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师
(1)大学教师中的一种职称,居于助教之上,副教授之下,属于中级职称。
(2)讲课的老师,或特指培训行业中的授课者,或课堂讨论之主持人,有企业内部讲师、外部讲师之区分,见于企业培训中常用词。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的一种职称,如高级讲师、中级讲师。
1、任职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
(2)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注: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3年内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二、副教授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居于讲师之上,教授之下,属于副高级职称。
1、任职基本条件
(1)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
(3)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
(4)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注: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三、教授
教授,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职称,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属于高级职称。
1、任职基本条件
(1)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
(2)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
(3)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扩展资料:
职称划分
根据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的相关规定,把高校教师的岗位分为13个等级。教授岗位分一至七级。其中正教授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现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
2、“特聘教授”,顾名思议,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
3、“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或搞讲座。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
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5、“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
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讲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副教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