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股权结构这个是在现代公司管理里面所出现的一个新的制度,因为现在的公司它有很多的股东,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融资,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新的股东加入,但是公司的管理者为了让自身有较高的对公司管理的权限,所以推出这种双重股权结构。
这个东西简单解释就是,如果我是这个公司的创始人,我持有的是高投票权股票,那么我虽然只占10%的股份,但是我有决定权,那些新进入的投资者,他们也有股票,他们可能占20%,但没有用,因为他的投票权只有我的投票权的10%甚至是更低,他可能只有1%就相当于没有投票权,他即使占有20%的股份,他仍然没有我在企业里面的话语权多,因为我是这个企业的创始人,只不过作为补偿他们会有更高的股利分红。
因为高投票权的股票只适用于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意思就是说我是这个公司的管理者,是这个公司的创始人,是这个公司的高层,我是想在这个公司长期待下去的,虽然说我获得的这个股票它有一定的流通限制,在一年或者三年之内不能够转成低投票权股票,我有了高的投票权,但是我丧失了一定高的股利补偿,因为我这是为了保证对公司的管理,等我逐渐退下去了,我不干了交给下一任管理者,那么多股东都会考虑的,他们肯定会选一个最合适的人,因为那关系到他们以后能赚多少钱的问题,那时候我退了我就可以转成低投票权的股票。
但是这个股权结构它也有一些问题,因为管理者他本身占有高投票权,其他的股东不能够在股东大会上给他投票限制,比如说虽然我有10%的股权,但是我有决策权,你其他人掌握90%的股权,你直接缩减10%啊。那你只有9%的投票权,我比所有人都高,所以我就是公司的独裁管理者,我说怎么管理就怎么管理,我说现金去哪那就去哪,如果我有很好的能力,那公司可能赚钱,但如果我能力有问题或者投资出了一些错误,亏损也会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