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交流群 586254585 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根据奖项设置要求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一)单项奖学金1.社会工作奖:本学年度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有参评资格:①认真宣传贯彻学校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③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成绩;④在助教、助管、助理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中表现突出者。2.学业优秀奖:学业优秀奖原则上在硕士二年级上学期进行评比,符合以下条件者有参评资格:①必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应修课程且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ge80分,学院按照招生类型分别对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②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3.学术创新奖:本学年度表现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有参评资格:①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本人排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③本学年已经在国内重要刊物或以上发表论文者;④本学年度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会议,论文被会议录用;⑤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⑥其它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4.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5.其他特殊贡献单项奖:奖励在除上述四方面外的某一领域作出特别贡献的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可根据需要设立)。(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mdash2023年)》、《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结合东南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成立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下设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起草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汇总、审核上报材料以及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各院(系、所、中心)成立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第三章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第五条每年五月份,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学科(专业)特点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各院(系、所、中心)要综合考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第八条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向所在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在课程学分修完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本硕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硕士研究生后,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九条各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和评审工作,确推免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各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度,各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经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初审,然后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终审,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央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公示阶段向所在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每年11月30日前,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2月起施行。(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研究生学费收入以及学校自筹资金等经费组成。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第四条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掌握政策要点、制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学期及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励、资助的研究生须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二章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组成与标准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标准及评比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各奖项协议内容。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的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各助学项目协议内容、《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实施细则》以及当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规定。第十条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不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见表一。表一研究生助学金类别、标准推荐阅读》》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江西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人 增设学业奖学金 江苏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重庆新增研究生资助政策 40%的硕士生可获1.4万资 助浙江省出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 策四川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每年奖励8千元 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第一年 湖北公布奖助学金政 策安徽: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第二篇 国家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上是猎考考研为大家准备整理的相关内容。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考研 。另外,为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战2018考研, 猎考考研推出了全年集训营 、OL乐学 、名校推免培训班、精品网课,以及考研直播课堂,针对每一科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指导,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推荐阅读》》》历年考研国家线及34所自主划线高校复试分数线 全国各研招单位联系方式汇总