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问内部人员
因为魅丽要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一些编辑和领导的意见相左,于是辞职
主编辞职应该是自身原因,或许是心中的一种执念没了,失去了最初的执着,也再没了留下的理由;或许内心有了更好的追求,办杂志已然不再是最深切的渴望;又或许眼光高了,期望往高处走……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不想干了。(花火的一个小编小狮有在九月份的B中提到辞职之事。)能不能再办得看国家的什么什么管理局,能不能兴起来得看新上任的能否把三把火烧得又旺又久。
2013年8月23日莫峻(原小狮)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消息宣布辞职。
后经过众多的原花火编辑转发评论,一起宣布辞职消息。
烟罗:
邵年:
若若梨:
木卫四:
歌鹿(原小汪子):
这次辞职是有4个主编20个编辑:小狮(莫峻),籽月,豌豆蒙,球球姐,杜丽萍,小魅,大叔,烟罗,邵年,若若梨,雪人姐姐,木卫四,小汪子,胡彬,小妖沫琪,飒飒,莎士比亚写情书,小调,小闹,飒飒,杜丽萍等。
现在他们一起创办长沙大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创了《星星花》《萌出没》等杂志。
实践一下《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是真是假。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魅丽人品不好,待遇不好,缺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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