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IPO中即采用此方式,将上市后的百度股份分为A类(ClassA)、B类(ClassB)股票。将在美国股市新发行股票称作A类股票,在表决权中,每股为1票,而创始人股份为B类股票,即原始股,其表决权为每1股为10票。所有在公司上市前股东们持有的股份均为原始股,一旦原始股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其表决权立即下降10倍。牛卡计划是一种反恶意收购的计划,是相对于“毒丸计划”而提出的。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香港曾出现过,从90年代开始已经十多年没有出现过了,直到百度采取此计划。 以Facebook为例,通常情况下,互联网公司在完成3轮融资后,公司的创始人就不再能够完全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了。而Facebook经过10次融资后,扎克伯格依然牢牢控制公司,以28%的股权却能掌握58.9%的投票权,有什么秘诀吗?这一切均源于其实行的独特双层股权结构,背后的功臣是Facebook的联合创始人肖恩·帕克(Sean Parker)。而根据Facebook招股书中所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Facebook上市前共发行了1.17亿股A级股和17.59亿B级股(包括此前所有已发行优先股转换的B级股,这部分B级股占5.46亿股)。其中,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持有5.34亿B级股,占B级总数的28.4%。但这个比例并不能确保扎克伯格的绝对控制权,所以Facebook在其双层股权结构的设计还加入了一个表决权代理协议(voting agreement)。根据Facebook招股书中披露的内容,此前十轮投资Facebook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都需要同Facebook签订这份表决权代理协议,同意在某些特定的需要股东投票的场合,授权扎克伯格代表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表决,且这项协议在IPO完成后仍然保持效力。这部分代理投票权为30.5%,加上其本人所拥有28.4%的B级股,扎克伯格总计拥有58.9%的投票权,实现对Facebook的绝对控制权。 经邦薛中行老师经常引用该例子,用以阐述美国是如何把握控制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