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向中国社会的深入传播过程中,佛经翻译是最重要的步骤。佛教分大乘、小乘,佛经包括经、律、论,从印度和西域陆续传入,其数量浩如烟海。如何把佛教的教义介绍给中国民众?这是摆在当时来华的印度僧人和中国早期佛教徒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鉴于人们是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看待刚刚传入的佛教,因此,只有借用人们熟悉的语言、概念来翻译佛经,解释佛教教义。从汉代到隋唐,历代的译经僧在佛教界有很大的影响力,如东汉的安世高,西晋的竺法护、竺叔兰,后秦的鸠摩罗什,南朝宋的佛陀跋陀罗,陈的真谛,北魏的菩提流支,隋朝那崛多和达摩笈多,唐的玄奘、义净、不空等,都把当时最新的佛教学说传译到中国。在译经者周围有很多助手,有的担任口译(称度译或传译),有的负责笔录成文(笔受),也有的对译文加以审核和修饰(润笔)。这些人都通晓中国传统文化并善于文墨。译文时必须从汉文中选择与原文意思相当的词语、概念,用汉文方法表述。这样很自然地就把当时译者对汉文的理解,把带有时代特色的汉字、汉语掺杂到佛教典籍当中去。东汉时期在儒家学说之外,特别盛行黄老道术,于是一些黄老道术的用语、概念就被运用到了当时译出的佛经当中,例如,把佛教中表示断除一切烦恼达到彻底解脱境界的涅槃,译为无为;把通过集中精神观想佛教义理的禅定,译为守一;把大乘佛教所说的绝对实在和审实无虚的真理真如,译为本无。魏晋盛行玄学,竺法护译《光赞般若经》把真如译为自然,把无上正等正觉译为道……正像在日常生活中时时离不开儒家的纲常名教一样,在译经过程中受儒家的影响是最大的。印度佛经中的主体是有情(sattva)、众生(jantu),包括称做六道的人、天、阿修罗、畜生以及地狱中鬼魂、饿鬼,神秘色彩比较深厚。儒家重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主张人为贵,天道远,人道迩,因此不少佛经只是把有情、众生译为人、人民。儒家的伦理主张男女有别,授受不亲,受此影响人们对性的关系比较忌讳,一般不作公开的描述。《华严经》的翻译也受此影响,把其中的拥抱音译为阿梨宜,把接吻译为阿众?等。在一些汉译佛经中,也增加了佛经原文没有的伦理说教,如《长阿含经.善生经》中的父母所为,恭顺不逆,父母正令,不敢违背等,据巴利文同本经典《尸迦罗越之教》,这些是译者加上的。(参见日本中村元《儒教思想对佛典汉译带来的影响》,载《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二期)。在三国吴康僧会译的《六度集经》中有明显添加的君仁臣忠,父义子孝,夫信妇贞,孝事其亲,为天牧民,当以仁道等内容。流传最广的三国曹魏时译的《无量寿经》中也多有忠、孝、礼、义、信等用语。中国文字中有很多词语的含义十分丰富,例如道、理、心、性等,它们多歧的含义是在漫长的文化发展史中形成的。但是,在翻译佛经时,一般仅根据场合赋予这些词以特定的含义。然而事过境迁,后世的学者在读经和解释佛教义理时,因为受到时代背景的影响,十分自然地根据需要利用这些词的不同的含义去理解经文,建构自己的教义体系。隋唐时期的佛教宗派正是借用这些多义词并巧妙地利用般若中观学说中的不二法门去建立本派的理论体系的。禅宗的心,既可以是具有思惟功能的心,又可以是先天内在的自性、本性之心,此心可以与作为世界万有本源、本体的真如、法性、佛性等相通,还可称之为理、道。在禅宗含有机锋的语录中,正是前后借用它们不同的含义来向人们提示解脱之道的。 讲经说法是传教的常用方法。要想将佛经上的教理让民众听得懂,就得利用他们熟悉和容易理解的语言、道理来加以比附说明。这种方法在佛教史上叫做格义。后赵佛图澄的弟子竺法雅精于儒道经史,在他向弟子、士大夫讲经时,常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高僧传.竺法雅传》)佛教经典中常在教义概念、用语的前面加上数字,如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此称事数。竺法雅在讲经时为了听众易于明白,便运用当时人熟悉的儒、道典籍中的词语、道理去加以比附解释。按照这种方法,可以把性空、真如解释为本无、道;把五戒比附为五常等。这在当时和以后都是常见的现象。佛图澄的另一个著名弟子道安,在著作中也常用格义。他的弟子慧远善老庄,在讲经时常常借用老庄的词语进行解释。据《高僧传.慧远传》记载,有一次慧远讲经,有人就实相(即诸法实相)这个概念提出质询,他当即引用《庄子》加以说明,于是惑者晓然。在佛教实现中国化的过程中,所谓格义佛教为会通中印佛教,推动佛教的深入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佛教的深入传播,佛教界在教义诠释和讲经中出现不同的见解,便逐渐形成不同的学说,乃至学派。两晋之际,因为对般若学说中的诸法性空的思想认识不同,出现所谓六家七宗。若将七家中的本无、本无异二家加以合并,即为六家。这标志着民族佛学的正式形成。这是大乘般若学说与当时流行的玄学相互会通的产物,学僧迎合时代风尚借用某些玄学概念和方证一切皆空的般若本体论。因为他们还不善于运用《般若经》中的中道论证方法,在对于本体与现象--本无与诸法、空与色、心与物、真谛与俗谛等的论证得出简单的肯定或否定的结论,而不会用遮诠(否定)和相即的表述方法,得出非有非无,色空相即,真俗不二的结论。虽同论诸法性空,但论点各有偏重,所以出现六家七宗。在这当中,影响比较大的有三家:(一)道安为代表的本无宗,认为世界万有本体为空,此空即为本无。此与玄学王弼、何晏的贵无论有相似之处。(二)支道林为代表的即色宗,认为世界万有本来性空,故色(地水火风及其所造,相当于物质现象)即是空,。此与郭象主张的无不在有之外,无在有之中的自生独化论有相近之处。(三)支愍度和道恒为代表的心无宗,主张心应脱离外界,不执着万有,但不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六家七宗的出现,反映了当时般若本体论学说受欢迎和被认识的程度。此后,鸠摩罗什的弟子僧肇站在中道的立场对以上三家作了批判性总结,在其《肇论·不真空论》中指出他们或偏于有,或偏于无,或不空万物,皆背离非有非无,空有相即的中道精神。 南北朝时期,无论南方还是北方,佛学研究空前盛行,伴随注疏讲经之风,以研究一部或几部佛经为中心的学派纷纷兴起。在这当中最有影响的是涅槃学派、成实学派、地论学派、摄论学派、三论学派等。实际上这些学派所研究的经论不是一、二部,一个人也不一定在一个学派,例如涅槃学者同时也往往是成实学者,成实学者也可能兼三论学者。这里所说的学派,只是指某些人在对特定经论的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提出有代表性的看法。如果对他们研究的问题加以归类,主要有两大类:(一)大乘佛教的本体论,或发挥般若中观的思想,认为世界万有本体为空,世俗认识和外在世界虚幻无实;或发挥唯识学说,认为世界万有唯识所变。(二)大乘佛教的心性论,论证达到觉悟的内在根据。成实、三论学者探究本体论,基本上是两晋般若本体论的沿续和发展。因为成实学派没能上升到空有相即不二的立场,最后被三论学派取替。地论、摄论学派在论证世界万有以心识为本体外,还探讨心性善恶、觉悟的内在依据问题。涅槃学派主要论证心性问题。心性论代表了南北朝以后思想界的时代思潮,影响极为深远。1.涅槃学派是以竺道生(355-434)为代表。东晋法显所译《泥洹经》有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话。竺道生据此提出,既然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先天具有的可以成佛的心性功能、可能性),那么处在众生中的一阐提(信不具足,善根断绝的恶人)也有佛性,也能成佛。类似说法在北凉昙无?所译《大涅槃经》虽有,但是此经当时尚未传到南方。道生的推论在当时属孤明先发,受到守旧僧人的反对,曾被逐出僧团。后来《大涅槃经》传到江南,道生的说法得到印征,由此声名远扬。他还提出顿悟论。据南朝陈慧达《肇论疏》所引,他认为,佛教所追求觉悟的真理(真如、法性、实相)是一个完整的总体,不可分割,修行者对它的觉悟应当不分阶段地一次完成,此即为顿悟,所谓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换一种说法,顿悟是使自己本有的佛性顿时显发,亦即见性成佛。道生把本体论与心性论沟通,在大乘佛教的框架内论证了人的本性源于世界的本体,超凡入圣在于使自己本有之性显发,推动了中国思想界对心性论的探索研究。2. 地论学派在北方,先后以洛阳和邺(在今河南安阳北)为中心。此派所研讨的《十地经论》是印度世亲所著,中心是论释《华严经.十地品》,为唯识学派早期论书之一,由北魏菩提流支、勒那摩提译出。因为学僧对于经文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中的心字有不同见解,分成两派。菩提流支的弟子道宠为首的一派被称为相州北派,勒那摩提的弟子慧光为首的一派被称为相州南派。按照唯识学派的说法,在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之外,还有第七识未那识,第八阿梨耶(阿赖耶)识。阿梨耶相当于精神主体、灵魂,所具有的精神性种子(心理功能)据称是世界万有的本源。相州北派认为阿梨耶在性质上属杂染不净,主张佛性当有(相对于本有,以后才有,也称始有),只有累世修行才能达到解脱。相州南派主张阿梨耶清净无染,即为真如或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亦即佛性,通过断除妄念烦恼的修行,可以见性成佛。3. 摄论学派以研究南朝真谛译的印度无着所著《摄大乘论》和《转识论》为主,在阿梨耶识之上另立阿摩罗识(清净识、无垢识,即真如),为第九识。其三性说最有特色:(一)依他起性,即八识及其功能,为万有的本源;(二)分别性,是世俗认识和外在事物(谓由识变现);(三)真实性,即超言绝象的真如(亦第九识)。因此,依他起性相当于心性,作为一切染净的事物的本源来说,它包含分别性和真实性。从善恶观念来说,分别性属妄,属污染分;真实性属真,属清净分,而依他起性则本具染污、清净二分。《转识论》说:能分别即是识,所分别即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别性……此境识俱泯即是实性。实性即是阿摩罗识。修行就是认识唯识之理,遣境,空心,使本有的净识显发。 在中国佛教史上,被传为是真谛所译的《大乘起信论》的影响极大。此当为调和当时的各种心性见解而编译的经典。认为心以永恒清净的真如为体,以具有思虑功能并与烦恼相俱的阿梨耶识为相,为用,修行的要旨是直探心源,舍染返净。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家的伦理人性学说占有重要地位。或主张性善,或主张性恶,或主张善恶俱,由此探求成为贤圣的依据。其中占正统地位的是孔孟以来的性善论,认为人性本善,通过学习和道德修养使本性扩充发展,就可以成为贤圣。对于人性的本源问题虽也有涉及,如用天、天命或元气来加以说明,但理论过于简单朴素。佛教的心性论是大乘佛教理论深化的产物。中国佛教学者在论证心性问题时,不能不受到儒家人性论的影响,并反过来对儒家的人性论产生影响。从上述心性学说中似乎可以看到儒家心性论的影子,涅槃学派和地论南派的心性清净论,相当于人性论中的性善论;地论北派的心性论相当于性恶论;摄论学派和《大乘起信论》的心性论,与人性论中的性俱善恶论比较相近。当然,佛教的心性论是为其出家修行和出世解脱提供理论依据的,与儒家的人性论所具有的修身治国的目的性是不同的。佛教的心性论对后世儒家探讨人的本性与世界万有的共同的普遍性本源,建立新的天道性命之学,是有很大的启迪作用的。 佛教传入后经过五六百年的传播发展,在思想上已经与中国传统文化融会结合,在经济上建立了与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以土地经营为中心的寺院经济,从而为隋唐时期建立富有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提供了条件。隋唐时期成立的主要佛教宗派有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宗、律宗、华严宗、净土宗、禅宗、密宗。这些佛教宗派除密宗情况稍有不同外,都是由中国僧人直接创立的,所奉经典中虽也有一部或几部汉译印度佛经,但最重要的是各宗创始人的著作。其中的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的民族特色最为鲜明,影响也大。概括地说,这些佛教宗派具有以下特点:(一)把中国道家和玄学的本体论与印度大乘佛教的以空、真如或佛性为本体的宇宙论会通结合,并依据般若中观学说的不二法门,提出现象与本体圆融无碍,真俗不二,体用相即的佛教哲学。(二)依据色与心、能与所、正报与依报不二的理论,把本体论与心性论融会构通,认为真如佛性不仅是宇宙万有的本源和本体,而且也是人的觉悟基因,在论证中又吸收了儒家人性论的思想。(三)发挥真俗不二,即烦恼是菩提的理论,主张出世不离入世,生活日用即为佛道。禅宗尤为突出 ,寄坐禅于日常生活之中,说平常心是道、不修不坐,即是如来清净禅等,在宋代以后影响更大。(四)把儒家的善恶伦理规范和道德说教,吸收到佛教中的最通俗最易于为民众接受的善恶报应和轮回的说教之中,在统摄人的精神世界和制约人的行为方面起到了儒家所起不到的作用。(五)受中国宗天法祖,以父系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影响,一方面把佛教教团看作以释为姓的大的家族,僧尼自称释子,彼此为兄弟姐妹,另一方面又在各宗各个寺院建立具有严格上下等级的传承嗣法制度。
牛顿神学论著即将上因特网公开池凡谦 近日的《星期日泰晤士报》刊发消息称,英国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学者共同努力,计划在五年内将艾萨克·牛顿(IssacNewton)爵士的全部存世档案在因特网上公开,从而使全世界的学术界都有可能随时利用这位英国最杰出科学家的著述,并且首次亲眼看见他以前从未广布的有争议论文。 负责编校工作的伦敦大学帝国学院的罗伯·艾利弗(RobIliffe)说:“这项牛顿工程将会是一个里程碑,人们对牛顿的认识也会因此发生改变。”他和其他学者将在随后的五年内,陆续整理牛顿关于神学和炼金术的论文,以及他就任英国皇家铸币厂厂长时期所写的相关文章,全部文本修订完毕后将数字化处理,然后在因特网上向大众公布。 为支持这项耗时费力的宏大工程,英国艺术和人文研究委员会专门提供了33.3万英镑拨款,希望能尽早把牛顿的宗教著作全部整理出来。艾利弗说,牛顿在1665-1696年间90%的著作,大多侧重论述教会和文明的早期历史。“他是一个极端的反天主教者,自认为受了上帝的选派,到世间为人们做引导者。” 不过,此次将公开的牛顿神学观念,很可能让那些认为他是理性科学创始人的人们感到震惊。因为牛顿认为天主教破坏了“真正的宗教”,曾经撰写了成千上万页论文讨论古代宗教纠纷,并且对首创禁欲主义的亚大纳西(Athanasius)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但更多的人只知道,牛顿是阐释地心吸引力、光学和微积分的理论科学家。 采写这则消息的记者尼克·菲尔丁(NickField�ing)说,即将问世的牛顿档案网页完全向所有人公开,其中内容包括全部牛顿手稿的影印件,以及附有详细注解的打印文本。此前,牛顿的许多论文散逸在世界各地,相当内容只有少数学者见过。然而,人们当前对牛顿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科学研究成就。一个月前,克里斯蒂拍卖行以13万英镑拍卖的一页牛顿手迹便笺,上面就是说他相信有地心吸引力存在,但他却无法加以证明。 这个牛顿因特网档案网页,将首先列出所有牛顿已知的关于神学、炼金术和铸币的论文目录,并且标明它们目前珍藏的地方。据称,这批档案有不少原系雷明顿勋爵(LordLymington)所有,他于1936年以9千英镑将之拍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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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是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强调宗教的公共性,就是强调宗教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存在的差异,是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引起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 关键词:宗教公共性;中国传统宗教;当代中国宗教 Abstract:Religion is not hollow but substantial,as an organization to link social this sense,no religion is private or publicity of religion is emphasized here to draw religious groups' notice to public affairs in there is a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to emphasize 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theology and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world of social ,in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nd environments of existence,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s differ in understanding of history and status quo,China will not tend to take the road of integrating state with a “public”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hurch,the best policy is mutually adapting,sharing woe and weal and harmoniously getting along. Key Words:publicity of religion;traditional Chinese church;contemporary Chinese church 当前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笔者认为,诸如此论的名称皆是处于不同语境下的思想者为了强调某个具体对象(宗教、哲学、神学)之某种性质(公共性)所使用的术语。这些术语在特定语境下有其具体的内涵及意义,不能到处套用,而应分析其适用性和限度。 一、公共性与宗教的公共性 对“公共性”和“宗教的公共性”进行反思,首先使笔者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的一个故事。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在一起讨论哲学。柏拉图鼓吹他的“型相论”(理念论),并使用了“桌子性”(tablehood)和“杯子性”(cuphood)这样的名词。第欧根尼说:“柏拉图,我可以看到桌子和杯子,但我看不到你的桌子性和杯子性。”柏拉图则说:“那是因为你有一双看得见可见的桌子和杯子的眼睛,却没有可以用来识别桌子和杯子的本质的理智。”[1]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肯定事物性质的实在,并进而认定事物的性质有独立存在的地位;而第欧根尼否定事物性质的独立自存。我们可以评价说,柏拉图的睿智穿透了事物的表面,达到了对事物性质的一般性认识,但他将事物的性质视为独立自存则是错误的;而第欧根尼认为事物的性质不可能有像实体那样的独立存在,这是对的,但他要是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无法对事物的性质达到一般性的认识,那么这是错的。 现今学界对“公共性”这个概念的解释相对明晰,而在理解“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时若不联系这些名称的具体所指,就会使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这世上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完全不具有任何公共性?又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不能在特殊意义上给自己冠上公共之名,或称自己为公共的呢?重要的不是一般地判断宗教、哲学或神学有无公共性,而在于联系具体对象,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意义上具有公共性。 我们在英文辞典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publicity是形容词public的名词形式。Public的释义有两大类,第一大类:(1) 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2) 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3) 从事公共事务、群众娱乐活动、社会服务的。第二大类:(1) 向大众公开的;(2) 众所周知的。[2]我们要注意的是,publicity虽然是一个名词,但它的所指仍旧是事物、对象的某种性质,而不是某种事物和对象。 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就此而言,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像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的分离等原则的确立使得宗教团体变得私人化或个人化,乃至于使人们生出这样的幻像——可以有完全私人的宗教或者完全私人的神学。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所谓宗教、哲学、神学的私人化(个人化)只是表示其公共性的削弱,或公共程度的压缩,而非完全丧失。 一般说来,使用公共性字眼的学者想要倡导扩大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但正因为公共性的概念太一般了,乃至于我们必须将它与具体的对象联系起来,方能判断这样的倡导有何意义,而在这里,在何种领域中扩大公共性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不同场景下一般性地倡导宗教公共性的扩大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 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强调基督教及其教会具有的公共性,教会(ecclesia)的本义就是一个开放的集合(open assembly),原本就含有“公共”的意思。启蒙时期以前,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与西欧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基督教的公共性达到极致,而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教会的统治和支配,在教会建制(church institution)中私化(privatised)了。默茨在分析基督教传统的私化时把启蒙时期的教会与国家和社会的分开视为基督教目前所处困境的根源。他说:“区别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是有价值的,但似乎并不能弥补基督教所丧失的公共地位与角色。”[3 ] 新教神学家弗勒斯德尔(Duncan )探讨建立一门公共神学的可能性。他说:“公共神学是一门讨论有关神的神学,它具有指向公共可共享之真理,并参与公共讨论及见证那真理对世上所发生的事之正当性及关怀今日人民与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它从所受托的传统提供坚定的信念、挑战和见解,而非寻求共同的表述或重述每人的说法。”[4]这样的呼吁有其特殊用意,其主旨无非是要神学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的改革与建设。 在我看来,这些倡导呼吁公共性的学者们用来解释公共性的那些概念更加值得注意。例如,潘兰特(Raymond Plant)力陈神学本身的公共性,并指出明了神学公共性的关键在于对一般与个别之关系的理解。他说:“一般与个别的张力位于政治神学的核心。神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学科,试图寻求达到某些一般的关于神在这个世界上的性质和行为的真理。而另一方面,政治的社团,他们的信仰和价值是非常专门的和个别的。神的本性(至少在古典有神论中)可以被认为是无时间的,无变化的,而政治总是涉及具体的社团在特定的时间和在特定的地点的生活方式。”[5]17他又说:“神学……怎么能够和政治领域相关联呢?政治完全是在一个充满差异的领域中形成的,在其中,不同国家、种族、性别、群体的成员有着不同的、相互之间并不和谐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得到不同的解释和拥有不同先后秩序。”[5]18这种意思在莫尔特曼那里说得更清楚。他说:“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使它成为一种公共的神学。它涉及社会的公共事务。它在对基督的期盼的光明中思考什么是神的王国的普遍关怀。”“公共神学不得不与神学的公共相关性发生关系,这种相关性处于基督徒身份的核心处,它关心的是神国莅临在人类历史的公共世界中。”“没有公众的关联性就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反过来说,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就没有公众的关联性。”[6]可见,强调神学的公共性就是强调神学主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就是宗教信仰的公共关联性。 总而言之,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它是对传统宗教、哲学、神学的一种挑战,是在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人类文化多样化和生活世界科技化的处境中建构或重建宗教、哲学、神学的尝试。二、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性 西方学术界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对中国学术界有影响。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是有一些差异,但并不大,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并非语词本身引起的混乱,而是由中外学者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所引起的。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中西差距之缩小,这些理解上的差异将会削弱,不会阻碍中外学者的相互理解。 在现代汉语中,“公共性”一词译自英语publicity。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词法上的最大差别就是喜用双字词,少用单字词。与现代汉语词“公共”最接近的古汉语词是“公”。它作为形容词时的现代释义主要有:(1) 公正;(2) 公有(共有);(3) 公开。[7] 中国先秦时代的“公”,有三层含义,一是公家、朝廷、官府;二是共同;三是公平、公正。第一层含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具有深刻的宗教内涵。那些具有公共身份的国君、贵族就是当然的宗教领袖,是宗教祭仪的主持者。国家、政治、社会、个人、道德、宇宙、自然、宗教、鬼神大都统一在这个“公共”领域(政治统治领域)。 中国古人对宗教的理解也体现出“公”的意思。“宗”指宗族、宗亲、宗庙等;“教”指学说、伦理、规章、教化、教导之意。“礼”亦与今日“宗教”之内涵重合,既有伦理制度、教义思想,亦包括宗教仪式及祭典。“神道设教”更是反映了统治阶级或社会圣贤对宗教公共性的关注。“天”具有先验的公共性与至上性。“天帝”、“天命”、“天意”是中国社会秩序和精神信仰的基础。它以宇宙观形式,成为古代社会秩序合法性证明的基本方法。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天”是“公”的起源。“天”是至善、至公、至大。“公”作为公平的准则而演变为公共、公益、公道、公正。天命就是大公无私的意义呈现。 这样一种“公”的模式,既是政治思维方式,又是社会行为规范;既是宇宙秩序,又是道德精神;既是王权专制,又是宗教崇拜。在这样一种模式的制约下,宗教被纳入公共政治的领域,直接成为统治架构中的组成部分。宗教是一种权力或资源,非私人所能完全拥有。相对于“公”的宗教,那些非官方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事情,比如祭拜私鬼、私建庙宇、私自入道、私自度僧等等,被列为公共性的对立面,称之为“私”。公、私的区别,在宗教是正统与异端,在政治上是合法与非法,在道德上则是公正与偏狭。[8] 中国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使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也使中国语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古代汉语中的“公”的概念经过长期的发展,用于不同的对象,则派生出多项语义,例如公安、公案、公报、公布、公差、公产、公道、公德、公断、公法、公房、公费、公愤、公告、公海、公函、公家、公开、公款、公理、公立、公例、公粮、公路、公墓、公判、公平、公仆、公然、公审、公事、公诉、公堂、公文、公务、公物、公休、公议、公益、公用、公寓、公园、公约、公债、公正、公职,等等。“公”几乎可以添加于任何“在者”,而无论其是实体,还是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上述辨析表明:西方的“公共”概念和中国古代“公”的概念的含义并不完全对称,但经过长期的交流和发展,现代汉语有足够的表达手段转述publicity的各种含义,不会造成太大的误解。[9]相反,倒是这些语词的使用者若是不明了其所指对象的性质,加以滥用或乱用,那么倒是令人困惑的。 三、当代中国宗教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就“公”的主要意义而言,中国的传统宗教并不缺乏公共性,但具体不同的宗教在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有程度上的差异。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字的涵义发生了变化,宗教的公共性的存在及其表达形式也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简要地说来就是大一统的“公”(官)变成分层次的“公”,原先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弱化,公共空间逐步增大。 新中国建国初期,宗教管理是“内部行政事务”,视宗教为控制性上层建筑,实行了封闭型行政管理方法。正是这种单纯的行政制度安排及管理,依靠少数宗教工作干部,按政策使用行政方法对宗教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在此制度空间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宗教团体则在此前提下从事各种宗教活动。这种管理方法,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公共宗教”模式,宗教及其活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宗教的管理方法,已由单向式行政管理趋向宗教组织的自治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宗教团体能够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业。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得到初步呈现。宗教事务具有了公共、公开等性质,改变了原来把宗教作为“内部事务”来处理的行政方法及“宗教不对外”的行政习惯。(注:《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国务院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指出:要把宗教工作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变为进一步由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参见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这样的公共性成了宗教在中国社会合法存在的标志和必要条件。 在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上,传统宗教的公共性转换为公共制度问题。宗教的教化功能不再泛化,无所限制,并以社会团体的身份结束了传统公共宗教的发展模式。政府、宗教团体、个人信仰之间的界限得到明确,进而政府与宗教团体各自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界限得到明确,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大现象。[10]在这样的宗教制度变迁中,私人信仰取得法律的保障,而宗教团体则消除政府组织的形式,成为社会团体。 这样的社会化将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中国宗教由此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这样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性(政治性、官性)而言,是私化了,但相对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性(社会性)而言,则是公共化了。政府对宗教由控制转变为依法管理,而宗教团体则自治自理,非行政、非营利、非市场,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无神论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度里,任何一种宗教要想正常地发展,都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与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这就需要宗教团体思考把自己的力量主要用于何处。方立天教授指出中国宗教要走文化宗教之路。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11]我相信,这条路将给中国宗教带来更多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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