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犯罪对象只能是妇女和儿童;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中转妇女JL童的行为之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具有出卖谋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