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迁移、流动是指人口在空间的移动。人口迁移、流动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人口迁移、流动的加剧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它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由于人口迁移对人口分布的宏观格局影响很大,同时人口省际迁移是平衡地区生产力布局的重要途径,对几十年来我国的工业、城镇布局、区域开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受到特别的注意。198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首次在16个省的74个城镇进行了人口迁移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涉及25538户共计100267人,代表了4350万城市居民。但由于调查仅局限在城市区域,而且给定的暂时性迁移范围不够完整,使得已在城镇生活超过一年的暂时性迁移者被划为永久性迁移者,从而低估了暂时性迁移人口总数。继这次人口迁移抽样调查后不久,1987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其中包括了关于人口迁移的项目,取得了比较有代表性的、较为系统的人口迁移数据。1990年进行的第四次人口普查与前三次人口普查相比的一个重大改进也是首次在人口普查的调查表上增列了1985-1990年间的迁移人口,并记录了迁移发生的9种原因。这三次调查,尤其是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为我们深入认识我国人口迁移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验证已有的分析结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有力的论据。一、近年我国人口迁移的原因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人口迁移和流动由于受到严格控制而处于抑制状态,人口的意愿性迁移一直很低,虽然在50-70年代也曾有过大量的人口迁移活动,但均为行政调动为主的迁移,如50年代政府有组织地移民支援边疆省份,60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及他们在70年代末的大量返城等。80年代是我国人口迁移特征纷繁变化的一个重要时期。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封闭、半封闭的人口分布局面,人口迁移与流动日益增多,计划迁移的比重不断下降。据1987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我国1982-1987年跨市镇县的迁移人数为每年平均仅有363万,而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的推算结果,在1985-1990年间已增加到年均1053万人。流动人口的增长也很迅速。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5大城市为例,1984-1988年流动人口总量由250万人上升到536万人,增长114%。人口迁移流动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迁移与流动剧增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宏观角度讲:(1)首先是改革为人口迁移、流动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农村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农业内部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使农村释放出大量富裕劳动力;各种限制人口迁移、流动政策的放宽、松动,使人口迁移、流动具有了客观可能,自发迁移大量增加。(2)经济发展是人口迁移流动加速的动力,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速度快慢不一,水平各异,致使各地区人均收入差异较大。这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其较大的利益差别,使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产生了吸引力。(3)在六、七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现在正值升学、就业、结婚年龄,是迁移的高峰年龄段。从微观角度讲,务工经商的经济型动因是促成省际迁移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我们将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所列出的迁移原因划分为经济型和非经济型两类。经济型迁移包括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非经济型迁移包括婚姻迁入、随迁家属、投亲靠友、学习培训和退休退职。在一个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结构中,仅有一些伴随社会生活而产生的迁移流动如婚姻迁移等,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走向开放,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人口迁移与流动迅速增长,在总迁移中所占比重将不断提高。我国近年来人口迁移原因构成的变化正反映出这一趋势。1985-199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中经济型迁移人口占42.99%,非经济型迁移人口比重为57.01%。经济型迁移比重比80年代前期(1982-1987年)的33.90%上升了9.09个百分点,其中属务工经商的达856万人,占25.09%,比80年代前期上升了17.7个百分点,务工经商已从80年代前期的第6位迁移原因跃居为首位,地位十分突出(见表1)。除务工经商外,1985-199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还有婚姻迁入、学习培训。而80年代前期引起人口迁移的前3位原因分别是工作调动、随迁家属、婚姻迁入。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引言
30多年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总方针的指导下,依托“宣传 教育 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 方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总体而言,婚育新风已牢固扎根于人民心中,少生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发展的必然,优生成为广大人民特别是已婚育龄人群的共同期盼和追求。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思想客观共同组成了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固的决定性的内在因素。它潜发性地要求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必须与时俱进,由兼顾全面,重点解决人口数量问题向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迈进。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所历所思
符合政策生育率是衡量地区性计划生育水平的重要目标。过去,在人民生育观念十分落后的背景下,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行政手段,即所谓的“土办法”。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土办法”曾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面对违规违法生育行为,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的主要是生育前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后的依法行政(即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后者在具体执行中绝非易事。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社会化,从取证到立案到依法征收,这一过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以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征收过程中,面对特困人群,又不得不缓征,少征,甚至是事实上的免征。
为了鼓励按政策生育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 措施 。如: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抚助金,中考、高考加分,农村合作医疗减免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确实对广大育龄人群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实施这一系列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计生奖励抚助金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对每一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0岁左右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其取证材料涵盖与对象面对面的询问笔录,背靠背的旁证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街(乡)镇级、区(县)级证明或案查,表格材料达十份之多。
笔者曾在参与此事时,目睹农村老人为了享受到每年近1000元的抚助金,不得不陈述自己年轻时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种种无奈和尴尬,每每想起,仍然觉得心中隐隐作痛。笔者不断 反思 ,政府设置奖励抚助金利于民情,示范他人,为何非要强调婚后未生育者或婚后不能生育者就不能享受呢?要知道,这本身就是对象户心中的伤疤。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的表格材料?这其中很多材料除了增加基层劳动量和行政成本外,并无太多益处。笔者认为,为了达到奖励抚助所带来的示范效应,确需调查对象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过多地究其原因。即便需要追求其准确性,也无需自我设置层层障碍,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完全可以简化程序,分级负责,事后追责,并依据事实取消不合理的享受资格。
为了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我国长期推行行之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和结扎曾经是控制违法生育的重要手段。现在节育意识已深入人心,选择不同的节育方式更是家喻户晓。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作为一个指标下达给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来实施。节育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育龄人群生活的需求。本来可以顺流而下的事情何苦要逆流而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已明文规定: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求户籍地与跨地区流动的现居住地同为主管,同时上报出生人口。户籍地必须掌握外流人群的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并实行跟踪管理。这其中的硬指标,一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二是孕情上报及时率,三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口的自然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问题是,户籍地特别是位于山区的户籍地政府,要及时掌控流出人口特别是长期流出且流入地较远及随意性较强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何其难!要实行跟踪管理何其难!户籍地村(居)委会为了掌握信息,达到跟踪管理的要求不得不随时捕捉流出人口的返乡时机,有时踏着红线利用村规民约在为流出人员出具证明,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时设置关卡,虽能起到一定效果,却使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再者,户籍地为了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不得不经常组织专班跨区、跨市、跨省外出,在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消耗后,往往效果欠佳。目前,国家正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将代替户口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将成为平等国民待遇,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而卫生计生部门理当顺势而为,不断优化管理方法,为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注入切实可行的新动力。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计划生育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功不可没。1979年以前,我国由于未能推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重大的人口失误,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担沉重,举步维艰。目前,人口计划生育的内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到大人口的范畴内去权衡。
三、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1、权衡人口总量
笔者生于20世纪60年代,有兄弟姐妹4人,那时正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笔者本人育有一女,现年21岁,正处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阶段。这种生育现状是同龄城镇人口生育状况的缩影。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后代绝大部分都将自觉地晚婚晚育,主要原因不是生存的压力,而是教育、就业、创业所需要的时间量及对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所需要的时间量共同决定的,这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大有延续趋势的事实。这一现实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忧虑:一是将来在我们后代的人群结构中,含农村青年,能够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多大比例的一线劳动者?二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年一代组成家庭后将同时赡养几位老人?这也许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负担,但可以肯定地说是年轻一代精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这些问题依靠正在完善的养老体系恐难以解决。我们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人民将生活在怎样的一种物质世界和感情世界中?这些问题即便要解决,依据人口出生及成长的周期性,仍需将近2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三是年轻的独生子女们,生活上养尊处优,精神上唯我独大,尽管接受了丰富的 文化 和现代科学技术教育,面对国防需要和社会前进的种种艰难险阻,他(她)们所具备的应对心理、能力和素质实在堪忧。
在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生育一个女孩后,可再生育一孩。这样的生育政策初衷是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需求,解读时不应该带着片面的观点和歧视的眼光。但相对城镇人口而言,农业人口中尽管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政策外生育行为,当今的农业人口依然处于低生育水平。究其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坚持:适龄人群得到了较为便利的节育手段;政策外生育给适龄人群带来的生存压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社会辐射力。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广大农村青年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现代文明所传播的新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生育观。新一代广大的农村青年,也许仍怀着生育二胎的意愿,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极少比例的夫妻想生育3个或3个以上的孩子。
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在多子女家庭的孩子,从心理素质,吃苦精神,奉献担当上都普遍强于独生子女。在几年的征兵工作中,笔者也注意到,愿意入伍并且能安于部队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他们正承担着高难度高风险的国防重任。
为了督促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对于新出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两地共同管理,均需上报。但这不仅在客观上增加了户籍地掌握孕情,跟踪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难度,而且,由于现居住地在迎检时可以采取一赶了之的手段,躲而避之的办法,实际上弱化了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再者,双边统计上报给新生人口造成的数据上的增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2、权衡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的权衡不仅要从目前的老、中、青、幼人口构成及其走向来考虑,还要考虑到目前的青年人口性别比例及新生儿性别比例。我国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比例已经过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经失调并将更加失衡的青壮年人口。这必然导致一线的财富创造者、社会高难责任承担者日益不足,人民生活压力、情感压力日益严重以及婚姻需求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双重压力下,该如何应对呢?从双独生育二胎到单独生育二胎标志着生育政策的较大调整,这确实考虑了国情,顺应了民意。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并没有迎来新的生育高峰,相当比例的家庭放缓了生育二胎的步伐或者说准备放弃生育二胎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了人民生育观的巨大改变,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不再是社会生育观的主流思想。人民群众希望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受到较好的教育,有较好的工作,较好的生活。也许,许多家庭仍然期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但同时,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当然,这还得依据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真实调查和科学论证。而若此判断正确,则应该果断加快二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进程。权衡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利弊,既要从理论上考虑它对人口总量的影响,也要从现实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所掌握的数据中作出分析和评估。
同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是有效调整新生儿性别比例的需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胎生育基本是自然生育状态,二胎生育时,大都考虑到了性别问题,这就导致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目前控制新生儿性别比的主要做法是从药品销售到B超鉴定的严格管控,旨在通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消除选择性生育,达到自然生育的效果,这一观点是建立在自然生育就能使得性别比相对平衡的认识前提上的。
然而,它却忽视了这一认识的基点:大自然之所以能调节性别比,内在地要求一对夫妻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从人群总数而论,在生育第二胎时,大多会生相反性别的孩子。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目前的生育政策给新生儿性别比带来了巨大的负效应。在广阔的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这就自然地相对消减了女性基数而又增加了男性基数,而在生育一个女孩后,又会渴望生育一个男孩,姑且不论违法的选择性生育,就是自然的力量也会致使生育二胎时男性比例居多,这又在一个层面上增加了男性的基数。
客观的讲,生活在城镇的夫妻,在新生儿性别的问题上,大都心态平和,顺其自然。综合农村、城镇及“超生”因素,目前一对夫妻平均约生育了个孩子。从科学角度出发,一对夫妻平均生育个孩子,才能有益于性别比的基本平衡。根据专家预测,即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平均一对夫妻也只会生育个孩子,这无疑只能有限地对我国新生儿性别比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上,严厉打击“两非”只是一种战术行为,然而,再完美的战术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战略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漏洞。
过去,我们没有遵循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致使人口盲目过快增长,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今天,在看到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我国带来少生4亿人口辉煌成就的同时,如果看不到人民生育观念的巨大改变所蕴藏的稳固低生育水平的内在保障力,看不到人口政策的适度变化对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化解人口老龄化,性别失调,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性和潜在性的矛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许我们同样会犯下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人口问题是战略问题,必须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战略范畴内去思考,去设计。
3、权衡人口素质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大范围地化解计划生育的节育目标,还能大范围地化解孕情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切实将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上。人口素质事关民族前途命运,优生工程是人口素质保障的第一步,孕前优生检测又是优生保障的前提条件。
现在,上级部门将孕前优生检测指标当任务下达给下级,然而,在操作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如下弊端:第一,指标本身仅要求孕前检测,忽略了孕中检测;第二,检测必须到户籍地的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由于大量的育龄人群外流,致使户籍地街、乡级计生部门组织困难,成本投入较大。由此可见,我们所追求的优生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完善。卫生计生资源的整合从客观上为优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国家免费的优生检测利国利民,本应得到广大育龄人群的积极响应,但实际效果欠佳。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笔者认为主要矛盾存在于目的与手段的脱节,没有解决好群众“一步之遥”的问题。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习惯于下任务、下指标,让基层不计成本东奔西走,让群众不辞辛劳来回奔波。
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探索打破户籍障碍,以流畅便捷的工作方式,让育龄人群满怀喜悦,满怀期盼地走最短的路程,既能获取他们想要的孕育结论,又能获得新生儿成长所需要的卫生计生关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法宝。人民群众期盼后代一生下来就聪明健康,而孕前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正回应了这一期盼。如何到群众中去,将这一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好事做好,除了必备的技术到位,手段到位外,其操作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简易化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只是简单地下任务给基层,让常住人口走较远的路程到达指定的监测点,让流出人口来回奔波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点接受检查,则组织者的难度,群众的辛苦度可想而知。
类似于这样的做法,还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党的温暖阳光普照,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只是采取任务下派的方式来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基层政府不堪重负不说,“小政府,大作为”又将如何体现?更主要的是一系列的利国惠民政策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群众的面前。信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让人民群众知道惠民政策不应该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相关主管部门是以怎样的责任担当,以怎样的行事方式拉近政策的执行与群众的距离。社会管理是一个大课题,社会管理进步又将从更深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不要抱怨群众不领情,而要自我查找原因,不仅要从目标正确性的角度,还要从目标运行方法的角度去认真审视。运行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是战术手段,战术手段的好坏以及运用战术手段的人的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影响着战略目标的实现。
多年以来,就提倡计生工作必须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我们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检测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以及抓好诸如计生奖励抚助金等各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我们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反问自己,人民群众觉得满意吗?笔者认为,优质的服务至少应具备如下特性:
其一,掌握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要求,不是大且泛,而是精且准。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避免意义不大的资源消耗;
其二,优良的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优良要体现目标的明确性,安排的系统性和服务人员对所提供服务责任的担当性。可行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得到服务的路径是坦途而不是征途。要做好一件事情,必先事前调查其要素,把握其规律。有的事情确需责任分解,分级负责;有的事情也需责任分解但上下主次不同;有的事情无需责任分解,完全可以利用事物本身具有的正能量所产生的向心力由高至低,由低到高形成互动,直达目标。
在目标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互动,上下互通以达成决策效果,而决策形成后,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执行力。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不是人民群众不积极响应,而是人民群众在响应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太多的无奈和艰辛。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仅需要从群众中来,真切地了解群众的心声,更要知道怎样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所享受的服务更轻松、更舒适。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矛盾,又共为一体。它就像三个支柱共同支撑着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人口的战略决策既要保证三个支柱个体坚挺,又要保证三个支柱在正确的方向,恰当的位置;既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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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通车10年以来,对城市人口分布的影响逐步显现。通过分析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主要区的近10年人口数量变动情况,说明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是主要人口迁出地区,而沿线的近郊和郊区是主要人口迁入地区。作为人口迁入区的闵行区,新迁入人口主要分布在轨道交通沿线乡镇。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引导城市人口从高密度地区向低密度地区迁移分布的重要作用。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廊道,人口迁移 轨道交通的建设,提高了沿线地域的可达性,进而改变沿线土地的利用类型,影响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布。连接城市中心区与郊区的轨道交通则又是城市空间向外扩张的发展轴,郊区的轨道交通站点能够提高其周边土地的利用价值,促进郊区的城市化发展。而由轨道交通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在结构和内容上的发展变化,都将影响城市人口流动,改变城市人口密度分布,诱导人们远离城市中心居住[1]。研究轨道交通对城市人口迁移的驱动作用,是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与环境总体影响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城市人口流动研究的补充。当然,影响城市人口迁移的因素非常复杂,包括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本文的目的是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与城市人口迁移的内在联系,证明轨道交通对城市人口分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1 研究背景 基本资料 文中所用到的上海市各区县人口统计资料来自于上海市统计年鉴,其中闵行区各乡镇人口统计数据摘自闵行区统计局编写的《辉煌的成就》一书。人口统计数值表示该年份年末该地区户籍人口数。 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简介 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上海市第一条轨道交通线路,该线一期工程自1990年1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1995年4月开始试运营;二期工程(由锦江乐园延伸至莘庄)于1997年7月1日通车;1号线北延伸线于2004年12月28日通车。本文所研究的范围只限于轨道交通1号线上海火车站———莘庄站区段。2 研究内容 上海市市区人口变动情况 本文选取1号线沿线的黄浦区、卢湾区、徐汇区、闵行区作历年的人口数据统计,并以普陀区为对照市区。图1为1号线沿线区域人口变化情况。黄浦区行政区划在过去10年间有所变化。本文所统计的黄浦区人口数为黄浦区和南市区人口总数。1992年以及1992年之前的人口数则包含有原黄浦区浦东部分的行政区域人口。 根据上海市发展历史以及现状,城市区域可分为中心城核心区、中心城边缘区、近郊区和远郊区[2]。黄浦区、卢湾区属于中心城核心区,全区或者大部分在内环线内;普陀区、徐汇区属于中心城边缘区;闵行区则属于近郊区。 中心城核心区人口逐年递减 从图1中可以看出,1993年之后,作为城市中心城核心区的两个区的人口数均呈现逐年递减。1995年轨道交通1号线建成通车之后,由于交通便利,路途花费时间大大减少,使得居住在郊区,工作、娱乐、休闲在市区成为可能。而在这之前,将居住地点尽量安置在繁华中心市区是市民的第一选择。黄浦区人口在1990—1993年间的变动趋势反映了上述情况。黄浦区人口从1993年始逐年减少:1993年户籍人口数为万,密度为65995人/km2;而2002年为万人,密度为50943人/km2,降幅达到。当然,1993年之前黄浦区人口数所表现的增加趋势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的黄浦区有部分行政区区域位于浦东,而浦东部分行政区域的户籍人口数逐年增加,并且增加量大于其浦西部分人口数的减少量。卢湾区的户籍人口数也呈现逐年降低的变化规律:在1993年,户籍人口数为万人,人口密度为52224人/km2;到2002年,户籍人口数为万人,人口密度为41465人/km2,降幅达。以上数据说明,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区域中的上海中心城核心区,户籍人口数逐年降低。 中心城边缘区和近郊区人口逐年增加 中心城边缘区的徐汇区,户籍人口数逐年增加:1993年为万人,人口密度为14008人/km2,2002年为万人,人口密度为16152人/km2,增幅为。近郊区的闵行区的户籍人口数量自1993年起逐年增加,到2002年人口密度增加至1927人/km2,增幅为。可见在地铁沿线区域中的近郊区和中心城边缘区,户籍人口数保持稳定的增加趋势。 普陀区属于中心城边缘区,地理区位与徐汇区相似,但其行政区域中并未建设有地铁线路,而轨道交通3号线在2001年开通,因此在本文所讨论的1990—2002年期间的人口迁移中未表现出较大影响。为此可将普陀区作为徐汇区、闵行区的对照。1988—1992年间,普陀区人口增长较快,从万人增加到万人,增幅为。但从1993年开始,普陀区户籍人口增加趋缓,10年间增加不到4万人,并且在1998和2001年出现户籍人口负增长。可见,在未建设有轨道交通线路的中心城边缘区区域,户籍人口数在近10年间增长缓慢,趋于稳定。在城市人口统计中,常常出现人户分离现象,即已经迁出的人口仍然保留其原居住地的户籍,或者已经迁入的人口并未更改户籍。我国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主要为当地常住人口。表2显示了本文研究区域的户籍人口数和人口普查数之间的对比。从表2中不难发现,中心城核心区的黄浦区、卢湾区在1990年时户籍人口数都低于普查人口数,而在2000年时户籍人口数均高于普查人口数。以常住人口考察这两个区的人口变动,在1990—2000年之间,减少量分别为万人和万人。人口减少量大于通过户籍人口数所表示的人口减少量,人口变动幅度更大。同样,徐汇区的人口变动,用人口普查数据表示,其增加量为万人,大于用户籍人口所表示的变动量。由于闵行区在1990年之时并未建区,因此仅有2000年的户籍人口数和第五次人口普查数相比较,其人口普查数大大高于户籍人口数。可以断定,该区的常住人口增量大于户籍人口数增量。普陀区的人口数量变动类似于徐汇区但又有所区别。上海市在近10年来,城市郊区的发展处于城市化阶段,上海中心城边缘区和近郊区不断繁华,因此普陀区的户藉人口数量在1990—2000年间持续增加。若以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为标准,则普陀区的增加量小于徐汇区的人口增加量。但是由于人口普查时间处于1990—2000年时间段的端点,不能判别其常住人口在这10年间的增长速度变化。所以,当时未建设轨道交通的普陀区常住人口增量小于轨道交通沿线的徐汇、闵行等区。 综上所述,在轨道交通沿线的上海市区中,中心城核心区的户籍人口数逐年降低,常住人口在10年之间减少量大于户籍人口数的减少量;而相对远离核心区的徐汇区、闵行区则表现出户籍人口数逐年增加的趋势,且2000年的常住人口远大于当年的户籍人口数,其常住人口增加量必定大于户籍人口数增加量。同时,地理区位相似于徐汇区的普陀区表现为户籍人口增加趋缓,且增加量低于徐汇区,也远低于闵行区的户籍人口增加量。 地区人口变动原因分析 地区人口变动有两个因素:①人口自然增长率;②人口机械变动,即迁出人口与迁入人口的对比[3]。就上海市而言,人口自然变动对城市人口数的影响不大,上海市区在1991年就开始出现人口负增长。据资料显示,近10年上海市区的人口自然减少不足15万人。因此,上海市区的户籍人口变动主要是因为迁入迁出人口对比。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的上海市中心城核心区黄浦区、卢湾区户籍人口数在近10多年来都大幅度下降,人口迁出是其关键原因。徐汇区、闵行区同样处于轨道交通沿线,但作为上海中心城边缘区和近郊区的这两个区域,在近10年中,户籍人口数持续增高,人口迁入是其主要原因。从高密度地区向低密度地区迁移,是轨道交通沿线市区城市人口再分布的主要方向。若以常住人口数衡量,在沿线的这4个行政区中,迁入迁出人口数都大于通过户籍人口数所表现出的迁入迁出人口数,人口从高密度向低密度迁移的表现更为明显。 闵行区乡镇人口变动 1992年新闵行区设立以来,该近郊区的经济建设硕果累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区域的城市化水平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对此,城市轨道交通的作用可谓功不可没。在轨道交通沿线区域,交通可达性的提高,城市基础建设投资的加大,居住生活环境的改善,都强有力地吸引城市中心区的居民迁移入住。 图2为本文研究的闵行区部分乡镇与轨道交通1号线的区位示意图。图3为这些乡镇近10年来的户籍人口变动情况。轨道交通1号线通过的莘庄镇、梅陇镇保持稳定的人口增长,且增长速度较快:1992—2002年户籍人口增长率分别为和;颛桥镇的人口有所波动,1992—1996年间人口数量比较平稳,1996—1997年间却出现较快增长,2001—2002年间却出现很大的下降。2001年10月,闵行区调整所辖区域的乡镇行政区划,颛桥镇位列其中,因此,较大的波动可能是行政区划的变革所引起。而浦江镇和虹桥镇的户籍人口数基本稳定在一定的数值范围内,前者在9万~万人之间,虹桥镇户籍人口在2万~3万人之间。在城市轨道交通通过提高沿线地域的可达性来提高沿线土地的利用价值、带动沿线区域的城市化进程中,沿线区域的人口集聚程度主要还表现在非农业人口数量的提高。图4反映了上述乡镇的非农业人口数量的变动。莘庄镇和梅陇镇非农业人口数量从1992年起高速增长,到2002年分别从23224人和14642人增加到71172人和65942人,增长率分别达到了和。从变化曲线图中可以看到,它们的增长速率相当,并且到2002年止依旧保持较高速度的人口增长率。其它3个镇则表现出与莘庄、梅陇不同的变动状况:颛桥镇和浦江镇的非农业人口以缓慢的速度增长,10年间的增加量不足1万人;而虹桥镇的人口变化在10年间有所起伏,1996年之后以较低的增长速率持续增加。 非农业人口数量高速增长的莘庄镇和梅陇镇都位于轨道交能1号线沿线,这说明轨道交通能够加大非农业人口的集聚。在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区域,建成有大量的住宅区,并以轨道交通1号线为一条城市扩展的轴线,住宅区不断的向外沿辐射扩展。正因为此,距离轨道交通1号线终点站不远的颛桥镇,非农业人口的增长速度略大于浦江镇和虹桥镇(这两个镇的非农业人口增长比较缓慢)。虹桥镇可能是因为城市化进程已经接近或达到完成阶段,因此变化量不大。浦江镇位于黄浦江以东,所辖区划面积较大,而非农业人口仅占全镇人口的,城市化水平较低;同时,浦江镇距离城市轨道交通较远,并未受到轨道交通系统建成通达之后的有利影响。所以该镇的城市化进程缓慢与其可达性较低有一定关系。 通过上述对闵行区部分乡镇人口变动以及乡镇区位与轨道交通线路相对位置的分析可知,城市郊区的轨道交通对沿线区域人口具有集聚效应,轨道交通的通达有利于加快该区域城市化进程。3 结论 上海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自1995年通车以来,对城市人口的迁移作用非常明显。在上海城市发展过程当中,轨道交通的建设对于改变城市人口密度分布,引导城市人口从中心城区向城市近郊区迁移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区域的人口变动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轨道交通线路通达的上海市中心城核心区是主要的人口迁出地区;(2) 轨道交通线路通达的近郊区和郊区是主要的人口迁入地区;(3) 近10年来,轨道交通改善了郊区的可达性,大大促进人口从高密度区域向低密度区域持续迁移。参考文献1 秦应兵,杜 文.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结构的影响因素分析.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0(6):284~2872 高向东,江取珍.对上海人口分布变动和郊区化的探讨.城市人口,2002,26(1):66~693 彭镇伟,路建普.上海城市人口布局优化研究.城市规划汇刊,2002(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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