察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与实验组,每组45例。对照组患者男女比例28:17,年龄40~80岁,平均年龄(±)岁,住院时间7~30d,平均住院时间(±)d;实验组患者男女比例29:16,年龄42~80岁,平均年龄(±)岁,住院时间5~30d,平均住院时间(±)d。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具有可比性。 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基础护理,主要包括身体护理、饮食护理及药物护理等;实验组患者采用循证护理,具体如下:①建立护理小组:一个组由1位主管护师,2位护士组成,对小组内成员进行循证护理知识的培训;②提出问题:找出患者出现压疮的原因,神经内科患者组织代谢能力差、活动能力差、对压力的承受能力也相对较弱,且因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及身体与接触面的摩擦力大等因素易导致压疮的发生,找出压疮发生的原因后,提出如何防止压疮的发生及压疮发生后如何处理等问题;③寻找循证证据:查找与压疮相关的参考文献、书籍等,求证压疮发生的原因;④循证分析与评价:临床 经验 与参考文献、书籍相结合对证据进行评定,对文献以及临床中应用的方法进行统计,应用于实践操作中;⑤循证的应用:a.体位护理:定时帮助患者进行翻身,翻身时采用水平体位,减少摩擦力,患者背部可放置适当高度的软枕,分散压力;b.压疮部位护理:对压疮多发的部位清洗后,涂抹上药膏,形成封闭性油膜,减少对皮肤的摩擦;c.身体护理:定时观察压疮多发部位的情况,定时清洁全身皮肤,保持皮肤干爽,在容易出汗的部位擦上爽身粉,预防感染的发生;d.饮食护理:指导患者食用高热量、高维生素、低脂食物,对于昏迷患者,采用鼻饲摄入营养液。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压疮的发生率及睡眠质量评分。采用匹兹堡睡眠量表对患者的睡眠质量进行评分,总分21分,分数越高,睡眠质量越差。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对照组患者压疮发生例数为5例,占,实验组患者压疮的发生例数为1例,占;对照组患者睡眠质量评分为(±)分,实验组患者睡眠质量评分为(±)分;两组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压疮的发生率及睡眠质量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神经内科患者发生压疮的原因主要为长期卧床、意识障碍、运动障碍、肢体瘫痪、营养不良、大小便失禁、受压处缺乏保护、受压处摩擦力较大等,压疮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局部水肿、红斑、水泡等。若不及时采取治疗,将会引起局灶性骨膜炎、骨髓炎等并发症的出现[3],加重患者的病情,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严重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活质量。因此,预防压疮的护理措施及发生压疮后采取有效的处理手段对于神经内科患者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常规护理仅限于对患者已经出现的问题及症状进行护理,缺乏预见性;而循证护理是指在专业知识及护理理论的指导下,将护理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护理手段[4]。循证护理遵循专业知识培训、提出问题、寻找循证证据、分析循证及应用循证等原则,让护理人员遇到问题时清楚如何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让护理工作变得更加高效、科学、严谨与专业[5]。循证护理不仅能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还能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为患者提供标准化、经济适用的护理服务,减轻患者的痛苦,对患者的恢复具有积极影响。本文研究结果显示,对照组患者压疮发生例数为5例,占,实验组压疮高危患者压疮的发生例数为1例,占;对照组患者睡眠质量评分为(±)分,实验组压疮高危患者睡眠质量评分为(±)分;两组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压疮的发生率及睡眠质量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综上所述,对神经内科压疮高危患者实施循证护理的应用效果明显,能有效降低患者压疮的发生率,提高患者的睡眠质量。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肖敏.循证护理在神经内科重症老年患者压疮预防中的应用.护理实践与研究,2012,9(8):17-18. [2]李树娟.神经内科昏迷患者防止压疮的护理对策探析.吉林医学,2013,34(3):558. [3]黄玉虹.循证护理在神经内科老年患者压疮预防中的作用观察.牡丹江医学院学报,2013,34(6):92-93. [4]李贵芹.循证护理在脑卒中患者压疮预防中的应用.齐鲁护理杂志,2010,16(27):89-90. [5]韩杰.循证护理在神经内科护理中的应用.全科护理,2013,11(5):394-395. 压疮护理论文范文篇三:《试谈危重患者压疮预防及护理》 【摘要】目的:针对危重患者压疮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模式的临床效果进行探析,并 总结 出预防措施。方法:筛选出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收治的49例危重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比组,干预组患者对其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模式,而对比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模式,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的护理效果。结果:干预组患者通过综合护理模式无一例患者发生压疮情况,对比组患者中有14例患者发生压疮情况,压疮率为。护理后的干预组患者的抑郁及焦虑情绪评分均低于对比组患者,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结论:针对危重患者压疮现象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模式具有显著效果,可以降低压仓率的发生,同时也改善了患者不良情绪。 【关键词】综合护理干预压疮危重患者 压疮又被称为压力性溃疡、褥疮。主要是因为患者局部肢体、组织长时间受到压迫,影响了血液循环,导致皮下组织、局部皮肤出现持续性缺氧、缺血,最终组织溃烂坏死,病情严重的患者还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健康[1]。笔者针对危重患者实施综合护理模式进行探析,详细报告如下所示。 1资料与方法 基本资料 筛选出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收治的49例危重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比组。干预组中有24例患者,男性患者有13例,女性患者有11例;年龄最小的患者为51岁,年龄最大的患者有83例,平均年龄有(±)岁。对比组中有25例患者,男性患者有13例,女性患者有12例;年龄最小的患者为50岁,年龄最大的患者有84例,平均年龄有(±)岁。两组患者比较上述基本情况均无统计学意义,即P>。 护理方法 对比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模式,观察患者的基本生命体征,照顾患者的日常起居,指导患者用药等常规护理。干预组患者采用综合护理干预模式,主要包括: (1)皮肤护理;由于危重患者的皮肤较为消瘦或者水肿,因此皮肤的情况比较差,护理人员可以选用气垫床,并且对患者突出的部位采用泡沫敷贴进行保护,并且每小时保证两次以上翻身,进行适当的按摩。 (2)生活护理;患者的皮肤每天要保持干燥清洁,定期为患者更换衣物、床单、被罩等。每天用温水对患者皮肤擦洗,并且要按摩受压处的皮肤,缓解局部的血液循环。对于使用引流管的患者,护理人员需要定期清理引流管,避免发生感染。 (3)营养支持;对于老年患者均存在营养摄入不足,导致身体消瘦,很容易出现压疮发生。护理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的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饮食表,采用少食多餐的形式,保证患者脂肪、蛋白质、糖、微量元素等合理摄入。 (4)心理护理;压疮是危重患者常见的并发症,同时对其实施的护理工作也比较困难,患者因长时间卧床,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再加上经济负担等,患者对治疗均丧失了信心。护理人员需要主动、热情的与患者进行沟通,向患者讲解压疮危害、形成因素、预防措施等。对于不能进行沟通的患者可以采用手势、手写板方式。,帮助患者重新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根据焦虑自评量表与抑郁自评量表对不良情绪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分数越高表示焦虑、抑郁情绪越严重。 统计学分析 采用统计学软分析处理,计数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t检验,P<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干预组与对比组患者护理前的不良情绪比较均无统计学差异,即P>。其中采用综合护理干预模式的干预组患者护理后的焦虑及抑郁情绪要低于护理前,护理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采用常规护理模式的对比组患者的护理后的焦虑与抑郁情绪评分也低于护理前,但护理前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即P>。详细结果如表1所示。 组别 例数 抑郁情绪 焦虑情绪 护理前 护理后 护理前 护理后 干预组 24 ± ± ± ± 对比组 25 ± ± ± ± 表1 比较两组患者不良情绪比较情况 3讨论 由于长期卧床的危重患者皮肤弹性较差,皮下脂肪较少,加上营养摄入不足等情况均加大了患者皮肤护理的难度。而且很容易出现压疮情况,压疮的临床表现为麻木、红斑、破溃、溃疡、坏死等。预防危重患者压疮发生除了进行综合的护理干预以外,还要在我院成立压疮护理小队,主要成员有1名护理张、1名皮肤护理人员及4名责任组长。负责对患者观察追踪,指导护理人员进行临床压疮工作。并在患者的病床床头放置防止压疮的指示牌,提高护人员及患者的重视度。加强护理人员的交接班制度,两班护理人员需要共同对患者的皮肤进行观察,对于异常的皮肤需要立即的上报处理。 同时在对危重患者进行护理时还要预防患者发生肺部感染情况,加强患者翻身次数,并对其进行扣背,帮助患者将痰液咳出。对于体制较弱的患者可以采用排痰机。要保持患者的呼吸道畅通,必要情况下可以实施吸痰术。护理人员每天2次以上对患者的口腔进行护理,避免口腔内寄生菌引发感染。需要多鼓励患者饮水,保持呼吸道的畅通。 总之,针对危重患者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压疮率,改善患者的不良情绪。 参考文献: [1]唐瑜林,黄梅,杨文群.龄危重患者压疮的预防及护理[J].现代医药卫生,2012,28(2):266-267. 猜你喜欢: 1. 褥疮的护理论文范文 2. 有关医院护理系毕业论文范文 3. 关于大学护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4. 有关压疮护理论文范文 5. 护士护理毕业论文范文
皮肤性病科护理教学的几点体会 皮肤护理课包括的专业理论知识多,专业操作技能广泛,学院 非常重视基础护理和临床护理教学,所以要上好一堂生动的、高质量 的皮肤护理课,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关键。 皮肤科患者由于某些疾病病程较长,影响病人的生活质量,病 人心理压力较大,且疾病表现在外,视觉上难以被旁人接受,更增加 了病人的心理负担,在皮肤护理教学中,学生往往有怕脏、怕传染的 心理而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 故在临床护理教学中既要让护理学生学 好皮肤病的基础理论, 又要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 使病人舒适的同时, 也要注重与病人的交流,缓解病人的心理压力,放松心情接受治疗, 促进疾病的痊愈。现将皮肤科护理教学体会总结如下。 1 培养和激发护理学生学习的兴趣 由于皮肤病总论概念性强,内容较单调。皮肤科外用药物多种 多样,为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带教时笔者将本科内容与日常生活紧密 联系起来,以此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例如,在给学生展示外用药物 实物剂型时,先给学生观看美容霜、防晒霜、珍珠霜等,然后讲解其 组成、作用、适应证、用法及注意事项。在学习外用药物的剂型时, 先给学生拿一瓶水——溶液剂型,一袋炉甘石粉——粉剂,然后将炉 甘石粉倒入水中,形成洗剂,形象、生动地帮助学生记忆,从而激发 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皮肤专科护理操作较多,如湿敷、封包、封闭及 对创面处理等,应给予更多的耐心和讲解,可在操作示范后让护生从 简单到复杂操作[1-2],鼓励护生将自己所学知识运用到临床,自己先 寻找护理的方法。这样不但加深对皮肤科护理知识的理解,同时又能 有机地复习已学过的有关知识,使学习气氛活跃。 2 选课教学,教学相长 教学过程包括教和学两个方面,是教和学的辨证统一。 传统的临床医学教学模式强调以传授知识、 经验和技能为目的, 有利于教师把握教学方向,突出重点,其优点是很明显的,但也存在 不少缺陷,如教学方法过死,教师授课中存在知识的灌输,这种灌输 式教学方式容易养成学生仅仅接受现成知识,被动学习的习惯。如此 培养出来的医学生可能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较好, 而创新精神和创造 能力不足,缺乏临床应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皮肤护理的学生 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要不断面对各种皮损, 甚至是几种皮损集中在同 一个体身上,学生能否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学 生就没有积极性,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实践证明,根据教学大纲 和教学内容,选几节课,让学生讲讲,设置一定的情景,以直观、形象、 生动的方式,使学生融入到特定的情景中去,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的全过 程,加深护生对系统理论的深刻理解和对实际操作的感性认识,设身 处地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3]。这样做不仅使讲课学生得到了锻炼, 其他同学听起来亲切、 可信, 而且学生的讲课方法对教师也很有启发, 有利于教师改进教法。 3 充分利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皮肤性病学授课过程中充满了大量形态的描述,许多皮肤病 难以用语言、文字描述清楚。而皮肤性病中绝大多数疾病都有比较特 异的皮损,皮损的性质、形态、分布、排列是疾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所以对皮损的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笔者合理安排教时间,尽 量在讲完典型临床表现之后, 即时给学生观看典型皮疹的图谱或者是 电视录像、幻灯片等,然后根据典型临床表现导出该病护理要点。例 如。天疱疮的患者可能有水疱、脓疱、糜烂、渗出、结痂等多种皮损, 讲完后利用 3~5 分钟导入病例,请学生分析后说出其护理诊断和护 理要点。由理论联系实际,学生学习热情高涨,发言积极,最后由教 师总结、矫正。 4 注重沟通技巧与合作能力的培养 随着现代护理学的发展,护理模式由“以疾病为中心”的功能 护理模式发展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护理服务对象不 仅包括病人,还包括健康人群。新的护理模式对现代护理的教育手段 和教育方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4]。要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 掌握沟通技巧,加强心理护理,体现人文关怀,才能收集第一手的临 床病例资料,这光靠良好的服务是不够的,因此要教会护生如何与患 者进行沟通,例如:在进行荨麻疹病例分析时,强调除了要告知患者 不要进食鱼、虾、蛋等过敏食物,还应与家属交往、沟通,不予患者 进食该类食物,避免一切可疑的诱发因素;面对病情比较特殊的如性 病患者,要事先准备好良好的沟通环境,在尽量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 况下进行沟通,解除思想顾虑,告诉患者要将病情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才能尽快治愈疾病,告知性伴侣应禁止性生活、注意隔离污染物。在 取得患者信任以后,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患者生活注意事项, 使患者坚持治疗,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5]。 参考文献: [1] 石 英 . 提 高 护 生 临 床 教 学 质 量 之 我 见 [J]. 局 解 手 术 学 杂 志,2003,12(1):6-7 .[2]林雪峰,刘凤琴.皮肤科护理带教模式的改革初探[J].哈尔滨 医药,2002,22(5):97. [3]王长远,秦俭,王晶,孙长怡.情景教学法在急诊心肺复苏教学 中的应用[J].实用预防医学,2007,6(3):927-928. [4]张瑞莹,孙亚男,刘君,等.在《基础护理学》教学中运用任务驱 动教学法的方法探究[J].中华护理教育,2008,5(3):109-110. [5] 孙 晓 英 . 皮 肤 科 护 理 带 教 方 法 探 讨 [J]. 卫 生 职 业 教 育,2004,1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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