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暴君们总有些轻微含蓄的美德,在他们发难之前,法律会保护他。——伏尔泰法律总在你我身边,它像一道网,网住公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它像一道光,照亮现代社会的角角落落;它是不可逾越的鸿沟,任何侥幸的尝试都在它庄严肃穆的注视下无处可藏;它也是不可翻过的高墙,墙内的世界都在它咒语般的文字下遍地生光。现代社会提到法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工具性: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它有用。它能排解纠纷,能保证社会安全,能惩恶扬善,如此等等。但是,如果仅仅从有用这个层面来理解法律,人们就会在法律对我有用时遵守,对我无用时反对,这样一来社会的法律根基就无法牢固。从更深层面来看,我们遵从法律,不只是它对我们有用,而是因为我们相信它是正义、公平的象征:一个五岁的小孩,从未学过法律,但他也会说:这个玩具是我的!这就说明他有物权的朦胧意识;他说别人打了我,所以我才打了他,这就说明他有侵权法乃至刑法的观念;他说:你曾经答应过我的!这就表明了他有类似于合同法的意识。而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五岁小孩自然而然拥有的观念意识。这种观念意识是法律的精神本质。真正的法律,只有被人们从内心深处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法律的出生,源自道德,道德的兴旺,受益法律,二者相辅相成相补相济。一个居庙堂之高而运筹帷幄千里,一个处江湖之远而雕刻塑造心灵,一个以国家军队为强力后盾,一个以社会舆论为作战武器。所以说,心里一个法律,社会一个法律,处处都有法,人人都有法,法律不停不休,不来不去,总在身边,正如人人都是江湖,你要怎么退出?法律的形体,可见的当然只有那白纸上的黑字。然而,每天呼啸的警笛,安静肃穆的公堂,连篇累牍的案宗,举手投足的自由等等,都可见法律的影子。甚至于选词用字的描述,面红耳赤的争论,一丝崇高伟大的敬意,一颗热爱祖国的心灵,都是法律的天地,都有法律的穹音。我们都是法律抚育的人,我们都有法律的脊髓,一如天空之于飞鸟,一如清水之于游鱼,一如阳光之于万物。所以,人就是法律的载体,人就是法。然而,人毕竟不是法律。法律只引导和要求人的思想行为,并不能像鱼线控制风筝一般左右人的行为。所以,这才要求我们要知法,懂法,学法,用法,让法律常住心间,把法律当作一种信仰。首先要了解法律,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然后才能利用这些规则去监督别人与保护自己,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之后,人人都是法治社会里法律场上冲锋陷阵的英雄勇士。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我们要求别人守法的时候,同时也要要求自己不违法。法律就像一面亮光闪闪的镜子,照得出别人的丑恶的同时,也照得出自己的黑暗。我们不能心存侥幸,千万不要以为有文明的外衣作掩盖,亦或有财富的势力作保护,亦或有权力的光环作威胁,亦或有地痞的手段作抵赖,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要知道,任何触碰到法律高压线的行为,最后必然被法律的雷电击得粉碎!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人人都守法,人人都用法,世界就太平了。所以也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武器。好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自己管理自己,法律是自己的法律,自然,统治与被统治也就不成其说了,广大人民可以自由用法,处处守法,全心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