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 开放分类: 伦理、学科、环境目录�6�1 环境伦理学的定义 �6�1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6�1 环境伦理学的特点 �6�1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环境伦理学的定义环境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在人类生存发展活动和生存环境系统发生尖锐对立后,为满足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产物。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之间的矛盾──环境污染、破坏和恶化等问题,说到底,是人类行为的结果,是一个社会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提到行为主体——人类环境伦理道德高度去认识和对待才有可能。因此环境伦理学,必将成为21世纪影响和决定人类与环境同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性科学研究领域之一。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环境伦理学是研究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环境(人类群体)系统,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行为关系的科学。这里“环境”的科学意义,是指“人类生存环境系统”的意思,和人们常说的生态环境的“环境”定义有很大的差别。 人类是地球表层自然环境系统物质从无机到有机发展衍生的产物。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人类生存环境系统是指地球有机和无机物质表层,即人们通常指称的自然界。它是人类的母亲。人类从诞生的那一天起,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地球这个独特的圈层而独立存在过。人类和自然环境系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的“血缘”关系。人类的生存发展,是以自然环境系统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一切活动,一切威武雄壮的历史活剧,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发生在这个系统多姿多彩的舞台上的。为了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曾对这个舞台进行过很多重大的变革和改造。在这个变革和改造的过程中,人类个体和人类群体与这个系统之间,除了发生生产力的物质作用关系外,还存在一种精神和情感的互动关系──伦理道德关系。这是其他一切生命个体和群体与这个系统间所没有的关系。 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迥然不同于其他生物属种的最大特征,就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系统的作用,基本上是一种后天获得的理性行为。人从哇哇堕地那一刻起,除了被动地接受大自然恩赐的阳光和空气外,他和自身以外物质世界发生联系的只有一种吮吸母乳的本能。他懂事以后终生对自然界的一切索取和相互作用行为——生存本领、绝大部分是通过长辈和他人的教育和传承获得的。这种后天获得的知识和本领,完全是一种自主的、有意识的、有选择性的行为。从蒙味时代开始,人类便有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主体意识。因此,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切作用就脱出了动物群体那种基本上是在自然条件制约范围内的本能行为的窠臼。 人类这种作用于自然环境系统的主动行为与动物本能还有一个根本性的差别,就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不是依靠自己的自然肢体进行的,而是利用自己制造的自然界所没有的工具进行的。这就大大地增强了人类向自然索取的能力,增强了人类摆脱狂暴自然力束缚的能力。在自然环境系统面前获得了更大的主动性和独立生存能力。 另外,由于人类世代相传的后天获得的知识和本领具有一种积累和滚动发展的特性,这就为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一种永无止境及逐渐加速发展的可能性。人类从蒙昧时代发展到采集和渔猎阶段,走过了几十万年的漫长历史;而从采集渔猎阶段发展到农耕时代只经历了不到一万年时间,从农耕时代发展到现代工业社会,只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从工业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呼风唤雨,移山填海,上天入地的后工业化时代,则只有三百年左右时间。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知识和技能的发展和进步,在曾一度相对丰富的自然资源面前,人类也曾一度产生过片面认识,以为自己的发展和向自然界的索取是可以永无止境的。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系统和自然资源的态度,就好像婴儿对待自己母亲的乳房一样,认为那是一个可以供自己任意索取和享用的无尽的天然的生命源泉。婴儿对母亲的乳房,亲爱之情有之,但说到要爱护和保护则未必。但当婴儿长大后他才知道,原来母亲的乳汁并不是永不枯竭的,有一天,它也会有被穷尽的时候。对于地表的自然环境系统和自然资源来说,人类今天行将逐渐面临这种枯竭的窘境。 20世纪中期以来,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给人们提供了相对和平的发展机遇。二战后人类补偿性消费惯性和年青一代及时行乐心态,极大地刺激了对物欲的追求,为社会生产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内在需求动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科学技术领域由于相对论和原子能技术、登月技术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更为应用技术的发展火上加油,在相对被动的自然界和自然资源面前,人类的行为几乎达到了疯狂和忘乎所以的程度。但就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说,人类又没有发展到能够“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的地步,人类目前能达到的空间活动,还是建立在地球表面提供的物质和能量基础上的。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牵动的巨大的社会生产能力,已经接近可以穷尽某种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地步。人类生产过程中和狂热消费过程中释放出的负能流──废水、废气、废渣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已从整体上威胁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可能性。地表损毁、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的缺失,人类生境美学价值的降低等等,都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这种日益加剧的紧张关系,象以往一样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利用机械和物质的手段去解决已经成为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当前这种日益尖锐的人和自然环境的矛盾,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达,使人们向自然索取的力量和范围无限扩张的结果。为了解决人和自然环境的矛盾,必须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切行为和作用提升到人类理性的、自我约束的伦理道德行为高度去认识和研究才有望得到解决。 面对这种社会需要,从1949年美国环境学家莱奥波尔德发表《原荒纪事》一书开始,在传统伦理学领域中便开始衍生出了一门运用生态学和伦理学综合知识,去研究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互动关系的道德本质及其规律,探索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系统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保护自然环境系统生态平衡,以达到使人类能在良好生态环境系统中生存和发展目的的科学,人们通常把它称为生态哲学或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则是在生态伦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加年轻的科学。 作为个体的人类,在大自然各个因素的相互运动作用过程中是显得十分柔弱的。在威力无比的风雨雷电、山崩地裂、洪水猛兽、严寒酷暑面前,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和依存,都必须以群体行为方式出现才有可能。在长期的群体行为过程中,同一群体内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因利益、品格等差异,产生了种种需要协调,才能保证人类群体共生、共存、共荣的矛盾关系。 人类个体间的这种关系不同于群体间、氏族间、集团间、国家间大规模的涉及群体生死存亡的矛盾。后一种矛盾一般用抢掠、征战等暴力行为去解决,敌我关系及胜败的结局都很分明。此外还有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或个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和是非界线都很明确的矛盾行为关系,如偷、抢、奸淫、伤害等行为,一般也要求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去解决。至于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大量利益关系不明显的龃龉、磨擦、妨碍公共卫生、违反伦常关系等行为,则要通过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准则、规范、风俗、舆论等去解决。专门从事对这些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维系人们相互间自由、平等地和谐、安全生存发展的习俗、风尚、性格、思想方式等现象进行研究的科学部门,就是传统的广义的社会伦理学或称为普通伦理学。 普通伦理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社会科学,它着重研究的只是人类群体中个人与个人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但是自从人类群体中出现了按严格等级制度建立起来,并依赖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强制手段进行维系的国家以来,人类群体已经外化成了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时刻或离的外在客观环境条件──社会环境条件。对人类个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和外在社会环境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传统伦理学过去是不曾着重研究过的。这些关系在显性特征层面上的内容基本上归属于社会学或政治学的研究领域。深层次的隐性特征的研究基本上成了空白。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的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人类开始步入信息化时代。交通运输能力的加强和信息电子网络化的实现,人类生存活动的地球表面相对缩小,人类群体间、集团间、国家间的活动开始出现区域化和一体化的趋势,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和相互作用,也出现了集团化、区域化和国际化的趋向。大量与环境有关的国际公约的签订就是这种一体化趋向的表现。人类向自然环境索取、开发、利用、改造的行为上升到了集团或国家间的行为。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发的个体行为已日益变得苍白无力。从而引发了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这样人类传统的伦理关系便发展成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多层次的立体交叉关系,大大地扩大和延伸了传统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在这个背景上便逐渐形成了对这些关系进行综合研究的环境伦理科学。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环境伦理学是一门运用多种学科知识,综合研究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人类个体和社会环境系统之间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伦理道德关系的科学,包括研究环境伦理学的产生,环境伦理的道德体系、环境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准则、评价、教育和个人环境道德修养等环境伦理道德行为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关系的学说。
对于人类而言,大气是共享的资源,由于全球大气环流的作用使得人类在大气环境保护问题上需要更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然而由此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也受到人们深切的关注,谁是大气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在这个问题上谁又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而对于那些欠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损害是否公平?应当怎样解决这一类问题?人类环境伦理的道德观念是不是需要和可能的?这一系列问题都应该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解决。在环境伦理中,正义的原则是首要的原则。环境正义是用正义的原则来规范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的,它关注人类的合理需要、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其主要涵义:一是要求建立环境公正原则,实现人类在环境利益上的公正;二是要求确立公民的环境权。据调查,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而总体来讲,占世界国家总数5%的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占到了总排放量的80%以上,而大多数的欠发达国家却只占到5%左右。但是由于二氧化碳污染造成的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等环境问题却是由各个国家共同承担的,如此说来,对那些欠发达的国家是不公平的。我想,任何一种重要的力量或者伟大的力量,比如说我们向自然进攻,人类掌握科学技术这种伟大的力量,如果不受道德约束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们都知道,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可以毁灭地球生态系统的程度,大规模的核战争破坏,可能毁坏地球生命,包括人类对生态、对自然的进攻,人类改变生态系统也可能毁灭地球的生物,威胁人类的健康。从大气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我想我们都非常清楚。大气污染的问题,影响我们的健康的程度是非常严重的。我们的健康指数在不断的下降,人类的体质在下降,人类的生存能力在下降,癌症、怪胎情况的出现也在上升。大气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用道德的力量对这个问题进行控制已经是在必行。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大气是指生物赖以生存的空气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大气的物理特性主要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气压和降水,这一切均由太阳辐射这一原动力引起。化学特性则主要为空气的化学组成:大气对流层中氮、氧、氢3种气体占%,二氧化碳约占%,还有一些微量杂质及含量变化较大的水汽。人类生活或工农业生产排出的氨、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化物与氟化物等有害气体可改变原有空气的组成,并引起污染,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破坏生态平衡。在全球性大气环境问题中,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三大问题,最为引人关注,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人类正常的生活与健康,并且对地球上其它生物的生存也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试问,对它们而言又公平吗? 因此,无论从自然的层面还是道德的层面来讲都应该重视对大气环境的保护,这关系到全人类的利益,是我们共同的课题,绝不能因为一味追求本国经济的增长而弃全人类的安危于不顾。 其次,关于保护大气环境,每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和高速发展的国家都必需履行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责: 1.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之间作好综合平衡,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国家发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同时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与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方法和指标。 2.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合理的工业布局既可以充分利用大气的自净能力,也可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因此,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既包括对新建工业进行合理布置,也包括调整现有的不合理的工业布局,有计划地迁移严重污染大气的工业企业。 3.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大气污染严重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技术相对落后,大气污染的最终解决,还是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是解决全球大气污染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 4.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各国政府应当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其他措施,包括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区域、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等。近年来,在保护大气环境方面国际社会也做出了积极努力,制定了《京都议定书》。该协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规定工业化国家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少全球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的危险,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到2010年,相对于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全世界总体排放要减少,包括6种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氟利昂(氟氯碳化物)等。到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间,欧盟国家应减少8%,美国7%,日本6%,加拿大6%、东欧各国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则不必削减,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分别比1990年增加10%、8%、1%。《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之后才具有国际法效力。各个国家之间可以互相购买排放指标,也可以以增加森林面积吸收二氧化碳的方式按一定计算方法抵消。中国年排放亿吨二氧化碳,人均吨,美国年排放亿吨二氧化碳,人均吨,欧盟年排放亿吨二氧化碳,人均吨。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是对保护大气环境做出的强有力保障,从另一个方面讲也是对人类和生物环境权的尊重。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但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环境包括对大气的污染程度仍然受到各国的关注。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每年都对世界主要城市的大气质量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评比,沈阳作为一个老污染城市历来都“榜上有名”,1988年还曾进入到世界十大污染城市第二位。在今年这次评比中,世界卫生组织对全世界53个国家272个城市大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种完全污染物的浓度进行了测定,并重新推出全球十大污染城市,其中包括中国的北京、兰州等8个城市。据调查,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万吨,比2005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的灾难。应当注意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作为一个传统道德致上的大国,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哲学、秩序、伦理思想的主流和依据,可以说中国的生态哲学也给人类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王国,一个去向,一种动力。尽管很难达到,但也为人类应该何去何从提供了一个模式:人与大自然和谐。我想,在保护大气环境乃至整个生态环境的问题上,中国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以身作则,用道德的力量唤起人类的良知,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
生态伦理思想中人与自然价值关系思想研究
论文摘要: 中国古代拥有深厚博大的思想内涵,具有丰富的生态思想。现代深层生态伦的价值整体性、层次性等涉及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思想理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都能找到相应的思想内容,并且运用独特的思想方法进行了深刻的论证。发掘中国古代哲学有关的思想内涵,能够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宇宙价值系统的整体性及其层次性,理解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发现人的价值地位和发展方向。
论文关键词: 中国古代哲学;生态伦理思想;人与自然价值关系
中国古代哲学有着丰富的人与自然关系和生态伦理思想。自然与人伦合一,知识与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统一,“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贯通,是的本质特征。源自西方的生态伦理学理论受到过中国古代的诸多启发和影响。深人分析中国古代的有关哲学思想,对我们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系统性价值关系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一、人与自然是价值关系的有机整体
传统伦理学认为,价值是主客体关系范畴,是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主客体是处于分离状态的对象性关系,主体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只有人才能作为价值主体存在,具有内在价值。现代深层生态伦理学从整体论立场出发,把整个生物圈乃至宇宙看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认为价值存在于生态系统的生态关系和生态过程中,自然价值具有系统性。人类价值只是这一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与其他部分的存在状况紧密相连,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决定着人类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生命系统作为主体自主维护自己的生存和繁衍,自主进化;非生命自然系统也在自主地维护自己的平衡稳定、演化发展。自然系统中的每一存在物都具有内在价值。无论是人的价值还是自然的价值,都在系统中形成、发展和实现。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充分反映了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整体性,对于我们深人理解价值系统的整体性具有重要启示。
第一,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万物有共同的起源。把宇宙的本源称作太极,把宇宙的本源称作“道”或者“自然”,他们都认为宇宙万物产生于一个本源。《易传·系辞》中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作为永恒的终极存在,是产生万物的.根源,“八卦”即以八种元素象征自然万物。在阐述作为宇宙本源的“道”时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老子·第二十五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这样的描述与现代科学的大爆炸宇宙形成学说十分吻合,体现了宇宙生成、演化的思想,也体现了宇宙万物具有共同起源的思想。如果说人类具有价值,生成人类的宇宙及其演化过程就也有价值,与人类同源生成的宇宙万物从生成过程来看,应该与人类具有平等的价值地位。
第二,人与自然是有机一体和相助相生的价值整体。道家认为,元气是形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不能分,不可穷,绵延的元气充满整个宇宙空间,使宇宙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秋水》中说,元气“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天地中的元气吸引排斥,聚合离散,人和天地万物在元气中生成、寂灭。晋代葛洪说:“夫人在气中,气在人中,白天地万物,无不需气以生者也。”(《抱朴子·至理》)《礼记·礼运》中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人与万物“同此一气”,结成有机整体。人作为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自然演化过程也融为一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庄子·大宗师》)而人并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地生老病死、生息繁衍的。《中庸》中说到,人通过至极真诚和通晓道理发挥自己的本性,与天地合,从而能够发挥物的本性,帮助自然化育万物(“赞天地之化育”),获得与天地并列的地位(“与天地参”)。这样,天地有化育人与万物的价值,人有赞助天地化育的价值。反之,没有天地化育也就不会产生人的价值,没有人的赞助之能,也就没有宇宙的人类新价值的创造。因此,人与自然是价值整体。
第三,人与自然是道德和精神价值的整体。儒家用人道来塑造天道,把的伦理原则放大为宇宙的原则,把人道上升为天命、天道,使天道符合人道理想;又以伦理化的天道来论证人道的合理性,把自然万物的生长过程、天地生物的过程与仁义智联系在一起。由人而天,又由天而人,从而实现天人合德,天道与人道贯通,人与自然在道德上实现统一。
如认为“仁”是人的最高德性,是人之所以尊贵的原因,它就是来自天地“生生之德”或“天地生物之心”。在歌颂尧的伟大时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矣,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尧的行为就是以天为准则,效法天道,成就建立文明的伟业。孔子认为讲人道就是讲天道,人的来源于天的道德。“天生德于予,桓魅其如何?”(《论语·述而》)《易传》中明确提出了天人合德的观念:“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弗违,后天而法天时。”(《易传·乾卦·文言》)在人与自然的意识或者认识能力方面,“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知北游》)只有人类才能“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庄子·天下》)。所以,人类的精神就是宇宙的意识,是使自然从“无名”到“有名”的“万物之母”(《·第一章》)。人类具有自然漫长演化和进化形成的自我意识,是宇宙的精神价值所在。人与自然在精神价值上是统一的。
二、人与自然价值的普遍性与层次性
深层生态学承认生命、非生命自然系统普遍具有内在价值,同时也认为自然价值系统的结构是分层次的。因此,人与自然的价值统一于宇宙价值系统之中的同时,也分别具有自己的价值位置,处于不同的层次之中。中国古代思想博大精深,不同学派、不同哲学家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上的观点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既有人与自然普遍存在价值的思想,也有人与自然存在价值差异的观点。
哲学思想总体认为,人与自然万物皆有着共同的本源、共同的内在规律和法则,人与自然万物具有平等的价值,但老子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思想中具有一定的差异或层次性思想。老子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道是贯穿宇宙的最高原则,宇宙以“道”为最高价值。人类是宇宙四大之一,具有自己的价值地位。如果把天看做宇宙或地外世界,把地看做地球或生态系统整体,则道生天地,天地生万物,人是“四大”之一,又是万物之一,宇宙价值层次的顺序应是道、天、地、人、自然万物。这符合生态学中的系统整体价值大于部分价值之和的原理。庄子则认为,宇宙万物虽有差别,但无贵贱之分。他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已。”(《庄子·秋水》)也就是说,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都是价值平等的,没有贵贱高低之分,之所以会有贵贱之分完全是因为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物)的人为因素所致。
将道德对象和范围从人类自身按照血缘亲疏关系逐步扩大到人以外的自然物,不只承认人类一个物种的价值,在肯定人在自然界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同时,也肯定无机物、植物和动物具有高低不同的自身价值。在承认天地万物一体的同时,也强调了不同事物价值的差异性、层次性。
儒家首先重视人的价值。在天人关系、人物关系上,孔子首先重视的是人。《论语·乡党》中说:“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在动物与人的生命的价值权重上,儒家是讲求人的生命价值优先;在财产等物质资源与人的生命的价值上,更是强调后者。孔子认为只有人才具有仁义道德,所以人在天地万物中具有最高的价值。苟子也认为人的价值高于自然万物,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苟子·王制篇》)
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同时也主张珍爱生命,爱惜器物。儒家推崇“仁”,“仁”最初是指“爱人”。孟子则把“仁”由“爱人”扩大到“爱物”。他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一步步地将儒家的“仁”由亲亲、仁民,推及到爱物。但由“亲”、“仁”到“爱”的程度差异还是体现出亲人、他人、物的价值差异。北宋张载提出:“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也;物,吾与也。”(《西铭》)他主张将人类的仁爱之情扩展到世间万物,将人伦关系推及自然,反映了对自然价值的充分肯定。但张载以天地为“父母”,以人为“同胞”,以万物为“伙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思想中人与物价值的差异性。
明代阳明把“仁”推及到瓦石等非生命物质。他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尽处。”(《传习录》)但是,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而人为了生存,有时又不得不牺牲他物,怎么对待这一类问题呢?阳明说:“禽兽与草木同是爱的,把草木去养禽兽又忍得 葶 人与禽兽同是爱的,宰禽兽以养亲,与供祭祀,宴宾客,心又忍得。
至亲与路人同是爱的,如箪食豆羹,得则生,不得则死,不能两全,宁救至亲不救路人,心又忍得。这是道理合该如此。是良知上自然的条理,不可逾越;此便谓之义。”(《传习录》)可见在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情况下,仁爱还是有差等的,草木、禽兽、路人、至亲的价值是不同的。在道理上本该如此,人凭借良知自然就能领悟到这一点。这反映了中国古代从自然规律到规则,从“是”到“应该”自然过渡的特点。其结论与深层生态学中的价值层次理论是一致的,阐明了人与自然价值的普遍性与层次性。
三、在人与自然的统一中获得人的价值
人作为一种生命形式,和其他生命一样,其最基本的价值就是生存。人的生存需要对自然的深刻依赖,每时每刻都需要得到生养万物这一“天地之大德”的照顾。“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需要与自然界这一“人的无机身体”(马克思语)紧紧地统一在一起,获得自己的生存价值。 人作为智慧生命,他会不断审视自己的生存状态(如何生存),他无法忍受没有价值的生活。生存状态包括人自我内在精神的和谐状态、关系的和谐状态还有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状态。三个和谐关系紧密联系,其实现又互相深刻依赖。儒家追求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子语录上》),不仅要解决好自我的问题、自己“类”的问题,还要“赞天地之化育”,体现了追求自我内在精神和谐、社会和谐和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追求。
人作为具有普遍性和超越性的生命,他关心自己在价值系统中的位置,希望清楚了解自身价值产生之源泉和发展方向;希望拓展生命,获得与天地同样的宽度和广度,和宇宙一样永恒的价值。“天人合一”自然观通过揭示人与自然不仅空问有机一体、精神有机一体,而且过程有机一体,帮助人类构建生命的终极价值。人来自自然的长期演化,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的生命通过道德、的提升获得超越,“与天地参”,成为“天地万物之心”、宇宙的自我意识。讲求对中国古代继承创新的冯友兰先生提出人生有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种境界,其中天人境界是最高境界。有天地境界的人,“他知人不但是社会全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宇宙全体的一部分。不但对于社会,人应有贡献;即对于宇宙,人亦有贡献。”人与自然是从物质到精神的有机统一体,人顺应自然本性,超越我与世界、我与非我、主观与客观的界限,达到与“道”合一,达到自由、完美、心灵自由的至人、圣人的境界,在与自然的合一中获得永恒价值。
我国传统哲学的智慧给予了我们巨大启示,帮助我们发现价值世界的整体形象和内在结构。宇宙是有机的价值系统整体,系统中的生命和非生命系统普遍具有内在价值,人类只有在这个整体中才能获得自己的基本价值、超越价值和终极至高价值。宇宙也因为孕育了人类这一智慧生命而获得了崭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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