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用作解释现象及行为,一点不受地域及时空之限制,无论古往今来曾经出现过的一切现象及行为,经济学都能够解释;纵使发生在中、外的也不例外。用经济学说历史,首推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D. C. North)莫属,他引述西方历史发展来解释制度变迁对经济成长的关系而获奖,成为新制度经济学派(New Institutional School)继高斯(R. H. Coase)之后获奖的第二人。 制度不但如诺斯所言对经济成长有深远影响,而且对统治集团的兴衰亦有不可磨灭的关系。就拿中国历史看,历史学者罗香林从「力之均衡」注1分析中国历史各朝代治、乱的因果:认为治与乱之关键是社会有无「秩序」,有「秩序」为治、反之为乱;而「秩序」则赖以社会之「权力」是否「均衡」(执中)所致,若长期偏离「均衡」,势将加速朝代灭亡。我们若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中国,会发现朝代之更替,其实是制度变迁的结果。例如;周灭商,是天子分封诸侯的「封建制度」代替部族拥戴「共主」制度;秦始皇统一天下,是「中央集权郡县制」代替「封建制度」;汉高祖得天下,是「郡县与虚位封建混合制」代替「中央集权制」。当然两晋、南北朝、隋、唐,以至宋、元、明、清之更替,也是一种制度代替的结果。这里我们暂且表过,以后将详加讨论。 回头需要说明罗香林所指「力之均衡」与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变迁分析之间的关系。依笔者理解,罗香林所讲的「力」,泛指「权力」,包括统治者及挑战统治者集团的权力。当天下大治时,统治者与挑战集团的权力都势均力敌,但中国自古以来人们认为统治者是天帝之子,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他代天帝治理人间,所以应受万民拥戴,假如有人挑战统治者就是对天不敬,因此反对势力就找不著藉口向统治者挑战。所谓「力之均衡」,其实是社会大众对保持现状的要求,大於改变现状。 然而当遇上统治者昏庸无能、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的时候,反对集团的支持程度必然在瞬息间超越统治者,这时权力偏离「均衡」,形成乱的局面,那怕统治者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护身符,如果社会大众对改变现状有强烈要求时,统治者的江山就难以持久,朝代转变更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