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苏格拉底这样说。人生意义问题一直是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逻辑哲学论》是二十世纪英美哲学乃至整个哲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其作者维特根斯坦以逻辑为核心和基础,构建了一整套观点鲜明、结构紧凑的哲学体系,其中也不乏对人生问题的探讨。本文将以《逻辑哲学论》为主,辅以一些维特根斯坦的其他著作思想,梳理维特根斯坦的人生哲学,突出“形而上主体超然眼光”的作用,最后结合自己的思考,给出一条“在相对中追寻绝对”的意义之路。1. 世界之内——关于人生的终极问题 问题的提出 也许每个人都曾追问过关于人生的终极问题,到最后,问题随着答案一起变得晦暗不明,成为了某种“神秘之域”。大体说来,人生哲学的问题是有关意义和价值的问题,也即有关伦理学和美学的问题。它的基本问题大致有如下几个: “什么是使人生绝对地值得读过的东西? 绝对的价值——绝对的善和绝对的美——何在? 绝对正确的生存方式是什么样的?” 由于《逻辑哲学论》只是维特根斯坦主要观点的摘录,所以在本书中没有直接对人生意义提问的语句。但是在其相关的笔记稿中,维特根斯坦从相近的“幸福”的角度对人生问题进行了发问:“假定人们不能实现他们的意志,而是必须忍受现世的一切苦难。这时,究竟什么东西能够使他们获得幸福?人们当然不能避开现世的苦难。那么他们究竟如何获得幸福?” 正如幸福一样,整个人生问题也是无法避开的,我们必须直接面对,去寻找有关人生问题的终极解答。 人生的意义不在世界之内,而在世界之外 人们最容易想到的,就是把某个世界之内的东西当做人生的意义,比如金钱、婚恋、地位、权力、名誉等等,活着就是不断追寻这些目标的过程。他们认为,一旦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得以实现,人生也就有了意义。 然而,维特根斯坦鲜明地反对这种在世界之内寻找人生意义乃至世界意义的看法:“世界的意义必然位于世界之外”()、“时空之内的生命之谜的解答位于时空之外”()。 对此,维特根斯坦给出了逻辑上的论证。 首先,根据《逻辑哲学论》前两章维特根斯坦对世界结构的分析,我们知道,既然诸对象组成诸基本事态,诸基本事态的总和决定了世界,而这种组合只有其逻辑形式是稳定的,其具体内容却是变动不居的,因而世界之内的某个或某些东西都是相对的、偶然的。在这个基础上,维特根斯坦进一步论证说:“在世界之内,一切都是其事实上所是的那样,一切都如其所发生的那样发生着;在其内不存在任何价值——如果存在着什么价值的话,那么它没有任何价值。 如果存在着一种具有价值的价值,那么它必然位于一切发生过程和如此-是之外。因为一切发生过程和如此-是都是偶然的。 使它成为非偶然的东西的那个事项不能位于世界之内,因为,否则这个事项本身又成为偶然的了。 它必然位于世界之外”() 这里有一个隐含的假设,那就是这里所追问的是绝对的价值和意义。有人可能会质疑这个假设(因为毕竟作者没有专门直接对此给出论证),为什么不能把人生的意义寄托在某种相对的价值和意义上?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种想法是停留于表面的。因为如果我们想要有把握地谈论“相对”,就一定要对“绝对”有某种领会,否则“相对”便无从谈起,这便是“相对”与“绝对”的一种共属关系。再者,如果满足于相对的价值,把它作为对人生意义的解答,那么我们便可以而且也应当追问:这种“相对”何以可能?是什么保证这种“相对价值”具有价值?如果依然以“相对”保证“相对”,我们便陷入了哲学上经典的“无穷倒退”之中,无法自拔。因而,人生问题,特别是哲学上的人生问题,作为对人生的终极思索与回应,其追寻的一定是绝对的意义和价值,只有这样,才能确立站得住脚的根基。 其次,把某种世俗目标作为人生的意义,暗含了一种对因果律的相信,亦即我的意志和世界情况的“引发”、“引起”、“导致”关系,我按照我的意志进行行动,世界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如我所愿的那种改变。例如,我想要财富,我努力追求财富,世界就会提供给我更多的财富。然而,因果律也是维特根斯坦坚决反对的,他说:“迷信恰恰是相信因果联系”(). 为什么因果律是不成立的呢?这同样奠基于维特根斯坦对于世界结构的分析:“从一个基本命题不能推导出其他任何一个基本命题。() 绝对不能从任何一个事态的存在推断出另一个与之完全不同的事态的存在。() 不存在为这样的推理提供根据的因果联系。() 我们不能从当前的事情推断将来的事情。()” 维特根斯坦认为基本事态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干涉,因而不存在某种因果联系。世界也不一定像我所想的那样发生改变。 这样一来,世界之内的相对价值不但在逻辑范畴上不成立,而且即便成立,其追求路径也是不通的。 至此,人生问题在世界之内“消解”了。 在人生问题上,世界之内所扮演的角色只限于“提出问题”,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事实都只是属于任务,而不属于解答”。()“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所欲表达的意思是这样的:世界中的事实只能促使人们提出人生(意义)问题,却不能为这个(这些)问题提供答案。” 这样一来,我们便只能以其他方式继续追寻人生意义。 2. 世界之外——维特根斯坦对问题的回答 人生问题有意义,并非无解 “人们在人生问题的消失之中看出了这个问题的解答。 (这点难道不就是如下情形的原因吗:一个长久以来一直对人生意义持怀疑态度的人,当他终于弄清楚了什么是人生意义之后,却不能说出这个意义是什么?)”() “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7) 当相对的价值和意义被证明无益于问题的解答,当人生的意义在世界之内消解,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这些观点很容易给人这样一种误解——维特根斯坦认为人生是没有意义的,换言之,人生问题是无解的。 本节正是要澄清这样一种误解。 认为人生问题没有意义,这在哲学上确实是一种强大的立场。比如逻辑实证主义者就鲜明地主张这一点——“一名逻辑实证主义者……这一学派的许多人往往简要地将他们的立场描述为决意要拒斥‘形而上学’”,“哲学作为知识的一个真正分支,必须与形而上学区别开来……一切的形而上学断定都是没有意义的”。 罗素、艾耶尔等逻辑实证主义者将人生意义问题与上帝、灵魂、神、地狱等超验问题放在一起,统称为“形而上学问题”,认为这些问题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至少不是哲学应当回答的问题。对待这些问题的正确看法就是忽视它们。 但是,维特根斯坦并不持这一立场,在下一节我们将会看到,维特根斯坦许多文本其实给出了对人生问题的正面回应。 形而上主体的“超然眼光”——维特根斯坦的正面解答 维特根斯坦认为,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意义不在世界之内,因而不可言说。但是这并不代表它们不存在,“的确存在着不可言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身,它们就是神秘的事项”()“神秘的事项不是世界是如何的,而是如下之点:它存在”()。 这样一来,“世界之外”的确是存在的,如果把它称作“世界之外的某个世界”,那么这个“某个世界”就依然在一种更广泛的意义上“在世界之内”,所以“世界之外”不适合叫做“另一个世界”,再联系到维特根斯坦所提到的“神秘的事项”,那么这个“世界之外”可以被恰当地称为“神秘之域”。 神秘之域的存在也就暗示了人生意义、人生价值的存在,更进一步讲,也就暗示了我们有机会和途径去追寻到这种意义和价值。虽然在世界之外的东西“不可言说”、“只能以沉默待之”,但我们或许依然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解答。 果然,存在着这样的方法,维特根斯坦在书中这样描述这种方法:“在永恒的形式之下看世界就是将其看作——有界限的——整体。世界是一个有界限的整体,这种感受是神秘的。”() 实际上,紧跟着那本哲学笔记的问题,维特根斯坦也给出了类似的答案:“假定人们不能实现他们的意志,而是必须忍受现世的一切苦难。这时,究竟什么东西能够使他们获得幸福? 人们当然不能避开现世的苦难。那么他们究竟如何获得幸福? 恰恰通过认识的人生。 平静的心是认识的人生所提供的幸福。 认识的人生是这样的人生,尽管面对着现世的苦难,它仍然是幸福的。 只有能放弃世界中使生活舒适的东西的人生才是幸福的。 对于这样的人生来说,世界中使生活舒适的东西不过是命运的诸多恩赐而已。” 在《文化与价值》中,维特根斯坦给出了更加具体、更加生动的描绘:“我像一个骑在马上的拙劣骑手那样,骑在生活之上。我之所以现在还未被抛下,仅仅归功于马的良好性格” 通观这些表述,我们大概可以体会到这种方法:不为世界所动,以永恒的形式看世界,把世界看作体验的对象,以超然、审美的态度看世界。 维特根斯坦进一步分析,给出了两种论证,来说明这样的人是幸福的,而且是真正幸福的、最幸福的。 首先,由于形而上的主体跳出了世界中的某个、某些事情或某个部分,那么这个主体就达到了与世界相同的“境界”,他与世界的界限,他的意志与世界的意志,他所希望的事情与世界实际发生的事情,就自动地同一;而另一方面,他又完全独立于世界,不受世界控制,这样就避免了世界带给他的一切伤痛,因而他始终是幸福的—— “我知道,我的意志弥漫于整个世界。 这个意志就是我的意志。 我可以使我独立于命运。 只有经由如下方式我才能使我独立于世界——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控制了它:我放弃对事情的任何影响。” 其次,因为这种主体用“永恒的眼光”看待世界和人生,因而也就是以艺术家的眼光审视这一切,从而获得审美的幸福体验—— “艺术品是在永恒的形式之下观察的对象;美好的生活是在永恒的形式之下观察的世界。 如下观点当然是言之有物的:美似乎是艺术的目标。 美丽的东西恰恰就是带来幸福的东西。” 由此可见,《逻辑哲学论》结尾处的“沉默待之”并非纯然的麻木、茫然、空虚;恰恰相反,这种以超然眼光看待世界的人,头脑中正在进行着某种意义上的最高的动荡,他沉浸在神秘之域的体验之中,免除了世俗的追求,因而也免除了世界带给他的痛苦,最终达到了幸福的境界。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对人生问题的真正解答。 3. 绝对与相对——人生意义的追寻之路 “在此,我们要注意,维特根斯坦这里所谈论的幸福是绝对的幸福——至福……显然,这里所谓的绝对的美(至美)完全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美,它是超越美和丑的对立之外的美。这里所谓的绝对的善(至善)也完全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善,它是超越于善和恶的对立之外的善。”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给出的人生问题的解答作为一种哲学上的回应,其强调整体、强调绝对、强调终极的基本面向我是认可的,我赞成维特根斯坦给出的这种解答。然而,正是由于这种解答比较强调整体和绝对,所以容易引起一些误解,接下来我将在维特根斯坦的解答上做些补充,以赋予“相对价值”适当的角色,在相对的纷繁复杂的生存活动中追寻和坚守绝对。 绝对与相对——共属关系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绝对与相对这对逻辑范畴,有着共属关系。“为了划出思维的界限,我们必须能够思维这个界限的两边。”(《逻辑哲学论》,序) 这就意味着,世界之内的相对价值虽然不是真正的人生意义和价值,但我们必须在相对-绝对的共属关系中把握绝对价值。 我们必须在世俗世界中展开纷繁复杂的生存活动,诸如学业、工作、聚会、旅行、娱乐等等,追寻各种各样的“相对目标”和“相对价值”,对于相对有充分的领会。否则,我们便根本不知道超越“什么”,“如何”超越,甚至“何为”超越。 有人可能会指出,我在这里犯了一个循环论证的错误——我之前说只有先在“绝对”这个领域奠基,“相对”才有依托和保障;这里又说只有先体会“相对”,才能走向“绝对”。然而,这里的“相对”和“绝对”的关系,是发生在两个不同层面上的:只有“绝对”存在,“相对”的意义和价值才有依托,这是存在论意义上的;只有先体会“相对”,才能追寻和接近“绝对”,这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因而这个循环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结合具体人生,更能看到相对价值的重要性,一个人不可能刚刚出生,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具有了这种“超然的眼光”。超然的眼光需要人生阅历所赋予的眼光、洞察力、感悟等等,他必须在世界之内展开自己的生命,做事情,获得这些经历和体验,才有可能对相对的目标和价值进行反思,最终达到绝对和超然的境界。也就是说,维特根斯坦的人生哲学并不是要将“世界之内”、相对价值等等领域“赶尽杀绝”;相反,赋予相对价值正确的地位,还是其应有之义。 由此,也就避免了对维特根斯坦人生哲学可能潜在的“不切实际、不务正业、纯粹抽象思辨”等指控。 站在世界之中把握世界整体——意义的追寻之路 辩证绝非诡辩,我在这里无意得出“把‘绝对’转化为‘相对’”的愚蠢而荒唐的论断。实际上,我认为,在日常生存的展开活动之中,要始终铭记着追寻绝对价值的“承诺”。 “当一个经验主体升格为形而上主体之后,他并非因此而就变成了可以不吃不喝不睡的‘神仙’。相反,他仍然像常人一样吃、喝、睡,仍然从事着常人所从事的那些为生存所必需的日常的活动,他仍然生活于常人之间。他与常人的唯一区别在于:他总是以安命或绝对超然的态度来从事这一切。”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形而上的超然主体依然有其形而下的向度,只不过他以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下面这段话变得可以理解了: “如果善的意欲或恶的意欲改变了这个世界,那么它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变事实;不能改变借助于语言所能表达的东西。 简言之,这时世界必定由此而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可以说,它必定作为一个整体而缩小或增长。”() 改变的不是世界的界限以及界限内包含的实际(即世界的实际情况),而是人的“境界”,人看待这个界限的方式。实际上,站在世界之中把握世界整体,以超然的眼光看待日常生活,在相对价值的世界之海中追寻绝对之光,这才是我所认为的追寻人生意义之路的最终澄明。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甚至能否达到这样的境界,这种生活-超然的追寻之路并非一个完成了的标准答案,但是,这种生命姿态本身,已经是对人生问题一种最好的回应方式。参考文献 【1】 Tagebucher 1914-1916 , in Ludwig Wittgenstein: Werkausgabe in 8 Banden , Band 1 (Frankfurt: Suhrkamp,1984) 【2】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韩林合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 【3】韩林合.《〈逻辑哲学论〉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 【4】罗素.《逻辑与知识》【M】.苑莉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 【5】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M】.尹大贻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 【6】维特根斯坦.《文化与价值》【M】.黄正东、唐少杰译.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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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着重分析了科学方法论的五种困境:对归纳逻辑的反对、反对方法、当代科学方法论 家的自悖、元方法论的困境以及对评价规则的质疑,指出认清这些困境的目的在于寻求科学 哲 学更深层的理论变革和发展机遇。【关键词】标准的科学方法论/反归纳/逆归纳/自悖/元方法论标准/无合理性原则【正文】综观整个20世纪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一方面,许多不断涌现的新观念和新理论 ,尤其是以波普尔的否证论、库恩的范式理论为代表的一些科学方法论既为科学哲学本身带 来 勃勃生机,同时又表现出强大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成功地应用于数学、经济学、管理学、社 会学、法理学、接受美学、语言学、历史、政治、文化等研究领域,使这些研究展示出全新 的分析与境或视野;而另一方面,从整体上看,自20世纪80年代末,科学哲学却开始走入低 谷,成就平平,反响一般,往日的辉煌似乎已不存在。科学哲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萧条的情 况?这已成为当今科学哲学家十分关注的论题之一。在笔者看来,这种境况的原因,在于科学哲学在20世纪后期的发展中陷入了重重困境,一 时难以摆脱。然而,正是对这些困境的深入分析,有可能孕育科学哲学理论变革和发展的新 契机,就象19世纪末的物理学危机引发了20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一样。因此,目前关键的问 题 是,困境在哪里?我们应如何认识这些困境?本文即意在对当代科学方法论的五种重要困境加 以讨论,(注:鉴于学界对困境1、困境2、困境5的一些内容比较熟悉,在此仅对这三种困境只作简要的 补充性说明。)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科学家的信念不是武断的信念,而是尝试性的信念,它不依据权威,不依据直观,而建 立在证据的基础上。”[1]伯特兰·罗素的这一精辟论断道出了标准的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所 在。作为一种科学方法论构想,标准的科学方法论,一是含有正统的意思,最符合人们思想 中科学方法的“本来面目”或经典模型;二是这种构想往往能把其它方法论吸引过来,并成 为这些方法论所仿效的对象。该标准的科学方法论坚持唯科学方法之用方显科学本色,科学 方法是科学活动的标志,是科学合理性的保证。凭借科学方法,科学家的认识活动就可取得 成功。这里的科学方法是具有程式性或规范性的实证法,尤其是归纳推理,在科学发展与科 学 证明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标准的科学方法论(产生于20世纪初)拥有众多的信奉者(包括像罗素在内的逻辑原子主义者、逻辑实证主义者、逻辑经验主义者、一些科学家及社会科学家等),并统治了人们的思想近半个世纪,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才受到挑战。许多的 方法论之争都是针对这种标准的科学方法论而发的。困境1:对归纳逻辑的反对与辩护继20世纪初“剑桥发明”(注:“剑桥发明”一词是拉卡托斯用来指在经典的归纳主义之后发展起来的“或然性归纳逻辑”。它始于,后来与出席Johnson举办的讲座,并发展了他的思想。)之后,卡尔纳普等逻辑经验主义者进一步阐发归纳原理对科学方法的重要性。赖欣巴赫说:“这个原理决定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从科学中排除这个原理就等于剥夺了科学决定其理论的真伪的能力。显然,没有这个原理,科学就不再有权利将它的 理论和诗人的幻想的、任意的创作区别开来了。”[2]自20世纪初至50年代,他们建立的概 率主义归纳逻辑成为了众多科学哲学家努力探究的核心。对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波普尔首先立足于他的否证哲学进行有力的批评,力图重新 解决“休谟问题”(归纳问题)与“康德问题”(划界问题)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按拉卡托斯 的看法,“波普尔的名声就在于它对归纳法的批判”,但波普尔竟对什么是归纳都从未明晰 地说明过,并且前期与后期哲学在归纳问题上很不一致。拉卡托斯认为,归纳逻辑的原始目 的是“从怀疑论中拯救科学知识”,存在着某种归纳原则或拟归纳原理可以把“实在论的形 而上学与方法论的评价、逼真性与确认性联系起来”。[3]自称是反归纳队伍中“一名上尉”的沃特金斯()认为拉卡托斯的归纳进步观站 不住脚,因为确认评价只报道过去业绩,而逼真评价仅包含将来业绩,我们无法从确认评价 推进到逼真评价。他拒绝所有的非演绎推理,认为一切非演绎推理都具有非转化性。科学知 识可分为多个层次——层次0(感觉报告)、层次1(简单陈述)、层次2(经验概括)、层次3(精确的经验规律)、层次4(科学理论),其中不存在任何合法的从低级层次到较高层次的“归纳 上升”。但从层次0到层次1将包含一个“跳跃”。艾耶尔曾提出,这种“跳跃”可由某种非 归纳性的并能为人们接受的推理来实现。沃特金斯把艾耶尔的这种推理称为“某种拟归纳推 理”[4],并认为波普尔令人遗憾地走向“彻底的”或极端的怀疑论[5]。对于归纳问题,沃 特金斯试图提供一种实用主义的解决方案,并宣称这种方案要比他在《科学与怀疑论》中提 出的论点更为简单和更好。[6]为摆脱归纳逻辑的困境,(1)赫斯(Mary Hesse)、亨迪卡(Jaakko Hintikka)等自20世纪80 年代对卡尔纳普传统进行修正和完善,赫斯提倡以枚举逻辑作为科学推理最基本的形式,用 它来重新阐释其它形式的归纳逻辑(如科恩的消去式归纳逻辑)。她坚持一种比卡尔纳普允许 更多随条件变化的并处于有限形式中的归纳逻辑,“归纳的核心在于它是一种对综合性理论 系统的研究没有保证获得实用主义知识的最佳途径。”[7](2)科恩(Jonathan Cohen)提出了 非概率主义归纳逻辑。他认为,许多科学哲学家只注意培根归纳的方法论意义,却忽视了它 的逻辑方面——证据的性质及命题之间归纳支持的逻辑关系,他力图用一种成熟的现代逻辑 形式重建培根的归纳。这种新培根式归纳逻辑包含了两个主要因素:(A)相关变量的方法, 该方法表明归纳支持因不同的证据而有不同的等级;(B)一般模态逻辑,“它可以达到对非 外延性的多个等级的形式化”,[8]因为二值等级形式捕获不到非外延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这种模态逻辑可把归纳支持的等级表示为通向“近律性”(Legisimilitude)的阶梯。赫斯、科恩等人还试图为归纳逻辑提供广泛的成功应用,如科恩出色地将自己的新归纳论 应用到如医学、心理学等一些领域中去,并得出结论:非标准形式的归纳推理也具有与其它 归纳相同的结构([8],)。对上述争论,牛顿-史密斯()指出:“完全抛弃归纳的波普尔与勉强使用 归纳的拉卡托斯都不能建立起他们各自的方法论与科学目的之间的纽带”[9],在波普尔的 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否证法与逼真性之间的二难困境。牛顿-史密斯着重阐述了包含“在最终 检验中所需要的其它特殊因素”的“元归纳”(meta-induction)观。([9],~225)困境2:反对方法和方法论危机科学历史主义的兴起促成了这样一种新观念:科学哲学家必须正确对待科学的历史。这种 观念挑战了20世纪60年代以前两个最有影响的方法论钢领(即归纳主义和波普尔纲领)。库恩 本人虽然提出几种评价标准(精确性、简单性及有效性等),但他把这些标准“比喻为像‘深 思熟虑而后行’之类简单而无用的格言”[10],在相互竞争的理论之间的选择取决于主观因 素与客观因素的混合,取决于共同标准和个人标准的混合。费耶阿本德质疑以往的科学方法研究在实际科学中的可行性,认为探求一种指导科学家从 事理论选择的规则系统的努力虽然具有悠久的传统,但却是失败的。他展示了一幅比库恩更 为激进的图景:(1)“逆归纳”,他认为逻辑经验论的“证明”式归纳与波普的“证伪”式 归纳是归纳这一枚硬币的两面,提出了“逆归纳”(counter-induction)的概念,其中count er-意指在与归纳相对立的方向上行进,在此归纳仅是一个参照物而已。“我们可以通过逆 归 纳法来推进科学”,这就要求我们做两件事:一是提出与公认的并得到高度确证的理论不一 致的新理论(注:标准的科学方法论坚持,新假说必须与公认的理论相一致。费耶阿本德反对这种一致性条件,譬如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与伽利略自由落体定律并不一致:重力加速度对前者来说是一个变量,而对后者则是常数。一个科学家要想使自己的观点包含更多的经验内容,就必须引进其它的理论观点,采取理论多元论的立场。),反驳一个理论的证据往往不是借助于事实,而在于提出新理论。理论的进步 并不是一个一致理论的系列,而是一个“日益增长的互不相容的各种可取理论的海洋”。他 认为,专家和外行业余爱好者、诚实者与说谎者一起参与争论会促进科学的进步和文化的繁 荣。二是提出与充分确凿的事实不一致的假说。一个理论所以与证据相冲突,不是因为它不 正确,而是因为证据被污染。要批判这种证据就应当发明一种新的观念体系。“第一步跨出 这一循环,或者创造一种新的概念体系,如一个新理论,它与极小心确立的观察结果相冲突 ,并挫败了最合情合理的理论原则,或从科学之外,从宗教、从神话、从不胜任者的思想, 或从疯子的思想漫游中引入这样一个体系。这一步又是逆归纳的,可见,逆归纳既是一个事 实——离开它科学不能生存,又是科学游戏中一种合法的且又非常需要的行动。”[11](2) 说服人的技巧。库恩曾以“常规科学”意指知识发展中平稳的和逻辑的间歇。费耶阿本德则 干脆否定这种“常规科学”的存在,认为科学决定的作出、理论的接受是一种说服人的事情 ,包括理论支持者的威望、年龄、及参与争论的技巧等(注:在费耶阿本德看来,伽利略的成功并不在于他的观察和实验(在《恒星的使者》中对月球的描述自相矛盾,用望远镜观察月球的演示是失败的),而在于他宣传自己学说的技巧,他说:“伽利略这个善于耍滑头的人比起我们通常对这位肃然起敬的、执着的‘真理探索者’来说是一个远为有趣的人物”。([11],))。因此,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实际上是反对科学方法的唯一合法性,并不是取消方法。他坚持各种方法平等的多元方法论。此外,奎因、普特南、罗蒂、哈金()等人根据各自的理由坚持,人们所能做的只 不过是描述自然科学家所使用的方法,他们认为,根本不存在容许我们去发掘具有规范性特 征的方法论的余地。在这一系列质疑之下,标准的科学方法沦陷于危机。困境3:当代科学方法论家的自悖科学方法论危机“令人沮丧,但要取消方法论还为时早了点”[12],科学方法论者们试图 拯救和重建科学方法论,但结果处于自悖的困境中,这里仅以其中三位为例来说明(参见[19 ],)。1.拉卡托斯的自悖拉卡托斯(A) 拉卡托斯力劝科学家作出新颖的预见:如果预见正确,就认为你的理论是进 步的;如果错误,就进行拯救理论硬核的活动;如果不能作出长时间跨度的任何成功预见, 那么你的研究纲领是退化的,应当抛弃。如何知道哪一种方法论是进步的呢?拉卡托斯认为 ,一种方法论应说明“伟大科学家的价值判断”,而要满足这种说明就必须对方法论作出某 种合理的重建。他指出:“在撰写一种历史性案例研究时,一个人应采用下列程序(1)给出 一种理性重建,(2)尽力将这种合理性重建与实际历史相比较,并批判缺乏历史性的合理性 重建及缺少合理性的实际历史。”[13]人们不必关心特殊反常的价值判断,拉卡托斯更“强 调科学研究纲领与方法论研究纲领之间深远的类比,并且强调像‘经验陈述’可被推翻一样 ,规范的‘基础论断’也可被方法论推翻。”[14]即通过规范的方法论来重建科学史,以便 使科学史尽可能合乎理性的目的。这里,拉卡托斯强调的是方法论的规范性、重要性和优先 性。拉卡托斯(B) 拉卡托斯曾对波普尔的试错法不屑一顾,但他对研究观领中硬核的解释却是 “实际上硬核并不是一出现就是全副武装的……它通过长期的预备性的试错过程而缓慢地发 展。”([13],)这样,我们如何通过襁褓中的硬核来确立研究纲领的存在?如何理解硬 核的无 错的硬性?又如何通过硬核来形成对其它因素或成分的规范力量?对于一个研究纲领 比另一个研究纲领更进步的情形,拉卡托斯认为我们无法接受其中一个研究纲领,进步并不 意味 着 接受;相应地,我们无法凭借方法论来得知科学家接受或抛弃哪个理论,因此拉卡托斯的方 法论已失去了它的规范能力。2.劳丹的自悖劳丹(A) 在《进步及其问题》(1977)中,拉里·劳丹提出了与吉尔(A)不同的观点。当在 阐明历史与方法论的相互关系时,劳丹采取了一种直觉主义的方式:“(1)到了譬如1800年 ,接受牛顿力学、拒斥亚里士多德力学是合理的;……(6)在1925年之后接受广义相对论是 合理的;……我将要主张的是存在着一组广泛的人们所坚持并相似于上述情形的规范判 断,这组判断构成了我将称之为我们偏爱的关于科学合理性的前分析直觉(PI)。我们关于这 类情形的直觉可用作评价不同的规范的合理性模型的试金石。”在劳丹那里,这种前分析知 觉的标准是固定不变的,它成为方法论的一种根基。劳丹(B) 前分析直觉本身毕竟是变化的,受制于一些历史条件。劳丹自80年代末90年代初 开始抛弃他的前分析直觉标准,宣称我们必须完全摆脱对直觉的任何依赖;而致力于建构一 种联结规范性与描述性的规范自然主义(normative naturalism)。3.吉尔的自悖吉尔(A) 自20世纪60年代历史学派兴起以来,标准的科学方法论在衰退,但仍有其忠实的 斗士。吉尔就是突出的一位。他坚持科学的哲学与科学史之间的关系不是紧密的,而是一种 基 于利害关系的结合(a marriage of convenience)。他提出了许多反对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密 切相连的观点,譬如,他认为循环性问题对理论选择标准的任何历史途径而言都带有尖锐 的挑战性。他说:“设想……历史对理论的理性选择提供经验证据。在这一情形中,这一说 明本身就是一种经验的结论,或广泛地说是一种理论。但要在历史证据的基础上选择一种关 于理论选择的理论,一个人就必须总是具有某些理论选择的标准。”[15]这里,吉尔坚持从 历史中获取准则就是用未经证明的假定来论证,结果只能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吉尔(B) 进入20世纪80年代,自然主义激流勇进,吉尔也情不自禁地加入其中。起初作为 历史反对者的吉尔现在却是历史的一位知心朋友。吉尔在《走向一种统一的科学理论》(198 4)一文中明确指出,方法论与历史之间的关系“就是理论模型与经验证据之间的这种标准关 系”[16]。按吉尔的自然主义,科学对经验世界建构理论,哲学则对科学世界进行理论化。 这两种理论化遵从相同的方式,都具有历史性的特征。对上述的自悖,科学哲学家大多采取了批评的态度。拉卡托斯在(A)中对历史的理性重建无 疑受到许多科学历史主义者的反对,如霍尔顿(Gerald Holton)认为拉卡托斯的这种观点令 人难以接受。库恩则称这种观点“一点也不是历史,而是制作实例的哲学。”而拉卡托斯在 (B)中对方法论规范能力的取消无疑是较(A)更加远离科学方法论。罗伯特·布朗(Robert Brown)认为,劳丹、吉尔提出的自然主义经不起推敲,因为自然不 会欺,不会犯错误。而科学家却不然,他完全可能这么做。再如,引力理论不允许一个真 实的逆实例的存在,但在合理性的正确理论之下却可以存在大量不合理行为,正如在我们 正 确的道德信念(即谋杀是错的)之下仍存在着谋杀者的谋杀活动一样。吉尔从(A)到(B)的转变 表明他从对科学方法论的坚持变为对历史因素的侧重。与吉尔相反,劳丹从(A)到(B)的转变 则说明他进一步疏远历史而亲近(方法论的)规范性。困境4:元方法论层次上的困境与无合理性原则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科学方法论的重心开始向元方法论转移。什么有资格构成科学方法的标准?这一问题是促成科学方法论重心转移的核心问题之一。西 格尔认为,要为科学方法寻求一种确定的唯一程序是错误的,不存在确保科学合理性的程序 ,而只有对证据的承诺。[17]多数当代科学方法论者对元方法论研究的必要性确信无疑。但 出人意料的是,劳丹否定元方法论存在的价值。他认为,历史主义学派的元方法论是,对一 种科学方法的评价要依据它在多大程度上能把过去科学家的选择再现为合理的,而这种元方 法论没有正确对待这样的事实:科学家的目的和背景信念都因人而异,尤其在不同于我们的 科学时期时就更是如此。如果科学家的目的在某些重大方面随时间发生变化,我们就没有理 由 希望用我们的方法去衍涵关于具有不同目的的活动者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的任何东西。无论 合理性是什么,它都具有特定的活动者与特定与境。劳丹认为,元方法论就是方法论的认识 论,它如果存在则不应视为绝对命令,而应看作假言命令,我们在竞争的方法论中进行选择 的方式与我们在竞争的经验理论中选择的方式完全相同。因此,我们不需要关于方法论的一 种 特殊认识论。([12],)劳丹虽然宣称否定元方法论,但事实上仍建立了自己的元方 法论(注:对此许多科学哲学家都给予了肯定。西格尔(1990)、沃勒尔(1988)、多普尔特(Gerald Dopplet)(1990)、列普林()(1990)等对劳丹的元方法论作出了各自的评论。)。劳丹建立的网状模型理论本身就是对一种元方法论理论的建构,并引起了元方法论 层次上的一系列争论。沃勒尔尖锐地指出,劳丹的网状模型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种二难困境: “或者存在着一个方法论原则的不变的核心M[*],或者一切都是变动的。有这样的一介M[*] ,网状模型则是旧的塔式模型的一种精致论述或注释性变换;若没有这样一个M[*],该模型 陷入相对主义。无论那一种方式,劳丹的‘第三’选择都作为一种独立的、具有竞争性的立 场而被排除。”[18]罗伯特·布朗认为元方法论至少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公正地对待历史,(2)公正地对 待概念性东西。”[19]他认为,劳丹与拉卡托斯的科学哲学都试图对(1)给出必要而充分的 条件;加伯()及其他先验的方法论者集中于(2)。他们都是片面的。基于科学的实 际 历史,布朗提出了如下的一种规范的元方法论标准(R):“若(其他方面都相等)某方法论使 其理论性重建与规范性重建符合最多的科学史片段,同时与相关的独立的社会理论相谐调, 那么该方法论是最好的。”([19],)布朗认为,上述标准作为评价相互竞争的方法论提供了一种元标准。这种标准具有许多值 得我们赞赏的优点:首先,这一元标准体现了这样一种精神,即科学史必须在某种意义上被 认为是理性的。该标准使科学史中的合理性扩大到最大的程度。其次,布朗宣称该标准(R) 克服了劳丹的前直觉观点的所有弱点,如,非比较性、基础主义、对直觉的依赖性、历史在 检验中的无地位性。第三,这种元标准在形式上相似于宽容性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 。宽容性原则试图最大程度地扩大真理性,而(R)则试图最大程度地扩大合理性。第四,这 种 元标准被一种无合理性原则所支持。无合理性原则(arationality principle)是一种类似于宽容性原则的方法论原则,即从人 类活动的可能选择性解释中选择一个更好的解释。无合理性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 当面临在一项活动的合理解释与其它解释(如心理学与社会学说明)之间进行选择时,我们应 选择合理性的解释。好的解释就是一种活动原因,是一种好的理由,譬如,对为何爱因斯坦 在1905年抛弃牛顿的理论,我们有两种相互竞争的解释:一是认为爱因斯坦这样做是因为他 的狭义相对论更好的符合有效的证据;二是认为爱因斯坦抛弃牛顿理论是因为他要反叛他的 前 辈,并推翻其最基本的概念,即父子之间、代代之间冲突的情景。对这两种解释,无合理 性原则告诉我们应选择理性的那一种,即爱因斯坦依据第一种理由去活动。第二层,无合理 性原则并非坚持惟有心理——社会因素在起作用,而是说人们通常对一定活动找不到理性的 解释,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必须诉诸于心理——社会(或其它“外在的”)的原因。在布朗看来,元标准(R)与无合理性原则都试图最大程度地增大合理性,这是两者的共同之 处。因此,元标准(R)可以从无合理性那里得到支持。但两者又不能完全等同;元标准(R)是 一 种在相互竞争的方法论之间进行选择的标准,无合理性原则却假设了一种特定的合理性。困境5:质疑“评价规则的恒定性论题”就像弗雷格等人建立演绎逻辑的有效不变的通则一样,20世纪初卡尔纳普等逻辑经验主义 者及迪昂、鼓加勒等法国约定论者都极力寻求归纳逻辑的不变原理或统治科学理论评价的恒 定规则。这种规则不包含任何容易引起争论的关于世界本体的形而上学假设,同时又必须是 普遍存在的、抽象的、理论性的。无论是归纳推理还是演绎推理,都可能有时是无效的,科 学评价有时也是错误的,甚至某种不正确的评价可能贯穿于整个历史过程之中。但这些无效 的推理过程却不能危及到推理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同样这些不正确的评价过程也不能危及评 价规则的正确性。评价理论的方法论规则是先验的,并不因经验的不同、过程的不同、时间 的推移而发生变化。这就是在标准的科学方法论构架之下的理论评价规则的恒定性论题。针对这一恒定性论题,亨普尔()提出质疑。他认为,某些方法论规则在时间上是 相对的。譬如,正如已摈弃宇称守恒定理一样,我们也应抛弃麦克斯韦关于时空定位缺少因 果效用的原理,这些准则及其时间相对性取决于我们的世界观。亨普尔得出结论:“必须抛 弃合理性理论选择的一切标准都无时间的观念。”[20]劳丹在《科学与假设》(1981)中通过 追溯假说方法的历史演进,批评了科学方法永恒不变性观念,他既坚持科学方法的共时性, 又坚持科学方法的历时性(即可变性、历史性)。综上所述,上述科学方法论的五种困境都在各自不同的层面或在不同的理论进程中与科学 合理性的“二难困境”[23]发生着某种关联。譬如,困境1是科学合理性的“二难困境”呈 现的必要前奏,困境5则是这种“二难困境”在科学的理论规则与历史之间关系上的一种反 映,没有困境1和困境5的出现就没有科学合理性对历史因素的内在要求;而困境2、困境3、困境4都是这种科学合理性的“二难困境”在科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内在逻辑与历史之间 关系(不谐调的、矛盾的)上的一种体现。以上概述的五种困境仅仅是对科学哲学困境的初步 探讨,有待于更为深入的研究。论点摘编科学的“真”与生活的智慧/柳延延/《中国社会科学》/以西方现代理性精神为基础的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尤其是发展到20世纪,这 已成为深刻影响人类生活的全球性现象。这表明,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确立的现代理性主义 思想方式,向人类敞开了对人类生存极具意义的一个方面,即科学的“真”是人类能够更好 地生活于世的基本保证,体现出可贵的生活智慧。但是,科学的“真”并不等于生活的全部 智慧,它虽然给人类带来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却不能为人类提供这种生活何以值得过下 去的理由。从这一意义上说,启蒙运动的任务尚未完成。今天人类面临的困境表明,一方面 ,科学技术已不可抗拒、无可避免地成为人类的生存方式;另一方面,启蒙之光的核心也有 一片黑暗,当代文化批判的重要任务就是不懈地揭示这片黑暗。【参考文献】[1]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6页。[2]波珀:《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3]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nd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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