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介质,通俗的说就是宣传的载体或平台,能为信息的传播提供平台的就可以称为媒体了,至于媒体的内容,应该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广告市场的实际需求不断更新,确保其可行性、适宜性和有效性。此前,传统的四大媒体分别为:1、电视;2、广播;3、报纸;4、网站;此外,还应有户外媒体,如路牌灯箱的广告位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除新的媒体,例如:iptv、电子杂志等,他们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但与传统媒体又有着质的区别。从出现的先后顺序来划分:1、报纸刊物应为第一媒体;2、广播应为第二媒体;3、电视应为第三媒体;4、互联网则应被称为第四媒体;5、移动网络应为第五媒体。其中4、5属于新媒体范畴。但是,就其重要性、适宜性、有效性而言,广播的今天就是电视的明天。电视正逐步沦为“第二媒体”,而互联网正在从“第四媒体”逐步上升为“第一媒体”。虽然电视的广告收入一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广告蛋糕”正日益被互联网、户外媒体等新媒体以及变革后的平面媒体所瓜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平面媒体已经涵概了报刊、杂志、画册、信封、挂历、立体广告牌、霓虹灯、空飘、led看板、灯箱、户外电视墙等等广告宣传平台;电波媒体也已经涵概了广播、电视等广告宣传平台。基于此,就其目前适宜性来讲,媒体应按其形式划分为平面、电波、网络三大类,即:1、平面媒体:主要包括印刷类、非印刷类、光电类等。2、电波媒体: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广告(字幕、标版、影视)等。3、网络媒体:主要包括网络索引、平面、动画、论坛等。也就是说,如果按其形式予以适当调整后,明确划分“媒体”,那么,我国目前现行的媒体就只有“三大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