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角度看,共性和个性是一对范畴,都指对象的性质。共性是某个群体(诸多相近质的个体的组合)所共同具有的某种性质,个性是某个个体所具有的性质。例如,中华民族这个群体,具有爱国、亲和、团结等共性,中华民族中,当代某汉族青年具有豪放、辛辣、好恶分明的性格,这即他的个性。该青年的个性和中华民族的共性,是有所区别的。如果要把这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其实是要这青年把自己的个性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共性融合起来,加强修养,提升文明素质,使自己的性格多一些亲和、温柔等内容,使之刚强豪放中不乏温和,爱憎分明中诉求亲和等等。组合的结果是或协调互动,或取长补短,或共荣共生。甚至可以形成新的性质。而对一般事物来说,某个个体的建构,可以优化其组成,使其特有的性格能与相关的共体的特性相结合,组合成新的特性。这在组合式创造发明和科技革新中,多有应用。当然,个性和共性的结合,都必须有其前提和相关条件,而不是随意附庸或勉强组合的。具体可百度一下:卢克论文,会有更多资料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