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之空言,不如见之实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落实。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不体认,便如电光照物,一毫把捉不得;不躬行,便如水行得车、陆行得舟,一毫受用不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国家、社会、公民三个不同层面的价值目标,昭之不易,践之尤难。就此而言,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在于实践,伟力也藏之于实践。惟孜孜体认、不懈躬行,核心价值观才能于深厚的社会基础中植根,于人人践行的良好风气中勃发。大到传承传统文化、发扬时代精神,小到扶起“摔倒的道德”、纾解广场舞困境,行动是的落实。人人认同,付诸行动,整个社会才能畅享核心价值观带来的风气之变。 当今中国,价值观念日益多元,行为选择日益多样,核心价值观担负的祛恶扬善、激浊扬清任务更显艰巨。方此之际,更需以实干实行论英雄,坚决避免坐而论道、凌空蹈虚的误区。试想,如果干部一边畅言法治,一边却在具体工作中罔顾民意,在市场改革中滥用红头文件,法治中国岂不是空中楼阁?如果有人一边高谈诚信,一边却依然售卖伪劣、抄袭论文、注水慈善,诚信中国如何建立?如果热衷于夸夸其谈、沉迷于作秀表演,说一套做一套,核心价值观就会在花架子、摆样子中散落迷失。“实言实行实心,无不孚人之理。”愈是抽象理念,愈加需要具体落实,愈是知易行难,愈加需要踏实践行。在这个意义上,有知行合一,才有核心价值观的发扬光大。 也要看到,臧否善恶是非,奖惩荣辱美丑,仅靠教育引导、德义感召还不够,没有一定的评价、奖惩和保障机制,核心价值观建设很难获得持久的感召力和约束力。“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作为社会良性运行、文化规范有序的保证,对人的行为有着强烈的形塑匡正效应。向实处着力,做到知行合一,就要建立和完善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体系,形成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支持、政策保证和机制保障,用刚性制度树立道德天平、引导价值判断、规范行为取舍。 古人云,“君子以行言,小人以舌言”。实干直行,是做人之本,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响亮的语言。坚持以知行合一为原则,坚持以真章实效为目标,坚持用制度强化约束,核心价值观一定能挺立起支撑伟大事业、引领社会风尚的精神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