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卫生法学专业有其自身的专业特色,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法医学课程有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对哈尔滨医科大学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专业共139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学生对法医课的认知程度及教学的现状,以期在教学内容、授课深度、教学方法、增加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法医学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目前,国内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院校都有法医学公共课的教学,卫生法学有其自身的专业特色,且学生医学知识相对较薄弱。为了更好地提高法医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水平,笔者对本校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学生对法医课的认知程度及教学的现状,以推进法医学的教学改革。
1.调查对象与方法
调查对象为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学生共139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94人。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程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以不记名方式填写问卷,授课之前进行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授课之后进行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统计。发出调查表139份,回收139份。
2.结果
调查表明,有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兴趣不大的学生占20%;91.6%的学生认为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认为没必要或可有可无占8.4%;有93.7%的学生知道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而6.3%的学生不知道或不了解。
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感兴趣的学生分别占40.0%、31.6%和21.1%,有7.3%的学生对法医毒理学和法医精神病学最感兴趣;有65.3%的学生认为法医学课程讲授深度适中,25.3%认为讲授较深,9.4%认为讲授较浅;有89.5%的学生认为教学目标明确,10.5%的学生认为不明确;有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5.3%的学生认为不清晰;有81.1%的学生认为应增加案例讨论学时,18.9%的学生认为不需要增加;有92.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法医实验课;有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40.0%的学生认为较贴近,认为不贴近的占1.1%;有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和尸检图片感到紧张,49.5%的学生不会紧张。
3.讨论
3.1 对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分析 课程授课之前,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调查结果显示,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2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兴趣不大,91.6%的学生认为医学法学专业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如何在授课过程中提高学生对法医学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才是目前问题的关键。学习法医课前,93.7%的学生对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有所了解。
3.2 对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分析 本调查显示,92.7%的学生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的相关知识最感兴趣,而这些正是法医学的重点内容,89.5%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目标明确,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说明我们的法医学教学内容安排和讲授基本符合学生的需求。25.3%的学生反映课程讲授有深度,这可能与我校卫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关系。在法医学课程开设之前,学生仅粗略和简单地学习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几门课程,而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知识点面广且繁杂,对于医学基础知识薄弱的卫生法学学生来讲,学习有一定难度。笔者在法医学教学中,用多媒体展示大量典型案例的现场图片、尸体解剖照片及录像材料来辅助讲解,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内容得到直观的理解。调查中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图片及尸检照片等资料会紧张,可能与调查人群中女生所占比例较大有关。
3.3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思路
3.3.1 注重法医学课程的实用性 要实现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法医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解决3个问题:①对谁讲(授课对象);②讲什么(授课内容);③怎么讲(授课形式)。教学目标明确、重点清晰并不代表目前的教学对卫生法学专业是适用的。调查显示,仅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虽然课程教学目标和重点明确,但教学内容与法律实际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应结合法学专业司法实践经验,提炼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内容作为教学重点。法医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紧密联系卫生法学专业的特点,对与法律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医病理学、活体检查、医疗纠纷等内容应作为重点讲述。除介绍一些法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外,应重点培养法学学生在法律实际工作中如何提出鉴定要求,如何审查鉴定结论以及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疑的能力。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对法学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
3.3.2 改革教学方法 本调查81.1%的学生认为需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数。调查中针对我校2007级-2010级四个年级法医学教学内容相同,采用案例教学和非案例教学相对照,期末考试内容大致相同。卷面分析显示,进行案例教学法讲授的年级,学生的得分明显提高,分析显示案例教学法能使绝大部分学生不需死记硬背便可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但是也有18.9%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在教学过程中笔者也发现少部分学生是不适合进行案例教学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加以注意和改进。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应分以下几步:①教师要在课前做大量的工作,精心挑选案例,充分分析,保证案例的多样性、全面性和复杂性。案例某些环节的信息要隐藏,让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去提炼,有的内容则要多提供信息,让学生去伪存真;②课堂讨论,每组选派代表公布各组讨论结果。可以选用点名提问、个人自由发言、分组讨论、集体辩论等形式。教师对于学生的发言不要简单地评价对或错,应鼓励学生积极的独立思考。在课堂讨论中,要求学生从鉴定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案例,独立思考并作出鉴定结论。而有些案件应直接给出多个鉴定意见,要求学生以法官的角色去质证分析每一个鉴定意见,做出选择;③教师进行课堂总结,与学生进行交流,点评每一组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存在的思维、方法问题,最后进行案情分析和提供鉴定意见供学生参考。
此外,应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改革,尝试以案例为中心、以模拟法庭为载体的授课模式或者基于网络环境下的PBL教学法,这两种授课方式在某些高校法医学教学中已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明显,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崭新教学方法。
针对当前卫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王海容提出拥有法医学鉴定机构并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高校,应尝试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职业化素养的形成,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科学研究。
3.3.3 搞好实习基地建设,增开法医学实验课 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具备高深的法医学造诣是不符合实际的,但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医学知识则是可能的。目前国内各院校法学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中,大多数法医学课程仅安排理论课,而无相应的实践环节。再好的教学方法,如果仅局限在观看图象资料,讲解几个典型案例,使用简单的口述和放映幻灯片的方法,对培养学生法医学水平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从统计调查可以看出,92.6%的学生认为必须同时开设法医学实验课。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真正要胜任未来工作的需要,就不能满足于理解一些常见的、浅表的法医学问题。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建议与当地公检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增设实习基地,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医检案,让学生熟悉法医学的鉴定过程、观摩法官审案的全过程,培养学生正确解读、分析鉴定结论的能力。
3.3.4 优化法医学教师队伍结构 目前各高校法医学授课教师基本上为法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后直接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检案的经验,教学时以理论讲述者居多,讲课无法拓展和深入,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可以在公检法部门聘请一些检案经验丰富、知识理论扎实和教学技能突出的资深法医师,来讲授部分刑事技术现场最常涉及的内容。
综上,目前卫生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总体是不符合现实需求的,社会要求法律学生应具备法医学实践运用能力,我们的培养目标与方式与之不协调,法医学教学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这种改革是逐步推进的,需要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作者:赵永,陈鹤,邵洪江,彭雪(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