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女性观与其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经验感受有关,尤其是受基督教文化精神的影响。老舍从小生活在大杂院里,从小丧父,一家人靠母亲马氏给人家拆洗缝补的微薄收入过活,老舍一生对母亲恪尽孝道。1905年,在一位乐善好施的刘大叔资助下进入私塾,后来他避世学禅,走入佛门。老舍自己说:“我在精神上物质上都受过他的好处。”[1] “五四”新文化运动点燃了妇女解放的导火索,并将之提到了人性解放的高度。“五四”运动爆发时,他正热心办教育,同时还热心于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希望能把天国的理想在人间实现,1922年受洗加入基督教。1924年夏天,赴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华语教员。在积淀了浓厚的基督教传统的国度里,阅读了大量的西方文学作品,并开始文学创作。西方基督教精神影响了老舍一生。因此他不仅从传统文化观念和伦理意识的角度描写这些女性,而且从基督教文化精神出发看待人性和人的精神价值,以悲悯和救赎的情感来表现这些女性。老舍女性观更主要是源于他将“人”放在第一位的人道主义立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最大发现是“人”的发现,老舍虽未直接参加,但却受到“五四”运动的巨大冲击与影响。在《“五四”给了我什么》中,老舍说:“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做礼教的奴隶”。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用儒家文化,建立了等级分明、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伦理道德体系。在老舍的小说中,随处可见宗法文化在社会中的投影。老舍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从文化批判、揭露国民劣根性的角度对宗法文化进行抨击和嘲讽,也对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妇女的命运和处境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