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该保护堕胎权。堕胎并非只是对生命的残害,反而更可能是对生命的尊重与保护。以下是我的理由。
除非孩子是我们想怀就能怀,不想怀就怀不了的,不然堕胎权都有必要保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女性为什么要堕胎?堕胎是因为单纯想要谋害一个生命吗?毁掉世界的一种可能性吗?
显然不是这样子的。先来一个极端的假设,你家里已经有十个孩子了,然后你又怀孕了,你是选择生还是不生呢?我们再加1个假设,如果你的家境非常的困难,再生一个孩子的话,那么你们10+2+1共13口人,连饭都吃不上了。你还会选择要这个孩子吗?有人可能会说孩子也是生命呀,为什么不能把他养抚养长大呢?没错,孩子也是生命啊,那你和其他的孩子不是生命吗?都是生命,为什么不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让已经来到这个世界的人活得更好?让他们健健康康的成长。
虽然我也听过,在以前的时候,有人家里有十几个孩子,非常尽心尽力的抚养,让他们都长大成才,都考上了大学。把孩子都培养成大学生,在当时来说是非常伟大的一件事情。但现实中更多的是生了很多的孩子,但是无力抚养长大,有的孩子会因为营养缺失或者缺少关爱而死亡,还有的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过于困难啊,提早辍学。除非你的家庭非常富有,不然真不建议生太多孩子,少生孩子,才是对存在的生命最好的尊重与保护。
”要想富,少生孩子多修路。”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经验的总结。所以说,如果避孕措施失效导致你意外怀孕,生一个孩子,则会让你的家庭更负担更加严重的话,那么堕胎,虽然是一种不好的选择,但是此刻却是最好的选择。
现实情况更加复杂。不像影视剧中,所有的女人都希望怀上龙种,从此母凭子贵,走向人生巅峰。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生育一两个孩子就已经够了。而对于有些人遭受过侵害的人来说,生下那种因罪孽而怀孩子,将会是一生的枷锁。
孩子是天真无邪的这一点没有错。所以我们更应该用我们的爱去保护现在已经出生的孩子。用唯物角度的来看的话,还在母亲子宫中的胎儿并不能算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所以打胎并不是谋害人的生命。
在很久以前的封建社会为了保证人口数量,人们会采用宗教的手法或者是法律来制止人们打胎。因为人不够,而且死亡率极高,人多了,他们才能去耕种 打仗,为国家创造更多的价值。但现在地球上的人可以说是已经到达比较饱和的程度了,没有这么资源,而我们的生存率非常的高。
一味地鼓吹保护人权,反而是一种侵害人权的的行为。人又被生下来的权利,但作为一个母亲,也有选择不生孩子的权利。
综上所述,为了让活着的人能更好地活着,我们应该保护堕胎权,除非我们可以想怀孕就怀孕,不想怀孕,不想怀孕。不然堕胎全都是有必要一直存在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