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探讨急性脑梗死更的有效治疗方法,对比观察依达拉奉联合灯盏细辛治疗急性脑梗死的临床效果以及安全性。方法:急性脑梗死患者64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2例,在两组患者均给予急性脑梗死的常规治疗的基础上, 观察组给予依达拉奉联合灯盏细辛治疗;对照组给予依达拉奉治疗。对两组临床疗效进行对比观察。结果:治疗2周后观察组有效率为89%,对照组有效率为61%,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两组均未发现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结论:依达拉奉联合灯盏细辛治疗急性脑梗死可明显提高临床效果,并且安全可靠,无明显不良反应,可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关键词:急性脑梗死;依达拉奉;灯盏细辛;联合
急性脑梗死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疾病、多发病。多发生于中老年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饮食结构的改变,此病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并且发病趋向年轻化,其发病率、致残率及死亡率都很高,严重影响着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脑梗死急性期的治疗是对预后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到预后。目前有效的治疗方法是早期静脉溶栓、降纤治疗, 疗效是肯定的,但溶栓时间要求严格,且有引起再出血和再栓塞的可能,缺乏安全性, 因此临床应用有局限性,受治疗时间窗的限制。为了寻找急性脑梗死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我院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应用依达拉奉联合灯盏细辛治疗的急性脑梗死32例, 并与单纯依达拉奉治疗的32例对比,对临床疗效进行观察分析,取得满意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来我院住院的急性脑梗死患者64例,其中男38例,女22例,年龄38~76岁,平均60.5岁。根据中华医学会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缺血性脑血管的诊断标准[1],头部CT或磁共振成像(MRI)扫描确诊为脑梗死,病程4~72h,基底节区梗死者34例,小脑13例,颞叶9例,顶叶5例,额叶3例。治疗前均未使用过溶栓、抗凝制剂;排除严重的心、肝、肾功能障碍、严重的意识障碍、严重出血倾向以及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过敏体质者,无药物治疗禁忌证。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2例。观察组32例,男20例,女12例,年龄38~73岁(60.85~5.54岁),病程4~72h(15.56~6.58h),梗死面积(3.5±2.3)cm2,梗死部位位于基底节区者17例,小脑梗死7例,颞叶梗死4例,顶叶梗死3例,额叶梗死1例;对照组32例,男18例,女14例,年龄40~76岁(60.25~4.85岁),病程6~72h(16.25~5.32h),梗死面积(3.8±2.1)cm2,梗死部位位于基底节区者17例,小脑梗死6例,颞叶梗死5例,顶叶梗死2例,额叶梗死2例。两组性别、年龄、病程、既往史、治疗前病情、梗死部位、病情严重程度、伴发疾病等方面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 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急性脑梗死的基础治疗和对症处理,治疗原则是对急性大面积梗塞灶应及时应用脱水剂治疗,改善和消除脑水肿,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对一般梗塞灶则宜应用抗血小板聚集药低分子右旋糖酐,控制血压,有心、肾疾患者慎用抗血小板聚集药.此外;可口服小剂量阿斯匹林,但有出血倾向或溃疡病患者禁用;钙拮抗剂可选用脑益嗪、盐酸氟桂嗪(西比灵);给予血管扩张剂以防止再形成新的梗塞以及加强侧支循环,以利于病灶的修复;给予调节血脂及脑细胞营养代谢的活化剂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对症支持治疗。
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观察组给予9%生理盐水注射液250 ml+依达拉奉注射液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 有限药业公司生产)30 mg,静脉点滴, 2次/d, 5%葡萄糖注射液250 ml+灯盏细辛(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每支10ml,含总黄酮45mg)10ml静脉点滴,每天1次,连用14d。对照组给予依达拉奉,用法同观察组。观察组中患糖尿病者改用生理盐水稀释。
1.3疗效判定:对两组病例治疗前后均进行详细的检查,观察记录意识状态、眼球活动情况、面瘫情况、言语能力、上肢肌力、手肌力、下肢肌力和步行能力等,参照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临床疗效判定标准,并结合症状体征进行疗效评定[1], 治愈:症状、体征基本消失,能下地行走,生活能自理,病残程度 0级;显效:主要症状和体征明显好转,患肢肌力提高2级以上,病残程度 1~3级;好转:患肢肌力提高1级以上,或失语偏瘫等症状好转;无效:指用药前后症状、体征无明显变化或病情加重。用药2周后进行临床疗效评分,两组取得的有关数据应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 果
通过对比观察,观察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观察组治愈率和显效率也明显高于对照组,无效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均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观察组出现上腹部轻度恶心2例,给予对症处理后症状消失,未发现血压、心率、呼吸等异常变化,未出现血糖升高、心脏传导阻滞、严重胃肠道反应等副作用。均顺利完成治疗。
表1 两组疗效比较[例(% )]
组别 | 例数 | 治愈 | 显效 | 好转 | 无效 | 总有效率(% ) |
观察组 | 34 | 10(29.4) | 14(41.2) | 8(23.5) | 2(5.9) | 94.1 |
对照组 | 34 | 7(20.6) | 9(26.5) | 12(35.3) | 6(17.6) | 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