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我校报考人数为 3969 人,录取 1100 人,录取比例为 3.6:1 。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依次为:法学理论 2.0:1 ,法律史 2.6: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0 :1 ,刑法学 4.8:1 ,民商法学 5.6:1 ,诉讼法学 2.9:1 ,经济法学 5.2:1 ,环境法学 2.4:1 ,国际法学 3.2:1 ,司法鉴定 2.8:1 ,知识产权 3.2:1 ,产业经济学 1.5:1 ,政治学理论 1.3:1 ,思想政治教育 2.5: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2.6:1 ,行政管理 3.1:1 ,社会保障 1.9:1 ,法律硕士(非法学) 5.8:1 ,法律硕士(法学)录取 2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