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实施对卫生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而需要更高水平的信息化系统与之相匹配。本文通过总结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卫生检疫信息化存在的问题,从统一信息化建设标准、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应用水平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向移动端倾斜等四个方面提出建议,旨在为新形势下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卫生条例,卫生检疫,信息化,移动端,思考
中图分类号:R185文献标识码:A
卫生检疫是检验检疫部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承担了口岸的卫生检疫查验、卫生监督、媒介生物监测和核、生物、化学因子的监测工作,是维护国境公共卫生安全的最大保障。近年来,国际贸易不断发展,交通运输技术的进步大大缩短了跨境旅行和贸易时间,给卫生检疫工作带来巨大考验[1]。为推进各国卫生检疫工作发展,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国际卫生条例(2005)》,该条例在《国际卫生条例(1969)》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口岸卫生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了修改,提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概念,要求卫生检疫工作具备更高的应急能力和更快的反应水平。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水平迫在眉睫。本文结合泉州检验检疫局工作实践,分析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现状
2000年,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纳入了卫生检疫业务、健康检查预防接种、交通工具三个模块的统计报表,初步建立了卫生检疫电子信息报告系统,开启了卫生检疫信息化的历程[2]。信息化建设发展至今,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卫生检疫信息化系统主要有,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媒介监测上报系统。全国通用的卫生检疫信息化系统中基本涵盖了口岸货物和人员检疫、口岸卫生监督、媒介监测、特殊物品监管等卫生检疫工作职能。但是,由于检验检疫系统由多部门整合升格组建的历史原因,部门职能多样化,包括CIQ2000和E-CIQ系统在内的主干系统主要依托于商品检验需求开发,不能完全满足卫生检疫工作需求。而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卫生检疫信息化系统因为开发周期不同,开发程序语言不同,系统之间数据无法共享,信息传递较为滞后。部分系统服役年限超期,面临着淘汰或大规模升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部分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需求开发了更具针对性的电子监管系统,如天津口岸的船舶信息化管理系统、航空器信息化管理系统、船图浏览系统和船舶动态管理系统[3];北京口岸的国境口岸入境人员信息采集系统[4];福建口岸的检疫处理监管系统,此外福建口岸和厦门口岸还分别研发了各自的电子闸口系统[5]。普遍化运行和个性化开发的电子系统相互依托、补充,构成了现行的卫生检疫信息化体系。
二、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标准
系统研发缺乏统一标准。在当前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中,全国普遍使用的系统一般由质检总局主导研发,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为满足自身需要也自行开发信息化系统。但整个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的研发规划和标准,各个系统的研发时间、研发机构不尽相同,主导研发的检验检疫机构因为自身业务特点不同,对系统的需求和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偏差。研发标准的缺失造成部分机构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时只要求系统满足短期应用,极少考虑长期服役需求和系统间交互设计,使得系统架构和编程语言五花八门,数据接口难以统一,缩短了系统服役年限,造成资源浪费,更影响系统兼容性。
信息数据缺乏统一标准。在进行卫生检疫信息采集时,信息数据缺乏统一标准与管理规范,导致信息资源应用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服务需求。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在基本实现了业务流程信息化之后,使用者对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就会变得十分强烈。当前,各类卫生检疫数据虽然基本实现数据服务器与储存的物理集中,但没有实现统一的数据归集,缺少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数据采集录入缺少规范,数据管理缺乏校验、清理环节;缺乏一个集中管理、功能较为全面的数据中心[6]。不同卫生检疫业务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直接实现互通,进而导致各类数据无法统一管理,大量统计分析工作需要由人工调集数据另行开展,消耗了业务人员大量工作精力,降低了数据管理效率,造成内部行政资源浪费,不能满足当前与国际贸易和跨境旅行不断发展的需求。
(二)信息孤岛现象明显
信息孤岛是指相互之间在功能上不关联互助、信息不共享互换以及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相互脱节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在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无论是各个检验检疫机构之间,亦或是各个出入境执法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均未能实现有效共享。以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船舶免予卫生控制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为例,该证书受世界卫生组织承认,在国内外具有同等效力,也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要求卫生检疫人员必须审查的资料之一。然而,该证书签证信息并未联网,卫生检疫人员核验证书仅能用过致电、致函进行,时间久、周期长,明显不符合快速反应的要求。再以旅行史信息为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旅行史是必不可少的信息之一,也是快速判断旅客染疫情况的核心信息。但核验旅客护照信息的职权归属其他执法部门,部门间数据库并未互通,卫生检疫人员无法迅速准确地获取旅行史信息,靠人工询问旅行史既影响通关速度,也无法保证信息准确性。
(三)信息数据应用不够深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往往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大量人员伤亡,对经济贸易产生严重的阻碍作用,举例而言,在SARS期间整个中国的人口流动几乎处于静止状态,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7]。因此,《国际卫生条例(2005)》要求卫生检疫机构具有更快的应急反应速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成为重中之重。与此同时,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预测能力已经成为信息化建设趋势。然而,现行的卫生检疫信息化网络中,数据应用还停留在普通查询统计的浅层次分析上,通过数据进行再生产从而实现业务预警、趋势预测等辅助宏观决策等的信息资源高端应用较少涉及。基于卫生检疫防患于未然的工作特性和要求,对疫情风险进行预判预警的价值远高于后期的统计查询。如何提高信息数据应用水平,使系统具备预判预警能力,是今后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四)面向移动端的扩展性不足
近年来无线网络特别是3G和4G网络应用的蓬勃发展,辅以平板电脑和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不少机构开发了移动端APP系统,为移动办公和移动执法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大多数卫生检疫系统基于PC端研发,并不适用于移动设备,而卫生检疫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办公地点并不稳定,靠泊登轮检疫、锚地检疫和随船检疫是普遍的工作方式,对移动终端的需求更为迫切和强烈。
三、提高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建议
(一)统一信息化建设标准
在国家层面统一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标准,通过对卫生检疫信息分类框架和编码、信息概念模型、卫生检疫基本数据集标准和数据元目录、决策层数据元标准等项目的研究,为信息系统建设和开发提供依据[8]。同时,在系统开发和编程架构等方面作出规范,确保所有检验检疫机构和中标软件开发单位在同一标准架构中开展研发工作,为各个电子系统对接构建卫生检疫信息化网络体系打好基础。在数据规模进一步扩大后,也便于更新数据管理机制,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另外,后期系统维护和升级时也能够节约大量经费。
(二)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首先,打破检验检疫机构间屏障,在各个检验检疫机构间构建卫生检疫信息化网络,实现数据共享,确保信息核验和数据传递的效率。例如,可以参考国际海事组织港口国监控(PortStateControl,PSC)安全检查的做法,将签发船舶免于卫生控制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时的检查结果,在国内各口岸甚至世界卫生组织港口名录内的口岸之间共享,便于卫生检疫人员核验信息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检疫工作。其次,要提倡口岸执法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减轻企业重复申报信息的负担,也能够为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判和卫生检疫执法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拦截布控和查验执法,在口岸安全和通关速度之间取得平衡。目前,包括福建在内全国多个地区均开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随着平台建设进程的推进,将有希望实现口岸执法部门间全数据共享,为破除信息孤岛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提高数据应用水平
整合历年检疫信息搭建数学模型并纳入卫生检疫信息化系统,参考欧美国家建立完善的疫情预警体系,通过完备的信息收集系统采集国内外疫情信息,获取国际旅行和贸易数据,运用科学的预警模型和信息技术强大的运算分析能力,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及时进行有效应对。科学有效的数据分析也能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国际间贸易谈判提供一定参考。依托信息化系统,通过提高卫生检疫数据应用水平,同时为执行行为和决策行为服务。
(四)信息化建设重点向移动端倾斜
逐步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由PC端向移动端倾斜。在移动平台上搭建业务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同时,移动设备便携易用,能够确保卫生检疫人员在口岸现场查验和登轮检疫时准确迅速获取必要信息,反馈查验结果和处理措施,便于管理者做出决策。在完成检疫查验后,也能够尽早为检疫对象办理签证放行手续,加快通关速度,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即使受限于经费或技术原因未能立即搭建移动端业务系统,也应当在PC端系统编程构建时预留向移动端设备扩展的接口。总之,进一步加强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依托科学有效的数据分析在提升服务效能的同时保障国境公共卫生安全,更好履行国门卫士的职责。作者:张庄熠,黄忠族,许睿淼,本文来自《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